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祁云,孙大元,刘平平,张景欣,蒲小明,沈会芳,胡学应,林壁润
(1.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华南果蔬绿色防控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植物保护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 广州 510640;2.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广东 广州 510500)
农业是中国经济平稳高速发展的基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产量持续增长,从1978 年的30 477 万吨增加到2021 年的68 285 万吨,解决了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1-3]。然而,我国农业增长主要依赖于生产要素的集约化投入,耕地面积不到世界耕地面积的1/10,但氮肥的使用量占世界总量的1/3[4],化肥农药利用率不到1/3。这种生产模式虽产量高,但投入高、效率低[1],并造成严重的面源污染[5],为此,治理种植业面源污染迫在眉睫。在2014 年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我国首次提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目标为“一控两减三基本”,该目标随后以原农业部文件《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形式得以全面阐释和确认[6]。然而,2014 年我国化肥施用量为361.99 千克/公顷,2019 年的施用量依旧高达362.11 千克/公顷,2020 年的施用强度则有所下降,这说明在政策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需在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7-8]。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生态保护和可持续资源利用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生态系统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各方利益主体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9]。截至2018年,在世界范围内,有超过550 个基于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的项目,投入金额达360 亿美元[10]。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补偿相关措施,2021 年5 月21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体现了在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生态补偿制度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过程中的重要地位[11]。因此,在借鉴国际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更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机制,将是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和推动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12]。本文旨在综述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在当今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中面临的“卡脖子”技术及运维障碍,结合实践经验,提出更为优化的技术途径与良性运维机制。
我国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理论方面的研究已有较多报道[13-15],但实践起步较晚,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补偿发放机制不够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公益属性,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但当前,以政府为主的地方农业管理部门由于任务繁多、地方财政资金紧缺,无法全力有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补贴任务。即使是现行的较大规模的农业补贴项目粮食直补,其发放过程也较为复杂和烦琐,缺乏专门的负责机构出面进行协调管理[16]。因此,补贴管理体制运行不畅,农业补贴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监管、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使得补贴效果不明显[17-20]。(2)补偿对象的指标单一和补偿标准不合理[21],导致补偿结果不达预期。如退耕还林的补偿对象统一为大于25°的坡耕地,该标准缺乏考虑补偿区的区域差异、机会成本和农户受偿意愿等。对退耕还林的3 个试点省份调查发现,在甘肃省,接近50%的受调查农户表示补偿金额低于退耕前收益[22]。
针对生态补偿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结合生态补偿机制理论,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3](亚洲最大、国内第一个世界银行支持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创新性地设计出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在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领域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实践。该机制整合各项政府和社会资源,加强行政部门监管和确保补贴精准发放。本文介绍了项目基于IC 卡为载体的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的治理思路与措施,以及在广东省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实践与成效,以期为今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进一步推广和深入研究提供借鉴。
