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 静,史俊宏,夏雨甜
(1.内蒙古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2.内蒙古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
易地搬迁是党中央脱贫攻坚时期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路径。易地搬迁旨在通过人口布局调整空间场域转移以实现精准扶贫[1]。自2015年“五个一批”脱贫举措提出,易地搬迁作为其中一个重要脱贫手段,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十三五”期间,政府引导与农牧民自愿参与相结合的易地移民搬迁,又作为精准扶贫“六个一批”的重点工程,完成新建安置房260万余套,极大地改善了贫困群体的生存发展环境[2-3]。2020年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实现既定目标圆满收官,832个贫困旗县约1亿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其中有960万群众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了全面脱贫。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数据统计,2022年年底960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已达13615元,收入增速已超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平均增速。可以说易地扶贫搬迁有效地解决了“山水育人难”的深度贫困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已转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使命下“强国”最艰巨的任务仍在农村。因此,有序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任务。返贫率高居不下是我国农村贫困的显著特征,返贫比单纯的贫困更具有危害性。当前,我国脱贫群体依然面临较大的贫困脆弱性,存在返贫风险。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底线和前提。巩固延续脱贫成果离不开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成为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因素。在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新阶段,作为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如何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区的产业发展十分关键。只有搬迁群众“稳得住”“致起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才能真正卓有成效。2023年我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巩固延伸专项行动。因此,在易地搬迁的后续扶持工作中,如何调整易地搬迁产业扶贫政策,搞好易地搬迁群体扶贫产业培育,推动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实现安置区振兴搬迁户富裕,成为新时期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因此,研究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对脱贫地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调整后续产业扶贫政策、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和强国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政府还是学者对贫困问题都保持着高度的关注。在贫困成因、反贫困、减贫效果评价、多维贫困、贫困脆弱性等方面涌现出大量研究成果。由于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贫困并非静止,而是动态发展的,贫困脆弱性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脆弱性”最早见于物理学,后来被社会学和经济学引入贫困领域。2000年,世界银行在其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贫困脆弱性”的概念,即个人或家庭在受到外部风险冲击后,未来福利水平下降到贫困线以下的概率[4],这一概念揭露了贫困的动态性,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和使用。简单地讲,个人或家庭面临的风险冲击强,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陷入贫困的可能性高,即贫困脆弱性较高;反之,则贫困脆弱性低。随着脱贫攻坚战的巩固与延伸,“贫困脆弱性”作为减贫返贫问题的关键所在,研究热度不减。越来越多的学者从贫困脆弱性视角出发,研究贫困以及减贫问题,有基于宏观层面的,如公共转移支付、新农保、数字金融等[5-7],也有从土地流转、健康风险、家庭教育支出、邻里效应等[7-9]微观层面来研究与贫困脆弱性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的。而“扶贫政策减贫效应”主题下的文献,多数是对具体分项政策,如易地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进行的分析[10-11],以贫困脆弱性为视角的研究并不多见。
