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归因及其解决策略

2023-12-16 15:20:59梁瀚萍赵海月
现代交际 2023年9期
关键词:异化劳动者资本

□梁瀚萍 赵海月

(吉林大学 吉林 长春 130000)

从渔猎农耕时代的手工劳动到工业时代的机器劳动,在人类千百年来的历史长河中,生产力不断变革发展,劳动形态也随之发生变化。21世纪以来,数字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也在生产中得到广泛运用。一种新的劳动形态——数字劳动也应运而生。数字劳动既包括建立在数字技术和数字内容为支撑的数字平台上的雇佣劳动,即专业技术劳动,如程序员等标准雇佣劳动者,或者是以数字平台为媒介的零工劳动,如滴滴司机、外卖小哥等灵活雇佣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也包括数字用户这一类非雇佣劳动者在数字平台上购物娱乐等产生“数据痕迹”的劳动。虽然劳动的形态发生了变化,但劳动异化问题依旧存在,剥削、贫富差距鸿沟等问题也无法避免,并且更为抽象和隐蔽。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数字化时代的新课题。对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归因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对其进行积极的扬弃,为克服异化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提供新的理论借鉴。

一、数字劳动异化的四重表征

在《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批判国民经济学的基础上阐释了异化劳动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的异化现象进行了批判,指出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性,分别是劳动者同他的类本质的异化、劳动者同他劳动活动的异化、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的异化和劳动者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以此为基本框架,结合数字劳动者的三种类型,即标准雇佣劳动者、灵活雇佣劳动者以及非雇佣劳动者,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揭示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分别是劳动者劳动自觉丧失化、数字生产过劳化、数字产品异己化及社会关系分级化。

1.劳动者劳动自觉丧失化

“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96人的活动特性与动物无意识地进行维持自身生存的活动截然不同,是在自身的意识指导之下去进行探索和创新活动,进而创造自己的对象世界,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但是在数字时代中,劳动的自由和自觉是属于数字资本控制下的,仍然具有与马克思劳动的自觉性相悖的“强制性”,人们在非自发的自由活动过程中与自身行为相异化,丧失劳动自觉性。在数字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标准雇佣劳动者为了避免被数字技术所替代,不得不“积极主动”地快速提高自身的数字能力,以此来维持自身的生存竞争力,才不至于在日益“卷化”的世界中被淘汰。这种数字化趋势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如此的“进步”是被迫的,其本质不过是追随资本的增殖逻辑而非人的发展的逻辑,人的自由和尊严被忽视或者说被置于次要的位置。而作为灵活雇佣劳动者,如外卖员、滴滴司机等则是借助数字平台资本拥有者所掌握的资本与垄断信息获利,重复一个接一个的订单配送服务。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数字技术的功能,数字劳动生产过程被分解成一个个零散的部分,人们的工作变得越来越机械化,只需要作为一个齿轮帮助机器完成运转,而不需要依靠自身能动创造力。对于非雇佣劳动者来说,他们甚至意识不到自己是在“劳动”的,也无法察觉到自己正在被剥削。数字技术扩大了人们交往、娱乐、消费的活动场域,数字用户的每次信息发送、视频浏览、购物下单等都会生成数据记录,被收集整合成为数字资本生产原材料,劳动者不受自己控制地被迫纳入数字劳动的生产体系,人的类本质逐步被异化。

