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监督促进碳金融发展的机制与路径分析

2023-12-13 01:17:06李兆东教授
财会月刊 2023年24期
关键词:协同金融监督

李兆东(教授),冯 宁

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问题。2020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 年3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也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可见,“双碳”目标的实现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的重点任务。依据国际经验,金融业是推动碳中和转型最主要的抓手之一(朱民等,2022),碳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但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一般而言,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和银行贷款等(朱敏等,2022)。我国碳金融市场正处于发端阶段,金融机构还没有充分参与解决环境问题,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开发也存在法律体系欠缺、监管和核查制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与当前欧美碳交易所开展业务的种类及规模都有相当的差距,亟需采取一些监督手段来规范碳交易市场的运行及碳金融的发展。

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兆东和李振覃,2022),2021 年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署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要关注“双碳”目标政策的执行情况,各地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将“双碳”目标的实现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随着碳金融的不断推进,其也将被纳入国家审计的监督领域,如何构建审计协同监督体系,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和路径,是充分发挥国家审计促进碳金融发展作用所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碳金融对审计的新需求

为信守碳减排承诺,履行碳减排义务,2011 年我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企业会被分配固定数量的碳排放配额,并且能根据实际排放情况进行碳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说,如果某企业的碳排放量低于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则该企业可以将剩余的配额出售给其他企业从而获得经济收益;相反,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超过了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则需要购买更多的配额来弥补超额排放。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项目不仅可以激励企业采取减排行动,为实现国家的碳减排目标提供经验和数据支持,还可以促进碳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加速与碳排放权交易密切相关的金融活动的开展。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碳金融产品创新加速。

碳金融主要通过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旨在实现碳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碳金融政策来推进碳减排行动,这些政策的实施需要国家审计的支持(徐京平和廉海燕,2022)。

1.碳金融相关政策的执行需要审计监督。碳金融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已受到各国政府和机构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碳金融相关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碳交易市场受到各国政府和机构的监管与支配,他们可以通过更改碳排放限额、推迟排放批准等政策,使得市场预期和资本流动发生变化。有些政策也可能因缺乏实施细则和强制力,而使得其执行效果不如预期。因此,执行碳金融相关政策需要审计的监督(王康,2023),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碳金融的资金使用需要审计监督。目前,我国碳金融存在资金流向不透明、资金使用缺乏明确标准和监督、市场垄断程度较高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碳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和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导致资金的流向存在不确定性;而且碳金融市场尚处于开发阶段(卢彦博,2014),市场上缺乏参与者,加之暂时还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极容易产生垄断、虚假交易、欺诈等现象,导致市场运行难以保证公平,市场治理水平较为低下。因此,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符号亮等,2023)、推进市场化和标准化行业规范的建立与执行,督促建立完善的审计协同监督体系,提高信息流通性和信息透明度,在增强投资者信心的同时促进整个碳交易市场的良性循环。

3.碳交易需要审计鉴证和审计监督。碳交易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而进行的交易活动(曾华锋,2009)。碳交易包括两个重要环节:一是给企业或机构设置一个碳排放限额;二是允许企业或机构之间自由买卖或互拆碳排放权。这种市场机制可以鼓励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碳排放以符合政府规定的排放限额,并有利于那些实现了更低排放的企业获得更多盈利。同时,碳排放权交易活动还可以促进碳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环保意识普及,从而推动全球向低碳经济转型。

因此,碳交易需要审计鉴证和监督(祝晓轶和臧金亮,2022),以确保碳交易市场的透明度、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审计鉴证有助于防范碳交易市场中的欺诈和操纵行为,审计监督则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问题的交易,并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以促进碳交易市场规范化。同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也可以提高参与者的信任度以及市场的有效性,进而促进良性竞争,提高碳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4.碳减排成果需要审计评价。在“双碳”目标下,我国各级政府和各个企业都积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致力于实现碳减排目标。碳减排成果是指企业、组织或国家在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减排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收益,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达到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效果。

碳减排成果可以表现为物理指标和经济指标等,如温室气体减排量、零售商销售的可持续产品数量以及有形或无形的经济利益等。这样的成果对于企业和政府都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绿色转型,还有利于建设环保型政府,助力国家早日实现“双碳”目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此,对碳减排成果进行审计评价是至关重要的(朱锦余和李玥萤,2022),它可以在保证碳减排项目可持续发展、确保气候治理目标实现、促进绿色产业链条推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在对碳减排成果进行审计评价的过程中也可以大幅度减少纰漏、弊端以及多种负面事件的发生,为环境资源的规范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5.碳金融领域需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2023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并形成一种常态化、动态化震撼。无独有偶,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要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做好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根据国家治理需求和审计工作要求,在碳金融领域,实现审计全覆盖非常必要。审计全覆盖是指在碳金融市场中,对所有的碳交易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碳减排项目真实有效地推进,认证符合市场规范和标准。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下,单一的审计监督已经无法满足碳市场的审计需求,应精准定位碳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基于不同的审计业务构建碳金融协同审计监督框架,明确相关审计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工作重心,推动碳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碳金融特征分析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碳金融的概念及其特征并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观点。刘明明(2021)认为,碳金融是气候变化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国家干预性以及跨部门和跨行业性。审计监督在碳金融行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可以从碳金融的特征出发,发挥协同监督作用,保障碳金融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及提高其透明度,推动碳金融的健康发展。下文基于刘明明(2021)的研究,对碳金融的四个特征及其与审计监督的关系进行详细分析。

