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川,董国兴,吴艳秋,李昕雅,袁军龙,赵航宇,王黎明,李光英
南充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南充 637000
布鲁氏菌病是由布鲁氏菌引起动物以流产和发热为主要特征的人畜共患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该病一直严重威胁畜牧业健康发展与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国内布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据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概况通报,2022 年1 ~8 月全国共59 202 人感染布鲁氏菌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2022 年5 月,在开展布病调查监测工作发现某养殖场羊群存在布病血清学阳性。
实地走访调查文某山羊养殖场,该养殖场背面靠山,前临悬崖,四周建有围墙,毗邻乡级公路有300 m,一条村级公路沿围墙而建设,周边5 户农户住宅与养殖场山体相隔或距离500 m 以外,方圆1 km 无其它家畜养殖场,总体来看自然屏障相对较好。该养殖场废弃多年,2021 年经翻修后重新投产,一直使用4 ~7 栋圈舍及饲料配备间1 栋。饲养人员1 人,封闭住在养殖场,负责山羊养殖管理工作。2021 年5 月自山东某县调入无检疫证明的湖羊140只,饲养于6 号圈舍;同年10 月22 日与10 月30 日,分别从四川省不同县整群调入山羊160 只、80 只。至调查时,场内现存栏山羊550 只,饲养期间未销售调出过任何羊只。
养殖场山羊为圈养,饲料主要以外购青贮饲料为主,辅以玉米粉等精料,饮用水为地下水。场内小羊羔可在场内自由串舍。养殖场环境每月消毒1次。
2020 年4 月,外请兽医人员对羊群进行了口蹄疫、小反刍、羊痘等疫病的免疫接种。
2021 年5 月投产以来,一直未清净,购入时死亡10 ~20 只、流产20 ~30 只。后续时常出现母羊流产、产死胎现象,死亡到1 ~7 只不等,并持续有羊发烧、拉稀等症状。死亡动物均直接埋于养殖场旁边一块空地处,未经消毒。
调查前两月,该场饲养员有关节疼痛、夜晚发热症状,并长期服用药物。后联系人医疾控中心检测,该场饲养员布病抗体阳性。对该场有关联的其他人员检测,均未发生感染情况。
该养殖场主文某及饲养员对布病的认知不足,个人防护意识缺乏,存在徒手接触羊流产物、流产物处理不规范等现象。此外,该养殖场主及饲养员均无养殖经验,对引种报备审批等防疫规定不清。整体认为,缺乏布病防护意识及认知、盲目引种,导致了本次疫情。
2022 年5 月6 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市牛羊“两病”调查监测工作,对该场采集羊血清22 份,按《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462—2018)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检测1 份样品为布病抗体阳性。5 月10 日,对该场全覆盖检测,采集550 份血清样品,其中61 份样品为布病抗体阳性。
2022 年5 月13 日,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通过虎红平板凝集试验+试管凝集试验检测风险人员5人,结果1 人被确诊为阳性。
对该场所有羊只立即隔离饲养,禁止移动。对场区进行全封闭管理,落实专人进行蹲点值守监管,防止非工作人员及其它动物入内。场区周围设置警示标牌。
持续每月对该场开展全覆盖抽血监测净化。第一次采集全群样本550 份,监测抗体阳性数61 份、阳性率11.09%,扑杀阳性及其同圈舍羊只共计182只;第二次采集全群样本370 份,抗体阳性数40 份、阳性率10.81%,对阳性羊只及其同圈舍扑杀92 只;第三次采集全群样本257 份,抗体阳性数53 份、阳性率20.62%,发现阳性率居高不下,综合消毒及防护措施落实等因素考虑,第三次对全群羊只进行扑杀。所有扑杀羊只由专车密封送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对该场粪便消毒后进行堆积密封发酵处理。
在全部羊只扑杀结束后,落实专人监督指导对该场圈舍内的粪便、尿液、废弃物等全部清扫,对圈舍内外地面、墙面、饲料槽、排泄池使用2%烧碱或10%生石灰进行喷洒消毒,在4 h 后用清水冲洗,连续消毒3 d,以后每周进行一次,连续3 周。县疫控中心对该场采用布病荧光定量pcr 法进行了连续三次的消毒效果监测,第1 周采集环境样品19 份,布病核酸阳性2 份;第2 周采集环境样品14 份,布病核酸阳性2 份;第3 周采集环境样品20 份,布病核酸阳性0 份,达到消毒灭源效果。
对该养殖场所在A 乡及周边B、C、D 镇辖区内养殖牛羊流产、死亡等情况进行调查、排查,共排查牛羊场(户)53 个,牛羊802 头,未见异常情况,抽样监测布病抗体86 份,结果均为阴性。
对该县牛羊养殖场(户)全面开展了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使养殖场(户)充分认识到布病的危害,掌握防控技术,增强自我防控意识。
经访谈养殖场主、饲养员及当地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该乡镇无布病发生史。2021 年,该场从高风险区调入羊只,未按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 号要求,以及引种时不检疫、引入活畜后不按规定进行隔离饲养,因而大大增加了布病传入风险。自调入后羊只陆续发病死亡,母羊出现流产等症状。经调查发现:该养殖场饲养员前期从事砂石打捞工作,开始从事养羊后出现头晕、乏力、腰疼等临床症状,时常徒手接触流产死胎及胎衣。由此可以推断,养殖户因盲目引种,引种后未及时报备隔离是本次疫情发生最主要因素;饲养员自我防护意识低,对布病缺乏认知,徒手接触死胎等污染物是造成人感染的主要原因。
4.2.1 强化检疫监督
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建立防疫检疫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牛羊产地检疫,推动疫病监(检)测与检疫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检疫出证,严把产地检疫关。加强牛羊屠宰检疫,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突出做好宰前检查、检疫结果处理等关键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检疫效能。强化落地监管,监督养殖主体和贩运人严格落实落地报告制度,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
4.2.2 加强调运监管
实施畜禽运输车辆和人员备案制度,加强活畜跨区域调运监管,禁止布病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域(免疫区、场)向低风险区域(非免疫区、场)调运,防止畜间布病跨区域传播。引种调入易感畜前,用途为饲养、种用、乳用的,须提供7 日内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对用途为屠宰的,实施“点对点调运”,布病信息必须可追溯,调运途中不得卸载,严禁用途为屠宰易感畜返回饲养环节。引种调入后,立即实行隔离饲养并报当地畜牧兽医机构备案,隔离健康观察45 d 后,再次采样检测布病,监测布病抗体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4.2.3 强化宣传培训
会同各地卫生健康、林业等有关部门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措施宣传,科普布病防治知识。对消费群体,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熟制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4.2.4 强化处置评估
加强监测净化,结合养殖管理情况、疫病流行状况,建立监测扑杀评估体系,对阳性率超过40%的养殖场户,要下决心整群整场淘汰;对阳性率超过10%,统筹考虑养殖场防控水平、饲养员防护意识、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可采取全群扑杀;对阳性率小于10%,则可以将病羊及其密接羊只扑杀,并密切跟踪监测,直至连续3 次监测无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