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敏
(潍坊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山东 潍坊 262737)
从整体上来看,在山东省智能农机装备应用与推广的过程中,政府部门给出了多项政策扶持,但是在政策的制定和促进的力度上还有待加强,缺乏专门针对省内智能农机装备自主创新、应用推广的战略规划及指导意见。高端农机创新资金投入的力度较其他省份如江苏、湖南等略有不足。目前的扶持手段以财政资金投入、农机具购机补贴为主,在政府鼓励示范引领方面以及绿色金融服务方面的政策较少,政策性工具缺乏完善性和持续性[1]。另外,智能农机装备在研究条件和基础上缺少大型的科研设施和公共的实验设施等。
山东省拥有潍柴雷沃重工等国内知名农机企业,但对标国际农机市场,与美国约翰迪尔、意大利凯斯纽荷兰、德国克拉斯等世界农机巨头相比,在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省内农机企业在智能技术方面还没有形成体系,智能农机信息感知、控制决策以及实时监控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对外依赖程度较高,控制过程中各种数据算法也与国外存在一定的差距[2]。另外,企业研发投入比例少、创新积极性弱。多数农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在科研成果转化上道路不畅,仿制产品较多,有些企业以国家补贴为导向,粗制仿造,研发投入比例小。
智能农机装备是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融合的产物,农机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直接影响着智能农机装备的应用与推广。目前,山东省农机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省级农机信息化平台建设还不完善,缺乏全面性、系统性,省内市县也只有少数建立了智能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如济宁、聊城、潍坊等,但也尚处于起步试用阶段。各市平台应用系统相互独立,缺乏统一指导与规划,无法进行数据共享,区域性的农机作业服务平台建设还在摸索当中[3]。
1)农机推广人员方面。一是由于待遇、编制、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农机推广机构新入职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数量很少,导致推广队伍年龄整体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自我学习能力欠缺,缺乏学习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内驱力;二是身处基层的农机推广人员很少有外出学习和考察的机会,对于快速发展的现代农业设施和智能农机装备没有直接的感观,知识眼界偏小、工作思路狭窄,往往没有合理的智能农机推广路线或推广线路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的需求[4]。
2)农机推广经费方面。省内部分市县不注重农机新产品的推广,推广经费得不到保障,经费紧张也影响了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对于智能农机在内的农机新产品的推广进程缓慢或难以实施落地。另外,推广经费的紧张也影响了智能农机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3)农户方面。目前山东省内农业从业者的年龄普遍偏大,主要集中在40~60岁,存在老龄化问题;另外受教育程度较低,学历主要集中在初中以下,知识结构不合理。农户知识储备以及学习、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差,这也阻碍了智能农机装备在农户中的应用、推广[5]。
1)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山东省智能农机产业基础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论证和编定山东省智能农机装备10~15年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明确具体战略目标、分阶段战略成果、主要完成任务,部署实施路径、扶持政策,绘出智能农机技术成果发展以及应用推广路线图,设置时间节点,同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加强指导监督,形成闭环控制机制[6]。
2)在全面落实山东省智能农机购置专项补贴、购置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建议将智能农机配套的测控终端部件也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的范围,并适当提升智能农机购置补贴标准。针对山东省区域发展的差异性,建议对不同生产规模的农户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机制:对于承包经营的小农户,提供免费入网,补贴智能农机移动终端;对于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其生产规模大小进行不同程度的定额补贴或比例补贴;对于托管型的服务主体,按照托管面积的大小给予一定的托管服务性补贴。除购置补贴外,还需加强政策性工具的应用,政府联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智能农机金融服务模式,拓宽农民资产抵押范围,开展农机具等抵押放款以及推进保险、租赁等业务形式,缓解经营主体购置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资金压力,降低用机门槛[7]。
1)优化智能农机研发资金投入机制,政府要加大对智能农机装备自主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在立项自然基金等项目过程中,对智能农机项目设置一定的比例支持,同时要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形成政府资金、企业投入、社会融资等的多元长效投资体制,有效解决农机研发企业投入资金不足的问题。
