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分析与启示

2023-11-13 08:30汪汇源赵云龙陈希用欧梨成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23年11期
关键词:可用性科技期刊英文

■汪汇源 赵云龙* 陈希用 欧梨成

1)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信息研究所/海南省热带作物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学院路4号 571101 2)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100024 3)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机器智能研究(英文)》编辑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100190

数据是科学研究过程中重要的支撑材料,是科研人员回溯研究过程、验证科研成果、推进后续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在大数据及开放科学时代背景下,科学数据是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具有独立的身份识别、属性描述、监控机制及溯源流程[1]。近年来,一些国际协会、大型出版商鼓励实施数据出版政策,推行数据出版,通过一定机制发布科研数据集,保证公众可发现、获取、评价和应用数据集[2],并将作者能否提交完整、可验证的数据资料作为学术论文出版的必要条件。在开放科学背景下,合乎规范、完备的数据出版政策日益成为科技期刊出版传播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数据出版体系也逐渐成为科技期刊学术质量与影响力的重要评价指标,它有助于提升科学研究的透明度,保证科学研究可复现、可验证,有利于维护科研诚信,推进科技创新。

国外学术界已较早开展期刊数据出版政策研究,研究成果比较丰富。20世纪80年代,Fienberg等[3]认为科研数据共享可以证实研究成果,推动科研创新。Wicherts等[4]分析了国外2种心理学期刊49篇论文中的1148条统计数据,得出当论文研究数据不当时,作者不愿分享这些数据的结论,由此提出期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数据存档政策,以保证论文科学性,进而维护科研诚信。Piwowar[5]利用文献计量法分析了11603篇基因表达微阵列论文数据共享频率及影响因素。该研究指出,如果作者此前有过共享数据的经验或者论文发表在开放获取及拥有完备数据政策的期刊上,他们更愿意共享数据。在基因表达微阵列方面,国外论文数据共享水平较低。国外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提交研究数据,例如:TheLancet要求实证研究的作者必须提交数据、协议、计算机代码到在线数据归档中心;Nature和Science也有作者公开数据和代码的要求[6]。我国在科学数据出版政策研究方面起步较晚,例如:马建玲等[7]讨论了学术论文与科学数据集成出版研究的形式问题;刘灿等[8]分析了国内外代表性数据期刊的特征、载文量及引证指标等,探讨数据期刊的影响力及发展前景;刘颖等[9]从期刊数据类型、数据存储位置、数据可用性声明方面分析了医学国际学术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孔丽华等[10]调研了“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数据政策实施情况,并指出未来我国数据政策的研究方向;李莉等[11]以国外化学类期刊为例,分析了美国化学学会、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旗下期刊的数据发表政策,并指出国外期刊数据政策的发展趋势;李新月等[12]分析了生命科学领域的数据仓储、数据期刊及数据与论文联合出版等3种模式的要素与特征,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知,国外许多科技期刊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数据出版政策,覆盖了数据提交、审核、共享等全流程,实现了论文与数据的关联出版。近年来,我国已认识到科学数据的巨大作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指出:“做好科学数据的采集、汇交、保存、共享与利用及保密与安全等工作。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积极推动科学数据出版和传播工作,支持科研人员整理发表产权清晰、准确完整、共享价值高的科学数据。”[13]2019年,中国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科学院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办法(试行)》指出:“科研人员应将科学数据提交到科学管理机构,院属期刊应建立论文发表前数据汇交机制,并适时开放共享等。”[14]通过前期调研发现,我国研究者与期刊之间还未形成数据共享共识,拥有完善数据出版政策的期刊数量较少,科技期刊的数据出版工作还未形成规模,尤其是针对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的研究还较少,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建立规范的数据出版政策,对于提升期刊科学性、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维护国家农业科技信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利用网络调研法、政策文本分析法与案例分析法,总结国内外代表性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在数据政策强度、数据提交规范、数据审核、数据权益等方面的异同点,分析我国英文农业期刊数据出版政策的不足,并提出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建议,为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制定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学科特色、期刊定位的数据出版政策提供借鉴。

