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明
(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安徽合肥 230601)
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1年《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其目的是实现乡村的五大振兴。其中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的背后必然是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这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农业机械的驾驶人员安全操作意识不强,法律意识薄弱,尤其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年检率偏低以及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农机监理部门在本职工作中如何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在此提出如下一些看法。
经济是第一生产力,但是经济发展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们的生命安康为代价。缺乏安全保障的发展是不健康的发展。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如果重大事故频繁发生,人们的生命没有保障,整天提心吊胆地工作和生活,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因此农机监理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预防和减少农机重特大事故等方面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社会是由人、家庭、组织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只有生产生活中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生活幸福指数才能提高,社会才能和谐;在农业生产中只有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力排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才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实现农业生产的平稳有序。农机监理部门同时还要解放思想,寓管理于服务,通过服务从根本上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一是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给农民机手讲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保养知识。二是开展便民服务,利用安徽省政务网大数据平台来简化办事流程,让数据多跑腿,农民机手少跑路。三是加强装备建设,在信息查询、档案管理、牌证制作、数据统计等方面为农民机手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因此,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就有农民的安居乐业,就有农村家庭的幸福安康,就有社会的安定和谐。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政策的推动,现代智慧农业的发展要用到越来越多的各类先进农业机械。一些农村家庭也把农机作为脱贫致富的重要工具,想依靠农机创造美好生活。国家通过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吸引有志青年投身农业,成为新一代职业农民,使得传统农业变为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变成一种幸福产业,可以说,农机生产的平安,就是支撑这种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柱,一旦发生重大农机事故,辛勤的劳动成果将付之东流。只有家人平安,人们才有品味幸福生活的心情。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就是为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由于农民机手素质不高,安全操作意识淡薄,农业机械平时也从不维修保养,甚至连年度检验也不参加,更有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情况,导致农机生产过程中隐患多,农机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农机监理部门一是要狠抓源头管理,严格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落实”见机、见人、见证”三见面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二是继续做好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农民机手参保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率,保障农民机手的切身利益。三是要广泛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街头巷尾、道旁、墙头有标语,逢集赶会有传单,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机作业的参与者,不间断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懂得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良好习惯,确确实实把安全操作贯穿于农机作业的始终。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通过深入农机合作社、田间、场院等地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通过积极主动与公安、农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农机跨区作业道路转移的交通安全、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治理及农机维修网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通过监督农机合作社安全制度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农机作业安全。
农机培训对农机事业的发展、减少和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搞好农机人员的培训,既能解除农民购机的后顾之忧,又能大大激发农民买农机、用农机的积极性。搞好农机培训不但能造就一支技术精良的农机队伍,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更能进一步加快扩大农机服务领域,提高农机效益,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然而现在的农机培训工作,在力度上不能适应农机发展的需要,在内容上不能适应农机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的现实,在方法上不能适应农机服务领域不断扩大的情况,加之农机培训学校认识片面,办学形式单一,师资力量薄弱等原因,无法保证培训质量,这也就为农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农机维修是实现机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确保农业机械良好技术状态的关键环节。维修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要求就会影响工作效率,使用中就会存在安全隐患。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务院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民购机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农机具的拥有量逐年增加,与之相配套的农机维修网点也越来越多。但目前存在有一些问题:一是监管不力,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维修保养工作混乱。二是不少维修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技术培训,其技术水平很低,无法保证维修质量。三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益,维修配件以次充好,坑害农机户。四是有机户“凑和式”修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很大。五是私自为有机户改变农业机械的使用用途和使用性质,改变车型,甚至拼装农业机械等情况,严重地扰乱了维修保养秩序,将维修保养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农业机械推向社会,不但没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反而在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方面埋下了不定时炸弹。
目前各地都有很多使用年限在10~15年的农业机械,普遍存在机械老化,锈蚀缺件,拼装改装,使用保养不当,严重磨损等问题。在农闲时不维修不保养,农忙时,带病作业,穿行在乡间小道与田间地头,其驾驶操作人员可能没有经过有关培训,而且这类不符合安全检测标准,机件失去安全性能,经过拼装改型,改变用途、性能的农业机械,参与农机作业时,无疑会对农机作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主要有拖拉机(手扶、小四轮及大中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农机监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这部分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管理。由于变型拖拉机载重量大、保险成本低,在农村地区运输行业备受青睐,然而由于在车辆改装、准驾考试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致使交通事故频发。我省农业农村厅已于2019年联合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安徽省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了“变拖”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低速汽车标准执行。农机监理部门负责审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报告》,验看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并对变型拖拉机实行每6个月1次的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规定装用单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变拖”注册登记满12年,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拖”应按有关规定强制报废,为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做出有效防范。而拖拉机的转向性、制动性和稳定性也较机动车差,噪声大,易疲劳,运输安全系数极低。为此,在国家制定的交通、农机安全管理法规中,均对拖拉机载人做了禁止规定。但在我国广大农村,由于交通不便,一些群众为了方便,搭乘拖拉机的行为时有发生,而重特大农机事故中,大多数都与拖拉机载人有关,这样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
根据《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标准的规定,农业机械分为耕整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货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共14个大类。其中很多农业机械并非牌证管理范围,但依然属于农机监理部门管辖范畴,这部分农业机械在作业时的安全操作更容易被忽视,农民们认为作业环境简单,会操作就行,不会发生事故,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然而由于这部分农业机械没有纳入牌证管理,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样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构成巨大压力。
人是农机安全作业中最主要的因素,农机监理部门一定要做好对人的宣传,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手册、宣传画册、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在相应农时,利用农机年检、驾驶证审验、下乡现场办公等时机,发放一些宣传材料,提升宣传效果;利用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使用人员的安全驾驶操作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农机监理部门在平时的工作中面对农民机手要时常督促他们对农业机械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参加年检的农业机械,按有关规定,严把检验技术关,做到见人见车、查验证件,校验车辆,粘贴反光标示,对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检验。
农机监理部门要组织高素质的安检人员,掌握农机作业现场的变化规律,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特别是要深入到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乡村及田间场院,不留死角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检查,坚决纠正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不按时参加检、审验,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检的变型拖拉机,必须强制报废,从源头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农民的人均收入大幅度提高,购买新型高科技农机具的能力不断增强,但是农机具的更新速度仍不快,使用老旧农机具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而这些农机具不同程度地存在机件老化,操作不灵,农民只是在农忙时把它当作“牲口”来用,平常很少出“门”,虽然这部分老旧农机具在农忙时节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却对农机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隐患,应当引起农机监理部门的足够重视。首先,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对出厂年限在10年以上的老旧农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技术鉴定,凡符合条件的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其次,对不能担负安全作业的老旧农机具要造册登记,坚决依法进行封存、报停或报废处理,绝不允许其参与农机作业。
乡村振兴,安全先行。多年来,我省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但也大幅度增加了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难度。即使如此,我们也要不断巩固发展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抓实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