作为易地搬迁措施的重要基础[12],产业扶贫政策因兼具脱贫和促发展的双重功能,成为脱贫攻坚最核心最有效的举措。产业扶贫政策不但能提升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还可助力贫困家庭当地就业,确保贫困地区群体实现持续稳步脱贫[13]。有研究显示,三分之二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依靠产业脱贫[14]。通过发展有地区优势的产业,如特色种养、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光伏产业等,能够促进贫困家庭收入水平提高,提升贫困群体内生发展动力[15]。通过参加合作社,贫困户福利水平明显改善,家庭总收入提高了三分之一[16-17]。可见,学术界总体上对产业扶贫效果持肯定意见,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在基于对贫困人群赋权赋能的前提下,通过银行贷款、商业模式创新、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对口项目扶持及构建农工商政利益联合共同体等手段,能够帮助贫困群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家庭资本数量的积累与优化组合,实现农户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完成持续增收的愿望[18-20]。同时,产业扶贫政策还让贫困家庭在权益保障、劳动力结构、专业技能水平及主观福利等方面也得到正向提升[21-23]。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提出不同意见,指出产业扶贫对贫困家庭收入的带动作用有限。如宁静等认为由于产业扶贫项目不能显著提升人均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导致减贫效果并不明显[24]。胡伟斌等在研究中发现,部分地区的产业扶贫项目由于对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技术扶持考虑欠佳,导致难以形成贫困户的真正造血能力[25]。王志涛和徐兵霞发现,由于产业扶贫项目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风险高及贫困户嵌入产业扶贫链条不够深等原因,致使产业扶贫效果不显著[26]。还有研究人员认为由于产业扶贫政策参与门槛较高、产业投入低效、产业扶持项目与地方产业不适应、与贫困户实际需求不契合等原因,导致产业扶贫政策并没有对贫困户的增收产生积极作用,反而造成贫困群体参与不积极、部分禀赋不足的家庭被排斥在外、贫困户收入来源不稳定及心理不安定等现象[27-29]。
上述文献很有借鉴意义,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缺少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影响的文献,尚未厘清二者间的影响关系及作用机制。全面脱贫后,依据贫困脆弱性对产业扶贫措施进行优化至关重要。二是少有学者以区域性贫困问题较为突出的内蒙古地区为研究对象,探究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三是已有研究缺少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缓解效应的比较研究,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影响的差异性研究也不足。因此,本文利用2021年内蒙古3个地区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调查数据,基于贫困脆弱性视角,对农牧户贫困脆弱性进行测度,在此基础上探讨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减缓效应,并对不同产业扶贫项目,展开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的差异性分析,以期为乡村振兴和易地搬迁地区产业扶贫政策的后续调整提供实证参考和决策支撑。
1.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减缓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理论机制
风险冲击及生计资本存量是影响一个家庭贫困程度的主要因素,对于易地搬迁农牧户而言,也是如此。由于生态脆弱资源缺失,贫困地区的农牧户难以通过产业发展摆脱贫困,只有通过易地搬迁摆脱资源性限制,实现生产资料、生产方式的转换调整,才能减少风险冲击和增加生计资本存量,达到脱贫和区域整体发展的目标。
