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 文化个案研究路径初探

2023-12-12 02:27
音乐教育与创作 2023年10期
关键词:黎锦晖乐人空间性

□ 彭 晓

文明是历史积淀下的产物,人物则是构成历史的主体。无数的史学者深信历史是必然与偶然的结合,人物无疑成了这种结合的集中体现。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和人物的音乐学研究,一直不绝于书。大多的研究角度采用的都是传统的历史研究方法,即以时间为轴线、以音乐人物和群体为主体,这些研究成果对中国近代音乐进行了历史性的梳理。而中国近代都市音乐作为近代音乐史中的一种文化现象,必然被编纂其中。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认为,近代都市音乐应该从近代音乐的大框架中摘取出来,形成专题音乐史。作为中国近代都市音乐创始人之一的黎锦晖,就是在这一历史文化现象中不得不谈的个案。

关于黎锦晖的研究,目前来看主要集中在几个方向,其中最为集中的是采用传统史学人物评介的手法,对其进行史学性的描述。在这类研究中大都以翔实的史料为支撑,采用传统的历史人物评论手法试图还原历史人物的艺术创作原型。此外,以时代背景为切入点,对都市音乐进行再次解读,力求给予人物更为客观的人文评价。然而,随着音乐史料的不断挖掘与翔实,如何更深入地解读和审视已有的历史资料已成为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解析历史事件和人物个案的过程中,研究者开始注重历史与文化纵横坐标下共同构建的存在关系,从而将单边的音乐历史史实系统化。通过梳理,笔者认为黎锦晖及其明月歌舞社的研究契机,应是通过对空间性、历史性和社会性进行梳理,最终构成黎式音乐的多维谱系框架。同时,也可以借鉴“质性研究”中的区域性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情境关系理论,考察空间性(区域性)在构成黎式音乐谱系关系中的纽带意义。空间观念在研究中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观念,而是构成社会及文化关系的重要依据。以湖湘地域为纬度,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为经度,以特定历史人物和群体为研究基点,希望通过采用一种寻根式的研究方法,来探索在特定文化区域中,特定文化现象、特定人物与其赖以生存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经济环境的多维关系,从而获得更广泛意义上的音乐文化价值。

一、 “空间性” 搭建

以音乐创作者的籍贯为基本空间性,探究在地域文化的影响下所形成的特有音乐创作思维。中国都市音乐虽然是以上海为主要发源地,但由于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中湘籍乐人自身所带有的文化地域特征,必然会在其音乐创作中有所体现。这种体现交织于海派文化中,形成了一种文化共生现象。

黎锦晖作为一名湘籍音乐家,其文化底色是以湖湘文化为基底的民族文化。作为生活在20世纪初的艺术家,他的艺术理念与认识首先来源于家庭的影响。黎氏家族对整个中国近代文化艺术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其父兄中有8人曾对中国近代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历史意义。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黎锦晖,其自身文化意识必然具有两重性:其一为旧有的传统文化思维;其二为“新文化”运动理念。在黎锦晖的艺术实践中,我们不难看到这“两重性”的相互作用。如在他的创作实践中曾多次提到“平民化”。而“平民化”的艺术直观体现则以作品中大量的民间音乐风格的引入为特点。显然这种特点是与其幼年时代在湖湘一带的生活分不开的,在这个时期他无意识地受到了大量民间音乐的熏陶。正是这种“无意识”构成了其文化思维中的惯性精神价值。当他将这种惯性精神价值与新音乐精神相结合时,则会产生出20世纪初特有的文化理念,即以民族化语汇来阐述新文化精神的音乐话语体系的理念。同时,黎锦晖的艺术实践是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以上海为主要阵地的。“海派”文化的熏陶,从客观上拓宽了其音乐实践的视角。自此之后建立的歌舞人才培养学校——“中华歌舞专修学校”“明月歌舞社”,无疑皆会以其特有的艺术创作、实践视角为底色。

因此,在对黎锦晖及其“明月歌舞社”进行个案研究时,“空间性”的体现就不可能仅限于单一的“湖湘”或者对“海派”文化的发掘。“文化共生”的影响应该成为研究的核心。通过梳理不难发现,黎式音乐实践以及明月歌舞社湘籍乐人的艺术创作,是以湖湘文化理念为源头的。但由于中国近代都市音乐的发源在上海,因此在“他乡”的艺术创作者,或多或少地会受到大都市文化氛围的影响。在20世纪20年代后都市音乐将国外歌舞音调和节奏拿来为中国都市音乐市场所用的大潮流下,让都市音乐的通俗性、共融性为本土所接纳,在黎锦晖和湘籍乐人的创作中运用了湘音湘韵及海派民族音乐语汇。

“空间性”在这里不再是单纯的以音乐实践者籍贯为基准的地域意义,它有了更为延展的内涵。通过作品、表演实践,甚至是团体的集体意识,构成了文化内涵上的空间概念,为理解历史时代、人物文化特质,搭建起了立体的经纬度。