2.数字生产过劳化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大量工作在虚拟的数字平台上便可完成,看似便利了人们的工作,但与传统劳动相比较,数字劳动更加不受时空限制,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和地点,数字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界限模糊。“即使在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中,工人的结局也必然是:劳动过度和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1]52,劳动者在过劳化的生产中与劳动行为逐步异化。“过去借由钟表界定的时空律令被挑战,取而代之的是由移动互联技术再造的更加多维立体的时空架座”[2]118,不局限办公区域和时间看起来是提供了更为弹性的雇佣方式,但并没有改变雇佣本质。对标准雇佣劳动者来说,数字技术使得全世界的劳动者都可以被集合于“同一虚拟空间中”,进而实现“劳动时间的同步”[2]117,表面上工作变得更为自由,但其工作强度更高、工作时间更长,加班成为常态。“996”的互联网行业加班文化就是最好的范例,这种文化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影响,反映出数字化时代对劳动者的过度使用。而对于灵活雇佣劳动者,数字劳动的过劳化可以说是以消耗生命力为代价。例如美团、滴滴打车等数字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劳动量,以便实现效益最大化。处于此种境况之下的劳动者,为了获得更多的薪酬,不得不选择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因此带来的工作失误所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以及猝死和过劳死屡见不鲜。对于非雇佣劳动者来说,其个人追求自由的时间,劳动之余用于享受生活的时间也被支配和控制,劳动的范围被极限泛化。平台还采取各种激励机制,使劳动者逐渐沉溺其中,劳动者的个人时空被最大限度地开发用于生产剩余价值,人的劳动过程本身被异化。

3.数字产品异己化

在马克思看来,“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1]91。在劳动过程之中,数字劳动者将自己的体力、智力等凝结到劳动产品之中即对象化,但结果劳动产品却并不从属于数字劳动者,而是成为异己的存在物反过来对其进行压迫。在标准雇佣劳动下,互联网专业技术人才耗费高强度的脑力、体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以代码、符号、数据等形式存在着,被平台资本家强制占有。其所获得报酬对比起其所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的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1]91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越多,资本家源源不断从中攫取的利益就越大。劳动的结果被异化为资本的象征,劳动者与自己的劳动产品相疏离,感受到了人与物的分离和对自身劳动过程的失去控制。在灵活雇佣劳动中也是如此。他们所做的只是大量重复简单的工作,在劳动过程中生产的劳动产品以经验和反馈为主,但却能比传统劳动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比如众包形式的数据标注工作,这一工作就是为了机器得到充分的学习,最终替代劳动者,这个过程中数字劳动者和数字产品呈现出一种怪异的关系,即我们所说的异己关系。非雇佣劳动者的处境则更为糟糕,当其在利用互联网进行浏览、社交、消费等活动时,资本剥夺了他们所有产生的劳动成果。劳动者很难发现这一事实,因为数字劳动是一种“幽灵工作”,数字工作往往是被隐藏起来的。在大数据技术的帮助之下,数字用户的活动痕迹被平台收集汇总,再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绘制“用户画像”。平台进而利用这些“用户画像”实现精准的广告投放,吸引用户进行二次投入,劳动产品的最终属性变得与劳动相对立。

4.社会关系分级化

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97-98。在数字劳动中,依靠信息来获取利益的垄断资本获得了更大的权利,但其他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剥夺了一部分权利,社会关系分级化,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加深。在标准雇佣者的数字劳动过程中,数字劳动资料和数字劳动产品被资本家无偿剥夺,对数据进行垄断,加大了社会的信息鸿沟,数字劳动者实现阶层跨越愈发艰难。对于灵活雇佣劳动者来说,劳动者与资本平台并非传统的雇佣关系,而是资本平台通过“代理”的方式“转包”而来的廉价数字劳动力。劳动者与平台并未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者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资本平台便可轻松逃避自身责任,劳动者没有基本的权益保障。另外,资本通过平台对劳动者进行实时监控,并以一系列评价机制对其进行限制。当劳动者被服务对象给出差评,资本家便将矛盾转移到市场之中,长此以往,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越来越明显。对于广大的数字用户来说,“当下网络空间正从开放共享的万维网逆转成由资本或权力管控的信息圈”[3],拥有资本和权力的一部分人有机会利用优质信息并从中获利,而其他人所获得的信息不过是资本想让其获得的,数据所有者可以利用数据对劳动者进行引导、监督和支配。信息的获取和传播往往受到社会地位、教育背景、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而这些因素恰恰是阶级分化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人与人存在着巨大的信息落差,从而导致阶级分化愈发尖锐。

