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亚珂 梁妍 张国龙
性传播疾病(简称“性病”)是一类主要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目前我国《性病防治管理办法》中重点防治的性病包括梅毒、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和生殖器疱疹等。性病的流行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生殖健康问题。在上述五种性病中,梅毒的发病率最高,也最常见。梅毒不仅是一种传染病,也是社会因素相关疾病。梅毒的流行不仅对个人健康造成危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文明,影响家庭稳定。因此,要正确认识梅毒,做到早知道、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积极控制梅毒的流行与传播。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活动之际,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梅毒防治的话题。
梅毒是由蒼白螺旋体(又称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在我国属于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后可侵犯全身脏器而产生多种症状,但也可呈现为无症状的隐性梅毒感染者,晚期梅毒患者可能有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的严重病变,甚至脊髓痨和麻痹性痴呆等,对身体健康产生巨大危害。
梅毒又叫“杨梅疮”。梅毒与肺结核、麻风统称为世界三大古老慢性传染病。在艾滋病尚末出现之前,梅毒是当时世界上令人生畏的一种性传播疾病。
关于梅毒的起源和传播有很多争执,在中国历史记载中,较早有对梅毒医治记载的是华陀。
1920年在安徽亳州藏书家姚氏墨海楼的故纸堆中发现了年代久远的《华陀神医秘传》手写本,其中有15种治梅毒的处方,而且记载了前阴溃烂、脱落、鼻柱将落这些可怕的症状,而华陀能治愈它,“即已脱落者,亦能重生”,实在令人惊叹。
汉代以后,在治疗“花柳病”方面也陆续有些记载。例如,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二十四·花瘘候》云:“风湿容干皮肤,与血气相搏,其肉突出,如花开状。”《诸病源候论二十五诸恶疮候》云:“初生如饭粒,破则血出,生恶肉有根,肉出反散如花,诸恶疮久不瘥者亦然。”唐代王焘《外台秘要》引《素女经》说:“七伤之情,不可不思。第六之忌,新息沐浴,头身发湿,举重作事,流汗如雨。以合阴阳,风冷必伤。其腹急痛腰脊疼强。四肢酸疼,五脏防响。上攻头面,或生漏沥,云出《古今录验》二十五卷中。”宋窦汉卿《疮伤经验全书》云:“霉疮由于与生疳疮之妇人交合薰其毒气而生。”
以上论述中的所谓“四肢酸痛,上攻头面”,其现象类似梅毒。所谓“恶疮久不瘥”,也可能是梅毒的萌芽。而窦汉卿所云“霉疮由于与生疳疮之妇人交合薰其毒气而生”,更是把这种病与性交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在这些古书上都没有明确提出这是性病、花柳病,而是往往把所谓恶疮与风疠相混。
医学上认为,梅毒最初出现于美洲。1492年,航海家哥伦布的水手们从美洲把梅毒带回了欧洲。16世纪以前,中国尚无梅毒的记载,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把梅毒传播到了亚洲。1498年,梅毒出现于印度。大约于1505年,梅毒由印度传人中国广东岭南一带,此后梅毒向中国内地传播。
新中国成立以后,梅毒在中国据称曾一度被消灭。但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梅毒和其他性传播疾病一样在中国大陆死灰复燃,而且迅速蔓延。因此,梅毒这种疾病也时刻不断威胁着我国人民的健康。
目前,梅毒呈全世界性流行态势。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每年约有1000万左右梅毒新发病例,其中主要集中在非洲和美洲。2014~2019年,我国梅毒的报告发病率由30.93/10万增长至38.37/10万,年均增长4.41%。我国不同地区梅毒发病率差异很大,高发地区主要为西北地区、闽江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