二、 “历史性” 梳理

对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进行文化个案研究,从其历史纵轴上,一定离不开对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历史人物环境的理解和认识。20世纪20年代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的迅速发展,有关“白话文”“新诗”“推广国语”等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文化艺术界出现了配合这一改革的多种艺术实践活动。黎锦晖在其兄长黎锦熙的影响之下,也热情地投入到“白话文”的推广中。在艺术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其特有的都市文化创作风格。无论是儿童歌舞剧还是城市爱情歌曲的创作,皆反映出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都市生活的特质。通过梳理,笔者了解到从“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爆发之后,黎氏音乐的创作及艺术教育培训实践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这种改变是与历史洪流息息相关的。黎氏音乐从创作初期就一直致力于对音乐艺术本体的改造和理解,对整个社会政治因素和历史环境的判断略显不足。因此,从文化的角度上来说,他的创作确实对“平民文学”和“白话文”起到了重要的推广作用,但在面对抗日思潮的兴起时却出现了先天的不足。

在对其进行历史个案分析时,研究路径的历史性体现就必然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探究。一方面,从音乐文化本体和创新实践,甚至是在对“新文化”运动理念的响应上来看,黎锦晖及其带领的黎氏音乐社团的音乐实践,无疑是符合时代的脉搏跳动的。他在20世纪20年代创办的儿童杂志《小朋友》中,满怀热情地提倡新文化,普及国语拼音,唤醒国民教育,主张通过文艺作品来教育孩子形成“勇敢、勤奋、聪明、快乐、公平”的品格。而在1926年之后致力于开展歌舞艺术的实践活动——创办“中华歌舞专修学校”,则是从五四精神的内核出发,将平民化理念与音乐艺术实践相结合进行具体探索。另一方面,20世纪20年代中期军阀混战,以上海为主的中国的主要城市陷入了军、警、宪兵把持的特殊政治阶段。作为城市音乐的主要推广者和实践者,黎锦晖必然会游走于社会政治浪潮中。这一时期的黎氏音乐团体,过于单纯地估计了当时的政治形势,将城市爱情歌曲转为创作的重心。可以看出黎氏及其创作团队的艺术实践不论兴衰、成败,都离不开社会历史性的影响。

三、 质性研究下的“社会性” 思考

“质性研究”中的区域性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情境关系理论,表明文化事件的本质核心是人的主体性。以黎锦晖为首的明月歌舞社是中国都市音乐创作的先驱,而在这一团体中湘籍乐人成为其艺术创作的重要群体。黎锦晖与这些湘籍乐人建立了文化意义上的谱系关系,其所追求的文化理想在社团中的其他乐人身上得以延续,而这种延续最终来源于在时间性与空间性中达成的共识。通过这种“社会性”思考,可以梳理出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湘籍乐人构成的谱系纽带。谱系学是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米歇尔·福柯和法国哲学家、符号学家、文艺理论家以及美学家、解构主义思潮创始人雅克·德里达对整个现代西方哲学进行批判时而形成的一门新的学问。关于“谱系”一词,福柯是这样理解的:“‘谱系’这个词代表冷僻知识和局部记忆的结合,这种结合使我们能够在今天建立有关斗争的历史知识,并策略性地运用这一知识。”本研究中正是试图通过局部记忆的概念,针对中国近代都市音乐创作形态的知识系统展开分析。笔者认为黎锦晖和明月歌舞社,作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都市音乐的实践“标本”,其现象本身就具有典型性,它反映的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创作个体对整个历史社会环境的片段化记忆和投射,也可以说是在特殊历史时期里中国知识分子思想的多维度的表现。在黎氏音乐的表达中,爱国主义的表达是显性的,而对生活快餐式的情感表达也是显性的,这两种艺术意识的输出通过“明月歌舞社”中的其他乐人亦得到了反馈,形成了从创作理念到表演实践的表达网格。谱系理论中提到的“片段”和“局部记忆”,为笔者了解其谱系网络提供了研究依据。

四、 结语

在对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湘籍乐人的研究中,既关注其作为“大时代”意义下音乐人的历史意义,又认识到地域化音乐传承者的文化意义。史学研究应跳出传统单纯地依靠罗列史料进行研究的藩篱,运用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研究方法,树立多维的历史观念。黎锦晖及“明月歌舞社”湘籍乐人在空间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的角度上建立了一种谱系关系,因此在研究此类史学个案中,师承或思想传承应成为这种谱系关系的纽带。将黎锦晖和都市音乐放在一个相对客观的角度来进行思考,既认识到其社会意义的存在,又认识到其文化意义的影响。对黎锦晖及其创作的都市音乐进行研究,既要看到在特定历史文化时期、特定意识形态下所产生的影响,又要用大历史的眼光来检视其客观的历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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