1.碳金融具有公益性和国家干预性。其中:公益性是指建立碳金融市场的目的是维护气候公共利益,并非追求经济效益;国家干预性是指碳金融市场自创建到运行都带有非常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具体表现在“碳排放配额和信用由政府界定并分配”“碳金融市场的主体由政府确定”“碳金融市场的服务主体由政府认定并授予资格”以及“政府在碳金融市场运行中发挥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四个方面(刘明明,2021)。因此,针对碳金融的审计监督应该着重强调环境影响、政策合规等方面,确保市场运行的合法合规;同时,审计监督应该注重绩效评估和效率分析,通过审计结果反馈意见与建议,确保企业管理层能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规范管理行为。

2.碳金融具有专业性以及跨部门和跨行业性。其中:专业性要求从事碳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具备除传统金融知识之外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刘明明,2021);跨部门和跨行业性则决定了碳金融市场主体的广泛性以及碳金融产品形式的多样性,从而对多部门协同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针对碳金融的审计监督应该侧重于加强审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审计全覆盖;同时,审计监督应该对碳金融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从投资风险、投资回报、成本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避免出现不符合道德和法规标准的交易活动。

此外,针对碳金融的审计监督还应该加强对碳金融市场风险的监控和预警,注意碳金融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抵抗不同地域和时间的市场波动、防范各类欺诈行为等,以保证碳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基于上述分析,图1中总结了碳金融特征与审计需求、审计监督之间的关系。

图1 碳金融特征与审计需求、审计监督的关系

四、国家审计业务与碳金融之间的联系

在审计实践中,国家审计业务类型主要包括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业审计和涉外审计等。其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都与碳金融有着密切联系,如图2所示。

图2 国家审计业务与碳金融的关系

1.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能够促进碳金融相关政策的落实。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以促进国家政策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果为主要目标,通过跟踪检查,及早发现国家政策执行过程中偏离预期目标的情况,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纠正不规范行为,防止或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促进国家政策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王平波,2013),这一类审计更能体现国家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方面的“免疫系统”功能。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法律体系较为薄弱,并不完善,通过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可以及时发现碳金融政策漏洞,从而及时地介入碳交易环节,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优势在于,能够在政策开始执行或者执行过程中的时点提前介入(余应敏等,2022),实施动态的审计监督,而不总是进行事后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也能够促进碳金融政策的完善与落实,有助于健全碳金融市场法律体系,把好“监管”这一重要关卡。

2.财政审计有助于提升碳市场效能。财政审计主要运用绩效审计方法来进行审计,侧重于评价和审查经济活动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经济性,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的审计。上文提到,我国碳金融尚处于发端阶段,国家长期以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为主,导致了能源资源高消耗、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产业间缺乏竞争意识等弊端。此外,我国经济的碳密度居高难下,碳金融资金供给匮乏,当前碳金融供给体系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因此,大力开展财政审计有助于解决碳金融市场融资困难的问题,提高能源效率与资金效率,从而有助于提升碳市场效能,促进碳金融健康发展。

3.资源环境审计能够助推减污降碳。资源环境审计是指为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与资源环境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刘艺璇等,2023)。开展资源环境审计能够对与资源环境有关的活动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为组织或项目提供有关资源使用和环境影响的客观评估结果,从而提高数据和信息的透明度,使得投资者可以了解到哪些组织或项目在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表现出色,这为开发碳金融产品(如碳信用、碳交易等)提供了市场需求和依据。此外,资源环境审计有助于评估有关单位使用绿色技术和创新解决方案的效果,投资者可以根据审计结果决定是否为这些领域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激励绿色技术创新,并进一步推动碳金融的发展。因此,资源环境审计有助于减少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碳金融发展,为低碳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4.民生审计能够推进能源革命的进程。民生审计的重点是扶贫、“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教育、医疗、救灾等项目的计划及其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和效益。本文主要关注“三农”对象中的农村,农村能源是实现能源低碳转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的主要抓手。立足于审计监督职能,应用碳金融理论,开展民生审计能够推动能源革命的发展(司浩婷和李晓冬,2023;刘晓龙等,2019)。

