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翔,党晓莉
(西京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3)
新农村建设在我国已经不是新概念,自20 世纪50 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出现了很多次这样的提法。党的五中全会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其内涵更深、内容更广。
农业市我国的基础产业,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1]。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已经从农业转移到了非农产业,而非农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2]。因此,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政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和必然选择。
农业审计可以是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民间稽查机构,也可以是与农业相关的专项经费,审计的内容主要有项目经理的具体职责、预算执行情况、资金合法性等。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审计主体与审计内容的正当性,农业审计必须遵循以下3 点。
一是扶贫问题是民生工程,审计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进程中的一项重点。农业审计必须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中心,不管是对哪一类具体的农业领域进行审计,都应予以关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很多地方在扶贫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累计违法违规的资金量较大,这种情况极大部分是由于政府审计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在审计工作中,必须把农民的利益作为重点。强化对民生工程的专项资金的稽查与监管,规范其发展行为,确保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农业审计要强调“注重民生工程审计”的方针,重视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贯彻和实施,严格审核民生工程专款的使用和管理,并运用预决算等方法,树立民本思想,把惠农资金审计作为重点。
二是依法审计。在农业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3]。通过查阅有关审计数据,发现问题并加以完善,既能明确审计重点,又能节省审计时间,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在实施农业审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认识被审计对象的状况和特征,并系统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使农业审计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比如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审计信息系统,提取被审计对象的相关信息,通过参数集来判断和评价,得出结论后根据总体数据特征提出建议,从而确保了农业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是审计系统性。在审计工作中,要注重审计的系统性,充分考虑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组织形式、审计完成时间等方面的因素,并将审计结果与审计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相结合,做到信息实时共享,全面掌握专项资金的运用情况。另外,要对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审核,防止重复审核,保证会计报表和跟踪审计的系统性。
加强对扶贫、救灾、农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的审计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是加大对社会救灾、农村教育等方面的稽核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准确将资金投入到受救助者、被扶持者和被保障者手中。加强对农村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公用事业,严格执行相关收费制度,杜绝乱收费、高标准收费,切实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这样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权益,减少人民的非理性负担,使社会矛盾得以缓和,从而更好地保证社会安定。
二是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监督,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在编制审计方案时,要重点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比如在宏观调控中存在盲目投资、重复投资、低水平投资、投资结构不合理、征地补偿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4]。
三是把直接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三农”资金纳入政策扶贫重点范围,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同时推动农业经济发展,进而稳定农村。
强化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必须将农业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5]。根据审计发展的总体思路,目前我国农业审计工作重点是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以及如何合理、高效地使用农村转移支付,主要揭发管理不当、因错误决策而蒙受巨大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等重大管理问题,要对政府的农业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综合检查和评估[6]。
审计工作要从环保、水利和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着手,确保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把环境审计当成审计工作的突破口,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和治理力度,揭示政策实施、资金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对资金的合理使用,可以有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加大农资投入力度,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近年来,国家财政大力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实施了一批惠农工程,使农民的基本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实现农业产业化建设目标。无论是对财政收支的审计,还是对专项经费的审计,都应把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放在重要位置,以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7]。
二是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扶贫专项资金的稽核,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财政投资体系、构建公共财政基础架构、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8]。把财政专项拨款的管理和使用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能够有效提高财政拨款的及时性与管理水平,从而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三是加强对农民的粮食补助和赈灾补助,使农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国家实行“两减免、三补贴、四保障”的优惠政策,建立对特困人群的救助制度。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建立,都是通过增加财政专项经费来保障的。因此,在“三农”资金的审计中,审计机关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要内容,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财政拨款的管理,要按时且足额地将拨付资金,让农民真正受益。
四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农民培训等资金稽核,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最重要的主体是农民。相关部门要做好表率工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力度,充分激励且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同时要开展新型技术培训项目。政府部门在农村青年示范性培训、农业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应该被审计机构列入审计监管范围,要把审计工作的核心放在真实性和有效性上,以此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切实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收入增长的潜力,是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是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的审计,确保农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随着我国城市建设中重点工程发展以及城市化加快,农村土地征用现象较为普遍,所以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如地价低、多征少补、挤占挪用,失地农民没有得到适当的安置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使农民的利益受损,使他们的生活质量降低,而且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使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因此,审计机关在这方面要下功夫、下决心,走进千家万户,为广大农民谋福祉。
目前,农业审计就是对农资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农业资金是为完成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等技术项目的发展事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筹集起来的法定、有专项用途的资金[9]。我国农业资金在筹集、分配、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善,而且对农村资金的监督也不到位,导致了农业资金出现以下3 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金来源。国家财政、银行信贷资金、社会融资和外商直接投资是我国农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我国对农村资金的审计仅局限于国家财政拨款,而对非财政资金的审计则相对较少。
二是行业层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开展起来比较简单,但我国尚未将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到审计工作范围之中,这就使该区域出现了农村资金流动混乱和监督不力的现象。
三是资金管理。由于我国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多头管理、资金调配环节过多等问题,导致审计工作难以进行。比如,财政资金分为财政、农林、水利、国土、发改、科技等多个方面,分为“条”和“块”2 个方面。另外,融资途径既包括政府投资、农户投资和外资投资,又包括免费的和有偿的;使用对象既包括国有企业,又包括企业、个人、农民等。在实践中,我国农村财政稽查工作还没有实现全面监督。
目前,我国农村资金的审计工作存在跨行业的问题,属于一种被动的运作模式。此外,从各方面来看,农村资金在各个环节都表现出了鲜明的阶段性特征,但大部分都是在资金使用后进行一次性审核,与其阶段性特征并不相符,从而对审计监督成效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由于个别的稽查工作中存在行政上的随意性,导致了避重就轻、消极应对、处罚不力、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新时期的农村审计,要从“三农”政策和措施入手,把涉农资金作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使农民真正受益。因此,农业审计必须重视对“三农”问题的审计和服务。
在农业审计工作中,必须要以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利益为先,坚持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先决条件,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障乡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扶贫。加大对抗震救灾和农村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的审核力度,保证有关资金能够真正用在“刀刃上”,让农民从中获益。
二是合理分配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要确保各项经费按不同的方式进行科学配置,保证经费使用合理。
三是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对民生工程的专项审计,切实落实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各项政策,包括农机补贴、土地征用补贴等,以保证审计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提高农业审计的实效和效率。
农业审计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关部门要从农民的实际利益着手,强化审计监督。例如,通过优化和完善土地经营工作,使农民的耕地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与水利建设经费的审计;加强监督,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曝光并处罚农资被占、欠缴的专项资金行为,对涉农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加强对农业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追踪,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抓住农村审计工作的关键,建立以乡镇财政改革为核心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动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农村审计工作的效率。
确保我国农业政策制度的正常运行,通过多种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对政策制度的实时监控,加强对农村审计工作的深入化和规范化管理,为农村审计工作提供合理的意见,使农业生产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在农业稽查工作中,加大对重点民生项目的调研与惩处力度,对项目进行深层次调研,明晰职责,从制度环境、财政政策、农业专项资金的落实、审计等方面寻找有效的方法,及时反映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进行必要的审计、实地考察,以便掌握农业的实际情况,为农业审计和决策提供参考。
我国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力度,使我国农业审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为我国的农业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和提高审计工作水平,是当前审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加强对农业审计的监督与评价职能,提高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农业资金的全程追踪审计,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和强化农业审计在解决“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使农业审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