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在重症肺炎患儿中的应用效果

2023-12-21 09:56:36黄婷江光燕胡鹏
医疗装备 2023年22期
关键词:心电监护例数重症

黄婷,江光燕,胡鹏

江西省高安市人民医院 (江西高安 330800)

重症肺炎属于儿科临床常见呼吸系统疾病,具有发病急、病情进展迅速及易反复发作等特点,临床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咳痰及肺部啰音等[1]。该病会直接影响患儿的神经、消化与循环系统功能,可伴有大量的痰液,进而对肺部通气、换气功能造成负面影响。随着病情的进展,可能导致器官功能衰竭,甚至威胁患儿生命安全[2]。由此可见,如何有效清除气道痰液对促进患儿康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吸痰器是临床用于气道干预的吸痰器械之一,其主要作用为辅助痰液排出,有效清理呼吸道,防止呼吸道阻塞,以促进患儿早日康复[3]。心电监护仪可实现有效监测患儿各项生命体征,从而尽早发现异常,为临床制定针对性治疗方案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疾病早日康复[4]。鉴于此,本研究探讨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在重症肺炎患儿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21 年2 月至2023 年2 月我院收治的85 例重症肺炎患儿作为研究对象,以电脑编号随机法分为试验组(42 例)和对照组(43 例)。试验组男26 例,女16 例;年龄2~12 岁,平均(6.82±1.20)岁;病程1~7 d,平均(3.28±0.62)d;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17~27 kg/m2,平均(21.84±1.60)kg/m2。对照组男27 例,女16 例;年龄1~12 岁,平均(6.87±1.21)岁;病程1~7 d,平均(3.31±0.64)d;BMI 17~27 kg/m2,平均(21.90±1.62)kg/m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儿家长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年龄1~12 岁;符合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5];经影像学检查及病原学检查确诊。排除标准:合并全身免疫系统功能障碍;伴有恶性肿瘤;心、肾、肝等脏器功能严重受损;过敏体质;合并其他先天性疾病。

1.2 方法

两组均给予常规对症支持治疗,包括吸氧、止咳平喘、抗感染及降温等。

对照组实施人工叩击排痰:使患儿面部朝下,躯体上部平放在护理人员膝盖上,护理人员五指并拢,手掌稍稍弯曲,规律性叩击患儿背部,叩击频率以40 次/min 为宜,保证力度适宜。

试验组实施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干预。(1)选用2.00 mm(6 Fr)型一次性密闭式吸痰器(扬州市安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械注准20172661972)。吸痰前仔细检查各部件的连接情况,随后冲洗吸痰管,协助患儿头部朝向医护人员,取治疗巾铺于颌下,以拇指按住阀门,待负压形成后开始吸痰操作。吸痰结束后松开拇指,待负压消失后退回吸痰管至薄膜之中。按照患儿气道分泌物量适当调整吸痰次数,吸痰时长以15~30 s/次为宜,间隔24 h 更换1 次吸痰器。(2)选用理邦iM60 型心电监护仪(购自上海晚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安放电极前,以棉球蘸取0.9%氯化钠注射液擦拭拟粘贴电极处局部皮肤,维持皮肤干燥,并适当剃除该处毛发。妥善连接心电监护仪电缆和电极导联后开机。

两组均干预至患儿出院。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临床症状(咳嗽、咳痰、发热、肺部啰音)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治疗前及出院时的呼吸动力学指标、肺功能指标,并统计两组治疗依从性。(1)呼吸动力学指标:采用德国西门子MAQUET 型呼吸机检测气道峰压(peak inspiration pressure,PIP)、呼吸做工(work of breath,WOB)及气道阻力。(2)肺功能指标:采用FGC-A+型肺功能测试仪(安徽电子科学研究所)检测第1 秒用力呼气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并计算FEV1/FVC。(3)治疗依从性:采用医院自行设计的依从性调查问卷进行评估,内容涵盖用药、配合治疗及规避诱发因素等,问卷的Cronbach's α 系数为0.91,效度系数为0.88,总分100 分,≥90 分为完全依从,60~89 分为部分依从,<60 分为不依从,总依从率=(完全依从例数+部分依从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24.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

试验组各项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d,±s)

表1 两组临床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比较(d,±s)