1 研究对象及分析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23年6月28日,2023年度《期刊引证报告》(JournalCitationReports)在英国伦敦发布,此次报告评估了250多个学科、21500种高质量学术期刊。通过网站调研,笔者逐一阅读2023年度《期刊引证报告》中农学大类、农业农艺和土壤小类影响因子排名前50的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要点,从中选择数据提交流程、数据审核、数据权益保护等数据出版政策较为完善的10种期刊——NatureFood、Biochar、SoilBiology&Biochemistry、Soil、ChemicalandBiologicalTechnologiesinAgriculture、TheCropJournal、Journa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JournalofIntegrativeAgriculture、RiceScience和GlobalChangeBiologyBioenergy作为研究对象。其中,Biochar、TheCropJournal、RiceScience、JournalofIntegrativeAgriculture是我国英文科技期刊,其余均为国外期刊。

1.2 分析方法

期刊制定数据出版政策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应做到逐步细化,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根据学科特点建立统一规范,促进数据共享与利用。有研究从数据提交规范、数据审核与存储、数据权益方面构建了数据政策研究框架[15]。 本研究以该框架为基础,利用网络调研法、政策文本分析法、案例对比法,通过查找期刊官网的Author Guidelines、About Authors等栏目,对比分析以上10种样本期刊在数据政策强度、数据提交规范、数据审核及数据权益等方面的数据出版政策。

2 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对比分析

2.1 出版机构及数据政策强度情况

国外Sturges等[16]提出了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强弱的定义,将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分为强政策与弱政策。强政策是指期刊强制要求作者进行数据共享,并明确数据提交规范、拥有完善的审核标准、要求撰写可用性声明,以及具备数据引用、使用许可、隐私及伦理规范要求等,并将是否提交数据作为论文发表的必要条件;弱政策是指期刊鼓励作者共享数据,但不作强制性要求,也不会影响论文发表过程。有研究指出,不同机构对期刊数据政策制定有较大影响,包括专业协会、期刊编辑委员会及出版机构等[17]。本研究调研的期刊中,有的期刊编辑部统一遵守所属学/协会、出版集团的政策要求,有的期刊编辑部则根据自身情况适时调整政策要求。样本期刊的出版机构及数据政策、内容强度如表1所示。根据表1的统计数据,国外大部分农业科技期刊都执行强数据政策,要求作者在提交论文初稿时,必须提交研究数据作为补充材料(Supporting Materials),后续与论文一起实施同行评审。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例如TheCropJournal等,实施弱数据政策,鼓励作者提交研究数据,无强制性要求。数据政策内容要点也有一些差别,例如Soil期刊尚未明确数据隐私与伦理规范,大部分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还未明确著作权问题等。

表1 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出版机构及数据政策内容、强度

2.2 数据存储位置及类型

国外许多农业科技期刊都对数据存储位置、类型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如表2所示。这些期刊均遵循FAIR原则,利用通用数据库、学科数据库等存储数据。NatureFood要求将特定类型数据集提交到受认可的公共数据库,例如蛋白质序列需提交到Uniprot数据库,DNA与RNA需提交到Genbank数据库等[18]。SoilBiologyandBiochemistry的做法更具特色,它支持数据可视化,鼓励数据以图像、音频或应用程序形式作为补充材料随论文一同发表,并配以简洁性标题,以增强论文传播效果[19]。数据论文是近年来推进期刊数据共享的新形式,国外一些农业期刊已对数据论文提交要求作出规范。例如Journa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对数据论文的定义、作用、内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数据论文字数为3000~7000字,必须包括摘要(250字左右)、简介(数据来源及内容、资助机构、数据集链接)、研究方法(数据集结构、数据搜集方法及实验方法等)、数据集特征(数据集质量标准、数据统计分析方法、数据使用情况、数据可用性声明),最后总结数据科学价值及未来用途[20]。国内英文农业期刊虽然倡导提交研究数据,但对数据提交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对数据存储位置、类型等无明确要求,均参照所属出版机构的规定,也可在后续出版流程中与编辑部共同商议决定。

表2 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存储位置及类型

2.3 数据审核

科学数据质量包括内容质量、形式质量、访问质量和效用质量等,数据审核是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方法。许多国外出版机构都将数据审核作为数据出版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并将数据质量或审核结果作为论文录用与否的重要标准[21]。评审时,应详细说明评审标准,评估数据的技术与质量问题,考虑数据集的完整性,收集数据的标准、使用的软件等[22]。Nature出版集团就规定数据审核编委组必须包括一名数据标准审核专家,Dryad数据库明确表示会协助期刊对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评议[23]。所调研期刊的数据审核指标如表3所示。国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一般都拥有完善的数据审核标准,例如Journa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明确规定了数据评审标准,即是否未发表过数据集、数据集内容是否与刊物内容相关、数据集的科学价值;也说明了数据评审内容,包括数据是否完整、数据单位是否一致、是否充分描述了数据收集方法(若收集方法变化,是否有详细记录)、数据用途及准确性、数据的可访问性等[20]。除了审核数据本身质量外,NatureFood还建议将代码、算法、软件等提交同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发布代码、算法,并在评审后注意存档[18]。相较于国外农业期刊,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只向作者呼吁要保证数据科学性,并对数据结果负责,缺少具体的审核标准及内容。

