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浪
(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西藏拉萨 850000)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实现共同富裕,一方面要解决贫困问题,实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另一方面要消除两极分化问题,实现相对均等、差距可控的共享[1]。文化产业作为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产业,其增加值在2021年占GDP的比重达4.56%。如何利用文化产业来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是当下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目前,还没有学者直接研究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现有研究主要从定性分析角度和定量分析角度考察文化产业发展对富裕度或共享度中某一方面的作用。从定性分析角度,学者主要分析了文化产业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杨晓燕等(2017)认为,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可以教育人、引导人和满足人们的多元化文化需求,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将人们的文化需求转化为文化消费,进而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方式,实现其经济效益,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2];郑自立(2022)认为,文化产业和旅游融合发展可以丰富居民消费的物质产品类别,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地方经济增长能力和居民收入水平,并能够优化人文环境、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资源及提供优质的文化旅游体验,提高人民群众精神生活质量[3]。除了提高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文化产业发展还可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人均差距;吴怡频等(2023)认为,文化产业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助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4];尚子娟等(2023)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均等享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增加可以保障人民均等享有精神文化生活,缩小地区和人均精神文化生活差距[5];叶林(2021)认为,文化产业的资源非排他性、产品异质性和正向收入消费弹性等特点可以促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乡村经济振兴[6];张金风(2009)认为,农村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可以减少农业从业人数和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缩小城乡差距[7];李忠斌等(2017)认为,文化产业发展有助于实现贫困人口持续脱贫和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缩小城乡和人均差距[8];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学者主要证实了文化产业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作用;袁连升等(2018)通过对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文化产业发展对GDP和人均GDP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9];叶林等(2020)对2013年开始试点的贵州水城县农民画产业扶贫项目进行政策效果评估,发现参与该项目的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增长额外提高了22.6%[10]。
综上所述,学者大多只研究文化产业发展对富裕度或共享度中某一方面的单向作用,并没有关注文化产业与共同富裕的双向关系。因此,本文以2011—2021年中国31个省份为样本,在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指数的基础上,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考察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关系,对我国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共同富裕水平的提高可以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需求动力。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5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而且认为人类动机的发展和需求的满足有着密切关系,低层次需求的满足或基本满足有助于高层次动机的出现[11]。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是人类基本物质生活有了保障之后出现的文化需求[12]。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必然衍生出更多元化的文化需求,进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产业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的双重属性[13]。文化产业发展一方面可以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缓解贫困群体的能力贫困和消除贫困文化[14],同时保障全体公民最基本的文化权益,促进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15];另一方面可以将人们的文化需求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居民收入和缩小地区、城乡、人均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
文化产业是指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16]。根据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的构建方法[17],本文构建了包括产业要素投入、产业产出水平和外界驱动力3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的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见表1)。共同富裕包括富裕度和共享度两个方面,富裕度反映的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共享度反映的是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分配和占有方式[18]。本文的共同富裕指数充分考虑了袁惠爱等(2022)[19]、郑中团等(2023)[20]的研究,构建了包括富裕度、共享度2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及14个三级指标的共同富裕指数体系(见表2)。
表1 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的指标体系
表2 共同富裕指数的指标体系
2.2.1 熵值法
本文首先采用客观赋值法中的熵值法分别对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一级指标下的三级指标进行赋权,避免了主观赋权法的缺陷。再对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的一级指标分别赋予相同的权重。最后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合成综合指数。
2.2.2 耦合协调度模型
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本文构建了以下的耦合协调度模型:
表3 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等级划分
本文选取我国2011—2021年31个省份(不包括港澳台)为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和《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对于缺失的数据采用插值法进行补齐。
本文采用熵值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到了2011—2021年的文化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指数,如图1和图2所示。发现2011—2019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略有下降,说明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得显著性提高。但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存在东部和中部地区远高于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情况,说明东部和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基础好,文化资源丰富,在政策的推动下文化产业能够实现较快发展,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文化产业则受限于经济基础差,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原因而难以发展。2011—2021年我国共同富裕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说明我国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消除绝对贫困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此外,东部地区共同富裕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之间的共同富裕指数差距出现缩小趋势,说明我国的共同富裕是有差距的共同富裕,体现了我国的“先富”带“后富”思想。
图1 2011-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时空差异
图2 2011-2021年我国共同富裕指数时空差异
本文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2011—2021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两个系统的耦合协调度,并根据表3的标准划分了耦合协调等级,结果如表4所示。总体来看,除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外,2011—2021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逐年上升。其中,2011—2015年处于濒临失调状态,2016—2021年处于勉强协调状态,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但有向优质协调方向发展的趋势,说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之间的相互关联程度逐渐增强,耦合协调水平不断提高。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由濒临失调发展为初级协调,中部地区由轻度失调发展为勉强协调,说明这两个地区的文化产业与共同富裕能够较好地实现协调发展,文化产业发展能够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共同富裕的实现能够刺激文化需求的产生,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至今仍处于濒临失调状态,而且东北地区耦合协调度增长缓慢,逐渐落后于西部地区,这是因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受制于历史、地理和政策等因素,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基础薄弱,导致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难以与共同富裕实现协调发展。
表4 2011-2022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演变
本文通过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和共同富裕指数分析其耦合协调关系,结果发现:(1)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在2011—2019年呈上升趋势,在2020—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略有下降,共同富裕指数在2011—2021年呈逐年上升趋势,二者均存在时空分布异质性。(2)除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外,2011—2021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发展趋势向好,由濒临失调发展为勉强协调。(3)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存在空间分布差异,东部和中部地区的文化产业与共同富裕能够较好地实现协调发展,西部和东北地区则由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低,难以与共同富裕实现协调发展。
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提高文化产业和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投入力度,夯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完善产品市场,刺激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制度,缩小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人群差距,促进实现共同富裕;二是推动文化产业与共同富裕协调发展。充分挖掘各省市文化资源的内涵,发挥文化的育人功能和经济功能,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水平,以文化产业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精神和物质基础。同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激发文化消费潜力,以共同富裕的实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需求动力;三是采用政策扶持、财政支持和对口支援等方式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对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其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加大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支援力度,促进实现“先富”带动“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