易地搬迁后的产业扶贫,就是力图通过改善区域资源和培养贫困群体发展能力,激活搬迁区产业就业对迁入人口的稳定和增收价值,“挪穷窝”“换穷业”,进而使搬迁人口融入一个更加开放的经济社会系统中。产业扶贫政策,可提升易地搬迁农牧户的风险抵御能力及其生计资本水平,达到降低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具体作用机制如下:
一是产业扶贫政策中的贷款政策,减缓了易地搬迁农牧户面临的资金约束问题,提高了易地搬迁农牧户应对突发风险冲击时家庭的应对能力[30],即生计资本存量增加。二是产业扶贫政策为易地搬迁农牧户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家庭劳动力资源在非农领域中得到有效配置,收入水平得以提升、收入结构得以优化、物质资本存量得以增强,家庭应对突发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此外,政府对于搬迁地区产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具有持续性,在此基础上实现的产业扶贫能够减少搬迁农牧户的投资风险[31]。三是产业扶贫项目的参与者,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搬迁户的家庭人力资本结构。政府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帮助农牧户摆脱扶贫项目的技术障碍;同时,通过参加就业培训,搬迁农牧户的劳动能力和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大大提升,其自身的贫困脆弱性大大降低。四是通过参与产业扶贫项目,搬迁农牧户在与帮扶干部的接触中,能够及时了解更多信息,获得更多的帮扶机会,从而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基于此,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产业扶贫政策能够减缓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
2.不同产业扶贫模式减缓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差异性分析
本文参考已有文献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将样本区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划分为“授慧”和“授资”两种模式。“授慧”模式,主要是指为参加产业扶贫车间和非农就业岗位的农牧民提供培训,通过培训以提升其劳动技能,增强易地搬迁农牧户的人力资本、提高就业本领;通过提供农业领域之外的就业机会,使收入来源广泛化多样化,令物质资本得以增强,降低返贫风险;通过帮扶部门掌握的搬迁农牧户的信息,有效降低各项成本支出,提升社会资本;通过增强金融资本,拓宽易地搬迁农牧户的就业创业渠道,打破资金约束与限制。“授资”模式,主要是通过给予易地搬迁农牧户资金,如产业奖补资金扶持、集体资产收益等,让其获得短期收益。“授资”模式是一种短期且不可持续的脱贫模式,只能缓解搬迁农牧户短期资金不足,一旦政府降低或取消补贴力度,农牧民的生计能力就会下降,返贫风险增大。可以说,“授资不如授慧”,“授慧”旨在培养易地搬迁农牧户的内生发展动力,而内生动力才是巩固拓展脱贫的关键。因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2:“授慧”式产业扶贫政策减缓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效应优于“授资”模式。
2021年8月课题组选择了内蒙古主要的三个易地搬迁扶贫集中安置点——翁牛特旗、卓资县及突泉县作为调研区域。三个样本区易地搬迁扶贫的共同之处在于都特别重视扶贫车间建设,开办技能培训班的同时增设了很多公益性岗位。本文所用数据均来自这三个样本区的一手调研数据,主要采用分层抽样的调查方式。通过与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户半结构开放式访谈,基础问答的同时辅以针对性提问,并收集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调研内容具体包括易地搬迁农牧户特征、家庭特征、贫困特征、村居特征、生计方式、产业参与情况,还有易地搬迁农牧户面临的风险冲击,问卷共计176问,基本涵盖了搬迁农牧户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扶贫后续产业的参与情况。课题组共收集到问卷557份,其中有效问卷532份。经过对532份有效问卷的统计分析,参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的农牧户占比为75.56%,共402户,未参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的占比为24.44%,共130户。而402户参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的农牧户中,参与政府提供的励志岗(非农就业)占比为24.01%,参加扶贫车间的占比为31.52%,其余44.47%的易地搬迁农牧户则以产业奖补资金、集体资产收益及入股企业分红等形式参与了产业扶贫。
1.贫困脆弱性测度方法
对于贫困脆弱性的测度,学术界主要有三种方法:VEP方法、VEU方法以及VER方法。其中,VEP方法采用贫困率表示贫困脆弱性,且能适应截面数据,因此本文采用VEP测量方法估算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VEP测度的核心逻辑是在给定收入的分布形式下,根据当期历史收入数据,对将来一定时期内陷入贫困的概率进行预测。
