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瑞生 安徽省合肥市育英中学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对课程性质、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进行了详细的表述,明确了以核心素养为集中体现的课程目标,同时也将课程性质和课程理念内化于课程目标之中。信息科技课程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充分分析我国基本学情的基础上确定了课程的育人方向,在科学凝练我国学生信息科技核心素养的基础上构建了课程目标体系,鼓励以多措并举的方式落实信息科技课程的育人价值。
信息科技课程目标是教育主管部门长期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结合党和国家人才培养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确定的。其在深入分析学生的学情现状之后系统凝练出育人方向:促进学生在现实世界和数字世界中健康成长。从相关文献可见,在凝练信息科技课程育人方向的过程中,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网络技术的发展把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融合在一起,拓展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对学生来说,可以在线下传统教室里开展学习,也可以在线上虚拟环境中开展学习。这种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的融合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方式、交流方式,以及生活方式和思考问题的方式。
随着数字化环境的变化,现代学生掌握技术的能力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数字化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技巧,数字化适应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相应的问题也客观存在,如过分依赖数字化设备、沉迷游戏等。
随着我国在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建设方面的不断推进,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信息科技课程承担着为社会发展培养未来公民、奠定人才基础的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提升学生的数字素养,发展学生的计算思维,让学生用符合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的思维方式去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信息社会责任。
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四个维度的素养构成了信息科技学科的课程目标体系,同时,新课标中还给出了六条逻辑主线作为课程内容框架。利用这六条逻辑主线来支撑学生核心素养的落实,二者结合,确定了信息科技课程的四个方面总目标(如图1)。
图1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如何培养学生合理的信息意识,并使其逐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变得尤为重要。信息科技课程目标中提出:要让学生明白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具备判断和评估信息价值的能力;让学生逐渐树立正确的信息价值观,强化学生在信息交流中的主动性和友善性;同时还要让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高效地获取、遴选信息,恰当地表达、交流信息,合理分配使用网络的时间,培养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养成科学使用信息科技的好习惯,并且不影响身心健康等。这些均要求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融入信息检索、选择、应用、交流等一系列过程和方法,支持学生信息意识和价值观的形成。
学生不但是数字环境的使用者,还是未来数字化环境的生产者和创新者。例如,学生在参与社会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基于信息科技学科的方法,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问题分析,然后设计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及算法,并且能够使用信息科技学科的方法去验证和优化方案,让其不断趋于完善。基于这样的目的,从发展学生计算思维素养的角度来看,应引导学生理解数据与编码的价值与意义,掌握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和过程,体验过程与控制的场景,完善解决问题的过程,初步具备利用信息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习信息科技课程中的数据与编码、过程与控制等内容,让学生明白计算思维对问题解决的重要作用,领会到计算思维的价值,同时明白如何使用计算思维让解决问题的过程更加高效,并将这种思维方式迁移到其他问题的解决过程中。
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就是让学生利用数字化工具,在新的环境中去创新学习和创新生活,养成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习惯。发扬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数字化探究能力,首先就是让学生围绕学习情境,在数字化环境中学会与同伴协作解决问题。同时,还要不断提升学生的数字化探究能力,使其掌握利用数字化工具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分析、实验、结果呈现等环节探究问题的解决思路,最终得出结果,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新颖的思路去分析和思考问题,能创作出新颖的作品。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不断交融,网络世界新的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新的社会权利和责任也逐渐明确。因此,如何让学生去遵守这些新的秩序、践行新的责任就变得尤为重要,应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和隐私,在网络环境下安全地生存、生活,同时不侵害他人利益,并能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他人,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让信息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同时,还要让学生意识到自主可控技术对国家发展、社会发展以及个人的重要性。
另外,还要让学生正确看待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及其带来的道德和伦理挑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让学生遵照网络世界的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进行自我约束,养成良好的习惯。
信息科技课程目标所提出的“四维一体”的核心素养体系(如图2),既反映了四个核心素养的单独育人价值,也强调了四个核心素养的关联性和整体性。信息科技课程目标是随着学生的学习逐步提升并落实的,最终达成课程的育人目标。
图2
新课标在“课程性质”环节提出,信息科技课程要能体现学科的“基础性”“实践性”以及“综合性”。通过发挥学科的基础性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通过落实学科的实践性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支撑,通过发挥学科的综合性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保障。这些方面都是信息科技课程育人价值的综合体现。为了更好地实现学科的育人价值,信息科技教师尤其要注意创设真实的学习情境,合理选择学习内容和开展多元的评价方式。
新课标中明确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为学生的学习创设真实的情境,让学生的学习、生活场景在问题情境中得到呈现。这样既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也能让学生的核心素养在真实的情境中逐渐养成。
课程内容中的六条逻辑主线每条都有至少三个逻辑层次,如果再细化,还可以得到更多层级、更多维度。例如,“互联网信息处理”逻辑主线,可以细化为“互联网信息获取”“互联网信息管理”“互联网信息加工”“互联网信息发布”“互联网信息交流”5个分支。其中,“互联网信息获取”部分又可以拆分为“搜索引擎获取信息”“数据库检索信息”“专业工具获取信息”等。而且每个知识内容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持,构成了一个缜密的知识体系。
在特定内容模块中的知识逻辑体系也有一定的关联性。例如,将数据、信息处理和信息安全组建成一个新的内容模块,网络、信息处理、人工智能可以构建另外一个内容模块。所以,为了发展学生的不同素养,教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选择学习内容,并循序渐进地形成知识内容体系。
核心素养的提升和发展需要知识和实践的共同作用,学业质量的评价体现了新的知识观。新课标提出“将知识考核与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这并不是知识评价和实践评价的组合,而是要求依照学业质量标准重构基于素养的评价体系,采取素养导向的多维度评价方式。在素养评价中既要体现对“科”的评价,也要体现对“技”的评价,并将二者的评价有机组合。通过学生答辩、纸笔测试、作品呈现等多种方式对学科核心素养进行多维度评价。
例如,在对“物联网安全”内容部分开展评价的过程中,既要考查学生对物联网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要考查学生安全防范措施的应用情况。另外,要针对学生制作的物联网作品,根据功能、技术应用、实用价值、美观程度等制作出评价量表,对学生的信息意识、社会责任等素养进行系统评价。
信息科技课程是一门新兴的基础教育课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重要的育人价值。信息科技课程目标的确定始终围绕核心素养,在充分体现课程性质的同时反映了课程的理念。我国信息科技教育现状和需求决定了信息科技课程的育人方向,“四位一体”的学生核心素养构成了信息科技课程的目标体系,采用多措并举的课程实施办法能更好地落实课程育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