能源革命旨在推动替代传统高碳能源的低碳与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碳金融旨在促进低碳经济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两者殊途同归。民生审计中的乡村振兴审计可以评估和监督乡村振兴战略在能源利用方面的执行情况,检验乡村地区采用清洁能源技术的情况并鼓励其使用清洁能源,如可再生能源设施、节能灯具等,还能够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助力实现碳减排目标,从而促进碳金融的发展。

5.金融审计能够加强对碳金融市场的风险管控。金融审计通过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各项金融活动、各个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风险。在碳金融市场中,风险会沿着碳交易链传导,而对金融机构实施审计监督,审查金融机构贷款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绿色金融与低碳金融的开展和实施情况(李兆东和薛佳睿,2022)以及金融杠杆是否发挥了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作用,能够有效降低市场风险。换言之,金融审计的实施有助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揭示阻碍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反腐,从而实现维护安全、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

6.经济责任审计能够促进碳金融市场经济赋能。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成孟芳,2023)。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提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能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中关于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个人廉政情况等的评价,不仅可为领导干部的管理与使用提供依据,而且有助于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而促使领导干部在进行决策时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为碳金融市场经济赋能的同时降低碳减排。

7.专项资金审计能够促进企业更好履行碳减排政策。专项资金审计是审计机关针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进行的监督活动(李华昌,2018)。加强碳金融专项资金审计,检查政策执行、资金分配、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的解决,能够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说,碳金融专项资金审计能够更好地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碳减排政策。而审计整改意见与相关处理处罚也能够充分发挥碳金融专项资金审计的作用,赋能“双碳”目标的实现。

8.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有助于加速企业绿色转型。

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涉及碳交易的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然要求(马艳秋,2021)。政府可以针对投资项目设定明确的绿色指标和要求,例如碳减排目标、能源效率提高等(韩梅芳等,2023),审计机构对绿色指标的完成情况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企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履行碳减排承诺和达到碳减排标准。此外,政府也可以利用审计结果来推动企业绿色转型,通过提供激励和奖励机制,鼓励企业采取更多的环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减免、补贴或其他经济激励措施,以及认可和宣传绿色转型表现出色的企业。

对于有绿色转型意向或者正在进行绿色转型的企业,政府不仅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足够的支持,还需要适时地进行审查,守好审计监督的底线,奖惩分明,加速企业绿色转型(吴婷婷和赵洁,2023)。

五、促进碳金融发展的审计协同监督体系的构建

随着各种学科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与相互交叉融合,协同理论逐渐被运用到诸如国家治理、企业管理等领域(王会金,2013)。协同治理审计模式的实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能否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到碳金融审计中,关系到国家审计是否具有改革发展的灵活性和活力。

基于上文对碳金融特征的分析可知,结合不同的国家审计业务类型,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到碳金融审计当中,能够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使碳金融审计的效率最大化,加强碳金融监督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这对于深化碳金融业务规范管理,实现审计全覆盖具有重大意义。促进碳金融发展的协同审计结构框架能够更好地协调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与责任关系,使各审计主体协同完成实现审计目标的流程和信息的传递,通过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在促进碳金融发展方面产生协同治理效应。

根据上文关于国家审计业务类型与碳金融特征的分析,基于协同治理理论,本文拟构建促进碳金融发展的审计协同监督体系(如图3所示),以更好地契合“双碳”目标下的碳金融政策执行、碳金融资金使用监督、碳交易鉴证、碳减排效果评价等审计新需求,从而达到协同治理的目标。具体的协同治理路径分析如下:

图3 促进碳金融发展的审计协同监督体系

1.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与金融审计协同。目前,碳审计工作主要依据碳排放相关政策,尚未从法律层面对碳金融的相关审计工作进行约束,故而缺乏权威性。审计协同监督体系下的碳金融审计是要对碳金融市场开展业务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首先,在审计目标上,持续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发挥审计防范风险的功能。根据碳金融发展的特点,分析碳金融工作存在的主要风险,从国家治理视角出发,利用审计资源优势,加强对碳金融发展中所涉及战略、规划、制度、政策等的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监督,促进政策落实;此外,还应加强对碳金融机构和相关融资担保公司的审计,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审计调查力度。其次,在审计过程上,及时地介入碳交易环节,实施动态监督,优化顶层设计,健全碳金融市场法律体系。最后,审计整改上,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具体而言,应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逐一地落实整改。在完成本级审计整改任务的同时,还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协同落实好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意见。