广东省人多地少,山地多,平原少,耕地细碎化,作物生长环境差别很大,且因常年高温、高湿,复种频率高,造成病虫害发生种类多、发生频率高且危害严重。因此,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农业污染源扩散快,污染面难以控制和消除。针对上述特点,基于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需求,项目从三个方面开展推进环境友好型种植:一是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面源污染;二是设置补偿标准引导与激励农户落实面源污染治理措施;三是利用IC卡为载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精准发放。
1.1.1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通过合理组合化肥品种、改进施肥方法、改良种植管理技术,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多余化肥流失造成的污染;另外,通过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电动喷雾器、统防统治服务等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可减少农药施用量和农药残留[24]。因此,项目组织专家综合考虑不同的项目实施地的土壤条件、作物养分需求及气候条件等因素,提出不同农作物所需肥料的氮、磷、钾比例,推荐相应的配方肥、缓(控)释肥;根据国内农药生产情况推荐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补偿清单;结合当地病虫害发生的预测预报、作物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和常见的病虫害发生特点,分别给出农药配方,并提供建议施药量和施药次数。同时,考虑到农户受当地农资店和农资经销商的影响[25-27],项目重视对农户、农资店与农资经销商的培训工作,旨在提高农户对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的意识与技术。
1.1.2 禁止和限制使用高毒、高污染的农资产品
项目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农药危害性分类》,将WHOⅠ(高毒)类农药列入项目区禁止使用名单,不鼓励使用WHO Ⅱ(中等毒性)类农药,补贴使用WHO Ⅲ类(低毒)和WHO U 类(微毒)农药,确保农产品和环境的安全。以农药包装废弃物为主的农资包装废弃物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28],因此项目要求农户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其他生产废弃物须及时清理,不能留在田间地头。
为引导激励农户采取上述农业面源治理措施,项目设置了合理的环境友好型农资补偿清单与标准。参与项目的农户按照项目的要求进行种植生产可获得补贴和参加培训,但使用项目禁止使用的农资产品、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品则不能得到任何补贴。
补偿清单和标准参考各领域相关农业专家的建议制定。项目补贴额度根据项目资金额度、现阶段农户对激励资金的接受能力、农户参与项目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是否得到激励,以及完成项目污染治理任务等综合考虑,通过计算与调查之后确定补贴标准(表1、表2)。在项目实施的第一年,即2014 年,项目补贴额度为:农户持IC 卡到项目指定的农资店购买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售价的25%;购买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补贴售价的35%;购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补贴售价的70%;统防统治服务(专业化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亩每造50 元。基于逐步减少补偿标准的原则,第二年开始,补贴标准降至配方肥/缓(控)释肥补贴售价的15%,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售价的20%,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补贴售价的50%,统防统治服务补贴40 元/(亩·造)。每户在项目实施期内只补贴一台背负式电动喷雾器,补贴最高限额为210 元。每一户最多可连续5 年享受补贴。
表1 以IC卡为载体的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清单和标准
表2 项目区作物系统肥料补贴最高限额
项目构建以IC 卡为载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生态补偿全过程进行数据收集与实时共享。该系统记录参与项目的农户个人信息、农资产品购买记录、农资门店进货信息等,方便监管部门随时追溯查询交易情况;记录农资门店进货量,方便农资店主进行库存管理,并且作为省项目办与农资供应商结算补贴金额的依据;同时,系统导入补偿清单与标准,农资产品在门店的销售均通过该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结算,可使得门店方便快捷对补贴后的农资产品价格进行计算。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方面,集成了以政府主导、农户为主体、村集体组织协调、农资经销商以及农资门店共同参与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简化补助资金发放流程的同时,确保补助资金的精准发放。
