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烨
[摘 要] 发展残疾人可持续就业,实现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面小康”,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并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尽管残疾人就业形式多样,但仍存在就业比例不高、工作稳定性不强,就业渠道单一等问题,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处境困难。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相关政策制度不够完善、传统残疾人观的影响、残疾人自身的教育水平受限以及无障碍环境设计缺失等。因此,积极探索一条更适应残疾人发展、促进残疾人康复的就业途径是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重心。
[关键词] 残疾人;可持续就业;就业权益;残疾人观;无障碍环境
[中图分类号] G913.7
2022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加速推动我国残疾人就业作出战略性、全局化部署[1]。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服务的发展进程明显加快,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促进残疾人可持续就業,是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方向。
一、当前残疾人就业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主要有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等多种形式。
(一)按比例就业
2007年,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我国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在此基础上调整具体的比例[2]。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都采用了1.5%的比例,但也有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上浮,最高的是新疆地区,提高到了2%;北京、辽宁的比例提高到了1.7%[3]。按比例就业制度的实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具有一定的难度,虚假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心智障碍人士在按比例就业过程中的就业难度更大,愿意接纳这类残疾人的单位较少。
(二)集中就业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录用残疾人职工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在25%(含25%)以上的,属于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可以享受一系列政策扶持[4]。通过集中就业的形式,可以让更多残疾人参与到劳动力市场中;而企业也可以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合理配置生产岗位和工具,让残疾人有尊严地从事生产劳动。位于江苏太仓的中德善美实业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典型的福利企业,其员工基本是心智障碍人士。出于对员工安全的考虑,该公司整条生产线都配备了紧急安全设施,但凡出现一个工作失误,生产线就会紧急暂停,以保障生产安全。这种残疾人在企业内通过劳动就业获得收入的形式,既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又实现了残疾人自我价值,因此员工的生活满意度相对较高。
(三)个体就业
残疾人个体就业是残疾人利用自身的生产要素和劳动技能,主动参与市场竞争,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和经济收益的就业形式。传统的残疾人个体就业形式以盲人按摩为主。中国残联公布的《2022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个体就业的持证残疾人数达到63.5万,占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口总数的7.2%[5]。
(四)公益性岗位就业
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对象是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这种就业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出资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福利性就业岗位,以满足他们的就业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目前,我国约有14.8万残疾人实现了公益性岗位就业[6]。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积极促进弱势群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7]。公益性岗位就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就业困难群体的劳动就业权益,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8]。
(五)辅助性就业
为了更好地帮助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就业,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于2015年共同印发了《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在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这部分残疾人在一般性劳动力市场往往很难解决就业问题,因此通过开展积极有效的劳动技能培训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协助,一方面可以解决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劳动实现身体、心理功能的康复,有益于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六)灵活性就业
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学习相关互联网技术投入网络就业的行列。灵活性就业对于残疾人来说,其岗位的自由度较高,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生理特点自由安排劳动时间。目前,我国约有250.3万残疾人参与了灵活性就业,占残疾人总体就业人数的28.39%[9]。
受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的影响,近两年来我国残疾人灵活性就业比重逐渐增长。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事件导致我国就业率有所下降,但同时线上下单、远程办公、网络直播等互联网经济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灵活性就业人数比重的提升,残疾人灵活性就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抖音集团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2年11月,其直播平台为 1106 位残疾人带来了经济收入,其电商平台为 17 名残疾人带来了不少于 30 万的带货订单[10]。以心智障碍人士为例,他们可以通过网络向公众介绍自身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情况。随着播放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开始了解心智障碍人士的日常生活状态,社会公众对心智障碍人士有了更为客观的认识,同时心智障碍人士也增加了个人收入。
(七)农业种养
《2022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430.1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种养,约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50%[11]。根据2010年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当前共有残疾人总数8500多万,其中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占比75.04%[12]。农村残疾人口通过农业种养的形式实现就业,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农村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困境。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就充分利用当地居民多数为农业户口的特点,为在校学生提供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教育培训。学校内的特殊学生除了接受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和基础文化知识教育以外,学校还充分考虑到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专门设立了学生实践基地。学生在基地内学习包括蔬菜、水果、花卉、养殖在内的各项农业技术,这可以帮助学生在毕业后更好地从事农业生产劳作,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
二、当前残疾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残疾人就业比例低、岗位数量少,就业环境不容乐观
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依旧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而可供残疾人选择的就业岗位数量却不多,部分残疾人生活困难,其生活水准处于贫困线以下,需要依靠社会救助解决基本温饱问题。《2022年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37.3万人[13],有相当数量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未实现就业,总体就业比例不高。除了部分残疾人缺乏主观的就业意愿以外,残疾人就业环境不佳是阻碍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原因。根据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数据可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人数增长缓慢,残疾人的就业渠道有待拓宽。
