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方圆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 苏州 215600)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是我国常见的急性脑血管疾病,占脑卒中类型中的3 / 4,并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病死率已有效降低,但由于脑组织及神经系统因缺血、缺氧而发生不同程度的损伤,超过3 / 4的患者发病后遗留有认知、语言、活动、吞咽等功能障碍,重度残疾率高达40%[1]。肢体运动障碍是脑卒中后功能障碍中最为常见的类型,发病率约70%,主要表现为肢体活动及感觉功能障碍、偏瘫等,严重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对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多项研究表明[2]:早期、系统、科学的肢体康复训练有助于改善脑卒中患者的活动能力,减轻其残疾程度,提高其远期生活质量。由于脑组织和神经系统受损后,在短期内仍存在一定的可逆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刺激,可促进神经元结构的重复和神经损伤的修复[3]。然而,由于患者神经系统受损程度不一,功能障碍严重程度有所差异,对其进行统一的康复训练,缺乏针对性。残障程度较为严重的患者难以耐受康复训练,而功能障碍程度较轻的患者则有效性较低。五阶梯肢体康复训练方案指对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并根据其依赖程度划分为5个级别,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以确保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安全性[4]。本文将五阶梯肢体康复训练方案应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中。报告如下。
将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于2021年1月—2022年12月收治的急性脑卒中患者90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2组,各45例。对照组中男24例,女21例,年龄47 ~ 79岁,平均年龄(61.5±3.2)岁;观察组中男26例,女19例,年龄45 ~ 77岁,平均年龄(60.9±3.6)岁。2组患者年龄、性别、疾病诊断、卒中部位等一般资料比较,具可比性(P>0.05)。
纳入标准:① 符合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断标准[5];② 首次发病,发病后24 h内来院治疗;③ 经治疗处于疾病稳定期;④ 意识清晰,能正常沟通;⑤ 患肢肌力0 ~ 4级;⑥ 能配合研究及问卷调查,知情同意本研究。
排除标准:① 出血性脑卒中者或患有脑损伤、脑肿瘤等疾病者;② 患有严重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者;③ 急性期或生命体征不稳定者;④ 缺血面积超过大脑中动脉供血面积的1 / 3者;⑤ 意识障碍或沟通障碍者;⑥ 不能配合研究者;⑦ 因各种原因退出研究者。
对照组予常规护理及康复干预,即急性期嘱患者卧床休息,待其生命体征平稳后开始床上运动,无不适后可进行下床活动,以床边行走、病区内行走、上下楼梯练习为主,逐步增加活动时间和活动强度。
观察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实施五阶梯肢体康复训练方案,具体方法如下:
① 超早期康复训练:对于肌张力较高的患者,在其病情平稳后24 h,在护士或康复治疗师的协助下开展全身抗痉挛训练,予以良肢位摆放,以防肌肉痉挛、关节挛缩和不正肢形的发生。对于软瘫期患者应在其卧床期间予以床上主动和被动训练,如按摩患肢肌肉,进行关节的屈伸运动、踝泵运动等;可将负重运动和抗阻训练相结合,以提高患者下肢肌力,预防肌肉萎缩和患肢痉挛的发生[6]。
② 五阶梯康复训练: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量表(MBI)对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价,根据患者的依赖程度分为5级,并予以针对性的康复训练。1级:0 ~ 20分为完全依赖,应指导患者进行患肢被动运动、Bobath握手运动等,下肢应进行患肢被动运动和桥式运动,同时在康复治疗师的帮助下进行抗痉挛训练和生物反馈治疗。2级:21 ~ 40分为重度依赖,应在1级的基础上指导患者进行上肢功能训练,如独立进食、漱口练习等,健侧肢体也予以协助。同时进行坐位平衡训练和卧位到坐位转换训练,增加患肢主动训练。3级:41 ~ 60分为中度依赖,在2级的基础上增加穿脱上衣训练和上肢主动功能训练,如独立进食、洗脸等;下肢训练中增加穿脱裤子练习、床椅转移和负重训练、坐位和站位训练。4级:61 ~ 80分为轻度依赖,在3级训练的基础上进行站位平衡训练,即使用助行器练习行走,同时进行卧位到坐位、站立位的练习,增加步行练习、原地踏步练习等。5级:80 ~ 100分为生活基本自理,在4级的基础上进行辅助器练习,如轮椅使用练习,同时可采用沙袋、哑铃等重物进行患肢抗阻训练[7]。指导患者进行上下楼梯练习,注意至少有1名家属或医护人员陪伴在旁,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③ 确保康复训练质量:护士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康复训练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注意要点等,明确康复训练与患者后期功能的恢复和生活质量密切相关,以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重视。严格按照患者该级别的要求进行康复训练,训练一段时间后应重新对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进行评估,如有所进步,应按患者新的级别进行训练。出院前护士应详细介绍出院后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要点,要求患者规范执行康复训练方案。
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量表和脑卒中专用生存质量量表(SS-QOL)对2组患者干预前后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进行评价和比较。
(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价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量表(MBI),在BI量表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即对进食、大小便、上下楼梯等项目的依赖程度进行评分,采用0~15分评价其依赖程度,总分0 ~ 100分,评分越高表示被测试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越好。
(2)生活质量:评价采用脑卒中专用生存质量量表(SS-QOL),内容包括活动能力、精力和体力、家庭及社会角色、情绪、语言等共12个维度、49个条目,采用5级评分法,总分49 ~ 245分,评分与被测试者的生活质量成正相关。
数据分析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2组MBI及SS-QOL评分的比较采用t检验,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组患者干预前的MBI及SS-QOL评分相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五阶梯肢体康复训练方案后,2组MBI及SS-QOL评分均有所上升,以观察组改善更为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2组MBI及SS-QOL评分的比较(分)
对于脑卒中患者而言,提高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是最终目标,并以提高其自理能力最为关键。脑卒中是由于大脑运动中枢受损而引起功能障碍,早期康复的目的在于促进脑皮质和神经元的重组[8]。
本文根据患者的MBI评分对其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划分为5级,确定患者康复训练的起点,从患者病情稳定后24 h开始进行精准化、个体化的康复训练。如早期予以良肢位摆放、Bobath握手等,可促进分离运动,控制肢体痉挛状态,增强或恢复偏瘫侧肢体的运动功能,改善痉挛状态。在患者一个阶段的康复训练后重新评价其自理能力,并开展下一阶段的康复训练,通过循序渐进的干预,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同时,提高了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本文将五阶梯肢体康复训练方案应用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中,有效改善了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对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