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深度挖掘数据资源要素使用价值,并加快提高数据要素商品价值,坚持这两个维度协同互补推进数据要素商品价值最大化,是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两个维度协同互补推进,这是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
广泛深度挖掘数据资源要素使用价值。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快速发展、成效显著,其主要因素在于率先开发利用数据资源使用价值,促进数据资源要素化。在此过程中,大量数据要素使用价值得以开发利用,并且通过流通和交易逐步实现其商品价值或货币价值。浙江省较早地挖掘利用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上生成的数据要素使用价值,取得大量新型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探索实现数据要素商品价值,也因此在“数据20 条”文件中成为唯一提名的先行先试地区。
进一步开发利用工业领域的数据要素使用价值,是浙江当前全力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的前提条件。企业在生产环节上使用不同的软件或者工控系统积累的大量数据,通过挖掘利用这些数据使用价值,对于改变或改善工业流程、改变企业的经营管理、改变客户关系或者精准化提高营销能力,都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目标。在消费环节,目前数字政府、数字产业、数字生活、数字化社会治理等都已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是数据使用价值通过应用场景得以实现,孕育了大量信息消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近些年来,我国率先开发利用了数字资源的使用价值,为扩大实现数据要素商品价值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和制度条件。
加快提高数据要素商品价值是重要紧迫任务。我国数据要素商品价值化还处于早期阶段。因此,2022年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策推进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20 条,对于加快实现数据要素商品价值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其中,数据交易所是重要平台。但是,交易所作为当代市场体系新生事物,尚无国际经验可以借鉴。各地兴起的数据交易所或数据交易中心的探索实践,有助于我们利用市场机制来挖掘数据要素的商品价值或货币价值,是落实落地“数据20 条”的重要路径,更是推进数据要素价值最大化的必由之路。现各地在探索实践中可能会走弯路,也有一些教训,但主要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通过集中和非集中两种场景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交易,都符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客观规律。目前大多数数据加工产品都是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交易场景来实现其商品价值的。如各类数字平台对在线生成及采集归集的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AI 分析)形成的各类信息内容服务产品和App;各类专业化数据挖掘加工企业,通过对实物产品和无形资产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处理,形成与实物产品相映射和与无形资产权益相对应的数字孪生或衍生产品;各类数字技术开发企业,为加工挖掘数据要素价值而开发应用的各类工具类数字产品(如软件、API)等。这些在现实中,均可以通过B2B(点对点)、B2C(点对多)等场外交易形式完成。当然,相较于数据产品场内即交易所进行交易,场外交易的规范性、价值实现的功能性、价值的合理性都会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将来推进数据要素资产化(如入表)、资本化(如证券市场),就只能优选经交易所完成的交易标的。但是,场外交易一定会长期存在,当前需要抓紧做的事情,就是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规范。
依托数据交易所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化,是我国规模化、合规化、市场化实现数据要素商品价值的努力方向和主要任务。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在集中场所完成的交易量很小、比重很低,在数据基础制度尚不完善,数据权属确认、价格形成机制、数据交易安全、数据资产量化、交易收益入表准则等均未明确和法定的情况下,我国数据要素场内交易只能采用挂牌或协议交易这一初级形式。也可以说是次优选择,但这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发展阶段。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对要素资本化的需求与日俱增,故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向采取竞价交易形式的证券交易市场过渡。完成这个过渡并不容易,可授权综合条件较好的交易所先行先试。比如,授权交易所采取搭建实验室方式开展封闭性交易仿真模拟运营。
数据交易特别是场内交易,实现供需动态平衡才可实现可持续发展。但其中一些关键问题如隐私保护、公允价值实现、交易标的复用等问题亟须破解。虽说目前相关法规制度和监管能力很不适应实践要求,但可以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来缓解和解决许多难点问题。
现有技术手段可以对开发更多、更高质量、更具商业价值的入市数字产品提供保障。目前各地交易所(交易中心)的入市产品基本上都是数据集、数据包、加密数据、数据分析报告等数据产品,也有以API、算法、App、模型等为主的产品。但市场上存在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要解放思想,进一步拓展入市交易标的的可信可交易来源。如,在黑箱、沙箱、联合数据空间等安全可控的环境下,开放更多的元数据入市,特别是为建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所需要的预训练数据。再如,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经营体制机制,特别是加快实践三权分置及分类分层授权机制创新改革,稳定拓展来源可信和交易价值较高的公共数据入市交易。还如,合规开发利用可入市高阶数字产品,包括与数据质押、数据资产融资、数据信托、虚拟数字产品等相关联的可入市交易产品。总之,尽力增加入市数字产品的多样性和规模,才有利于交易所较快健康稳定发展。
更多运用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入市数字产品(标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比如,运用多方隐私计算等技术,构建数据资源要素化资产化全过程、全部环节基因图谱和产业图谱体系,据此建立健全入市数据要素多因子计价模型、数据要素入市交易标的指导价格自动生成模型、与入市交易标的可纳入一般资产负债表相挂钩的分类定价模型等等,逐步形成市场主导、技术助力、场景挂钩、供需动态匹配的数据要素交易价格合理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