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晓华
尿毒症是人体肾脏衰竭的终末期表现,多见于青壮年人群,以水肿、疲乏、食欲不振等表现为主要临床症状,若未能及时治疗,可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现阶段,临床多采用透析方式治疗尿毒症,即通过特殊仪器将患者血液内存在的毒害物质、杂质滤过清除,维持血液纯净,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从而保障患者正常的生理运转。但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透析治疗具体方案也逐渐多样化,对不同透析方式临床效果的争论始终未曾休止[1-3]。本研究选取2018 年7 月~2020 年6 月期间在本院接受透析治疗的84 例尿毒症患者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究不同透析方式治疗尿毒症的临床效果,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 年7 月~2020 年6 月期间在本院接受透析治疗的84 例尿毒症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A 组和B 组,每组42 例。A 组男22 例,女20 例;年龄45~80 岁,平均年龄(66.54±7.19)岁;原发疾病:慢性肾炎25 例、糖尿病肾病15 例、其余2 例。B 组男23 例,女19 例;年龄46~81 岁,平均年龄(66.57±6.86)岁;原发疾病:慢性肾炎24 例、糖尿病肾病15 例、其余3 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且本研究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研究。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均确诊病症,符合诊断标准;均符合透析治疗指征;临床资料完整;患者均知情研究。排除标准: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合并急慢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合并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合并其余脏器器质性病变患者。
1.3 方法 A 组以常规高通量血液透析方式治疗,使用聚砜膜血液透析器FX60,膜面积1.4 m2,3 次/周,4 h/次,透析液流量500 ml/min,血流量280 ml,透析温度37℃。B 组在A 组基础上联合血液透析滤过方式治疗,高通量治疗使用透析器同A 组,但次数降为2 次/周;而血液透析滤过使用聚砜膜血液滤过器HF80s,膜面积1.4 m2,1 次/周;总透析耗时4 h/次,其余血流量、透析液流量同A 组。两组均持续治疗1 年。
1.4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心力衰竭、心绞痛、心肌梗死)发生率及治疗前后血清炎症因子(hs-CRP、IL-6、TNF-α)、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因子(vWF、sVCAM-1)水平。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6.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 B 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2.38%低于A 组的14.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n(%)]
2.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血清hs-CRP、IL-6、TNF-α 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B 组患者血清hs-CRP(7.21±2.12)mg/L、IL-6(5.24±1.82)pg/ml、TNF-α(1.16±0.32)pg/ml 均低于A 组的(10.04±2.32)mg/L、(9.92±2.28)pg/ml、(1.62±0.46)pg/ml,差 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清炎症因子水平比较()
注:与A 组比较,aP<0.05
2.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因子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vWF、sVCAM-1 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B 组患者vWF(16.28±3.85)IU/dl、sVCAM-1(0.77±0.22)µg/ml 均低 于A 组的(23.48±4.32)IU/dl、(1.19±0.42)µg/m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因子水平比较()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因子水平比较()
注:与A 组比较,aP<0.05
据临床调查[4,5]显示,我国慢性肾衰竭患病率约为1.7%,且近年来存在增长态势。尿毒症是慢性肾衰竭患者发展的终末期阶段,即患者肾脏已经丧失正常功能,导致机体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内分泌失调,新陈代谢产物、毒性物质无法排出体外,大量潴留,并累及各组织脏器,从而引起机体一系列不适症状或体征。目前,临床对采用透析方式治疗尿毒症,但具体透析方案多样,为了解不同透析方式的临床效果,临床展开了诸多的研究。
本研究结果显示,B 组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2.38%低于A 组的14.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在尿毒症患者治疗中应用血液透析滤过+高通量血液透析可减少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有研究[6,7]指出,尿毒症患者机体内潴留尿毒症毒素、微炎症状态、氧化应激反应等因素均可促进心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而血液透析滤过+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兼具血液透析、血液滤过优点,不仅能够有效清除小分子类物质,还增强了大分子物质的清除能力,如甲状腺旁腺激素、β2-微球蛋白等,能高效滤出血液内含有大量毒素的体液,提高超滤率,从而减少了心血管疾病的发生。
相关临床研究[8,9]揭示,受毒素潴留、透析膜生物不相容性、透析液污染等因素影响,尿毒症患者多长期处于机体慢性微炎症状态中。本文中,治疗 后,B 组患者血清hs-CRP(7.21±2.12)mg/L、IL-6(5.24±1.82)pg/ml、TNF-α(1.16±0.32)pg/ml 均低于A 组的(10.04±2.32)mg/L、(9.92±2.28)pg/ml、(1.62±0.46)pg/m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了血液透析滤过+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对患者机体炎症状态的改善效果。这可能是因为绝大多数炎性因子属于中等或者较大的分子,常规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仅能够清除小分子物质,对于此类炎症因子并无太大的清除效果,而透析滤过中血液灌流技术则能够借助活性炭等介质将患者血液内中大分子的炎症因子进行有效清除,从而取得更好的炎症改善效果[10]。
血管内皮细胞是指覆盖于血管腔内表面的单层扁平细胞。研究[11,12]表明,此类细胞具有自分泌、内分泌、旁分泌功能,能够释放生物活性物质,维持血管内膜完整以及凝血与纤溶动态的平衡,并协调血管内外物质的交换与转运,作用显著,其损伤程度将直接影响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本文中,B 组患者治疗后vWF(16.28±3.85)IU/dl、sVCAM-1(0.77±0.22)µg/ml 均低 于A 组的(23.48±4.32)IU/dl、(1.19±0.42)µg/m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表明血液透析滤过+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的安全性,能够尽可能减少对患者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维持细胞功能。
综上所述,相较于常规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患者应用血液透析滤过+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效果更优,可改善患者血管内皮细胞功能,减轻机体微炎症状态,降低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