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 菲 牛瑞琳
芮城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相结合,探索形成了“县委主责、纪委主导、专班主推、牵头单位主抓、责任单位主力”的工作机制,为构建全域清廉格局打下良好基础。
一是全面发挥县委主责作用。芮城县委坚决扛起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清廉建设工作4 次,并成立全面建设清廉芮城工作专班,按照实施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党委主抓、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共治共建的清廉芮城建设责任共同体,共同画好推进清廉芮城建设“施工图”。全县各级各部门闻令而动,主动融入清廉建设工作大局,聚焦6 个建设单元、30项重点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主动承担牵头及配合职责,定期研究分析情况,确定工作靶向,推进清廉芮城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二是着力发挥纪委主导作用。以监督为抓手促落实,成立了由清廉芮城工作专班、县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组成的督导检查组,采取“自查+督查”方式,围绕清廉建设工作要点,对六大单元创建主体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清单,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
三是充分发挥工作专班主推作用。清廉芮城工作专班一对一聚合力,结对联系各示范创建单位,责任到人,倒排工期,跟进监督,确保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高质高效;充分发挥电视专栏作用,对各创建主体特色亮点及时宣传,对于责任发挥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围绕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创建主体及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视问政,以问政促担当、以整改促提升;定期量化排名,及时下发工作通报,确保清廉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高质高效。目前,电视问政2 期,下发通报1 期,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函4 期。
四是有效发挥牵头单位主抓作用。注重加强对示范创建单位的督导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特,真正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五是全力发挥责任单位主力作用。严格遵照《示范单位考评操作手册》,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检点,在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搞好自选动作,打造亮点品牌,全方位提升创建质量;全流程加快工作节奏,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示范单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