表3 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审核要点

2.4 数据权益

经过文献调研,有学者从著作权归属、数据使用与许可及数据伦理及隐私方面分析了国际开放获取期刊的数据权益政策[15]。也有学者从数据著作权、数据隐私及第三方数据使用许可方面分析了国外学术期刊的数据权益政策[16]。可见,目前对数据权益的研究主要从著作权、数据使用与许可及数据伦理或隐私问题方面展开,本研究也基于以上三点分析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的数据权益要点。

2.4.1 数据使用与许可

(1)数据可用性声明。随着数据密集型科学发现的到来,科学数据共享要求也随之加强,数据可用性声明(Data Availability Statements, DAS)用于明确作者是否共享数据、数据存储位置及访问条件等,是期刊数据出版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国外期刊在数据可用性声明的使用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例如:2016年,Springer Nature将数据可用性声明引入NatureNeuroscience等5种期刊中[1];2023年,Springer Nature旗下期刊和图书实行统一的数据政策,要求作者必须提供数据可用性声明,以提高科学研究透明度和可重复性[24]。本研究所调研的期刊中Biochar拥有比较完备的数据可用性政策,规定了数据可用性声明示例:“①本研究中产生和分析的数据集可在【数据库名称】中获得【数据库网络链接】;②本研究中产生和分析的数据集可由相应作者根据合理要求提供;③本研究中产生和分析的数据集由于【数据不公开的原因】而不公开,但如果请求合理,可从相应作者处获取;④数据共享不适用于本文等。”[25]基于本研究的调研结果,虽然国内外农业科技期刊都支持提交数据可用性声明,但是拥有完善的数据可用性声明示例的期刊数量还是较少,在数据可用性声明的规范使用方面仍需加强。

(2)数据引用与使用许可。完善的数据引用规范有助于公众发现数据的价值,帮助作者识别和查找数据、促进数据重用,帮助研究人员验证研究成果,追踪数据集的影响力。许多国际出版商要求在文本中适当引用数据集、程序代码和方法,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Cell、Science强调在数据引用时最好使用DOI或其他永久标识符[26]。由European Geosciences Union主办的期刊Soil就规定数据引用时要遵循《数据引用原则联合声明》(Joint Declaration of Data Citation Principles),即要包括以下要素:creators、title、publisher/repository、identifier、publication year[27]。我国期刊TheCropJournal要求作者将数据引用在参考文献中,主要包括:作者姓名、数据集名称、存储库、版本、年份、唯一标识符等[28]。在数据使用许可方面,期刊使用的许可协议主要包括4种:CC0、CC-BY、CC-BY-NC、CC-BY-NC-ND。BMC、PLoS旗下期刊都支持使用CC-BY许可协议,以保护数据作者权益,促进数据重用,并允许期刊进行数据商业利用[29]。NatureFood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列出了相应的使用许可条件[18],例如:因涉及隐私、道德、法律等不易公开的数据,必须准确描述不公开的原因;对于有使用限制的数据,需通过数据使用协议明确数据使用条件;若研究者无法提供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或使用受限制,也应在数据可用性声明中说明,若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必须参与同行评审,需要在数据可用性声明中写明数据提供者身份及数据采集方法等;对于行政数据,使用者必须保证使用数据时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

2.4.2 数据著作权

数据著作权问题是数据共享的重要影响因素,许多研究者因为不明确数据著作权归属问题而不愿共享数据,这也对期刊实施数据出版政策造成了一定阻碍。目前,国外各大学术出版商对数据著作权归属问题尚无统一规定,例如PLoS旗下期刊数据著作权还不明确[29]。本研究所调研的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在著作权方面均尚未有明确要求,因此,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来明确数据著作权归属,提高期刊出版机构、研究人员的数据著作权意识十分必要。

