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国家化工技术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研究

2023-11-22 02:38陈秋锋丁莎
中国标准化 2023年21期

陈秋锋 丁莎

摘 要:近年来,我国同RCEP成员国家之间的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在总的化工品贸易中占据了很大比例,基于此,本文分析了2017年至2022年6年间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通报情况,然后对RCEP国家化学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最后研究了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的发展趋势,以期推动我国同RCEP成员国家之间的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关键词:RCEP,化工技术,TBT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21.031

基金项目:本文受广东省教育厅疫情应急资金项目(项目编号:152990083)和惠州港海关石油化工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项目(项目编号:35900220112)资助。

Research on Technical Trade Measures for Chemical Technology in RCEP countries

CHEN Qiu-feng1 DING Sha2

(1.Huizhou University;2.Huizhou Port Customs Technical Service Center)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of chemic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RCEP member countries has accounted for a large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trade of chemical products.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notifi cation situation of chemical products in RCEP countries (TBT) from 2017 to 2022, and then studies the relevant laws, regulations, and management methods of chemical products in RCEP countries. Finally, it studie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chemical products in RCEP countries (TBT), in order to have greater room for development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of chemical products between China and RCEP member countries.

Keywords: RCEP, chemical technology, TBT

0 引 言

化工行業是指一类特定的具有传统特征的经济活动,它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全球性的竞争、整合,全球化工行业正在加快发展,经营形态逐渐多样化、先进化。我国化工行业是指利用化学方法以汽油、煤炭、天然气等原料制取合成油、煤油、柴油等产品的行业。我国化工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为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家,亚洲国家特别是RCEP国家在我国进口来源中占据很大比例。而我国的出口对象除美国、德国以外基本都为亚洲国家,充分说明了中国与亚洲国家特别是RCEP国家生产的紧密联系。2022年1月至9月,化工行业进出口贸易总额在主要贸易伙伴中排在前五名的除美国外其他四个都是亚洲国家(或地区)(韩国、日本、印度、中国台湾),并且前5名中来自于RCEP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就高达18.5%[1]。由于化工产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各国纷纷以确保所有公民以安全的方式生产化工产品、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等理由出台有关化工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TBT)。为帮助我国企业熟悉RCEP国家的最新化工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RCEP国化学产品TBT带来的贸易负面效应,有必要对RCEP国家有关化工技术TBT进行系统性分析和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2017年至2022年6年间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通报情况,然后对RCEP国家化学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最后研究了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的发展趋势。

1 RCEP 国家化学产品TBT的通报情况

由于化工产品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分类方法和研究范围所包含的化工产品在一定范围上产别非常明显。出于研究数据的精准性和一致性,本文有关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仅仅限于化工技术,采用的分类方法是国际标准分类(ICS)。国际标准分类(ICS)原则上由三级构成,一级类按专业领域设41个大类,二级类设402个,三级类设833个。国际标准分类(ICS)化工技术(71)主要包括下面六个二级类:化工生产(71.020)、分析化学(71.040)、无机化学(71.060)、有机化学(71.080)、化工产品(71.100)、化工设备(71.120)。本文研究数据来自于中国WTO/TBTSPS 通报咨询网和世界贸易组织TBT通报预警(epingalert)上的化工技术TBT通报。

2017年至2022年6年间,RCEP 15个国家中共有9个国家发布化学产品TBT通报,化学产品TBT通报的总量为69件。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通报数量最多的国家为越南,在此期间一共发布了31件化学产品TBT通报,占RCEP国化学产品TBT通报数量的31.4%,另外日本和澳大利亚的通报数量也比较多,占RCEP国化学产品TBT通报数量的比重分别为15%和7%,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和缅甸5个国家在此期间没有发布化学产品TBT通报。化学产品TBT通报涉及的产品范围主要包括加工食品、食品补充剂、食品添加剂和成分、药品或药物、化妆品、医疗和健康相关设备,诊断试剂盒和试剂、辐射发射装置或设备、家庭有害物质,城市杀虫剂、香烟、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化妆品与洗涤用品、美容或化妆制剂和护肤制剂、精油和香膏、盥洗用品、儿童用品、消费化学品和生物杀菌剂等。化学产品TBT通报目标与原因主要是防止欺骗性做法和消费者保护、保护人类安全、一致性、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节约成本和提高生产力、消费者安全、信息和标识、在确保所有公民以安全的方式使用生物杀菌剂,对产品生产商和进口商施加更多责任和加重处罚等多种多样的理由[2](详见图1)。

2 RCEP 国家化学产品相关技术法规

2.1 韩国(K-REACH)

《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简称K-REACH)最早于2015年开始实施,2019年开始实施该法案的最新修订版,该法案是继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之后有关化学产品管控的一部具有全球影响的法规。K-REACH采用了与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相似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要求来管理新化学品、现有化学品和下游产品,法案同样要求只能通过韩国唯一代表(OR)才能为在韩国境外的化学品供应商完成注册。K-REACH对企业的要求主要涉及化学品的备案、登记、风险评估、供应链管理、消费品和物品中有害物质通报6个方面。涉及通报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的使用信息、物品中有害信息、对化学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和对特定消费品进行风险评估等方面内容。

