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思想因素影响下的颜之推的女性观

2023-12-19 13:36
许昌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洪 卫 中

(许昌学院 魏晋文化研究所,河南 许昌 461000)

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学的衰微和道、玄、佛的发展除了使士人有了求新求异思想之变外,也使生活于其中的妇女表现出新的生活风貌:或追求婚姻自主,或追逐对权力的掌控,或热衷于穿行闾里衙门求官、诉讼,或沉浸于对艺术、文学的喜爱,不一而足(1)有关魏晋南北朝妇女表现出来的生活新风貌,学界有较多研究,可参见黄佩芳、王志邦:《魏晋士族妇女的风貌》,《浙江学刊》1988年第6期;周兆望、侯永惠:《魏晋南北朝妇女的服饰风貌与个性解放》,《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张琳、孙志刚:《论魏晋南朝时期妇女生活新气象》,《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妇女的这些变化在体现出对生活热爱的同时,也对固有的儒家道德秩序形成强烈冲突和破坏。出生于梁末儒学世家的颜之推,虽坚持以儒家思想为安身立命之根本,但受道佛等思想影响对妇女的地位、身份、作用等又有自己独特的见解(2)关于颜之推的女性思想,学术界目前虽已有一定研究,如林慧云《颜之推的女性观》(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从母亲教子要严明和妻子要德才兼备、勿嫉妒心强、勿抛头露面等方面对颜之推的女性观作了分析和论说;刘妍《〈颜氏家训〉中的妇女观及现实意义》(《西部学刊》2021年第1期)则从妻子分裂兄弟感情、后妻造成家庭破裂、妻子地位较为低下几方面对颜之推的女性观作了论说。但总体而言,已有研究对颜之推的妇女思想虽有揭示,但仍有未发、未达之处,本文即是因此展开的研究。,现论之如下。

一、儒家思想作用下的反对妇女干政、强调妇女主中馈理念

反对妇女干政、主张妇女主中馈是先秦以来男权社会向来之观念。作为儒家经典的《易》就有“无忧遂,在中馈,贞洁”[1]159之语,《诗经》也有“妇无公事”[2]489之说,《尚书》亦有“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3]285之论。到东汉时,以阐发儒家思想为主的儒学著作《白虎通》更认为:“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4]491不难看出,传统的儒家思想极力反对妇女干政,把妇女定位在家庭中馈即料理衣服饮食等事务上,否则,妇女就被认为会导致亡国破家。

颜氏为儒学世家,而颜之推自幼受家教严训,所谓:“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10]4因此在治家观念上儒家主张的妇女“主中馈”、反对妇女干政思想便被他严格遵奉。对魏晋以来出现的妇女“未尝知女工丝枲之业、中馈酒食之事”颜之推也自然表现出不赞同观点。如他在《颜氏家训》说:“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10]47很明显,颜之推秉持的是传统儒家女性观,认为妇女主要事务在“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而《大学》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以男性为对象论之,由此在治家上颜之推也就坚持男人“齐家”理念,严禁妇女参与干涉,即“家不可使干蛊”。

正是在这种观念下,颜之推认为“饮食馕馈,僮仆减损,施惠然诺,妻子节量”这样妇女主家行为是“押侮宾客,侵耗乡党:此亦为家之巨蠹矣”[10]44。对“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也颇不以为然,认为“此乃恒、代之遗风乎”[10]48?恒、代之地为拓跋魏氏主要生活发展之地,因此“恒、代之遗风”实际就是指“魏氏之旧俗”[11]457。而对拓跋魏氏颜之推向以夷狄视之,在《观我生赋》他就说,“已生民而立教,乃司牧以分疆,内诸夏而外夷狄”[9]618,“尔其十六国之风教,七十代之州壤,接耳目而不通,咏图书而可想”[9]623。可见所谓“此乃恒、代之遗风乎”实是颜之推视邺下风俗为夷虏之道而讥贬其不遵礼。质言之,对妇女主家政行为颜之推是持坚决反对态度的。