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为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及母婴传播,其中约95%以上的患者为通过性接触感染。与梅毒患者进行无保护性的性行为,如阴道性交、肛交等方式是梅毒性传播的主要途径。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由孕妇传给胎儿。此外,在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产道时,也可因头部、肩部擦伤而发生感染。输入含有梅毒螺旋体的血液可感染梅毒,但目前血液制品都有严格筛查及管制,此类传染途径较罕见。此外,与梅毒患者共用针具、共用刮胡刀等,也可能感染梅毒螺旋体。
梅毒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和胎传梅毒(先天梅毒)。后天获得性梅毒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梅毒。早期梅毒指感染梅毒螺旋体两年内的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早期隐性梅毒(又称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的病程≥2年,包括晚期良性梅毒、心血管梅毒、晚期隐性梅毒(又称晚期潜伏梅毒)等。一般将病期不明的隐性梅毒归入晚期隐性梅毒。神经梅毒在梅毒早晚期均可发生。胎传梅毒又分为早期(出生后两年内发现)和晚期(出生两年后发现)胎传梅毒。
一期梅毒通常在感染后2~4周左右开始,一般无全身症状,主要表现为性接触部位出现硬下疳,伴腹股沟或皮损近处淋巴结肿大。硬下疳常单发,也可多发,初为粟粒大小高出皮面的结节,后可发展成直径1~2厘米的圆形或椭圆形浅在溃疡。典型的硬下疳界限清楚、边缘略隆起,疮面较平坦、清洁,触诊浸润明显,呈软骨样硬度;无明显疼痛或轻度触痛。淋巴结肿大可为单侧或双侧,无痛,相互孤立而不粘连,质中,不化脓破溃,表面皮肤无红、肿、热,可有轻度压痛。没有经过治疗的梅毒感染者出现的硬下疳可持续3~6周或更长时间,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在1~2周后硬下疳消退,消退后遗留暗红色疤痕或此处皮肤变色。
二期梅毒可有一期梅毒史,常在硬下疳发生后4~6周出现,病程在两年以内,有时偶尔可与硬下疳同时出现。主要表现为多行性皮损(如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屑性皮损、玫瑰糠疹样或银屑病样等,主要分布于躯体和四肢,掌跖部铜红色、脱屑性皮疹有特征性,外阴或肛周扁平湿疣,黏膜斑,虫蚀样脱发,等),全身浅表淋巴结可肿大,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眼、内脏及神经系统损害等。
三期梅毒(也称之为晚期梅毒)是由于一期、二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规范,在梅毒螺旋体感染两年以上演变而成,大约30%~40%的梅毒螺旋体感染者会成为三期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的皮肤黏膜损害,包括头面部及四肢伸侧的结节性梅毒疹,大关节附近的近关节结节,皮肤、口腔、舌咽部树胶肿,上腭及鼻中隔黏膜树胶肿可导致上腭及鼻中隔穿孔和马鞍鼻。骨梅毒和其他内脏梅毒,可累及呼吸道、消化道、肝脾、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腺及骨骼肌等。心血管梅毒可发生单纯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冠状动脉狭窄、心绞痛等。
神经梅毒的临床表现有无症状神经梅毒、脑脊膜神经梅毒、脑膜血管神经梅毒、脑实质梅毒、眼梅毒和耳梅毒等。
无症状神经梅毒则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脑脊膜神经梅毒主要发生于早期梅毒,可出现发热、头痛、恶心、呕吐、视乳头水肿、颈项强直、脑膜刺激征阳性等脑膜炎症状和视力下降、复视、上脸下垂、面瘫、听力下降等颅神经受损症状,及偏瘫、失语、癫痫发作、下肢无力、感觉异常、轻瘫、截瘫、大小便失禁等脊膜受损症状,亦可出现背痛、感觉丧失、大小便失禁、下肢无力或肌萎缩等多发性神经根病的症状。脑膜血管梅毒可发生于早期或晚期梅毒,但多见于晚期梅毒。表现为闭塞性脑血管综合征,若侵犯脑可出现偏瘫、失语、癫痫样发作等;若侵犯脊髓可出现脊髓梗死,表现为受累神经支配部位弥漫性疼痛、迟缓性瘫痪、痉挛性瘫、截瘫、大小便障碍、病变水平以下深感觉缺失和感觉性共济失调,相应节段下运动神经元瘫痪、肌张力减低、肌萎缩等。脑实质梅毒常见于梅毒晚期,主要是由于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脑膜脑炎导致的脑萎缩等脑实质器质性病变,表现为麻痹性痴呆、脊髓痨和树胶肿性神经梅毒,可出现进行性恶化的精神和神经系统损害。麻痹性痴呆表现为精神和行为异常,可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判断力与记忆力减退、认知障碍、痴呆、情绪变化、抑郁、人格改变、妄想、躁狂或精神错乱等,亦可出现瞳孔异常、构音障碍,面部及四肢张力减退和面部、舌及双手不自主运动,癫痫发作、卒中症状、营养障碍等。脊髓痨的病变累及脊髓后索和脊神经后根,常见症状为感觉性共济失调和刺痛,可出现阿一罗瞳孔、下肢闪电样疼痛、感觉异常或减退、腱反射减退甚至消失、下肢肌张力低、尿潴留、夏科关节病等,并可出现视神经萎缩、内脏危象等。脑树胶肿表现为颅内肿瘤样症状,可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视乳头水肿、颈项强直等高颅压症状及癫痫发作;脊髓树胶肿可出现截瘫、大小便失禁、受损平面以下感觉消失等。