二、数字劳动异化归因要素

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之上,我们研究事物不仅应该看到其所呈现出的表象,更重要的是透过表象看到事物的本质。数字劳动异化所呈现的四重表征之下,是数字资本无止境地追逐利益的需求。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合对人们的生活进行的全方位包裹,数字无产阶级的主体意识在此过程之中的逐渐弱化,这些都是造成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因素,使劳动者陷入新的异化困境之中。

1.数字资本追逐利益的本质驱动

在大数据时代,资本主义从金融资本统治逐渐转向数字资本统治,但是资本逐利的逻辑并未因此改变。在信息技术的加持之下,“只要还有一块肉、一根筋、一滴血”[4]334就会被数字资本所占有,造成数字劳动异化。在数字时代,数字劳动产品是不属于劳动者的,数字平台的资本家对核心技术和数据信息进行垄断,无限制地榨取剩余价值,增殖自身依旧是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数字劳动并没有跳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框架。数字平台将用户在平台上的个人信息、搜索记录、浏览记录等收集保存成为资本获取利益的资源和工具,纳入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这些行为是基于劳动者技术弱势的情况下强制占有的,并未经劳动者授权,劳动者的个人权益是被侵犯的。依靠掠夺所积累的社会资源,资本发掘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并征用,数字资本不断拓宽剩余价值的剥削边界,把各种类型的劳动尽可能地纳入到运行体系之中,不断进行增殖扩张,扩大自身体量,将人的一切活动都置于资本增殖的管控之中,对数字劳动剩余价值进行更为广泛的剥削。“数字资本主义把一切个体甚至最偏远的个体都卷入到数字文明中来了。”[5]数字资本主义在社会生产中逐步占据统治地位,人们的生活也无法离开数字平台的使用,无法离开资本的“圈地”。

2.数字技术对生活的过度渗入

数字资本追逐利益的本质是产生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资本逻辑的展开也离不开科学技术。数字技术是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原生动力,已经渗入到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人类的一切活动被一览无遗地暴露在技术的监控之下,生产和生活的边界也被打破。一方面,数字信息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以往的固定工作时间制度,将数字劳动者的所有时间都侵占为劳动时间,“缩短劳动时间最有力的手段,竟成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变成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4]447。信息化社会的便利使劳动的时空出现新的特点:工作时间弹性化,工作地点泛化,提供了劳动者看似可以自愿选择劳动时间和空间,营造出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是自由自觉的假象。但从劳动时间来看,数字劳动者并没有因此缩短劳动时间,而是被延长了劳动时间。劳动者的办公场所不局限于办公室而是延伸到各个地方。劳动者必须第一时间回复消息,无论在任何时空场域,被要求远程办公、随时在线。由此实现了资本对劳动的全面监管和控制,带来了现代性的社会异化。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资本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可以对公共生产资料进行私有化。这种私有化是通过数字平台对用户行为的监控和捕捉实现的。每一个使用电子设备的人,无论年龄性别,都可以被视作数字资本的潜在生产力,成为数字资本的私有财产,参与到剩余价值的生产之中,为平台资本提供免费劳动。数字资本可以利用这些用户的行为数据,进行精准的定位和营销,从而获得更高的利润。

3.数字劳动者主体意识的弱化

马克思指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6]。数字资本在技术的协助之下不断发展,建立起当代的意识形态架构,利用意识形态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劳动者的思维,劳动者的行为和目的都被牵制在资本逻辑中,忽视了自身活动的劳动属性,无意识地、欣然地接受数字资本的剥削。数字用户沉迷于平台所给予的“免费午餐”,享受使用社交媒体时带来的满足感和体验感,成为平台的忠实受众,不断地将自己的时间与注意力投入其中。除此之外,数字用户还付出情感与智力,为平台创作内容,以便获得更多的关注和点赞,自觉自愿成为平台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从而忽略了平台对其所生产的劳动产品的无偿占有和商业化利用。数字平台通过用户创造的内容,实现了商业化的利润转化,用户却只能获得微薄的回报甚至没有回报,这种现象实际上是数字平台对用户的剥削。这种剥削现象不仅影响到数字劳动者的收益,也影响到其创造性和主体性。以互联网饭圈文化为例,现如今,各类明星偶像都有自己的官方后援会或者应援站,哪个明星获得粉丝应援更多,就意味着这个明星商业价值更大。因此,各路粉丝为了自己的偶像尽心尽力,参与各种“做数据”、控评、“轮博”、锁场、打投等。但实际上,这不过是数字资本为数字用户无偿提供的数字劳动披上“爱”的外衣,放大了用户的情绪价值,从而使其忽略了自身行为的劳动属性,弱化了自身主体地位。

