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燕 周明达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工作落实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多措并举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自2023年以来,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54次,实现人民监督员以10种监督方式监督检察工作,持续强化新时代检察办案全过程民主,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该院将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情况纳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人员考核及检察工作考评的范围,压实检察官主动接受监督的司法责任,切实增强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规范监督流程。该院制定《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建立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收集、研判、反馈、报告跟踪落实机制,确保监督意见处理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拓宽监督范围。该院紧紧围绕“四大检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活动,不断拓宽监督类型,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业务监督的全覆盖。
四是注重监督实效。该院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听取介绍、现场发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的权利。受邀人民监督员不仅围绕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发表监督意見,还从各自专业领域、生活常识、社会经验等方面发表看法,保障案件办理精准,案件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五是扩大监督宣传。该院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宣传画册、“两微一端”等平台及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决策和其他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为深化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