2.4.3 数据伦理及隐私

数据伦理及隐私保护是期刊数据出版政策中的重要内容,它对于遏制学术不端、维护科研诚信、营造良好的科学研究生态具有重要作用。ChemicalandBiologicalTechnologiesinAgriculture对于含有临床数据的数据集,要求作者尊重参与者隐私权。作者在试验前就要获得参与者的同意才能发表数据集。发表数据集须确认不会损害保密性,并遵循当地的数据保护法。如果参与者不匿名,在提交数据集时还须咨询当地伦理委员会等[30]。NatureFood对于人类受试者关联表型和基因型数据,规定要提交给具有改造权限的公共存储库。对于敏感数据(电子医疗记录、弱势群体个人数据等)要明确使用权限,并附原因。对于临床试验数据,必须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ICMJE)临床试验数据共享标准。对于前瞻性临床试验,必须在试验开始前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www.clinicaltrials.gov)或符合ICMJE标准的公共资料库中注册[18]。相较于国外农业科技期刊,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在数据伦理及隐私方面的规定仍不足。

3 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存在的不足

(1) 在数据政策强度方面,国外大部分农业科技期刊均执行强数据政策,在数据政策执行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所调研的国内英文农业科技期刊,例如TheCropJournal、RiceScience等,在数据政策上以鼓励提交为主,期刊编辑部的数据出版工作还未步入正轨,没有对作者形成强有力的指导及服务。

(2) 在数据提交规定方面,国外农业科技期刊的数据出版政策较为规范,几乎覆盖了提交、审核、引用、权益保护等全流程,各大期刊出版商与知名数据库完成高效对接,实现了数据与论文的关联出版,很好地保证了数据的内容质量与形式质量。但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还未制定详细的数据提交规范,各项细则都较为模糊,同时缺乏受行业认可的权威数据存储库。

(3) 在数据审核方面,国外农业科技期刊及数据存储库都明确要求数据与论文一起参与同行评审,并制定了明确的审核标准,设置了专门的数据审核专家。但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只是呼吁作者对数据的科学性负责,没有具体的审核要求,无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科学性,从而影响了数据的效用,也容易导致学术不端行为。

(4) 在数据权益方面,首先,我国拥有完整的数据可用性示例的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量较少,数据可用性声明的规范性还有待提升,要进一步通过数据可用性声明来保证数据的合理使用。其次,在引用及使用数据时,虽然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规定了数据引用格式及要素,但是数据描述和可用性不足,没有对数据内容进行分类描述及结构化存储[9],数据引用不便,还需要进一步对标国际规范,例如FORCE 11引用原则或《开放科学数据的潘顿原则》(Panton Principles for Open Data in Science)等,明确不同类型数据的引用格式、要素及使用条件。最后,在数据著作权方面,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英文农业科技期刊,都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进一步提高期刊编辑部及作者的著作权意识,规范国家、地区、行业的数据著作权保护条款,明确科学数据的著作权归属问题,避免著作权纠纷,减少因著作权不明而阻碍数据共享的情况发生。在数据隐私及伦理问题方面,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只是呼吁作者注意数据隐私及伦理问题,但具体的要求较少,无法为作者提供数据隐私及伦理规范服务,容易产生学术不端行为或数据版权问题,对期刊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4 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完善建议

4.1 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制定完善的期刊数据出版共享政策

从以上分析可知,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在数据出版政策上以鼓励为主,数据出版还未作为常态化工作纳入到期刊工作流程中,对作者的约束较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期刊数据共享。因此,应基于已颁布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等,积极组织国家相关部委、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资助机构及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探索制定强制性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通过可靠的数据出版机制来组织、标识、描述、提交、发布和共享数据[2]。另外,对于期刊数据的隐私、伦理及著作权问题,还应进一步明确相应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可以遵循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对于数据发布中的伦理问题处理流程[31],着重审查期刊数据的知识产权及隐私伦理问题,减少数据使用纠纷,合法保护数据所有者的权益,提高研究者的数据共享积极性,规范数据出版流程。

4.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通用型及专有型农业领域数据存储库及数据期刊

数据存储作为科技期刊数据出版的重要环节,对于合理保存数据、推进数据利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学科特色的通用型及专有型农业数据存储库。近年来,我国大力支持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发布了《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调整名单》[32],其中不乏全国知名的农业领域数据库,包括国家农业科学数据中心、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等。这些数据库不断研发新技术以实践FAIR原则,采用国际标准提供数据引用方式和数据关联文献引用方式,支持数据出版[33],在推进期刊数据共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建议相关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等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地区、机构期刊数据存储库,可与期刊数字化出版平台形成有效对接,鼓励作者进行数据共享,初步建设一批符合FAIR原则、国家需求、学科特色的分层次、分梯度的通用型农业数据存储库;(2)由科研组织、学术出版协会创建专用型农业数据存储库或双语数据存储库[34];(3)各地期刊管理部门也可组织创办农业数据期刊,构建农业数据存储库与数据期刊的集群化发展平台;(4)加大数据出版的国际合作,与国外数据中心或出版集团建立合理的数据双向流动机制,但要确保流程中的数据安全与隐私问题。

