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冰清
关键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坚持制度管党、依規执政,推动制度监管体系建设,这在管党治党、执政兴国的进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二十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对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出了全新的理论要求。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要求,必须总结十年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经验。
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1]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所面对的困难和挑战和以往不同,中国共产党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解决之前历朝历代所没有解决的政权更迭的问题,摆在了中国共产党的面前。
习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历经百年沧桑更加充满活力的成功秘诀”[2]。经过近百年的艰苦奋斗,党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系列理论中,尽管马克思并未明确指出自我革命这一主张,但是在其论述中包含着自我革命观的萌芽,在实践中也自觉将自我革命思想贯穿其中。中国共产党要想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将“自我革命”进行制度化、理论化的设计,以制度保障党的自我革命推进的规范性,有益于党不断改正自身问题,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自我革命是党为了解决所面临的紧急的现实问题的必要措施,必须始终以赶考的心态不断地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清除党内的不正之风,使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进入新发展阶段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解决党面临的现实问题的战略安排。
中国共产党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总结和提炼健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方面的基本经验,能够为新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健全提供重要参考,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经验总结。
从党内民主到党外监督,再到全面从严治党,都体现了党的自身改革与自我完善的内在要求。党的自我革命,所涉及之深、触及利益之广、执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就需要党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协调运作,增强党的自我革命的效能。
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在加强党的领导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完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制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快了相关的制度建设,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每年至少向党中央当面汇报一次工作。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建设,为党的全面领导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指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党在管党治党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做出明确规定,在组织、宣传等也作出相应的调整,要加大对党的宣传力度,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三是优化决策机构,更好地加强党中央对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党的领导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制度,这一制度规定,确立了党的领导体系的制度框架,优化了党的领导机制。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挑战,不断解决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敢于刀刃向内根除党的顽疾,使得党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环境下得以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就无法取得现在的成就。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我们党经过一个世纪奋斗总结出来的主要历史经验,这是历史与民众的抉择。在新一轮旅程中,必须坚持和强化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自我革命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完善。
党章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依据,十八大以来形成了“依据党章,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要以党章为根本,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规定着党的一切行为规范,要提高党章的地位,建设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一是不断强化党章的地位。党章不断地吸收时代精华,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提高党的理论水平,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思想基础和动力来源。习总书记曾指出:“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要以党章为基本标准;解决党内矛盾,要以党章为根本规则。”[3]二是推动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章进行了三次修改,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地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此外,三次党章修改都强调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坚持刀刃向内、直面问题。同时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大顶层设计不断地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三是增强党内法规的权威和执行力。党中央曾明确规定到2022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制度的规范性,在全党范围内人人自觉遵守党内制度,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将党章作为基本依据,维护党章权威,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借助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健全党内法规,从而使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能真正得到党内认可和遵守。
此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功效,加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强化制度意识,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牢笼之中,着重指出了法规面前人人一律平等,无特权的原则。
构建运作高效的监督体系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有效途径,更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需要。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4]。
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首先優化权力运行方式,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权力监管机制,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效率。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加强党内监督体系运行。同时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各级监察委员会逐步成立,国家公职人员将接受全面的监察。其次发挥了党内监督的主导地位。党内监督在国家各项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因此在构建监督体系时,始终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发挥政治引导作用。党委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主力,纪委要在党章的指导下坚决执行党内监督职责,带头守法,严查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党章权威。再次完善其他各种监督机制,党内监督要和人民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制度有机融合在一起,并通过发展党内监督机制促进其他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权力监督机制系统,以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制度的优越性和综合作用。最后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居于领导地位,党内干部一旦出现腐败都是政治立场发生变化。对权力的监督是维护党的正常运行的有效手段,党内干部腐败变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权谋私,不懂得权为民所用,以一己之私损害人们的利益,最终走向深渊。
发挥好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是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进入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需加强党内监督,构建运行高效的权力监督体系,发挥各方力量共同对党进行监督。
党的二十大深入总结了我们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从而明确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主要目标,总结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经验,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12.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22-01-21(04).
[3]习近平.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1.
[4]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54.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