颜之推不但反对妇女主家政,同样也反对她们染指国政,即“国不可使预政”。而反对妇女参与国政向来是男权社会重要政治思想,如《诗经》就认为:“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哲夫成城,哲妇倾城”[2]489,把国家之乱、灭亡完全归罪于妇女参政。汉武帝甚至“将立其子而杀其母”[8]49,三国时魏文帝曹丕也下诏曰:“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12]80宋武帝刘裕临终同样也留下“后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烦临朝”[13]59之遗诏。而拓跋魏氏虽出自边陲,但在政治上反对女性干政这点上其统治者也认同遵行儒家政治理念,“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8]49。这种政治上对儒家政治观的认同和北魏后期胡氏主政致政局昏乱使后来北魏统治阶层更加坚信妇女干政会导致政息国亡,如孝庄帝即位后就诏曰:“岂图多难,遘兹百六,致使妖悖四起,内外竞侵,朝无恤政之臣,野多怨酷之士,实由女主专朝,致兹颠覆。”[8]256正是源于政治观上的这种普遍共识,颜之推把北齐衰亡之因便归咎于妇女干政,所谓:“后主之在宫,及使骆提婆母陆氏为之,又胡人何洪珍等为左右,后皆预政乱国焉。”[9]624因此,“国不可使预政”即反对妇女干政也就成为颜之推的妇女观应有之义。

可见,受儒家思想影响,颜之推坚决反对妇女主家政、干预国政,认为妇女主要职责就在于“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这也间接表明,对妇女“礼”规定之外的言行颜之推多持反对态度。也正因此,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又表现出倡导妇女遵守妇德思想。

二、礼教下的妇女遵守妇德观念

魏晋南北朝时期伴随礼教衰微,社会上不仅存在妇女夜不归宿、喧嚣于路、废中馈、“争讼曲直,造请逢迎”,“为子求官,为夫诉屈”等现象,还出现“持制夫为妇德,以能妒为女工”[8]423等风尚和贵族阶层的“闺门喧猥,内外奸杂”“闺门无礼”“闺门秽杂”等诸多丧德行迹。出身世代以“周礼”为家学且乱世又以振兴儒学为己任的颜之推面对社会上这种“礼”的日趋沦丧没有消极地去感叹和指责,而是在《颜氏家训》中不同篇章以赞同或反对、颂扬或批评辨是非、明善恶,积极引导妇女按儒家思想来规范言行,以守妇德。

妇德是儒家妇女思想重要内容,也是中古时期儒教下男权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普遍要求。《礼记》曰:“信,妇德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14]814又曰:“成妇礼,明妇顺。”[14]1622孟子也认为“妾妇之道”就是“以顺为正者”[15]417。很明显,在儒家看来,妇德就是妇女对丈夫的忠贞不贰、守礼顺夫。因此,在政治上独尊儒家思想的两汉先后有班昭、蔡邕、荀爽撰《女诫》规范妇女的言行品德,魏晋也有曹丕《内诫》、程晓《女典篇》、张华《女史箴》、王廙《妇德箴》、贾充前妻《女训》等来明确妇女内外职守和言行。而这些论著实质都不外乎对“礼”所规定下的妇女言行思想作进一步阐释和论说,即认为妇德就是主中馈、守贞节、温顺有礼、仪容端庄等。如班昭认为:“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16]2789张华认为:“妇德尚柔,含章贞吉。嬺婉淑慎,正位居室。施衿结褵,处宫中馈。肃慎尔仪,式瞻亲懿。”[17]1792