组别 例数 咳嗽消失时间咳痰消失时间发热消失时间肺部啰音消失时间住院时间试验组 42 5.30±1.04 4.83±1.23 3.28±0.64 4.40±1.07 6.79±1.04对照组 43 6.62±1.25 5.60±1.57 4.07±1.10 5.66±1.36 8.51±1.76 t 5.286 2.513 4.035 4.740 5.469 P<0.001 0.014 <0.001 <0.001 <0.001

2.2 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比较

治疗前,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时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试验组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比较(±s)

表2 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比较(±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PIP 为气道峰压,WOB为呼吸做工

组别 例数 PIP(cmH2O) WOB(J/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试验组 42 33.90±3.17 16.20±1.07a 1.21±0.32 0.39±0.06a对照组 43 34.10±3.25 20.57±1.46a 1.22±0.33 0.71±0.12a t 0.287 15.709 0.142 15.492 P 0.775 <0.001 0.888 <0.001组别 例数 气道阻力[cmH2O/(L×s)]治疗前 治疗后试验组 42 16.49±2.10 7.62±0.34a对照组 43 16.52±2.14 9.79±0.89a t 0.065 14.781 P 0.948 <0.001

2.3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

治疗前,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时两组肺功能指标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试验组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表3 两组肺功能指标比较(±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FEV1 为第1 秒用力呼气容积;FVC 为用力肺活量

组别 例数 FEV1(L) FVC(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试验组 42 1.61±0.45 2.02±0.73a 1.79±0.32 2.29±0.51a对照组 43 1.62±0.46 1.71±0.61a 1.76±0.33 2.01±0.46a t 0.101 2.127 0.425 2.659 P 0.920 0.036 0.672 0.009组别 例数 FEV1/FVC(%)治疗前 治疗后试验组 42 78.57±3.49 92.37±5.10a对照组 43 78.62±3.51 86.90±4.26a t 0.066 5.372 P 0.948 <0.001

2.4 两组治疗依从性比较

试验组治疗总依从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治疗依从性比较

3 讨论

重症肺炎属于儿科常见疾病,全年均可发病,且以冬、春季节多发[6]。患儿可能受病原体感染、过敏反应及其他免疫性疾病等因素共同影响导致肺炎的发生,进而使机体免疫功能降低,加之患儿呼吸系统及中枢系统仍处于发育阶段,易进展为重症肺炎[7-8]。针对重症肺炎患儿,是否能及时有效清理呼吸道内分泌物是直接影响其预后的核心[9]。已有研究证实 ,吸痰器具有吸痰效果显著且安全性佳等优势[10]。而心电监护仪可帮助医师及时了解患儿各项生命体征,从而及时调整临床治疗措施,确保治疗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由此推测,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应用于重症肺炎患儿中可能具有更为理想的效果。

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各项症状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均短于对照组,提示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可促进患儿症状缓解及早日康复。这与范吉仙[11]的研究结果相似。其原因为,吸痰器可通过有效吸除重症肺炎患儿呼吸道内分泌物,从根本上改善呼吸道阻塞状况,有助于恢复纤毛功能,且能预防再次感染,促进症状消失[12];同时,心电监护仪有助于医护人员及时掌握患儿心率、血压及呼吸等生命体征,从而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达到提升治疗效果的目的[13]。本研究结果显示,出院时两组呼吸动力学指标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试验组低于对照组,证实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可改善重症肺炎患儿的呼吸动力学指标。其原因为,吸痰器在密闭条件下实施管内吸引工作,可有效防止痰液喷出,避免交叉感染,同时可减少患儿自主排痰过程中的躁动与不配合,进而获得较为理想的排痰效果,为呼吸动力学的改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14];心电监护仪可连续无创监测心脏电活动情况,进而为医护人员提供可靠的心电活动指标,进一步指导后续治疗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患儿康复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本研究结果显示,出院时两组肺功能指标水平均高于治疗前,且试验组高于对照组,与陈小丽等[15]的研究结果相似,进一步证实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可促进患儿肺功能的恢复。其原因为,吸痰器可促进患儿呼吸道内分泌物排出,进而改善排痰不通畅以及气道阻塞情况,最终达到改善肺功能的目的。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治疗总依从率高于对照组,表明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干预可提高重症肺炎患儿的治疗依从性,这可能与症状改善后患儿舒适度提高有关。

综上所述,吸痰器配合心电监护仪在重症肺炎患儿中的应用效果较佳,可改善呼吸动力学指标、肺功能指标,并提高患儿的治疗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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