广东省的种植业主体基本上由千家万户小农户组成[29],由政府设立的庞大的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乡村社区管理等机构,往往能影响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观念和生产行为。因此,相关的农业管理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协调对建立环境友好型农业系统并保证其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项目由广东省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项目办”)总负责,种植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实践涉及省项目办,各地市、县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县项目办”),各地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简称“镇农办”),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图1a)。实行逐级负责监管,共同推进补贴工作。
图1 信息化管理下的IC卡发放流程(a)和补贴发放过程(b)
为保障IC 卡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省项目办从项目实施第一年即2014 年起就制定和实施了《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IC 卡补贴管理办法》。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以县为基本管理单元。各地方的县项目办、镇农办、村委会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审核参与项目人员名单和发放带有个人信息的IC 卡(图1a)。
由于项目带有普及的性质,项目补贴对象限单造种植面积50 亩以下的小农户。项目区农户到所在村的村委会自愿报名参与项目活动,并如实填报本人和家庭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当年各造种植作物名称、面积、用肥、用药、喷雾器品种意向、参加专业化服务作物面积等有效的信息资料。村委会负责收集、整理、审核项目农户的资料,并将审核的名单报镇农办。镇农办审核汇总后,再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审查、录入、打印,将农户信息、种植模式和实施面积在村宣传栏、公告栏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 天。公示无异议后,由IC 卡系统开发公司将项目农户信息写入IC 卡。县项目办将已写有信息的IC 卡下发镇农办,由镇农办通过村技术助理将IC 卡发放给项目农户。
每户农户仅限办理一张IC 卡,并负责IC 卡的保管和使用,只限本户使用,不得转借和转让。每次享受补贴后电脑系统就自动取消该IC 卡补贴和其他辅助功能。IC 卡补贴通过设置有效期实现当年当造有效,跨造自动取消,没有累计功能。
农户凭IC 卡到指定农资店购买项目指定的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配方肥、缓(控)释肥和背负式电动喷雾器,并交回上次所购买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图1b)。办理了IC卡的农户不得使用WHO Ⅰ类农药,否则取消参与项目资格。农户按照项目指导的科学病虫害防控技术和施肥技术,使用农药和肥料,即可根据IC 卡购置农药与肥料。参加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的单造种植面积50 亩及以下的农户,可凭IC 卡向指定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以补贴后的价格购买病虫害防治服务。参加专业化服务的项目农户不再获得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和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的补贴。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行除由省项目办制定运行管理规则之外,还建立由生产经销商、农资店与农资使用方(包括农户、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信用体系三个支撑点,并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承担相应的职责(图1b)。
通过省项目办招标确定的农资供应商负责统一供应项目指定的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配方肥、缓(控)释肥、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等种植业生产资料,并且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农户的消费选择,确保合格农资品种的多样化和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参与项目的农资供应商不允许销售伪劣农资产品和WHO Ⅰ类农药。同时,农资供应商对农资店负有监督责任。
项目在遴选项目农资店时,印发《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农资店管理办法》,每一个项目由实施镇遴选3 家农资店负责销售项目指定的肥料、农药和喷雾器。农资店是项目农户接收种植技术、农资信息和项目政策的直接场所,省项目办重点对项目农资店进行全过程、全覆盖检查监管,严格农资店准入条件和选择程序,通过对项目农资店的库存、销售记录进行检查,对违规农资店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控制项目质量和进度。项目农资店IC 卡终端系统由建设单位统一安装、调试、维护。不得摆放、销售WHO Ⅰ类农药和伪劣农资用品,并且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在必要时,县项目办可依据其对信息化管理系统产生的潜在隐患及后果,责成农资供应商确认并终止该农资店参与项目,收回IC 卡终端系统。项目农资店设置农药包装回收桶,负责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农户在购买农资时,需要先提供上次购买的农资产品包装物。此外,部分项目镇、村按照项目要求,在村口或垃圾处理站设置了专门的农药、化肥包装集中回收点。
