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建 陈再高
(1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安徽枞阳 246700;2安庆市农技推广中心,安徽安庆 246000)
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准确掌握耕地基本情况,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意义重大。
安徽省安庆市地处北纬亚热带季风气候带,大别山余脉绵亘在该市西北部,复杂的地形地貌导致气候多样化。地貌复杂、母质多样、水系密布等因素交错叠加,使得土壤类型丰富。耕地土壤类型有红壤、潮土、草甸土、粗骨土、红黏土、棕壤、水稻土、黄褐土、黄棕壤、石质土、紫色土、石灰(岩)土12种,其中分布面积占总面积5%以上的只有水稻土、潮土、红壤和黄棕壤4 个土类。其中:分布面积最大的土类为水稻土,占耕地土壤类型总量的65.62%;潮土占比13.32%,红壤占比9.02%,黄棕壤占比7.61%。
根据有关资料,安庆市耕地总面积近40 万hm2,目前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21 万hm2,土地流转面积17 万hm2以上,流转土地主要种植粮食作物。从目前情况看,安庆市耕地基本都得到有效利用,只有极少数地区因为水利田间工程和交通因素导致季节性抛荒。
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主要是生产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其次用于种植蔬菜、油菜、棉花等经济作物,还有部分耕地用于园艺作物以及畜牧养殖需要的设施用地。
1.1.1 用于粮食种植 一般年份粮食作物复种面积约35 万hm2,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年际间存在一定波动,但波动幅度不大,一般在5%以下。粮食作物主要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小杂粮等。
1.1.2 用于经济作物种植 一般年份经济作物复种面积为23 万hm2,包括棉花、蔬菜、油菜、花生、芝麻等。各种经济作物播种面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1.1.3 用于栽种林木等园艺作物 一般年份复种面积为5 万hm2。栽种茶叶、蚕桑、水果、中药材、苗木等。
1.1.4 用于畜牧水产养殖方面 用于畜牧业、渔业等养殖面积为1.5万hm2。
用于农业相关生产的耕地面积不多。由于开展大棚房整治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督察,“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近几年,“非农化”、“非粮化”利用面积不断减少,几乎不存在毁粮食作物种经济作物的现象。
农作物播种时间主要有春夏播和秋冬播。春夏播主要农作物以水稻、棉花、玉米、大豆、甘薯为主,秋冬播以油菜、小麦、冬菜为主。春夏播时间相对充裕,种植的多数是大宗作物,农民愿意种植,因此春夏季节耕地抛荒面积极小,一般在3%以下。约90%的水田都是种植水稻,其中80%种植一季稻,20%种植双季稻。种植双季稻的田块几乎都是冬闲田,极少数一季稻田收割后也不种植农作物,造成了部分水田的季节性抛荒。据调查,全市耕地季节性抛荒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5%~10%。而长年不种植的主要是水利条件差、地块小、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另外,还有极少数已经征收的土地,短时间内没有开工,看上去像抛荒地块。总的来说,长年不种的地块还是极少的。
安庆市抛荒土地绝大多数都是旱地,而且是房前屋后、山坡山脚常见的旱地,而水田抛荒则较少。全市人均水田面积不到400 m2,水利条件较旱地稍好,加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平整等项目的实施,多数水稻田被种植大户承包种植。除了大户承包的土地外,部分农户留少量种植条件优越的耕地作口粮田,这些土地都是村民自己种植,即使外出务工,也会由在家的老人耕作,因此水田抛荒很少。而旱地虽然耕作方便,但由于耕作季节性强,经济价值不高,加上水利设施建设难以维持作物生长等因素,导致旱地存在季节性抛荒现象。
耕地抛荒多集中在交通便利的地方。由于交通便利或距离城区较近,村民选择外出务工或者从事其他商业经营非常方便,导致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劳动力少而出现抛荒现象。而交通较闭塞的地方,一方面耕地极少,农户要有自己的口粮田,必须倍加珍惜;另一方面,打工难,部分劳动力选择留在家中种田,一般在农闲时才会出去打几个月零工,因此抛荒现象相对较少。
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其经济收入一般主要来自非农收入,种植业收入仅占极小部分。而经济收入较差农户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虽然不是种植业,但种植业收入在其经济收入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尽管这部分农户在外打工挣钱,家里留守人员仍然耕种土地,每年种植收入能够达到数千元。少数农户不了解土地政策,担心将土地承包给别人种植后收不回来。因此,尽管自己没有时间种田,也不肯将土地租给别人种植,导致土地抛荒现象。
安庆多数土地都是用来种植粮食作物,如种植水稻,偏重于使用氮肥[1],导致纹枯病、稻瘟病重,产量少,效益低,产值仅2.1 万~2.4 万元/hm2,扣除生产成本,纯收入0.3 万~0.6 万元/hm2。若种植高山茭白蔬菜等经济作物,经济效益约能增长10 倍左右。但种植经济作物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影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二是经济作物存在销路问题。因此,尽管种植蔬菜、栝楼等经济作物或从事养殖和观光农业效益高,但大多数农户不敢干。粮食种植效益低,而经济作物又存在销售难的问题,导致抛荒现象出现。