2)鼓励各科研主体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资源,关注行业前沿技术信息,对标国外,梳理制约智能农机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围绕薄弱环节协力进行突破[8]。
3)增强科研主体产权保护意识,促进高质量专利培育,积极保护创新成果,鼓励各主体在智能农机关键技术和产品上进行广度和深度的专利挖掘,加快国内、国际专利申请的布局尤其是对于PCT国际申请的进入,以占领国际专利优势地位,持续带动高端农机科技产出。
1)固牢信息化基础建设。一是积极完善山东省农机信息化平台建设,增设智能农机作业供需对接、作业实时调度等项目,以此为引领,推动各市县智能农机信息化平台的建立。推进智能农机装备接口标准化建设,实现其与各地区信息化平台接口标准统一,加快省、市、县信息化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以及集成应用。鼓励智能农机应用大市率先进行农机作业服务区域性平台的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为全省农机信息化的发展积累经验。二是推进农村新基建建设,加快5G技术、物联网技术等设施的建设,提高智能农机装备在农业各环节中采集数据、分析数据的能力,形成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为全产业链提供大数据支持[9]。
2)加强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建议省内在不同区域、不同地形重点打造一批无人示范农场。建设智能农机信息化作业示范基地,推进物联网、5G在智能农机作业中的应用,通过无人农场天空地一体化农情信息采集,积累数据,加强智能农机数据采集能力,探索无人化作业手段与模式,形成智能农机信息化应用推广先导区。
1)建立健全基层农机推广体制。建议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加强农机推广队伍建设、人员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加大推广经费投入,并强化督查考核,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实到位。明确基层农机推广机构的职能与任务,实行县办县管、县管乡用管理模式,将人权、物权、财权统一归属到县,保证部门及人员职责到位,在编在岗、在岗务岗,推进基层农机推广队伍稳定,为先进智能农机的推广提供基础[10]。
2)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现代农机推广模式。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涌现,应以山东省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对接各类经营主体的需求,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主体积极参与、公益性与经营性联合发展的现代农机推广模式。政府推广机构为公益性推广的主要力量,面向的是大众的共性普遍需求。农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化经营主体为经营性推广的主要力量,面向的是自身发展的需求,家庭农场、传统农户的主要技术化需求。科研院所以及高校为公益性与经营性融合推广的主要力量,面向的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个性化需求、精准化服务需求。加强各推广主体之间的合作交流,发挥各推广要素的积极作用,为智能农机具的推广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加强职业农民培育。一是借鉴美国职业农民培育经验,首先,依托涉农高校本身的资源优势,联合履行对农民的培训工作,既可以提升农民对农业、农机的认知使用水平,进而提高其接受包括智能农机在内的新鲜事物的能力,又对年轻农民学习先进的农机知识以及高端智能农机的使用提供了丰富的途径和手段,激发年轻农民的知识渴求和学历渴求,进一步改善从业农民的学历结构;其次,对农民进行分层次培训,颁发相应层次职业农民培训证书,提高职业农民的社会认可度,改变农民社会地位低等传统观念。
二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农民在线培训和自主学习,弥补线下对人员、地域的限制。例如农机TV,特别针对普通农民和新生代农民进行农机知识传播,使农民及时了解农机最新政策、农机市场情况、智能农机产业发展情况等,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对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使用水平。建设智能农机使用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农机手在线咨询、专家在线解答指导,提高智能农机使用服务水平,加快智能农机推广。
三是鼓励青年从业者参与农业生产,提升对智能农机的应用水平。建议山东省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各种优惠、倾斜政策,为青年农业创业者设立专项政策扶持,尤其是农科院校毕业生,抓好学农、为农教育,鼓励、吸引更多青年人回乡建农,进一步改善农民年龄结构问题,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有效促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应用与推广。
综上所述,智能农机装备作为现代农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山东作为农业农机大省,虽然智能农机发展位于国内前列,但与农业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应用与推广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进行顶层规划,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策扶持;完善科研体系建设,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智能农机成果转化;加快智能农机信息化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农机推广要素质量等对策建议,以期推动山东省智能农机装备的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