(二)残疾人可持续就业的稳定性不强
在就业岗位的选择上,残疾人很难进入一些高薪行业,大多数残疾人从事的是一些边缘性行业,工作场所通常为庇护性工厂、盲人按摩院等福利性单位。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生理限制,一些用人单位在面对残疾人求职者时出于用工成本的考虑,将残疾人拒之门外。同时,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这也使得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很难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除此之外,残疾人获得全职工作岗位的机会明显少于健全人,大多数残疾人只能从事非正规性工作,比如超市的临时工、快递站点的服务员等。
(三)残疾人获得的工资报酬较低
当前,残疾人通过就业获得的收入明显低于健全人的平均收入。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残疾人很难进入待遇较好的行业,尤其是高薪行业,并且难以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因此导致残疾人的收入水平较低。二是“同工不同酬”现象的存在。三是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残疾人“虚假就业”的现象。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税收,虽将残疾人登记为企业员工,但该残疾人并没有实际参与就业,而企业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其发放薪酬。
三、殘疾人可持续性就业的阻碍因素
(一)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亟待完善,以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为了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残疾人就业的特殊保护制度,包括针对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制度、就业优先制度;针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专产专营制度、优先生产经营制度、优先采购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亟待完善。如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按比例就业制度,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但是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而仅授权国务院规定残疾人就业的具体办法。
另外,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还没有针对残疾人就业的优先制度。尽管北京、安徽、陕西等地陆续出台了相关规定,尝试努力保障残疾人的就业优先权,但在实施过程中,这些规章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同时,国家在解决公务员录用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的歧视问题也作了一系列的尝试和努力。如在新的《公务员法》中,录取条件由原来的“身体健康”改为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残疾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比例并不高。
(二)受传统残疾人观影响,残疾人就业难度居高不下
传统的残疾人观认为,残疾是一种个别的、特殊的现象。在长达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残疾人一直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被认为是“残废人”,是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和累赘,因残而废的观念在人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尽管随着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的观念也有了深刻的改变,“平等、参与、共享”的理念为大众接受,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残疾人依旧是社会中的“边缘群体”。人们对残疾人往往抱有同情和怜悯的态度,却忽视了残疾人的能力和优势,对残疾人的工作能力抱有怀疑态度,致使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容易遭受歧视;再加之供残疾人选择的就业机会不多,也使得残疾人的就业难度增加。此外,我国劳动年龄段人口整体就业压力较大,在劳动力市场上,残疾人往往面临着与健全人共同竞争的压力,这也在无形之中加大了残疾人的就业难度。
(三)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难以获得稳定的就业岗位
近年来,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要求,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独立设置一所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特殊教育学校[14],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残疾人整体受教育水平依然较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更低,这直接影响着残疾人的整体就业水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在高新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科研岗位等就业的残疾人比例偏低。大部分残疾人由于文化程度较低而被迫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但是他们的身体状况又不适合这种高强度体力劳动,导致其常常工作一段时间后就必须休息,因此无法获得稳定的工作机会。残疾人教育水平关乎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要想提升残疾人的劳动力水平,就要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帮助更多的残疾人进入校园。
(四)无障碍设施设计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残疾人的就业难度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的基本条件,但目前我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残疾人走出家门、进入社会的脚步。
我国于1990年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是最早颁布并明确规定无障碍建设内容的法律,重点集中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2012年,我国颁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该条例强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法律责任”[15]。2023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制机制作出规定。除此之外,各行政部门、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发展进程,但这些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残疾人若想顺利实现就业,必须克服当前的环境障碍,比如用人单位的工位高度、空间不合适,流水线操作平台没有考虑残疾人的生理特征,道路设计没有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等等。
四、提升残疾人可持续就业的合理化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保障残疾人的基本就业权益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残疾人保障法为基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配套,区(县)、街道(乡)、社区扶助残疾人的优惠规定为延伸的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当前部分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的相关权益保障政策缺乏了解,甚至连自身权益是否受到损害都不清楚,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当地政府要和残联部门通力合作,利用大众传媒向社会公众传播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内容,让更多社会成员认识并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关心、关爱残疾人群体,努力构建团结友善的社会环境。街道、社区可以与当地居民密切联系,以“全国助残日”、传统节日等为契机,开设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活动;利用短视频平台,向社区居民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区、融入社会。
(二)加强无障碍环境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环境的改善