2.财政审计与金融审计协同。碳金融为碳市场参与者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碳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财政、金融等多元化资金的支持。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碳金融审计协同治理的内容是根据碳金融协同治理的审计结构、要求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来确定的。协同治理的碳金融审计监督结构决定了其审计主体和客体,而碳金融业务的流程结构决定了不同阶段的审计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协同治理的碳金融审计是要对碳金融市场开展业务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而财政审计更侧重于经济性和效益性。因此,两者协同有助于解决碳金融市场融资困境,财政审计的开展可以使资金分级划分,分阶段严格管理资金去向及使用情况,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提升碳金融市场效能;金融审计的广泛开展不仅有助于丰富金融产品的种类,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还能够为碳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在提升效用的同时降低风险,双效并进。

3.资源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协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机统一,构成“一体两翼”责任体系,成为多维度评价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尺。资源环境审计侧重于整体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而经济责任审计(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侧重于关注个别干部的行为。在审计实践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标一致、审计对象重叠、审计内容互补、审计评价共通,但审计方法存在差异,两者存在一定的独立性,而又相互融合、相互补充。从宏观上来看,资源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协同下的评价标准将会更加全面合理,更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减污降碳”的要求,有利于促进碳金融的健康发展;从微观上来看,两者信息共享下的协同治理,可以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监督效用。

4.民生审计、专项资金审计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同。民生审计中的乡村振兴审计能够创造性地将能源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应用碳金融理念,推动能源革命与城乡一体化的共同发展。通过提高碳金融实际应用与转化水平,协同赋能乡村振兴,有利于为碳金融创新转化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软环境,进而引领乡村碳金融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在开展专项资金审计时,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建议,帮助企业或有关单位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碳金融政策。此外,通过节能降碳等专项资金审计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协同,能够通过专项资金精准引导社会资本流入低碳领域,激发企业运用金融产品提高绿色发展水平的动力,从而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碳减排政策,扶持碳金融发展,加速企业绿色转型。

六、进一步发挥审计协同监督作用的建议

协同审计具有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的作用,加强审计机关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作是发挥审计免疫功能、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碳金融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针对碳金融的审计协同监督也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下文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以促进审计协同监督作用的发挥。

1.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法制法规。从制度层面来看,根据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审计监督的新要求,审计监督要创新探索其功能的新目标和实现形式,首要任务是优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王会金和郑石桥,2019)。国家应该加强统筹规划,尽快优化碳金融法律体系,明确审计工作的范围、组织实施方式、评价标准以及报告形式等相应细则,规定碳金融相关审计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碳金融相关审计工作合法合规、公正客观。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调查程序,强化监督细则,也可以为审计协同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与行动指南,使监督检查的程序更加有效合规,从而推动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协同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健全协调审计组织体系,增强审计协同意识。从组织架构层面来看,应结合我国实情,建立健全“政府+行业+社会+企业”四位一体、相辅相成的协同审计组织体系。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主导作用,在宏观层面强制执行和指导碳金融协同审计工作,自上而下地提高行业、社会公众和企业的协同审计意识。其次,由行业协会设立独立运行的碳审计监督机构,派出具备专业资质的碳审计人员对企业开展的碳审计业务进行监督,如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等;与此同时,搭建碳排放信息公开披露综合平台,动态更新企业的实时碳排放情况,并对接政府环境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将社会公众和企业纳入碳减排和碳审计的外部监督体系中。

3.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从信息共享层面来看,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各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打破“信息孤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审计阻碍。由于审计协同监督本身就是一种对传统监督的创新,通过构建审计协同监督体系,可以将不同的审计业务相结合,从而对碳金融市场进行更全面的审计监督,促进实现审计全覆盖。但协同监督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监督部门对每个监督项目缺乏系统性的调查,导致部分复杂的案件无法参与监督工作;监督部门和受监督单位之间互相缺乏信任,导致的误报、漏报等问题尤为令人担忧。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提高协同审计的效率和质量。如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数据获取效率、提高数据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等。从数据的监测与记录角度来看,区块链系统能够有效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同时依托去中心化信任机制实现碳排放数据的全流程可追溯,为标准化碳审计证据的独立获取与安全存储提供坚实的保障。从数据的核算和分析角度来看,区块链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等审计技术的深度融合能够有效克服传统审计普遍存在的抽样偏差问题,在提高碳审计效率的同时极大地降低碳审计风险。

4.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加强审计协同监督。从审计方式方法层面来看,应强化“上审下”的审计组织方式,因为“上审下”具有制约性和权威性,能较好地解决受审计体制的局限而导致的审计情况上报难、审计处理难等问题。此外,还可以强力推行研究型审计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审计监督中,通过公众举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增强其效力;建立健全审计与其他监督力量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审计协同监督,从而缩短审计周期、提高审计效率与质量。

5.落实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从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层面来看,应将协同审计的结果运用与传统审计进行区分,这有利于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目前我国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集中体现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效果等方面,而鲜有关于碳金融协同审计结果的运用。对此,可以强化对碳金融协同审计结果的运用,要基于我国国情,以“双碳”目标为导向,以审计协同监督为基础,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将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从而更好地规范碳金融市场及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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