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昭和二十)年8月6日,日本广岛遭遇美国原子弹轰炸。围绕日本缘何非遭遇美国核打击不可的问题,一个几乎见诸所有历史教科书的耳熟能详的说法是:因日本拒不接受《波茨坦宣言》,所以美国决定对其实施核打击,苏联也宣战出兵(中国东北)。对美国而言,此乃所谓“尽早终结战争,避免造成更多流血的日本本土战的最佳策略”。但这种说法,实际上未必站得住脚。
如此结局背后,至少存在如下四种原因,正是这些原因的错综作用,导致了美国对日本动用核武的结果:
第一,原子弹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志在必掷”的实用武器研制的。要知道,美国原子弹研发制造源自纳粹德国核武研发的刺激,带有极强的危机感。罗斯福死后,杜鲁门继任总统,他在回忆錄中如此写道:“何时、在哪儿使用炸弹(指原子弹)的最终决定权在我,这一点不容错位。我一向把原子弹看作是一种兵器,理应付诸使用,对此从无任何疑念。跟随总统左右的最高军事顾问们曾劝诱我使用之。我与丘吉尔会谈时,他也曾毫不犹豫地对我说过‘如果有利于终结战争的话,赞成动用原子弹的话。”可见,既然是兵器,使用没商量——是美国战争政策最高决策者的意志。
第二,至少从1943年5月开始,日本就已经被设定为核打击的首要目标,且越往后,越具体化。
第三,对苏牵制。美国历史学者加尔·阿尔佩罗维茨在其著作《原子弹外交》一书中,论证了美国如何以原子弹为砝码,在对苏外交中争取主动的过程。杜鲁门继任总统是在1945年4月12日,他面对的最大课题是如何终结战争,并在战后格局中争取主导权,而最吃紧的问题就是应对波茨坦会议。由于彼时,原子弹研发已到了核试验的最终攻坚阶段,杜鲁门尽量想把会议日程向后推迟,以期能拿到踏实的“原子弹牌”。波茨坦会议上,美英两国首脑在第一时间分享了“孩子诞生”(指核试验成功)的情报,但通报斯大林则是在一周以后。斯大林并未显得很吃惊,若无其事地说了句:“是嘛……那么就可以在日本使用了。”暗中却加紧了从“满洲国”进攻日本的进程,同时下令莫斯科的原子弹研发工作提速。
第四,对日种族歧视。这一点,作为深层原因,很少表面化,特别是在战后民主主义主流话语体系下,一向鲜为人提及,但却是一个颇为现实的因素。日本军队在战时的残虐暴行,强化了西方对东洋社会所抱有的“日本人性恶论”的既有成见。当然,歧视从来是双向的:有日人针对白人的“鬼畜英美”式的妖魔化,便有美国人对日人所谓“猴子”的侮辱性蔑称。既然是诸如“兽类”“猴子”等非我族类,动用“新式武器”歼灭之便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日本对其“被爆”的悲剧,也基本上抱着现实主义的应对:接受“宿命”,因为“我们应该认识到,先于哪个国家最初使用原子弹的问题,一个更主要的问题是:无论哪个国家,只要它制造成功,它就会使用”。日本国内甚至不乏“原爆拥护论”者。
正因此,日本政府虽然通过瑞士等第三国表达过对因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而制造的反人道罪行的抗议,但面对美国政府,却未曾提出过直接的抗议。而这一点,至今仍鲜为人知。
(摘自《中日之间:误解与错位》 刘柠/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