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芳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 678000)
1.1.1 病毒性传染病
猪瘟、伪狂犬、口蹄疫、圆环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病毒性传染病发生后,生猪临床病症表现为高热、食欲不振、大便干燥、尿黄、气喘、皮肤发红、眼结膜发炎等症状,同时病猪会分泌出大量脓性分泌物。一般情况下,猪瘟常与圆环病毒二重感染或猪瘟、圆环病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病症混合在一起发生感染。不仅病情复杂程度较高,而且增加了猪传染性疾病诊断与治疗难度。不同病毒引发的病猪临床症状也不同,生猪在发生传染性胃肠炎后,不仅会出现口渴、呕吐等症状,而且还会出现严重的喷射状水样腹泻。如果生猪发生轮状病毒感染疾病后,最初表现出食欲减退、精神沉郁、食后呕吐等症状,在发病一段时间后,生猪会出现严重的深黑色或黄白色水样腹泻症状。由于该病具有发病率高、仔猪死亡率较高等特点,因此兽医人员在防治消化道传染疾病时,应该根据生猪发病的实际情况,先将苍术香连散按比例粉碎成粉末,然后与饲料均匀搅拌在一起,每天早晚各一次,连续使用5~7 d 即可。如果发生猪瘟病毒感染后,兽医工作人员应该根据生猪病情发生的实际情况,将中药复方制剂清瘟败毒散与饲料搅拌在一起,按照每天早晚各一次的次数,连续使用5~7 d,才能在保证病毒性传染病防治效果的基础上,降低生猪可能产生的耐药性,确保生猪的健康生长[1]。
1.1.2 细菌性传染病
生猪生长过程中发生的链球菌、副猪嗜血杆菌、猪肺疫、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细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高热、食欲减退及废绝、咳嗽、气喘、精神沉郁且呼吸困难等症状。根据以往的剖检检验结果发现,发生细菌性传染疾病的生猪大多出现胸腔积液、肺表面渗出的纤维蛋白渗出物常与胸膜发生粘连、心包膜增厚、器官黏膜充血等病理性变化。细菌性传染病发生后,链球菌与副猪嗜血杆菌发生二重感染或链球菌、副猪嗜血杆菌和传染性胸膜肺炎混合发病后,必然会因为病情复杂程度高,增加兽医人员诊断和防治疾病的难度。气喘病、巴氏杆菌病、链球菌病、传染性胸膜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等疾病是猪群生长过程中最常见的呼吸道疾病,猪群一旦发生呼吸道疾病后,生猪往往会出现气喘、腹式呼吸、频率加快、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猪群呼吸道疾病在冬季气候寒冷潮湿、天气剧变时发病率较高。猪舍内饲养密度过大或猪舍内卫生条件较差,不仅会导致疾病大范围暴发,而且还会由此引发不同病原混合感染。例如患有气喘病的猪,剖检后可发现其肺脏出现明显的水肿、膨大等病变症状,肺部病变位置呈半透明状,按压发现弹性丧失,颜色呈淡红色。可取紫苏30 g、甘草30 g、马兜铃30 g、大青叶40 g、金银花40 g、葶苈子40 g、远志40 g、忍冬藤50 g、贝母50 g、杏仁50 g、地龙50 g、瓜蒌50 g,将上述药物研磨成粉末状,然后加入适量蜂蜜为引喂食病猪,每只病猪喂食30 g,用药3 d后,病猪症状明显缓解,继续用药2d,病猪完全康复,1周后复诊无复发迹象[2]。
1.2.1 母猪产后乏情
母猪产后乏情是小型养猪场中最常见的繁殖障碍性疾病,如果母猪发生此类疾病后,大多表现为母猪断奶后7~10 d 仍不发情,病情严重者持续时间往往更长。导致母猪产后乏情的原因较多,但饲养管理不当引发的母猪卵巢机能失调则是导致此类疾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小型养猪场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饲料种类单一、营养不全面且母猪哺乳时间长等缺点,所以,一旦母猪出现内分泌机能失调的情况,就会出现生猪卵巢机能障碍,引起产后乏情的问题。如果母猪发生产后乏情后,兽医人员应该根据情况,使用中药催情散进行防治,先将中药催情散按照相应的比例粉碎成粉末,然后与饲料均匀搅拌在一起,每天早晚各一次,连续使用5~7 d 即可。
1.2.2 母猪产后缺乳
母猪产后缺乳症状一般发生在母猪分娩后的1~3 d 内,母猪的泌乳量少,严重的会出现无乳的情况,此时产后母猪的乳房和乳头缩小,部分母猪则会出现乳房松弛或肿胀的情况。母猪发生产后缺乳疾病后,母猪会出现精神沉郁、食欲降低且对仔猪冷漠,甚至出现拒绝仔猪吮吸的情况。如果母猪出现产后缺乳现象后,未能及时治疗,必然会影响到仔猪的成活率。针对母猪产后缺乳症状的治疗,兽医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中药生乳散防治,先将药物按照比例粉碎成粉末状,然后再与饲料混合搅拌在一起,每天早晚各一次,连续使用5~7 d 即可治愈。母猪产后缺乳疾病的防治,不仅起到了快速改善母猪乳腺机能以及调节母猪生理机能的作用,而且有助于母猪乳汁分泌功能的增强,提高了母猪的乳汁分泌量,满足了仔猪生长对母乳的需求[3]。
1.3.1 保育仔猪保健预防应用
断奶应激是仔猪断奶后最容易发生的疾病之一,仔猪断奶后,其机体的生理机能尚未发育完全,再加上母源抗体呈现出逐渐下降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仔猪断奶腹泻、蓝耳病、多系统衰弱综合征、链球菌病、气喘病、呼吸道综合征疾病、猪瘟、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疾病。针对仔猪断奶期发病率高且经常出现群体性感染、混合感染或继发性感染等现象,兽医人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断奶仔猪保健预防力度,合理使用生物兽药与中药制剂,在仔猪断奶过程中,添加多酶片100 片/100 kg,酵母片100 片/100 kg,健曲2 kg/100 kg,山楂片2 kg/100 kg,增强消化吸收能力。不仅有助于仔猪机体抗病能力与免疫力的有效提升,而且有效预防了仔猪断奶应激和其他应激性疾病的发生,提高了仔猪的整体成活率,促进了仔猪的健康成长。
1.3.2 后备种猪和肥育猪的保健预防应用
养殖户在引进后备种猪后,必须先进行隔离检疫,然后再对后备种猪进行驱虫与保健预防,在后备种猪进入到培育中期后,再按照要求开展一次保健预防,在种猪发情配种前两周时间,再进行一次种猪保健预防工作。养殖户在联合使用中药制剂与生物兽药开展后备种猪与育肥猪保健预防时,应该根据猪群的健康情况以及生猪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保健预防方案。针对后备种猪和育肥猪进行的保健预防,可以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穿心莲、冬瓜仁、黄芩、桑白皮等,连续喂养10 d 即可。或者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大青叶、鱼腥草、黄连、金银花等,连续喂养10 d 即可。不仅有助于种猪与育肥猪抗氧化、抗应激、抗细菌、抗病毒、清热解毒、止咳平喘能力的提升,而且起到了增强种猪与育肥猪机体抗病能力与免疫力,确保了后备种猪与育肥猪的健康生长。