部分地区没有兴修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农田排灌设施抵御洪涝灾害和干旱的能力弱,高标准农田及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总体滞后,耕地基础设施不牢固,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依然不强,需要改善地基础设施。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实施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而同期各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价格增长幅度,粮价增长的部分正效应被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负效应所抵消,再加上投工投劳导致成本上涨等,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种植意愿低。
由于目前水稻保险赔付标准较低,但农业生产物化成本、人工成本等较高并且还在逐年上涨,农作物受灾损失赔付金额和种植成本投入相差较大,导致农民不种不亏、种植反而存在亏损现象偶有发生。同时,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制定的保险责任及理赔条件严格,时常出现农户实际受灾却仍未达到理赔条件的状况。另外,闲散种植户的农业保险通常由当地村组统一投保,农民对农业保险政策及理赔条件等知之甚少,得到的赔偿也较少。
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前农村土地抛荒的实际情况,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投入,帮助农民改善农业种植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如在山区的水稻冷浸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深沟高畦种植,提高产量和效益[2]。实行科学规划,结合高标准农田综合整治,将耕地进行大规模平整,修建与之配套的水利设施和耕作管护设施,重点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整修水库、主干渠、引水排水泵站等措施,保证农业生产遇旱能灌,遇涝能耕。大力推广水稻基质育秧,提高秧苗素质,最大程度缩短秧苗栽插后的缓苗期[3]。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4],增加硅肥、锌肥的使用量[5],提高土壤肥力,解决地力下降问题。如此,不仅可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而且还能进一步提高耕地利用率。
一要摸清劳动力底子,在搞好劳务输出的同时,留足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做到务工种田两不误,劳动力输留比例控制在适当比例,劳动力少的地方,其比例还应相对减少[6]。二要建立劳动力外出务工轮流制度,建立劳动力输出档案,既保证劳动力的合理输出,又保证了土地耕种的劳动力数量,做到输出科学、合理、有序,收入均衡增加[7]。三要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制度。同时,大力发展乡镇和村级集体经济,让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种田务工两不误。四是发展规模种植。对规模种植大户给予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并且保持80%大户能够赚钱[8]。
一些规模种植大户在承包土地前没有从事种植业生产的经验,不懂得如何科学种田,往往因管理不善导致承包田产量低、成本高、效益差[9-10]。因此,应建立农业专家联系规模种植大户制度,让专家与种植大户双向选择,让种植大户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种植业生产,实现节本增收,获取更高效益。农业专家要深入承包大户田间地头,开展技术、管理、开发等培训,提高种植大户的科技水平、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双目标[11-12]。
当前,农业生产是在自然条件下进行,各种自然灾害都会影响种植业产量、产值和农民增收。种粮农户迫切需要农业保险“遮风挡雨”。因此,应将水稻保险、水稻大灾保险整合成一个保险,结合水稻种植成本变动,建立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动态调整机制,对种粮大户、散户实行强制保险,做到种多少保多少,让农民种田“旱涝保收”。调整水稻大灾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保费的分担比例,政府出保费的大头,种植农户出小头[13-14]。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创办诸如种植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土地流转合作社等生产、流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帮助规模种植大户在不同季节都能够找到需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得到种—收—销售—加工全过程的优质服务。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禁多占少补和占优补劣,确保占补平衡。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耕地管理制度和监督,依法约束耕地流转的用途、规模、责任追究等。用制度来规范耕地流转和生产行为,遏制耕地流转过度“非粮化”趋势。可以考虑对土地抛荒者进行适当惩罚,并对耕种者进行补贴。同时,抓住机遇引进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让农民在家门口就业,进而实现种田务工两不误。
充分利用政策性担保和财税优惠政策,降低大户融资成本,提高种植大户生产经营信心。充分发挥国有粮库调节收储作用,确保粮农手中的粮食收得上来,卖得出去。此外,还要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管理,防止农资生产经营者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