从《颜氏家训》可看出,颜之推继承了这种妇德观。首先,他所谓的“妇主中馈,惟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就是这种妇德观的主要内容体现。其次,他认为妇女要遵守“三从”之德。如《颜氏家训》不但引用俗谚说:“教妇初来。”[10]8还说:“凡言姑姊妹女子子: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家也。”[10]74这表明颜之推不但认同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理念,还把女性嫁入夫家后接受夫家规矩、顺从夫家看作是理所当然。再从他盛赞“鄱阳王世子谢夫人,登屋诟怒,见射而毙。夫人,谢遵女也。何贤智操行若此之难”[10]363来看,颜之推又认为妇女出嫁从夫、保持贞节为重要妇德。但无论是就颜之推认为妇女要遵从“三从”理念还是他的推崇妇女贞节思想来说,无不包含了要求妇女对丈夫的贞节顺从观念。这同样是先秦两汉以来妇德观的重要内容。最后,突出了妇女应做好相夫教子内容。在《颜氏家训》中颜之推不但认为“(妇女)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10]47,还举例王大司马所以“能成其勋业”[10]13就在于其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10]13。在这里颜之推不但肯定了魏夫人的教子之义,实也褒赞了她守“三从”之义于夫死后从子、教子之举。而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批评并州士族“无才思,自谓清华”,“击牛酒,招延声誉”的同时盛赞哭泣规谏此并州士族妻子为“明鉴妇人”[10]254,其实是从另一角度在称赞她的“相夫”行为。不难看出,不论是魏夫人的夫死从子后的教子之举还是并州士族妻子泣谏丈夫行为实际都是对前论妇女“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助其不足”的注释和实证,三者相结合则突出和强调了妇女做好相夫教子是为妇德。而无论魏夫人教子还是并州士族之妻泣谏其夫都是履行礼教的妇女相夫教子行为,可见颜之推强调妇女应做好相夫教子的理念也是对传统妇德观的继承。

尽管颜之推没有单列篇章论说妇德应如何如何,但他在《家训》中所是所非、所抑所扬还是让人能明显看出他实质在提倡妇女遵守妇德。如他称赞、认可的妇女言行都是礼教之下要求和标榜的妇德,而他反对、否定的妇女言行都是不符合儒家思想下的妇德内容。

考察魏晋南北朝不论是正史传记还是时人著作也可看出,要求妇女遵守儒教下的妇德始终是社会的主流意识,也是社会对妇女的普遍要求。先秦以来礼制和法律上就规定,“女人有三从之义,无自专之道”[18]926,男人对妻子有“七弃七去之法”[19]115。在这些诸多因素影响之下,南北朝社会虽不乏妇女违规逾矩现象,但大多数妇女还是把遵守礼教下的妇德作为毕生美德来追求和颂扬,如北魏的《杨无丑墓志》就誉杨氏有“体兼四德”,“遵斑氏之秘诫,雅操与孟光俱邈”[20]87,《殷伯姜墓志》称殷氏也是“妇道斯备,三德靡违,四行无爽”[20]108,《宋忻及妻韦胡磨墓志》赞韦氏同样为“敬爱肃恭,言容婉顺,母仪令范,妇德幽闲”[20]393,甚至被时人欣赏和称颂的北朝“健妇持门户,胜一大丈夫”现象其实也是称赞妇女对妇德的遵守:“有容色,能应门承宾。”“善于主馈”“送迎有礼”[21]543等。因此,颜之推提倡妇女遵守妇德不仅是这个时代社会现实伦理道德的反映,也是他振兴儒教思想下女性观的重要表现。

三、以历史和现实观照下的反对后娶、歧视娣姒的理念

而后娶或再娶并不被礼教限制和禁止,相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孝的观念下儒教还积极鼓励后娶或再娶以广延子嗣。然而历经南北的颜之推不但从历史上贤父吉甫因后娶放逐孝子伯奇之事看到了后娶带来的父子之间的巨大隔阂和伤害,从现实中北方家庭的嫡庶之争也看到了后娶给家庭稳定和发展带来的可怕结局。正是在历史和现实双重因素作用下,本就持“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10]23理念的颜之推也就不但反对后娶,对兄弟各自的妻妾即娣姒也持反感、歧视的态度了。