4.3 树立服务意识,建立特色化农业科技期刊数据出版工作框架

期刊出版单位作为数据出版工作的中枢部分,必须树立服务意识,建立覆盖出版全流程,包括数据提交、审核、引用、评价等环节的数据出版工作框架,为作者共享研究数据提供指导。(1)在数据提交方面,期刊编辑部要引导作者提交数据,优化数据提交流程,保证作者熟知数据提交规定,告知作者数据提交步骤及认证数据库名单等。(2)在数据评审方面,需要明确数据评审标准及内容,增设专门的数据评审专家,必要时也可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规范评审流程,采用技术工具提高评审流程透明度,同时要注意收集数据评审后的反馈意见,对数据评审专家给予一定的物质激励,提高其评审积极性。将数据评审结果作为论文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3)在数据引用及使用许可方面,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引用标准,在基本引用标准的基础上,同一学科内部要明确是否增添信息内容,包括存储位置、数据集版本等[34]。通过数据可用性声明,帮助作者明确数据许可使用要点,以进一步提高数据效用。(4)在数据评价方面,需要考虑在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中增设数据评价模块,规定数据评价指标,以激励研究者发布及共享数据。将数据出版研究成果,例如数据论文等,纳入到科研评价体系中。(5)现有期刊也可开设数据出版专栏/专题,逐步探索数据出版模式。

4.4 增强数据出版意识,重视期刊编辑部及研究人员的主体作用

2022年10月发布的《2022年开放数据状况报告》指出:“因为研究知名度和引用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倾向于分享研究数据,研究人员还比较重视分享和重用数据的政策和培训信息。”[35]由此可见,期刊数据政策导向、实施力度、实施细则以及培训服务将直接影响研究人员的数据共享行为。科技期刊是国内外学术交流的主要媒介,有责任倡导研究人员公开相关数据,并负责数据的监管和出版[36]。(1)我国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应进一步加大数据出版实施力度,制定覆盖出版全流程的数据政策,做好数据出版服务,引导研究人员开展合规的数据研究工作。(2)期刊编辑部要做好数据出版中的技术服务工作,将数据提交流程嵌入到论文出版流程中,优化作者数据共享的体验,使用技术工具提高数据出版效率,例如Springer Nature在近日宣布延长与Code Ocean的合作,作者在向《自然》系列期刊投稿时,可使用Code Ocean平台分享其数据,这样不仅有利于追踪数据评审流程,也有利于查阅数据共享情况[37]。 (3)研究人员要积极研究相关期刊的数据出版条款,严格遵守数据版权、隐私及伦理规范问题,区分不同期刊数据出版政策的异同点,在数据出版流程中积极与期刊编辑部对接;同时也要了解数据共享出现问题时必要的申诉和维权流程。(4)英文农业科技期刊要向研究人员宣传数据出版政策要点,推动数据共享、重用,加强对研究人员的培训,保证研究人员了解数据出版政策的优势。

5 结语

本研究将NatureFood、Biochar、SoilBiology&Biochemistry等10种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以上期刊的数据出版政策要点。研究发现,国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在数据提交规范、审核、引用、隐私及伦理保护方面都比较完善,但是在著作权归属问题上,国内外英文农业科技期刊均须加强。由于研究时间、人力所限,本研究只调研了部分农业领域的国内外期刊,所选期刊数量较少,研究领域有待拓宽,其研究结果是否适用于整个农业领域,还需深入研究。在后续研究中,将继续增加研究对象,扩大研究领域,包括国内中文农业科技期刊等,研究覆盖多领域、多层次、多语种的科技期刊数据出版政策。

农业科研数据是农业领域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也是验证农业科研成果科学性、合理性及创新性的重要指标,更是推动农业科学研究可复现、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农业科技期刊作为农业科研成果的重要发布平台、农业科技交流的重要传播媒介,有必要做好数据出版的倡导者、推动者,加强数据出版领域的国际合作,以更务实的举措去制定数据出版政策,以更包容的态度去拥抱开放科学时代,在记录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传播优秀农业科技文化、维护良好农业科学研究生态中发挥更广泛、持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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