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坤豪
惠特曼(1819—1892)出生于美国纽约长岛,是著名诗人,著有《草叶集》,因其独特的自由体写作手法,被尊称为美国的诗歌之父。《草叶集》于1855年出版,后经过作者不断修改,最终版在1891年形成,此时距离惠特曼的去世只剩一年。《草叶集》是惠特曼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它包括《铭文》《亚当的子孙》《 芦笛》《候鸟》《海流》《在路上》《鼓声哒哒》《纪念林肯总统》《秋天的溪流》《神圣死亡的低语》《从正午到星光灿烂的夜晚》《离别之歌》等篇章。自《草叶集》问世之后,理论家与评论家从民主自由、象征手法、爱国主义、生态保护等方面对诗歌进行了剖析,依旧能够常读常新。至今,《草叶集》仍是观念共同体思想的一种具象载体。
惠特曼是最早歌颂身体的重要作家之一,他强调人们的感受与身体的实际情况相融合。不同于英国浪漫主义的诗人,惠特曼直白地说“我是身体的主人,也是心的主人”,这就是《草叶集》的总基调,既关注内心感受,也理解并肯定了身体的重要性,所以惠特曼才会说我接受和理解别人暴饮暴食,也理解别人积极地健身等。在《欢乐之歌》中,他提到“通过听觉,触觉,发声,理性,比较,记忆等,我的灵魂又颤动着回到了我自己,我的感官以及肉体的真实生命超出了自己的感官以及肉体”。惠特曼推崇身体的感受,“听觉,触觉,发声”放在感受之前,感官和肉体的感触是最真实的,作者相信身体对于外在世界的真实感触,并且提出“我的身体不需要物质,视觉也不需要物质的眼睛”这一段赋予了身体对于外在感受的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即便世界上有很多物质的东西,如果说我未曾感知到,那么它就相当于并没有存在于我的生命之中。当然,对于身体的信任并不代表惠特曼彻底抛弃了内心的感受。幻象中,惠特曼强调“真正的诗歌并不在你的诗中……而是指整体而得出的结果……一个滚圆而又饱满的幻象”,肯定了人的感受和思考,所以心中所想是有价值的,幻象既是诗人神游时的天马行空,也象征着一首首诗歌作品真正的瓜熟蒂落。乍一看,人们或许会觉得惠特曼处于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既重视身体又重视心神。这个时候,惠特曼又提出了明确的解决思路,即构建身与心的共同体,而这就是《草叶集》的表达如此畅快的原因之一。“我即是肉体的诗人还是灵魂的诗人,我既占有天堂的愉快还占有地狱的痛苦,前者我将它嫁接到自己令它繁殖,后者我将它翻译成为一种新的语言。”惠特曼强调肉体和灵魂同样重要,而这两者合二为一就是一个人的整体。惠特曼从未回避过肉体的繁衍作用,它是人类存在的本原。但是心灵是一种新的语言。如若人与人都是只有肉体的躯壳,那么这个世界的交流也就被隔绝了;但是,我们有心灵,心灵让人与人之间具备交流和表达感情的能力。因此,惠特曼称“心”是一种崭新的语言。如果说身与心是独立的两种状态,那么身心共同体是不完整的,惠特曼眼中的身心共同体就是交互的东西,“我将身体挨近棉田里面的苦力,或是打扫厕所的清洁工,我在他的右颊留下一个只留给家人的亲吻,并且我在灵魂的深处发誓,我永远都不会拒绝他”。惠特曼在这里表达了对“下层”人民深深的同情和尊重,而要真正做到这点的话,身与心的同调是必不可少的。惠特曼将身体主动靠近这些人群,并且主动亲吻他们。而身体的表达在感情的表达中往往是最真诚的。肢体的表达反映了他对这些普通劳动人民深深的爱意。这些诗句的表达真正地融合了身体与心灵。如果学习到了惠特曼身与心的融合,我们的内心世界就可以收获和谐。惠特曼的身体在文本间的相互转换,被誉为“诗史上最成功的转喻技巧”。然而,人们还需处理与自然的关系。