根据贫困脆弱性的概念,搬迁农牧户h在时期t内的贫困脆弱性可以表示为:
Vulh,t=prob(lnYh,t+1≤Poor)
(1)
其中,Vulh,t为搬迁农牧户h在时期t内的贫困脆弱性,prob(lnYh,t+1≤Poor)为未来收入水平低于贫困标准的概率测度方程,Poor是选取的贫困线。lnYh,t+1为该搬迁农牧户h在t+1时期内的收入水平。一般来说,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对数正态分布,故选取搬迁农牧户家庭年人均收入的自然对数作为描述其收入的因变量,那么搬迁农牧户家庭h的收入可以表示为一组家庭特征变量Xh的函数,模型如下:
lnYht=βhXht+eh
(2)
VEP测度方法下,收入的波动项遵循以下关系式:
(3)
(4)
(5)
最后,假设未来收入服从对数正态分布,选取合适的贫困线标准对易地搬迁农牧民的贫困脆弱性进行估算,得到搬迁户h在当期t时间的贫困脆弱性,用公式表示为:
(6)
其中,Vulht为农牧户h在当期t时间的贫困脆弱性,prob表示农牧户下期收入Yh,t+1的自然对数小于贫困线Poor的自然对数的概率。
估算时,选取国际和国内两条贫困线标准进行测量。国际标准是以3.1美元/人·天的贫困标准作为参考,按照美元与人民币2020年的平均汇率折算约为7807元/人·年,以此作为国际一般贫困标准;国内贫困线以2011年的2300元不变价为参考标准,按照2020年购买力平价,剔除通货膨胀影响因素,最终折算为4000元/人·年,以此作为国内贫困线标准。参考已有研究成果对贫困脆弱性阈值的选择[32],本文的贫困脆弱性阈值定为:无脆弱性介于0~0.29之间,低脆弱性介于0.29~0.49之间,中等脆弱性为0.49以上。
2.产业扶贫政策影响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分析方法
一是OLS模型。为了研究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又考虑到模型中所有的变量均是在正值域上连续的变量,故采用OLS模型,形成如下回归模型:
Yh=α0+α1Th+βhXh+εh
(7)
其中,Yh表示第h个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指数,α0为常数项,α1、βh为回归系数,Th为解释变量,表示第h个易地搬迁农牧户是否参与产业扶贫,Xh表示影响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一组控制变量,εh为随机误差项。
二是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倾向得分匹配法即PSM,是经济学界为防止统计模型估计结果偏误所使用的一种检验方法。PSM的主要原理,是先通过计量模型算出观测到的协变量的倾向性得分,然后再使用不同的匹配方法(卡尺匹配、邻近匹配、核匹配)按照倾向性得分是否接近进口匹配,这就使得匹配过后的个体除是否接受处理外并无显著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选择偏误。值得注意的是,PSM必须满足一个先决条件,即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各方面应尽可能相似,如果差异较大,将会导致估计结果出现较大偏差。本文中,为防止自选择偏误,使用PSM对OLS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由于不同的匹配方法对偏差的权衡不同,估测结果也会有差异。因此,本文选择上述最常用的三种匹配方法对估测结果进行匹配。三种匹配方法下,如果结果均未出现明显波动,说明样本匹配结果良好。依据搬迁农牧户是否参加产业扶贫,将样本数据划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参与产业扶贫的定义为实验组,赋值为1,即T=1;未参与产业扶贫的定义为对照组,赋值为0,即T=1。具体步骤为:
首先,引入影响产业扶贫政策评价效果的协变量,使用Logit模型估测对照组和实验组变量的倾向得分值P(Xh)=Pr(T=1/Xh),其中,T=1表示参与产业扶贫的搬迁农牧户,Xh表示可估测到的协变量。
其次,匹配实验组和对照组,标准差控制在10%以内,然后计算每一个农牧户结果变量在参与产业扶贫政策前后变化情况,并计算产业扶贫政策参与和其匹配的未参与产业扶贫政策农牧户结果变量的变动状况。
最后,估测产业扶贫的平均处理效应ATT。ATT=E[VT|T=1,P(X)]-E[VC|T=0,P(X)],其中,E[VT|T=1,P(X)]为实验组处理效应,E[VC|T=0,P(X)]为对照组处理效应。
在本文中,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测度的变量设置如下:被解释变量为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解释变量为扶贫搬迁农牧户是否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参与赋值为1,未参与赋值为0。把产业扶贫模式分“授慧”和“授资”两种,将参与这两种模式的扶贫项目作为核心解释变量。此外,除产业扶贫变量外,还有其他因素会影响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测度。