眼梅毒见于梅毒感染各期,可累及眼部所有结构如角膜、巩膜、虹膜、脉络膜、玻璃体、视网膜及视神经等,常双眼受累。眼梅毒可单独发生,也可以与脊髓痨或麻痹性痴呆同时发生,表现为眼睑下垂、眼球活动受限、球结膜充血、视野缺损、视物变形、视物变色、视野变暗、眼前闪光、眼前有漂浮物、复视、视力下降、失明等。
耳梅毒表现为听力下降、失聪,可伴或不伴耳鸣,为神经梅毒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的一部分,听力丧失可伴梅毒性脑膜炎。
总之,神经梅毒可因梅毒螺旋体同时侵犯神经系统不同部位而使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症状体征可以重叠或复合。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类型的梅毒,即隐性梅毒(潜伏梅毒)。表现为有梅毒感染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规范,患者可能无任何临床症状与体征,但实验室结果确诊为梅毒螺旋体感染。
胎传梅毒是指母亲患梅毒,在妊娠或生产时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早期胎传梅毒一般在2岁以内发病,类似于获得性二期梅毒.表现为皮损,常为红斑、丘疹、扁平湿疣、水疱一大疱,伴梅毒性鼻炎及喉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如有神经系统侵犯可出现相关神经系统症状。晚期胎传梅毒一般在2岁或以后发病,类似于获得性三期梅毒,出现炎症性损害(基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鼻或腭树胶肿、克勒顿关节、胫骨骨膜炎等)或标记性损害(前额圆凸、马鞍鼻、佩刀胫、锁胸关节骨质肥厚、赫秦生齿、口腔周围皮肤放射状皲裂等)。隐性胎传梅毒即未经治疗的胎传梅毒,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脑脊液检查正常,年龄<2岁者为早期隐性胎传梅毒,≥2岁者为晚期隐性胎传梅毒。先天性梅毒增大了新生儿死亡及并发症风险。先天梅毒新生儿常为早产儿,发育营养差、消瘦、皮肤松弛,貌似老人,哭声低弱而嘶啞,躁动不安。
梅毒的诊断主要依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和血清学试验。在暗视野显微镜中观察到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为梅毒感染。血清学试验分为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又称特异性抗体检测,包括TPPA、TP-ELISA、TP-化学发光法、快速免疫层析法等)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又称非特异性抗体检测,包括RPR、TRUST或VDRL等)。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可以反映有无梅毒螺旋体感染情况,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可以反映患者体内梅毒螺旋体的活动情况。梅毒的确诊需要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抗体两种检测的结果,这两者是相互补充的,缺一不可。此外,非特异性抗体实验滴度改变也可用于治疗疗效的判断。
梅毒不能自愈,但是可以治愈。一旦确诊感染梅毒,应尽早积极开展全程、足量、规范的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不规则治疗可增加复发风险及促使晚期梅毒损害提前发生,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的追踪观察,此外,患者所有性伴应同时进行检查和相应治疗。
青霉素类为治疗各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常用药物有苄星青霉素、普鲁卡因水剂青霉素C、水剂青霉素G,但药物种类、剂量及疗程需要临床医生根据感染者的分期及临床特征来决定治疗方案。对青霉素过敏者,可以选择头孢类抗生素等作为替代药物进行治疗,有时也会建议使用四环素类和大环内酯类药物,但是孕妇、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四环素类药物。