《草叶集》以“草”为初始,隐约预示着惠特曼对于自然的尊敬和崇拜。惠特曼认为人类的文明与自然不应当是对立的关系,在他的作品中歌颂人类与劳动,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属于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19世纪,美国正在经历着轰轰烈烈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人类对于世界的改造都在良性地发展,然而,这一切也进一步引发了惠特曼对于自然和环境的思考。他呼吁人们去尊重自然、关注自然,并且将人类与自然看作一个共同体。而这恰恰又预见了生态共同体的发展,即天人合一,即人与自然需要和谐共处的发展,自然是宇宙中的一个缩影。在《我沉着而又冷静》中,“我沉着而又冷静,坦然地站立在大自然当中。成为万物的主宰或是主妇”。在那个“征服自然”的年代,惠特曼“沉着而又冷静”,人类最多也只是具有灵性的生物罢了,最终仍要回归到大自然之中。惠特曼没有被人类取得的成就蒙蔽了双眼,他知道一切的背后都是大自然的指引。“成为万物的主宰或主妇”这句话中的“主宰”代表人类对世界的统治权,“主妇”象征着一种母性,即人类对于自然万物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精心地打理“世界”这个家。“无论我生活在哪里,啊,只要能够在意外时将自己的平衡保持,能够同树木以及动物那样,镇静地面对黑夜,饥饿,风暴,耻笑,事故和挫折。”在这里,明写向树木学习,其实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一种“去魅化”,不管人再怎么被认为是万物之灵, 我们依旧会在意外的时刻像树木和动物一样,遇到黑夜、饥饿、风暴等。除了宏观的一轮之外,惠特曼还通过对草的特写进行阐述:“这草本身便是一个孩子,是个植物界生下的婴儿,我猜它或许是一种统一的象形文字,它的含义是,在宽广的或狭窄的地带都可以长出新叶,在黑人或白人中同样能够成长……” 我们发现惠特曼说我们可以向“草”学习,这里举的例子就是相比于人,草不论是在狭窄的地方,还是在宽敞的地方,都能够不加启示地生长,尽显平等之范。相比之下,人类却还在搞种族歧视这一套。至少在平等地对待万物上,草可以做美国人的老师。由此可见,自然是人类可以学习尊重和参照的对象。那么,如何实现人类命运的良性发展呢?建立生态共同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在《自我之歌》的第三十三章中,“我的羁绊以及压力都离开了我,我的双肘倚着港湾,我围着锯齿形的山脉在走,我的手掌覆盖了大陆诸州”。在惠特曼的诗歌里,将自己与港湾、山脉和大陆诸州融为一体,在那一刻笔者仿佛就置身于自然的大好风光之中。“那里,豹子在头顶的树枝上走来走去,那里的牡鹿回头来怒气冲冲地对着猎人,那里响尾蛇于岩石上扑扇自己那松弛的长长身躯,那里水獭正在觅鱼而食……”这段排比式的描写包含有大量的动物,唯独只有猎人这一个人类的意象,而这恰恰暗示着一点,即“人只是人”,我们的世界里除了人类,还有豹子、牡鹿、水獭、响尾蛇等。在生态共同体中,人类和他们是一样的,我们是平等的。“牡鹿回头怒气冲冲地对着猎人”,这句是本段落的灵魂所在。作为猎人,在捕杀牡鹿的时候何尝思考过鹿群的感受,它们也曾对着要捕杀自己的猎人怒目而视,而这样的共同体却被人类的技术所打破,自然与人类的平衡也被打破,人类社会的平衡亦有所改变。惠特曼的诗歌中囊括了一种内在的生态学涵养,让人们不断地在现代生活中去反思自己与自然的关系,鼓励人们真诚地融入自然、感受自然。