因此,根据样本区的调研数据,本文选取了13个控制变量,以之作为方程的辅助变量,控制其他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各变量的具体含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由表1看出,产业扶贫政策变量均值为0.76,说明搬迁农牧户参与产业扶贫的比例较高。易地搬迁农牧户家庭年人均收入为10393.23元,远高于国内贫困标准。户主平均年龄63.02岁,说明易地搬迁户中存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安置区空心现象较为严重。农牧户家庭耕地面积均值为19.34亩,说明搬迁户的自然资本较为稳定。家庭住房平均面积为56.12平方米,耐用品家庭拥有量为5.83个,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家庭受教育水平为9.36年,文化水平较低。安置区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到附近集市的平均距离不足4千米。平均每个家庭每年可以从政府贷款793.07元,额度较低,而医疗支出较高,达到6783.39元/年,是导致家庭贫困的一个重要因素。
经过VEP测算,样本区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按4000元/人·年的国内贫困线标准测算,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仅为0.0059,返贫概率很低。但按国际贫困标准测算,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为0.2909,远远高出0.0059的国内贫困脆弱性,说明按照折算为7807元/人·年的国际标准,易地搬迁农牧户应对风险的能力依然不足。而且,无论依据哪种贫困标准,从产业扶贫参与性看,未参与产业扶贫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均高于参与产业扶贫的搬迁农牧户。国际贫困标准线下,参与产业扶贫的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为0.2756,比国内贫困标准线下提高了0.2682,这意味着在易地搬迁产业扶贫过程中,还存在使搬迁农牧户重陷贫困的致贫因素。因此,在后续工作中,需要继续加强产业扶贫建设,大力开发产业扶贫项目,提升搬迁农牧户应对风险的能力。
表2 易地扶贫搬迁户贫困脆弱性测度结果
运用OLS模型,从贫困脆弱性角度检验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的减贫效应。经过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产业扶贫对搬迁户贫困脆弱性影响的估计结果
Y1和Y2分别表示国内和国际贫困标准线下的贫困脆弱性。表3表明,无论在国内抑或国际贫困标准线下,产业扶贫政策与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均呈负向相关,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搬迁农牧户参与产业扶贫政策能显著降低其贫困脆弱性。因此,“产业扶贫政策能够减缓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的假设得到初步验证。此外,由表3可以看出,在Y1的贫困标准下,参与产业扶贫减缓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结果为0.0391,而在Y2标准下则为0.1163,Y2明显高于Y1,说明贫困线标准越高,参与产业扶贫政策减缓贫困脆弱性的效果越显著。
从其他控制变量来看,耕地面积、教育水平、外出劳动力数量、住房面积、财产数量、亲戚朋友、集市距离及政策性贷款等变量,与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显著负相关。耕地面积越多,通过土地获得的收入越多;教育水平高意味着知识获取的能力强,劳动技能得到有效提升,就业意愿增强,家庭收入便会随之提高。丰富的物质资产,能有效提升将来突发风险的抵御能力;距离集市越近,越能体现安置点位置的优越性,便于搬迁户获取信息、外出务工,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亲戚朋友数量多,说明搬迁户的社会关系网较为发达,既能及时获取有用信息,又能在困难时刻有求助对象。另外,产业扶贫可以通过信贷等方式,提升搬迁户的金融资本,缓解金融约束,提供生存发展资金,降低返贫风险。教育医疗支出变量及家庭规模,与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呈显著正相关,说明教育支出及医疗支出占比,是影响样本地区搬迁户贫困脆弱性减缓的重要因素。家庭规模与贫困脆弱性之间正相关,这与一些搬迁户组建家庭后,家庭规模大、开销多负担重有关,还与家庭等价劳动力下降有关。
1.“授慧”与“授资”模式减缓贫困脆弱性差异性分析
将产业扶贫模式分为“授慧”(T1)与“授资”(T2)两种。参与“授慧”模式的赋值为1,即T1=1,未参与的赋值为0,即T1=0;参与“授资”模式的赋值为1,即T2=1,未参与的赋值为0,即T2=0。V1和V2分别表示以国内贫困线为标准,“授慧”和“授资”模式下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V1′与V2′则为3.1美元/人·天的国际贫困标准下,易地搬迁农牧户参与以上两种扶贫模式的贫困脆弱性。经测算,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授资”“授慧”模式和贫困脆弱性关系估计