首先要端正心态,正确面对疾病,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注意保护皮肤损害部位,保持外阴清洁、卫生,每日用消毒液擦洗外阴及其他部位的溃疡面,禁止搔抓,做好自身的消毒、隔离,严防传染给他人。个人物品需专用,避免与他人交叉使用,用过的衣物应先消毒后清洗。饮食方面以清淡饮食为主,忌饮酒、浓茶及咖啡,加强营养,增强机体免疫力,提高治疗效果。
梅毒孕妇怀孕时应及时就医,医生根据病情进行治疗。早期治疗可阻断梅毒传染胎儿。梅毒女性患者在治愈后可以怀孕要孩子,但是需定期进行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梅毒滴度)来判断病情是否平稳、有无反复。如果梅毒滴度转阴或维持在低滴度,可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备孕、生产。
此外,梅毒患者的性伴侣也需要同时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避免再次感染及引起他人感染。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监测治疗效果。此外,所有梅毒患者均应进行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检测,因为梅毒的发生可以增加艾滋病的传播和扩散。
梅毒感染者在接受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进行体格检查、血清学检查及影像学检查。一般至少坚持3年,第1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第2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第3年在年末复查1次。神经梅毒患者同时每6个月进行脑脊液检查。
妊娠期妇女梅毒阳性者经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个月复查1次。梅毒孕妇分娩出的婴儿,应在出生后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5个月和1 8个月进行随访。
梅毒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所以对个人来讲,预防梅毒最主要的措施就是洁身自好,杜绝性混乱和性放纵,坚决抵制不洁性交及婚外性行为,养成良好的性道德观念.保持单一、同定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时采取有保护的性行为,安全、科学使用安全套。此外,梅毒患者在治愈前禁止进行性生活。
虽然梅毒通过接触感染者极少,一般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染梅毒,但应做好家庭内部及个人的卫生清洁。应注意尽量少用或不用公共浴池,不与他人互用毛巾、盆具等私人物品。家庭中如有梅毒患者,可用消毒剂对其用品、衣物、被褥等经常进行消毒,而且患者的个人生活用品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并且注意不要与患者的皮疹、溃疡等处接触。
加强婚前和产前检查,防止胎传梅毒发生。女性梅毒患者在彻底治愈前应避免妊娠,妊娠期妇女在怀孕前3个月内应开展首次产科检查,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最后3个月及临产前需要再次进行梅毒筛查。一旦孕妇感染梅毒,应积极治疗,治疗越早越好,避免血液中的梅毒螺旋體经由胎盘传播给胎儿。此外,还要注意梅毒经血液传播的危险因素,严禁共用注射器,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避免不卫生纹身等。
今年“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的宣传主题为“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防治性病、促进生殖健康”。强调性病与艾滋病、性病与生殖健康的关系,引导大众“主动检测”和“促进生殖健康行动”,并动员性行为的高危人群在主动检测艾滋病的同时,积极开展梅毒、淋病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等重点防治性病的检测,促进及早发现感染者/患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总之,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身体有不适,尽快至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加强体育锻炼,洁身自好,远离梅毒,享受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