三、数字劳动异化的解决策略

数字劳动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创新产物,数字技术的应用推进人类社会不断前进。但伴随着数字资本的扩张与发展,数字劳动异化的问题也变得无所遁形。当前,我国正处于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对于数字劳动的异化,需要我们辩证地看待,对数字劳动异化进行扬弃,这对于我国发展数字经济、保护数字劳动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针对数字劳动异化产生的负面影响,应从制度、技术及主体三重维度出发为消解数字异化寻求解决策略,对数字资本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约束,释放数字技术的共享性和普惠性,同时唤醒数字劳动者主体意识,实现其主体性复归,帮助人真正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

1.完善数字资本治理制度

规范数字资本的运用,充分发挥资本逻辑对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完善治理数字资本的相关制度是根本途径。具体来看,首先,要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法律法规,严格规定数字平台的商业行为,规范数字平台对数字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杜绝非法的盗用行为以及龙头数字平台企业对一般数据的垄断行为。在数字平台进入市场前进行算法设定时,要保证算法或程序不违背伦理道德、不发布虚假新闻、不诱使使用者做出错误判断甚至走向犯罪的行为。规定数字平台在进行数据收集时要明确自身对用户数据的使用权和适用范围,限制其数据获取的方式,不能无底线无限制地窥探用户个人隐私,应尊重用户的个人意愿。关于数字用户所产生的平台数据,平台只能搜集并使用与平台相关的数据或数据产品,而不应该包括用户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个人相册等个人私密信息。收集用户信息后,平台也要保证不随意买卖用户隐私。其次,要构筑公开透明的数字平台监管体系,利用监管体系明确数字平台的行为边界,保障数字用户能够拥有对自身数据处理的各项权利。允许数字平台在合理合法范围内使用用户数据,例如提升平台使用体验、加强安全性等。而对于未经用户授权私自采集用户信息、阻止用户对自身劳动数据修改删除、以任何方式处理用户的数据等行为应给予严厉打击和整治。最后,数字劳动相关保障制度的健全也是当务之急。灵活雇佣劳动者的群体伴随着众包平台的增多而不断扩大,但是我国与之相关的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滞后。这一群体普遍存在人身安全隐患、没有充足的保障、劳动时间超额等问题,面临诸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为灵活雇佣劳动者争取应有的权利和保障,要求平台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确保他们在工作中享有应有的保障和福利,不断完善法规政策。同时,也应鼓励数字平台为灵活雇佣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不得以最严算法进行派单考核等,明确规定劳动时间,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2.发挥技术正向作用