无障碍环境是代表一个国家文明进步、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程度的成长指数。为身心障碍人士提供最少限制的环境和公平发展的机会,不仅是保障特殊需求人员基本人权的重要措施,更是体现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我国第一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弥补了我国在无障碍建设立法上的缺失,强调了创设无障碍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一,规范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共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宽松的物理环境。在新建项目时,无障碍设施必须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建筑物内的无障碍卫生间是否存在设施不齐备的现象,一些办公环境中公共区域是否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写字楼内电梯轿厢的设计是否符合无障碍要求、是否缺乏语音播报系统、轿厢内是否有镜子等都是需要重点监督的内容。
第二,规范交通无障碍设计。交通无障碍是无障碍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从整体上看,我国交通无障碍建设近几年发展很快,已经初步形成了系统化的无障碍环境体系。公交、地铁、机场、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相关规定,直升电梯、无障碍车厢、公交地铁的无障碍座位、公交车的低踏板设计等都是为了满足特殊需要群体的出行安全。但是,这些无障碍设计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比如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盲道虽然已经覆盖了主城区的主要道路和主要商业场所,但盲道的维护使用情况却不容乐观。
第三,提高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信息交流无障碍是指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平等地、方便地、无障碍地获取信息、利用信息,并与对方交流。比如盲人可以通过专门的应用软件收发信息,电视新闻配备专业的手语翻译,影视作品加配字幕,等等。
(三)完善教育体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努力提升残疾人的教育水平,增强残疾人的职业能力
第一,坚持残疾人教育平等、适当教育和特别扶助的教育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平等的教育权益。这里的平等不仅包括与健全人享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机会,还包括在残疾人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身心特征,减少环境对残疾人接受教育权益的限制。坚持个别化教育原则,在进行科学合理评估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教学方式,制订恰当的教学目标。帮助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差异,克服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必要时还需要采取积极的医疗和其他措施,促进残疾人康复,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第二,提高特殊教育的师资水平。首先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的学历水平。当前,我国在残疾人教育师资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规模需进一步扩大。其次,加强普通教育教师的融合教育水平。随着我国现代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融合教育已经逐渐成为残疾人教育的主流。因此,可以在普通师范生教育过程中增加特殊教育相关专业课程的学分占比,使普通学校教师在面对特殊需要学生时能从容应对,采取适当的教学方法,提供更适切的教学内容。
第三,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延长特殊教育学校学制。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注重个性化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途径。当前,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已经开始尝试从九年一贯制向十二年一贯制、十五年一贯制发展的积极探索。特殊教育学校除了提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培养和基础文化知识教育内容外,还要充分考虑学生自身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开展有助于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教育。以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为例,长期以来,该校紧紧围绕“为残疾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残而有为、残而有位”的人生目标。2001年8月,该校规划并筹建了溧水区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基地,探索并实践了“教育—培训—就业—康复”一体化办学模式。
(四)加快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2007年,民政部提出了“适度普惠型”概念,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福利内容有所增加,福利范围明显扩大,但残疾人福利服务仍然属于一个“小福利”范畴。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地位相对边缘,残疾人福利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需求,导致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明显不高。因此,要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首先,削减“家庭照顾赤字”,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在我国,“家庭”是当前残疾人照護的主要阵地,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民政部门、各地残联以及街道社区组织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时发放残疾人的“两项补贴”以及特殊儿童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照护压力。
其次,增強基层民政部门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购买力度,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在帮助残疾人就业尤其是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方面能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政服务,孵化培育专业性强的当地社会组织,让更多的残疾人及其家庭享受专业的社会服务,实现机构内辅助性就业,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的同时,彰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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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Feasible Pathsof the Sustainable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YANG Ye
(School of Management,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210038)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sustainable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 realization of a “overall well-off society”, including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play a crucial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in solving the current major social contradictions. Although there are various forms of employmen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such as a low proportion of employment, weak job stability, and single employment channel, making it difficult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o obtain a place in the labor market. The reasons for these problems include that the relevant policies and systems need to be improved, the influence of traditional concepts, the limited education level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the lack of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design. Therefore, actively exploring a more suitable employment pat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and for the promotion of their rehabilitation is the work focus of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Key words: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ustainable employment; employment rights; barrier-free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