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静远
父亲有一辆老旧的自行车。岁月的斑驳印在黑色的车架子和银色的车轮钢圈上。车后座用扁扁窄窄的带子缚住了一个暄腾腾的垫子,漂亮谈不上,但是舒适度大為提升。这是我一到六年级上学的“专座”。每天,父亲骑自行车送我上学,成了我生命旅程里最难忘的记忆。
每天早上,父亲会比我提前几分钟下楼,把我沉重的书包放在车筐里。我嘴里嚼着早餐,一出楼门,就能看到爸爸跨坐在自行车上,一脚撑地,一脚踏在脚蹬上,正“严阵以待”。
“上车!”爸爸看到我总是会潇洒地一甩头,顺势让自行车更加倾斜,以便个子小小的我也能一步跨到后座上。爸爸不需要回头看我,只感受车子重心的晃动就知道我已经爬了上去,于是慢慢将车扶正。“扶住爸爸,出发喽!”他的右脚用力一蹬,身子同时向右微微一探,收起撑在地面上的左脚,自行车就稳稳地加速前进了。扶着父亲的腰,感受他因用力而产生的微微摇摆,但这摇摆之于我却是覆盂之安。我总是惬意地把腿悬在自行车的两侧,左顾右盼地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边是鳞次栉比的小区建筑,一边是色彩绚丽的各类店铺。
春天的时候,枝条吐芽春衫薄,风从父亲的身体两侧合抱过来,将我拥住。父亲的自行车也显得格外轻盈,有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意,在笨拙的汽车长龙的缝隙中游刃有余地扬长而去,不被车流阻滞,那是我们父子最得意的瞬间。风吹起爸爸的头发,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依然可以感受到他脸上的融融笑意。爸爸曾说,他工作很忙,骑自行车送我上学,是他每天最幸福、最安心、最放松的时刻。
时光流转,六年的光阴,看惯了上学路上的风景,最终锁住我目光的是父亲努力蹬车的背影,那背影并不高大。冬天,我能看到他呼出的哈气,吞云吐雾一般,使整个人如在仙境。他会腾出一只手背在背后,晃动着手指寻找我的小手。“把手放进我的羽绒服里。”掀起他衣服的一角,两只手结结实实地贴在他温暖的背上,那后背就成了我面前一道最温暖的墙,一切凄冷苦寒都被阻隔在了外面。
如今,我已上中学,那辆自行车也“卸任退休”,“告老还棚”了。但是每次路过车棚,我总是会看看它,走近它就像走近了童年的时光,坐在父亲自行车上的往事仍历历在目,成为一个孩子最珍贵的记忆。
(指导老师:崔丽娜)
点评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写作法门——方法和技巧固然重要,但是真正对生活有认识、蕴含真情实感的写作才会更加打动人。小作者讲述了每天早上爸爸骑自行车送自己上学的一段历程。通篇看下来,都是一些缺乏情节和闪光点的点滴回忆,但看到最后,却有一种情感的张力悄然扩散到了心头。换言之,就是让人感动了。为什么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是因为在小作者娓娓道来之中,你可以真实无欺地感受到他对父亲的爱,对生活的感恩。因为有情感流淌,自然会引发共鸣。
(顾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