从表4可以看出,在国内国际两种贫困标准下,两种模式下的产业扶贫政策均能降低样本区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但减缓效应存在显著差异,“授慧”模式减缓效应明显,优于“授资”模式。表4显示,国内贫困标准下,“授慧”模式减缓效应高出“授资”模式1.21个百分点。国际贫困标准下,前者高出后者10.12个百分点。这是因为在“授慧”模式下,参与产业扶贫的易地搬迁农牧户,通过非农就业岗位培训提高了自身劳动水平,综合能力和素质显著提升,就业机会明显增加,就业渠道得以丰富。同时,易地搬迁户通过参与扶贫车间,拓展了自我生存空间,提升了自我发展能力,拓宽了家庭收入来源。而在“授资”模式下,参与产业扶贫政策的搬迁户,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产业资金奖补、入股分红等,渠道较为单一。“授资”模式只能解决搬迁户短期面临的困境,不利于农牧户可持续生计能力的提升和长久发展。因此,“授慧”式产业扶贫模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减缓效应优于“授资”模式的假设得到初步验证。
2.“授慧”与“授资”模式减缓贫困脆弱性的户主年龄差异性分析
由于调研样本区搬迁农牧户的年龄,多介于50~70周岁之间,并且年龄段不同,搬迁农牧户参与产业扶贫的意愿也不同。因此,为了进一步考察这两种扶贫模式对减缓样本区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差异,按户主年龄将搬迁农牧户分为四组:50周岁以下组(含50周岁)、51~60周岁组、61~70周岁组、71周岁以上组。经测算,不同年龄段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减缓的估测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年龄段下两种产业扶贫模式减缓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效应估计结果
从表5中我们可以看出,“授慧”模式下,无论以国内还是国际贫困线为标准,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的减缓效应均逐渐降低。以国内贫困标准为例,在国内贫困标准线下,样本组为51~60周岁的搬迁农牧户,其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为2.43%;样本组61~70周岁的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为1.88%,比前者降低了0.51个百分点;年龄组大于70周岁的样本中,其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进一步降低到1.18%。可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身体状况变差,劳动能力下降,贫困脆弱性的减缓效果也随之下降。值得一提的是,“授慧”模式下年龄组为≤50周岁的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比51~60周岁年龄组的低了0.29个百分点。这可能源于搬迁农牧户中的年轻群体,多数选择外出打工,参与产业扶贫的较少。然而,在“授资”模式下,由于存在超出法定工作年龄,或者劳动能力减弱的情况,年龄较高的搬迁农牧户更倾向于直接获取资金来提升家庭收入。因此,随着搬迁农牧户年龄的增加,“授资”模式下产业扶贫政策对其贫困脆弱性的减缓效应在变高。此外,从表5中我们注意到,在3.1美元/人·天的国际贫困标准线下,样本组为≤50周岁的易地搬迁户,“授资”产业扶贫模式减缓贫困脆弱性效应竟高达22.58%,这可能是由于相较于其他年龄段群体,该年龄段的群体更为年轻,身体更加健康,既有迫切的劳动意愿又有足够的劳动能力,他们更倾向于“授慧”模式,通过生计收入多样化来增强整个家庭风险的抵御能力。因此,“授资”模式下,该年龄群体的贫困脆弱性减缓效应也较高。
为了减少控制变量的干扰,本文采用PSM法对上文所测结果进行平衡性检验。由于篇幅所限,此处省略样本匹配效果的平衡性检验过程。样本匹配平衡性检验结果显示,除“家庭规模”和“亲朋数量”两个变量之外的控制变量,其标准差均小于0.1,t检验均显示不拒绝原假设,说明样本匹配良好。表6是在K阶邻近匹配、卡尺匹配、核匹配三种不同匹配方法下,产业扶贫减缓贫困脆弱性的PSM稳定性检验。结果显示,产业扶贫政策对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表6 产业扶贫减缓贫困脆弱性的PSM结果
表7是在国内国际两种贫困标准下,用三种匹配方法测得的两种产业扶贫模式减缓贫困脆弱性的平均处理效应,均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授慧”模式的ATT值均高于“授资”模式。即相较于后者,前者更能显著减缓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此结论与上文回归结果一致,结果具有稳健性,准确性较高。
表7 “授资”与“授慧”模式减缓贫困脆弱性的PSM结果