1.3.3 在种母猪和种公猪保健预防中的应用
根据生猪养殖预防保健的要求,母猪必须在配种前的半个月、产前半个月、仔猪生产后分别进行一次保健预防。母猪妊娠的首月,切不可接种疫苗或开展药物保健,而应该在母猪进入到妊娠中期后进行一次保健预防即可。生猪养殖户在开展母猪保健预防时,应该采取中药制剂与生物兽药结合使用的方式,根据母猪健康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母猪保健预防方案,在母猪饲喂过程中,按照每1000 kg 饲料中搅拌细菌素500 g,转移因子500 g,免疫核糖核酸900 g,鱼腥草1 kg 的比例搅拌母猪饲料,持续饲喂母猪5~7 d 即可。该保健养护方法的有效应用,不仅有助于母猪抗氧化、抗过敏、抗应激、抗细菌能力的提升,而且增强母猪的机体抗病能力与免疫力,起到了预防母猪繁殖障碍的作用,保证了母猪的顺利产仔,提高了仔猪的成活率,为养殖户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首先,建立健全养殖场与企业兽药购买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后续兽药使用情况的追溯和查询提供便利,同时向地方兽药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确保养殖户可以顺利购买到兽药。其次,加强区域兽药销售网络管理工作的力度,建立完善的国家兽药销售使用追溯体系,监督兽药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保证兽药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行政管理部门还应根据本地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畜牧养殖人员参加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能,确保兽医技术人员掌握扎实的兽药配比方法。
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本地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导养殖人员建立健全兽药生产、销售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养殖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与知识讲座,提高养殖人员兽药使用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养殖人员的绿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针对各地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大绿色养殖技术宣传力度,强化畜牧养殖人员科学饲养管理与绿色养殖的意识,保证兽药的规范使用,促进畜牧业向绿色生态方向的发展。为改变基层兽药使用混乱的情况,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兽药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机制,规范各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标准,保证畜牧兽医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加快各地基层兽医使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速度,提高各地区兽药使用的效果。此外,各地区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完善的兽药使用考核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动物兽药使用政策以及疾病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把控疫苗用药生产使用的全过程,增强养殖户的安全用药意识,为各地区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促进各地区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兽药监督工作措施落实到畜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当地动物兽药使用检查管理制度的优势,提高各地区兽药使用的效果。如果养殖过程中暴发疫病且无法得到及时防治,不仅会出现疫情大规模暴发的情况,而且还会导致养殖户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兽药科学使用培训,要求兽医工作人员必须将动物安全与健康放在首要位置,制定科学合理的疾病防控方案,提高各地区畜牧养殖疾病防治效果。
为了保证药物生产质量,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兽药质量抽查工作的力度,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兽药使用管理的情况,制定完善的《兽药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本地区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养殖户兽药安全使用意识,要求养殖户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使用兽药,保证兽药的使用量。建立健全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兽药管理档案,定期开展兽药使用情况检查和记录工作,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另外,相关部门必须加强下级兽医卫生院兽药使用情况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质量监控工作的要求,检查兽药使用和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实时跟踪核查制度,为各地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总而言之,中药制剂在猪病防治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不仅保证了中药配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增强了生猪的免疫力,而且促进了猪肉品质的有效提升。所以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药制剂在猪病防治过程中的管理力度,探索中药制剂在猪病防治中的应用策略,拓宽猪病防治工作的思路,优化猪病防治方案,才能在有效提升我国生猪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