在颜之推看来,父母与子女之间原本慈孝亲爱,然而因为后娶往往不但产生父子、母子之间情感隔阂,还常发利益冲突。他说,河北之人“鄙于侧出,不预人流,是以必须重娶,至于三四,母年有少于子者,后母之弟,与前妇之兄,衣服饮食,爰及婚宦,至于士庶贵贱之隔”,“(父)身没之后,辞讼盈公门,谤辱彰道路,子诬母为妾,弟黜兄为佣,播扬先人之辞迹,暴露祖考之长短”[10]34,“假继惨虐孤遗,离间骨肉,伤心断肠者,何可胜数”!剖析造成此种情况原因,他认为主要在于:一方面“自古奸臣佞妾,以一言陷人者众矣!况夫妇之义,晓夕移之,婢仆求容,助相说引,积年累月,安有孝子乎”[10]34?一方面“凡庸之性,后夫多宠前夫之孤,后妻必虐前妻之子;非唯妇人怀嫉妒之情,丈夫亦有沈惑之僻,亦事势使之然也。前夫之孤,不敢与我子争家,提携鞠养,积习生爱,故宠之;前妻之子,每居己生之上,宦学婚嫁,莫不防焉,故虐之。异姓宠则父母被怨,继亲虐必兄弟为仇”[10]37。质言之,颜之推认为正是后娶才造成父子间情感隔阂、母子之间存在矛盾冲突、兄弟之间形成利益争夺等。非但如此,他还认为后娶与前妻之子在情感和思想上始终存在隔阂和距离,终究不能圆融如一。他举例说:“思鲁等从舅殷外臣,博达之士也。有子基、谌,皆已成立,而再娶王氏。基每拜见后母,感慕呜咽,不能自持,家人莫忍仰视。王亦悽怆,不知所容,旬月求退,便以礼遣,此亦悔事也。”[10]38可见,不论从历史还是现实、利益还是情感等角度,对后娶颜之推都持坚决反对态度。

颜之推自幼在孝悌亲情伦理氛围中长大,一如他所说,“昔在龆龀,便蒙诱诲,每从两兄,晓夕温清”,“年始九岁,便丁荼蓼,家涂离散,百口索然。慈兄鞠养,苦辛备至”。这也使颜之推重孝之外极重兄弟友悌。他说:“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又曰:“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遗体,惜己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正是对兄弟友悌之情的看重,所以对凡破坏兄弟友悌之情者颜之推也就极其愤恨之。他说:“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则易怨,地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矣。”[10]26“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10]23“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10]28兄弟本应友悌但最后彼此隔阂甚至不相往来原因应很多,如颜之推所说“兄弟之间,异于他人,望深则易怨”等,但颜之推把它主要归之于兄弟各自妻妾即娣姒之间的挑拨谮毁,甚至视妻妾为雀鼠、歧视娣姒为“多争之地”和“疏薄之人”,此耐人寻味。儒家重孝悌,始终把孝悌友爱、家庭和睦作为重要之义,颜之推在兄弟友悌上对妻妾、娣姒思想显然不是礼教内容,也非礼教之义。考颜之推有二兄一弟,而自幼年到年少颜之推都为兄长关爱照顾,尤其在父母亡后更为“慈兄鞠养”,因此颜之推兄弟之间应友悌情深。然而除了在《家训·序致》对兄弟有提及外,颜之推再无所论。再审视《家训》中对兄弟友悌关系的论说,非有至深亲身体会感悟不能有如此涉及妻妾的深刻之论,而再观《兄弟》行文之间又颇多怨恨之气,此亦非有至深亲身体会不能有之。可见,颜之推之对妻妾、娣姒的歧视主要还是源于自身的现实体会感悟。

不难看出,虽然颜之推被后世视为儒学大家,但在思考、处理问题时并不都会完全依循儒家礼教思想行之,他反对后娶虽有维护孝的因素,在兄弟关系上视妻妾为雀鼠、娣姒为疏薄之人也有维护悌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以历史和现实来观照。从这点来说,颜之推的妇女观无疑又受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