除了生态的共同体之外,惠特曼对于民族以及人类共同体的思考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他认为思想的相互汇集并且引起共鸣最终造就了民族这一概念,是先有共同的观念和思想,之后才能被造就成为民族。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面临着四分五裂的困局,坚持蓄奴制的南方政府随时都有可能将这个新生的美国弄得满目疮痍,而这时惠特曼在《纪念林肯总统》中提道:“他已经不会再轮到生活的剧烈斗争,也不会再有胜利或挫败,不会再有时间将严重的事件带来,像无休止的云朵似的冲锋般掠过晴空。但是诗人,请用我们的名义来歌唱吧,歌唱我们对于他的敬爱。因为你,是宿营着,你明白那种敬爱。”林肯总统所代表的自由、民主被惠特曼为代表的世人所继承,他们高声歌颂着林肯总统的丰功伟绩,提防着国家分裂分子和激进的南方势力。诗人和他的追随者要将国家的统一作为准则传承下去。可见,支持北方和统一派的人团结在一起抵御外在风险,这就是想象的共同体和民族的意义所在。正如人在遭遇攻击时有防御和防御过当,过度的民族主义也会存在种族主义的风险。他说“这些其实是每个时代、每个地区、全部人们的思想,如果只是我的思想而不是你的,那便没有任何意义,或是等同于没有任何意义”。惠特曼指出了民族这个思想并不是作者的一家之言,更多地应该贯穿每个时代,每个地区的全部人的思想。由此可见,民族主义应该是符合每个时代、地区和人民的利益。它是一种促进人们团结、国家发展的思想,是造福于全世界的产物,而绝非一种自私自利的给人们带来灾难的怪物。可见,观念的表达非常重要,而观念表达最具象的方式就是语言以及其所带来的表述方式的固化。在自我之歌中,惠特曼与身边人的交流始终维持着同一种交流方式,“同现在一样,过去也从来未曾有过任何开始; 同现在一样,也无所谓青年或老年;同现在一样,也绝不会有什么十全十美”。英语传到了美洲大陆也发生了变化,成为美音。当惠特曼和同伴们交流时,不会去追溯语言的起源是什么,也不会去反复思考青老年人的语言表达有何差异。而当我们进行统一表达时,这就是民族共同体。惠特曼自由体的表达方式也反映了这点,它是惠特曼融合了美国人的表达习惯的产物。总而言之,语言是想象的共同体的具体形式表现。然而语言带来的变化毕竟只是表层的,更加深刻的是思维方式或是观念上的变化。在《给东部以及西部》中,惠特曼提道:“给那个在滨海一州以及宾夕法尼亚住的人,为那个北方的加拿大,为我爱的那个南方人……我确认这个国家的主要意图便是缔造一种壮丽、崇高而又前所未有的友谊……它潜伏于全部的心中。”该诗暗示着美利坚民族是全国的,而并非地域性质的。惠特曼同样拥抱宾夕法尼亚人、加拿大人和南方人,将这些人串在一起的是一种“壮丽,崇高而又前所未有的友谊”。这份友谊并非我们平时谈到的交往所产生的友谊,更多的是指一种“想象中的友谊”,它“潜伏在全部人的心中”,因为我们共同生活在这片国土之上,享受着本国人带给我们的服务,因此,国民会在这种友谊的辉煌的照耀之下,见证新的美国民族的诞生。
惠特曼在以《自我之歌》为代表的篇章里,启示人们身体健康和身体的表达至关重要,身体的表达对于心灵的传达具有辅助作用。所以与其困守于内心的表达,不如适当地辅以身体的表达,构建一个和谐的身心共同体。而在面对人与自然时,惠特曼选择人与自然的共同体。它需要我们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从而达到天人合一。在《芦笛》等篇章中,作者运用了大量人与自然相处的案例,充满了对大自然智慧的尊崇之情,呼吁人们从大自然中借鉴一些我们所忽视的哲理。惠特曼高举民族的大旗和人类命运的大旗,引导人们去深刻地认识所谓民族、群体和集体的意义,尽可能用观念的共同体去吸引更多同行者,从而造就一个更加美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