各级政府部门均可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补贴流程进行监督,项目各方参与者也会互相监督。例如,农资店的农资产品价格和系统运行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不定期督查和农资供应商的相互日常监督,确保农资店产品价格在合理范围内;农户到农资店购买产品需将上次购买的产品包装废弃物交回等。此外,省项目办会定期遴选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项目农户种植生产过程进行随机监测,如农产品的WHO Ⅰ类和WHO Ⅱ类农药残留监测,确保对项目农资产品的管控。
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于2014—2020 年在项目实施的27 个县/市推广实践,具体为惠阳、惠城、博罗、台山、开平、恩平、紫金、蕉岭、兴宁、梅县、大埔、平远、五华、海丰、陆丰、高州、化州、信宜、德庆、阳山、清新、郁南、雷州、廉江、罗定、新兴、龙川(中途退出),涉及98 个镇、596 个村,累计参与农户53.47 万户(表3),涉及播种面积34.02 万公顷(图2),合计补贴金额为16 406.57 万元(表3)。
图2 IC卡统计在项目区各个年度实施总面积
表3 各年度项目农资补贴情况
2014 年参与项目的农户只有11 830 户,2018 年达到13.44 万户,农户数量较2014 年增长11.39 倍(表3)。2019 年以后,由于惠州市和江门市第一批参加项目的农户已不再享受补贴,因此2019 年和2020 年户数下降。
2014—2020 年,实施面积累计达到34.02 万公顷,2016 年起实施面积不断扩大,实施的县达到27 个,2018 年实施面积达到8.30 万公顷次,随后2019 年惠州市和江门市第一批参加项目的农户不再享受补贴,因此实施面积稍有下降(图2)。
以惠州市惠阳区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惠阳区2014—2020 年主要在平潭镇、良井镇、镇隆镇、永湖镇和沙田镇的46 个村42 个合作社实施该项目,累计实施播种面积1.97 万公顷次,参与农户2.65 万户次,实施作物包括水稻、甜玉米、蔬菜、红葱、淮山和荔枝。IC 卡补贴系统数据显示,2014—2018 年,项目累计对该项目地区补贴1 153.74 万元,推广配方肥/控释肥6 216.1 吨,参与农户4 044 户,约占项目区农户数的67%;示范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219.78吨,参与农户5 694户,占项目区农户数的94%;示范推广应用电动喷雾器5 036台,参与农户5 036 户,占项目区农户数的83%。
本项目结合广东省种植业生产实际和污染治理目标,通过构建和实践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将政府、技术支撑主体、农户主体、村集体组织、农资经销商以及第三方组织连接起来。经过长达7 年的实践,该机制助力项目区种植业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减量增效,农户的科学种植水平得到提升。
2020—2022 年,由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文,参照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模式和补贴标准,建立以“化肥减量控污和农药减量控害”为主要内容的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在全省17 个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事实证明,项目创建的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
3.2.1 实现生态补偿资金补贴到真正的种植者
通过农户持有的IC 卡和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对购买化肥农药的农户进行实名制登记和追踪。只有登记的用户才能使用IC 卡,系统通过IC 卡终端鉴定持IC卡购物的人是否已经被授权使用。整个补贴发放过程中,只有真正从事种植生产的农户才会到农资店购买生产物资和服务,从而享受补贴,确保生态补偿资金补贴到真正的种植者上。
同时,项目的补贴款并非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上由个人支配,而是直接补贴到农资产品的购买价格中。农资店里项目补偿清单中农资产品的售价是补贴后的售价。农户通过系统购买农资产品和结算金额之后,省项目办根据各农资店在系统上的销售记录计算补贴金额并将补贴款直接拨付至农资供应商(图1a),确保补贴款的顺利发放和杜绝补贴款被随意使用。参加项目农户的种植面积需由所在村委会核实并进行公示后,农户信息才会被录入系统,农户持有的IC 卡仅作为身份识别,卡内并无金额。项目只补贴专家推荐的环境友好型农资产品。
项目运行多年,由各个监管部门平台反馈得知,项目未发现补贴款被冒领等情况;农户报名参加项目的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举报信息。
3.2.2 确保补贴资金精准用于引导农户的环境友好型行为上
因农户持有的IC 卡已有明确的身份信息、种植作物类别,年种植作物面积等各种数据信息,所以IC 卡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可根据项目设置的补贴标准和专家建议的各作物推荐用药、用肥量来计算和配置好每个项目农户的购买额度(表1、表2)。这样,在种植过程中,农户可根据农情需要,凭IC 卡到农资店购买高效绿色农资,但只能购买与申报亩数相对应的用量,并享受对应的补贴额度。同时,系统实时记载了农户每次购买的信息数据,当农户达到购买限额时,就无法再购买。限额可提醒农户种植行为存在不合理现象,促使农户了解科学种植方法,实现了农户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的精准控制。
