◆ 高 兴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该项工作自2021 年起,利用3 年时间,按照2021 年底前完成30%、2022 年底前完成40%、2023 年完成其余30%的计划,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实现基层党建有提升、村庄发展有目标、产业发展有布局、耕地保护有实效、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成效。
第一,抓宣传动员,掀起规划家乡热潮。2021 年以来,大理州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积极宣传发动,把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发公开信、组建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动员5770 名公职人员回乡参与村庄规划。组建由公职人员、乡贤能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回乡干部、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701 个。充分调动村“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和致富带头人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全力凝聚各界共识、汇聚各方力量、掀起工作热潮。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为群众、为家乡服务,鼓励在职干部利用“中秋”“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回乡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如:双廊镇长育村回乡干部杨泽仲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先行编制了《长育村概念性策划方案》,对长育村产业发展、村庄布局提出规划编制的初步意向,为后续开展长育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有效参考和借鉴。
第二,抓业务培训,提升编制规划水平。自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以来,大理州始终坚持把业务培训作为提升编制规划水平的切入点。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等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新任班子、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各类培训中。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先后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各级累计开展相应培训276 场次,参训人数17033 人。通过举办培训班、汇编政策文件资料和优秀规划案例等,做好乡村规划业务指导,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规划能力,为编制村庄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第三,抓资源整合,凝聚各方力量。一是整合人员。依托推进苍洱人才“霜光计划”、发布“苍洱为盟 大礼以聘”人才招募等人才招引工作,推动各类人才发挥优势,投入到规划家乡工作中。发挥驻村书记、工作队员派驻优势,整合开展乡村规划工作。截至目前,共有379 名驻村工作队员加入大理州各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群策群力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整合资金。各县(市)加强整合,除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外,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对不能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力争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累计落实保障资金3841.35 万元,其中,省级541.35 万元,州级720 万元,县(市)级1580万元,其他方式统筹资金3000 万元。三是整合意见。深化“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做法,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汇聚起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力量。通过问需于民,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本乡本土的资源禀赋和群众需求,与当地干部一道统筹编制村庄布局、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层党建等“多规合一”的实用性规划,为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建设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抓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干部提高认识,积极投身“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 年10 月起,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纳入州政府自然资源重点工作调度,对各县(市)开展排名通报,逐一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推进工作落实。2023 年2月起,建立健全实地督查调研及“红黑榜”通报制度,组建6 个实地督查组,以季度为节点,进行实地督查调研。同时,根据每月工作调度情况,对12 个县(市)进行排名,对排名前3 位和后3 位的县(市)分别作“红黑榜”通报,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项目组将对连续2 个月进入“黑榜”的县(市)项目组进行约谈,对连续2 个季度进入“黑榜”的报请州政府对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县市“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约谈,确保高质量完成3 年目标任务。
第五,抓联合审查,保障成果质量。探索村庄规划工作新路径,创新建立州、县(市)联合审查制度,分年度制定审查专项工作方案,采取州、县(市)联合审查的方式,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把关。2022 年6 月底前,顺利完成2021 年度规划编制任务的技术审查工作;2022 年,356 个村庄规划按编制进度分批开展规划审查工作。截至目前,组织省、州专家深入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规划审查342 个村。审查工作中,邀请州项目组部分成员单位参与审查工作,其中,州委组织部共参与5 个村,州财政局参与9 个村,州农业农村局参与18 个村,州乡村振兴局参与5 个村,州生态环境局参与8 个村,州住建局参与72 个村,有力保障了编制成果质量。
第一,资金筹措力度需加大。各部门协作和责任意识不强,组织发动和宣传不到位,资金筹措到位率不高。全州12 县(市)949 个村所需规划编制经费2 亿多元,目前仅筹集到位并拨付5841.35 万元,规划编制经费缺口大。
第二,规划编制工作进度需加快。2021 年任务还未全面开展审批实施工作;2022 年任务还未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上传至系统的标准化成果仅67 个村,完成率18.82%),仅部分县(市)开展了县级技术审查工作。如果不抓紧,将难以按时限要求完成规划任务。
第三,规划成果质量需提高。规划编制中存在部分村庄建设边界划定不合理,未认真盘活村内闲置、低效等存量用地,用地粗放,村庄类型确定不准确,村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不明确等问题,要加强规划成果质量控制和把关。对2021 年、2022 年已编制完成的规划成果,还未与2022 年11 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区三线”成果进行衔接并优化完善。
第四,信息系统填报需准确及时。部分乡(镇、街道)不重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信息系统使用,内容填报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未能通过填报系统全面反映工作进展成效,甚至省项目组通报以后还未按要求整改。比如,在对大理市湾桥镇、太和街道、上关镇等的实地调研中发现,好多村庄的人口现状、宅基地闲置、基础设施情况等未录入系统,未按要求录入产业发展规划、党建和人才发展规划等相关内容。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要素保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工作成效,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促、指导。有序有力推进2023年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加大经费投入,积极努力多渠道筹措规划编制经费,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乡村振兴上,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渐进式推进乡村建设。
第二,优化规划质量,加快成果审批。要认真核实2021 年、2022 年已经编制完成的规划与“三区三线”成果的衔接,持续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并对成果信息进行更新与校核。加快推进2022 年规划成果专家审查、审批实施。各县(市)应加快推进县(市)和辖区乡(镇、街道)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各片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科学有效地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建设和储备,加强技术人员的配置,确保规划有支撑,努力推动规划实施、监管见成效。
第三,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分类指导。要加强宣传、培训和经验总结,提高村民和回乡干部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的积极性,对空间规划力量比较薄弱的县(市)分期分类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在规划成果质量、实用、好用、管用上下功夫,推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努力发挥好党建引领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做成一份有情怀的事业,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典范,打造一张强党建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