2.2 日本(CSCL和ISHL)

日本制定的《化学物质审查及制造管理法》(CSCL)(以下简称《化审法》)是国际上最早的一部关于化学物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法律,2019年开始全面执行《化审法》(CSCL)最新的修订版。《化审法》对日本境内生产或进口的工业化学品进行风险管理,由日本中央省厅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环境部和经济产业部三个部门共同监管。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名录包含了在日本国内生产、进口、使用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均为政府的监管对象。该法规主要对新物质提出了注册的要求,对于新化学物质,日本境内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满足《化审法》的要求,其主要责任包括:进行新化学物质申报,包括标准申报,低吨位确认,少量确认和中间体;提交年度报告,如果不屬于新化学物质,可划分为现有化学物质,优先评估化学物质(PACs), 监控化学物质,分别按照不同要求管理。在日本制造或进口到日本并在工作场所使用的,会对工人产生暴露的新化学物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还需满足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ISHL)。无论是日本CSCL还是ISHL都规定了对用于科研用途、其他法律监管的物质等特定领域的化学物质进行豁免的情况。

2.3 越南《化学品法》

越南《需要制定化学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计划并保持安全距离的化学物质清单》包含物质名称、CAS号和化学物质储存限值。列入该清单的物质需注意生产、贸易、使用、储存等方面的管控。该清单的管控法规为越南《化学品法》,越南已经开启国家化学品清单草案的第三次实施,旨在为新化学物质管控草案建立基本清单,越南国家化学品名录之外的物质将被视为新化学物质而受到相应的管控[3]。越南化学物质信息可通过官方数据库系统进行查询,但是最终化学物质在名录的状态,必须要通过越南境内企业申请的账号才能查询。官方数据库系统可以看到物质在越南境内的化学品管理,包括是否属于申报类化学品清单,限制生产经营化学品清单等。

2.4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法案》(IC Act),于2020年7月1日起配套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同步施行。法案主要用于管理澳大利亚境内工业化学品的进口和生产(统称“引入”)活动,涵盖工业化学品商业注册、申报、评估、风险管理建议等部分。法案的前身是于1989年开始实施的《工业化学品申报评估法案》,法案的修订使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的管理朝向更合理的方向迈进[4]。AICIS于2022年11月25日正式发布低量化学品引入新规则,使得在保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同时,对低量化学品“引入”人的信息了解和保存义务有更为合理和适当的规定。修订主要简化10公斤及以下“Listed”“引入”类别物质的信息保存义务,新的10公斤及以下物质“Reported”类别的“引入”及报告提交指南。

3 RCEP 国家化学产品TBT通报的发展趋势

3.1 近几年通报数量整体呈增加倾向

RCEP自签署生效以来,成员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程度日益提高,各成员国家出于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消费者保护、一致性、减少贸易壁垒和促进贸易等目的,频繁出台化工技术方面的TBT,以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消费者保护和一致性为由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计划占到了40%左右,并在绝对数和相对数上呈现上升趋势。RCEP 国家化工技术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数量虽然从2017年的8件下降到2019年的3件,但是之后三年每年都在10件以上,2022年通报数量竟然高达23件,和2017相比,增长率高达187.5%(详见图2)。

3.2 来自于RCEP内部不发达国家化工技术方面的通报开始大幅增加

近年来,来自于RCEP内部不发达国家的法律合规意识逐渐提高,对相关化学品的生产、贸易、使用、储存等方面的风险管控越来越规范,这些成员国发布的化工技术方面的TBT数量增长非常迅速,2017年至2022年间,来自于RCEP内部发达国家的日本、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五国的通报数量共只有26件,日本在2020年的前三年发布的化工技术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就占到其通报数量的80%。然而,仅仅越南一个国家在此期间就发布了31件化工技术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2022年一年,越南就发布了14件,2020年至 2022年三年间发布的化工技术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占到其全部通报的90%,并且主要是关于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技术性法规和条例。

4 结 语

化工技术方面的TBT对我国同RCEP国家之间的化工产品贸易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文在对近年来RCEP国家化工技术方面的TBT通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RCEP国家化学产品相关技术法规进行了阐释,最后分析了RCEP国家化学产品TBT通报的发展趋势,为未来更好的同RCEP国家开展化工产品贸易提供参考信息。

参考文献

[1]化工材料产品出口及全球市场数据分析[EB/OL].[2023-04-21].https://roll.sohu.com/a/609137834.

[2]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化工行业的影响[N].国际商报,2012-06-01(A05).

[3]欧瑞科技官网.化工产品法规资料[EB/OL].[2023-04-21].https://www.reach24h.com/.

[4]滕亚君,王云舟,黄玄宇,等.RCEP国家有关化学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趋势及管理法规分析[J],中国口岸科学技术,2022,4(13):13-19.

作者简介

陈秋锋,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学。

(责任编辑:张瑞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