本研究在梳理产业扶贫政策对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逻辑基础上,采用内蒙古实地调研数据,测度了易地搬迁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程度,并进一步采用OLS模型和PSM模型,分析了产业扶贫政策对内蒙古易地搬迁农牧户贫困脆弱性的影响及其差异性。主要结论如下:(1)在国内贫困标准线下,易地搬迁农牧户无贫困脆弱性,而在国际贫困标准线下,则呈现出较低贫困脆弱性。(2)总体而言,产业扶贫政策可以显著降低农牧户的贫困脆弱性程度,有利于易地搬迁家庭的持久脱贫;推动安置区产业扶持政策,是一条具有内生性的路径。(3)从不同产业扶贫模式来看,在不同贫困线标准下,“授慧”式扶贫政策的贫困脆弱性缓解效应,均要显著高于“授资”模式,且减贫效应在不同年龄组中也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综上,提出以下参考建议:
第一,构建高标准动态返贫长效预警机制。首先,为了守住易地扶贫安置点搬迁户大规模返贫底线,需要建立高标准动态监测体系。由政府牵头,实现上下互联互动,行业部门与扶贫办资源共享,建立乡村基层数据平台,实现各级信息及时采集录入。将全部搬迁户作为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健康、失业、大额生活开支三大风险点。在互联网的支撑下,通过手机软件客户端,搬迁户能够及时上报警情。通过大数据平台对搬迁户的贫困发生率、人均纯收入、民生项目的实施进行比对分析,实现及时预警,研判风险对象,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进行网格化排查,提升返贫监测精准度。将脱贫家庭内生动力纳入返贫预警体系,在关注搬迁户收入与支出的同时,更要密切关注搬迁户家庭的内生动力。其次,建立产业扶持反向反馈监督机制,赋予搬迁户话语权。对于挪用产业扶贫资金、不认真履行扶贫协议等行为,搬迁户可以通过反向制度及时反馈自身诉求,维护切身利益。最后,通过正向反馈机制和正向帮扶,实现产业扶贫主体间沟通协商畅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资源浪费,实现资源配置最优。
第二,联动乡村产业振兴机制。为了避免易地搬迁脱贫人口返贫,需把产业振兴摆在核心位置,由产业扶贫转向产业振兴,建立乡村产业振兴机制。一是解决好产业与土地制度之间的关系,妥当处理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规模经营等问题,强化宅基地制度还有集体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大数字乡村建设力度。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发展,将产业振兴与乡村数字经济发展结合,让数字要素、数字技术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三是完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机制。综合研判搬迁户发展能力和脱贫致富动力,提高扶贫产业主体的信贷供给比例,引导金融资源流向乡村产业振兴领域,确保更多资金流向特色乡村产业和脱贫产业融合项目。加大易地搬迁农牧民的养老保险及农业保险的供给,设立乡村产业投资基金,吸收多方融资,打通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快车道”。
第三,创新易地搬迁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提出差异化的产业扶贫项目,培育符合易地搬迁区特色的主导产业,优化“种(养)植业+加工业”布局,扩大产业规模。创新“菜单式”“托管式”“资产收益式”“龙头带动式”等多种产业扶贫模式。继续发挥“扶贫车间”模式在就业、创业以及激发贫困人口内在动力方面的巨大作用,加强各企业与“扶贫车间”的紧密合作,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升级“扶贫车间”,依托电商平台,形成“电商+扶贫车间+贫困搬迁户”模式,拓宽销售渠道。以集体经济为桥梁,形成“企业+集体+贫困搬迁户”模式,搬迁户通过集体组织获得经济收入。确保产业扶贫政策措施全覆盖到每个易地搬迁贫困户,延伸扶贫产业链,加快转变扶贫产业方向,“提量”转向“提质”,打造乡村产业品牌。
第四,重视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的长效性。通过招商引资及本地产业培育,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就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对提供较多岗位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挖掘安置区多功能性文化的产业,培育适合安置区搬迁农牧户就近“就业+创业”新动能。稳步提高安置区搬迁户的集体经济收入,特别是土地整理与流转收益、企业入股分红、集体资产收益和产业资金奖补。探索易地搬迁安置区的生态资源,使生态资源成为产业扶贫的特色支撑要素。针对性引导农牧户参与产业扶贫项目,鉴于搬迁农牧户年龄差异,鼓励60周岁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农牧户,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车间、非农就业岗位及就业培训等。对60周岁以上且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网格员、社区调解员等公益性岗位。激发搬迁农牧户的斗志,增强其内生动力。“授慧”强于“授资”,内生动力低,返贫风险高。只有最大程度地激发搬迁农牧户内生动力,才能降低返贫风险,避免返贫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