四、儒道释交互影响下的爱护女性的理念

魏晋南北朝特殊的政治社会环境一方面使妇女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儒教束缚,在婚姻、教育、信仰等方面享有一定自由,并在文学、艺术方面发挥才华,提升了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固有的男尊女卑社会意识及其产生的陋俗又使大部分妇女在家庭中难以获得人生幸福,甚至很多妇女在家庭被随意凌辱。对此,颜之推不但表现出同情,对存在于社会上虐待、摧残女性的陋习恶俗也提出了严厉批评和谴责。

第一,他认为男女同为“先人传体”,理应同等爱护,不应有所分别和歧视。魏晋南北朝时期妇女尽管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一定的自由和积极的生活风貌,但大部分女性依附男性地位的“卑弱”“习劳”[16]2787思想和现实并没有多少改变。在这种环境下,社会上对女性真正尊重和关爱的也就并不多。不但汉末名士陈蕃有女子贫家贫国之说[16]2161,刘宋时刘湛甚至“生女辄杀之”[23]910,到萧梁、北齐时更出现“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和“若生女者,辄持将去”的现象。虽也感叹“女之为累,亦以深矣”,但对南北朝这种“不举女”的丑恶陋习颜之推也予以了批评和谴责。他说:“天生蒸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贱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10]51这里他不但把生男、生女都看作是“先人传体”,即认为男女都为父母血脉的平等延续,甚至还以不获上天福佑这种有神论观念表达对生女儿不养的愤怒和谴责。在男权至上、女性生而被视为低贱的魏晋南北朝社会,颜之推的这种要求以平等眼光看待男女出生并不是主张男女地位、身份平等,而是要求给女性和男性同等生活关照和爱护,因此不失为一种进步认知。

第二,反对买卖婚姻。南北朝尤其是北朝财婚即买卖婚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4)参见薛瑞泽:《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文史哲》2000年第6期;魏向东:《论魏晋南北朝财婚风气及其影响》,《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不同于传统婚姻的重德重礼,买卖婚重视的是财帛。它不但使婚嫁性质发生蜕变,由“合二姓之好”[24]536变成“贪荣求利”,甚至还造成“或猥婿在门,或傲妇擅室”[10]53,从而使家庭和睦和家族发展都受到严重不良影响。因此,买卖婚不仅是一种违背伦理道德的婚姻习俗,也是一种违背人性、破坏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的婚姻形态。尽管南北朝统治者都曾多次诏令禁止之,但都是禁而难止。而对这种悖礼婚姻,颜之推不但极为反感,也给予了强烈批评。他说:“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10]53他视这种婚姻同于市井商业买卖而予以鄙视。虽然这种婚姻状态中也会出现“傲妇擅室”现象,但这并不是妇女在这种婚姻形态里的整体生态反映和大多数妇女婚姻生活现状反映,在男权至上、男尊女卑的南北朝社会,买卖婚主要以女性为商品进行的婚姻交易,牺牲的除了女性幸福外,甚至可能还有她们的生命,如下文所论及的儿媳被虐杀。所以颜之推反对买卖婚虽有维护传统儒家婚礼的一面,但也不乏对妇女的同情和关爱以及维护她们在婚姻中争取权利的一面。

第三,反对虐待儿媳。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在婚姻上虽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择婿、再嫁自由,但这种自由不仅有限,大多也主要局限于贵族阶层女性范围,社会大部分中下层妇女婚嫁非但没有自由,在“顺于舅姑,和于室人”[14]1622思想影响下都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甚至有的被虐待致死。如见于记载的有汉末焦仲卿妻刘氏即为婆婆折磨虐待而死(5)参见徐陵编、吴兆宜注、程琰删补、穆克宏点校:《玉台新咏笺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2-54页。,曹魏时又“有大女刘朱,挝子妇酷暴,前后三妇自杀”[18]922,晋时丹阳丁氏十六嫁入淮南全椒谢家,“其姑严酷,使役有程,不如限者,仍便笞捶。不可堪,九月七日,乃自经而死”[26]61。宋文帝元嘉中又有“黄初妻赵杀子妇”[13]1475之事。南北朝买卖婚盛行,伴随出现的是普遍的新妇因陪嫁不达舅姑心意而在夫家被舅姑横加刁难、虐待现象。这是一种利欲熏心下的罔顾仁义行为,和颜之推重礼重孝、重仁义的价值观强烈冲突。所以对这种现象颜之推深为痛恨,他说:“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姑之尊,蛇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却成教妇不孝己身,不顾他恨。但怜己之子女,不爱己之儿妇。如此之人,阴纪其过,鬼夺其算。”并要求后人“慎不可与为邻,何况交结乎?避之哉”[10]406!不难看出,对这种因嫁财不足就虐待儿媳甚至辱骂儿媳父母现象颜之推深恶痛绝,至于不惜以“阴纪其过,鬼夺其算”诅咒之,并要求后人不可与之为邻和交结。由此也可见颜之推对待儿媳的态度应该是不以财之多少而以礼相待、如怜己之儿女爱之不辱。