数字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用来提高生产力造福人类,同时在资本逻辑下的滥用和误用也能成为资本家剥削的隐形工具,带来异化的不良后果。但此种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不在于数字技术本身,数字技术同样能够帮助人类实现更加自由的生活。当前我们应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来应对,以期最大限度发挥数字技术的正向效应。首先,应坚持数字技术使用的基本立场,使数字技术回归为“人的工具”,在生产中帮助劳动者,让人们有更多的时间实现个人的发展与提升。应倡导一般数据的共享原则,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实现资源的开放共享,构建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数字平台,让这些数据产品回归到创造者身上,例如维基百科、慕课的一些公益性平台。数字用户的劳动是劳动者本人自愿无偿的付出,传播和分享也应完全免费,以避免劳动产品商品化,使数据产品最终回归到劳动者自身,防止大资本企业的数字垄断和恶性竞争,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其次,应加快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壮大数字产业中的数字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数字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应将数字技术与实际生产相结合,使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术高效合理地运用到数字化生产之中。这样不仅帮助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自动化和高效化,提升数字社会生产效率,也帮助实现公平分配劳动收入,促进劳动者的创造性劳动和价值创造,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例如,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伪造性能够借以追溯数字产品的来源,从而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锁定生产出产品的劳动者,继而计算出每位劳动者具体的工作量,真正满足按劳分配成为现实的条件。“未来的一个人的数据可能不保存在Facebook、阿里巴巴、腾讯这些大型互联网公司,而是保存在一个公共的区块链上。”[7]最后,人工智能也可以帮助人类在工作和生活中完成一些低水平重复性的任务,例如在制造业中进行装配、焊接等,从而让人们去进行更多具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工作。

3.唤醒劳动者主体意识

马克思指出,异化劳动就是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生存的手段。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劳动者通过各类数字平台获得了更多的生活便利和娱乐休闲,但是这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在最基本的生活所需得到满足后,人们往往容易在网络中沉沦甚至丧失自我。当数字劳动者在网络中沉迷于游戏、社交媒体等内容时,他们容易失去对现实生活的关注与参与,进而导致精神上的异化和社会上的孤立。回归到自由的劳动,使数字劳动者更好地掌握自己的数字生活,需要劳动者“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反思能力与批判能力,审慎地看待大数据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8]。只有进行积极的自我选择,争取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才能唤醒自身的主体意识。回归到自由的劳动,首先,应从劳动者的自我建构入手,立足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基础,加强数字劳动者素质教育。发挥数字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认清数字劳动的剥削和异化问题,使其自发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对数字劳动进行审视,形成科学的劳动观念,明确其在数字劳动中的主体性。在学校的职业教育或者是高等教育阶段,应注重数字劳动素养的培养,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劳动理念,意识到“人是劳动的主体”。只有劳动者清醒地认识到数字劳动的本质,才能正确对待,让劳动能够成为自由自觉的一种行为活动。其次,提高劳动者个人的数字素养也十分重要。劳动者适应数字化生活,在数字时代获取有效信息、识别信息、保护信息、利用信息都是个人数字素养的体现。对于国家来说,提高国民数字素养也是提升整体国民综合素质的一部分。可以利用公共图书馆或其他社会环境普及数字教育,从而拓展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提升劳动者的数字技能。应培育掌握数字技术和信息产业动态的新时代劳动者,以个人发展为目标提高数字劳动能力,缓解“数字富人”与“数字穷人”之间的贫富对立。最后,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或社交媒介唤醒劳动者主体意识的作用。应鼓励数字平台商业模式转型,不再单一地追求用户的娱乐需求,而是更多考虑到用户的教育需求和身心健康需求。这不仅有利于数字劳动者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也有利于数字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各大数字平台可利用直播、短视频、新闻客户端等大众媒介进行日常潜移默化的引导与提醒,引导受众选择有效信息,进行警示性内容提醒,以防止用户沉溺于其中。例如,抖音设计了“划不走的语音条”,当用户在抖音浏览视频超过一定时间后,会出现结合明星形象的提醒视频,提醒用户进行适当休息,防止用户过度沉迷,也会出现弹窗提醒是否要切换到教育类内容,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再单一地娱乐,而是发挥其教育功能,帮助数字劳动者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猜你喜欢
异化劳动者资本
劳动者
农村聘礼的异化与治理——基于微治理的视角
商品交换中的所有权正义及其异化
劳动者的尊严不应被“扔”在地上
今日农业(2020年19期)2020-11-06 09:29:28
异化图像的人文回归
资本策局变
商周刊(2018年18期)2018-09-21 09:14:42
第一资本观
商周刊(2017年25期)2017-04-25 08:12:18
当前大众文化审丑异化的批判性解读
VR 资本之路
在云端
人力资源(2015年7期)2015-08-06 10: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