颜之推出身南北朝儒学世家,虽然以儒家思想为安身立命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但因时因世他的思想同样也受道教、佛教之影响(6)参见雷传平、师衍辉:《由〈颜氏家训〉解读颜之推“儒释道”三教兼容思想》,《东岳论丛》2015年第11期;王美秀:《论颜之推的佛教信仰与身份构建的关系》,《“国立”中正大学中文学术年刊》2007年第1期。,对道教、佛教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信奉。这使他在对待妇女问题上异于一般士大夫,并不偏执于儒家一端。儒家虽然重仁、义、礼,但在妇女问题上,如前所论,始终把女子身份定位为男子的附从,地位上要求妇女始终立足家庭持中馈,以顺从为德,以贞节为美。以此而论,颜之推以上妇女理念如反对买卖婚姻固有遵守儒家思想的一面,但诸如主张男女同等关爱、反对虐待儿媳就不在儒家思想之内了。而与儒家妇女观不一样,道教重生,讲求自然为道,阴阳平衡,在妇女思想方面更多的是主张男女平等,无高下之分,如《太平经》就认为:“男女者,阴阳之本也。”“天地之性,半阴半阳”[25]702,所以道教视妇女在婚姻、信仰、修炼等方面皆与男性有同等权力(7)参见吴宁:《试论道教的女性观》,《中国道教》2006年第1期;李素萍:《从道教成仙修炼看女性之地位》,《中国道教》2001年第3期。。佛教在妇女观上虽也存在贱视妇女现象,持“女性卑污论”,并且主张男尊女卑、妻子对丈夫的绝对顺从等(8)参见刘玮玮:《汉传佛教女性伦理观与道教女性伦理观之比较》,《道德与文明》2012年第1期。,但又认为众生平等,人人皆有佛性,且把不淫列为戒律中,可见颜之推的男女皆为“先人传体”理应同等爱护思想、反对虐待儿媳思想显然更多的是受到了道佛思想影响。再从颜之推所谓“世人多不举女,贱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但怜己之子女,不爱己之儿妇。如此之人,阴纪其过,鬼夺其算”等来看,他的女性观在一定程度上又有先秦以来鬼神思想的影响。

五、结语

魏晋南北朝是社会大变革时期,也是思想大变化时期。出生于南北朝儒学世家的颜之推立身处世虽多以儒家思想为根本,但南北朝道佛的兴盛又使他立足于儒的同时兼纳道佛思想。因此,在论及妇女的地位、身份和作用时他便有自己独有看法:一方面他立足儒家思想反对妇女参政干政甚至抛头露面,强调妇女以中馈为主,守妇德;另一方面受历史和现实因素影响,为维护孝悌在家族中的传承,他又坚决反对后娶,对妻妾、娣姒不良行为表现出极大愤慨和歧视。然而在儒道佛等思想影响下他又对被陋习恶俗摧残下的妇女表现出极大同情和关爱,反对虐待儿媳、买卖婚姻,要求生儿生女一体看待。可见,颜之推的妇女观源于多种思想因素的影响,既是魏晋南北朝社会现实的某种反映,也是这个时代妇女生活状态的一定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