在省项目办对农资店的全面管理中,对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农资店,依据违规情况严重程度,已责令6 家违规农资店退出项目,通报警告20 多家不规范经营的农资店,从源头控制项目质量和进度。
3.2.3 促使农户形成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资产品的习惯
从2019 年1 月起,惠阳区购买农药化肥已不再享受补贴,但对惠州市惠阳区农户的化肥农药使用量进行统计(表4),结果表明,参与过项目的种植水稻的农户在2019—2020 年平均施用化肥691.05 千克/公顷,比项目实施前减少29.90%,比同时期未参加过项目的农户减少17.83%;农药平均施用2.47 千克/公顷,比项目实施前减少66.37%,比非项目农户减少20.14%。同样的,参与过项目种植淮山、红葱、甜玉米和荔枝的农户,在项目结束后的化肥农药使用量比参加项目之前少。说明项目的实施使农户形成环境友好型种植习惯,停止补贴后的农户仍能按照项目要求施肥用药,这使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得以持续发展。
表4 2019—2020年惠阳区化肥农药使用量
另外,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由于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带来的享受补贴方式简单、监管到位,示范效果随着项目持续推广愈发明显。以惠阳区镇隆镇荔枝示范推广情况为例,2016 年参加项目的合作社仅4 家,农户44 户,面积不到33.33 公顷。而到2017 年,参加项目的合作社有13 家,覆盖了种植大村,农户增加到657户,面积约400 公顷,实施规模成10 倍增加。2018 年参加项目的农户增加到1 800 户,面积近1 200 公顷,约为2017 年种植规模的3 倍。据调查,2019 年农资补贴取消后,镇隆镇的荔枝种植户继续使用世行项目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提高了荔枝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了“镇隆荔枝”品牌的建设。“镇隆荔枝”在2020 年被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收录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3.2.4 形成多方协同参与面源污染治理的组织机制
项目创建了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户主体、村集体组织协调、农资经销商以及第三方组织等协同参与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同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有效激励制度,形成以省、市、县技术专家为依托,以镇村农技人员为主体的基层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选聘实施区域农技骨干等,为项目开展进行技术示范和指导。
3.2.5 源头控制农药和化肥污染
据项目委托的第三方监测统计,参加项目的农户,其化肥、农药使用量相比于项目实施前分别减少30.6%和30.9%,相对于同期非项目农户,平均减少施肥量24.3%、减少施农药量10.3%,累计减少施化肥量(折纯)1.7万吨、减少施农药量(折纯)1 829.86 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5.7%[30]。项目实施后,作物整体上没有减产,并有效地减少田间氮素和磷素的排放量,从而减少氮、磷排放对水体环境的污染。在减排量方面,2018 年和2019 年,总氮减排量分别为188.52 吨和217.34 吨,总磷减排量分别为41.60 吨和35.83 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化肥、农药用量显著减少,实现项目区化肥、农药用量负增长,为实现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贡献了力量。
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利用非现金补贴和全面记录农户各项信息的大数据等方式,项目有效解决分散农户补贴发放难题,实现补贴资金精准到位、透明可溯、安全高效。项目累计为农户发放补贴1.6 亿元,有效促进了环境友好型农资在项目区的推广使用,项目区环境友好型农资覆盖率达90%以上。此外,通过项目累计销售环境友好型化肥、农药及喷药设备6 亿元,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目标,单位面积施用量减少30%,作物产量增长8%以上(数据来源于广东省财政厅,http://czt.gd.gov.cn/mtgz/ content/post_ 3905615.html)。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是系统工程的一个环节,是有效引导农户调整农业生产行为向绿色环保方向转型的重要举措。然而,若需充分发挥其作用,尚需要加强农户的培训,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应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替代技术相结合,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和控释肥,以减少化肥使用量;应与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相融合,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本项目经过多年的实践还存在有待提高的地方。项目仅对单造种植面积50 亩以下的农户进行补贴,而针对大户、合作社、农场和农业企业还需要设计不同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后续应该加强养猪业和种植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秸秆回收处理、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病虫害绿色防控服务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当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的进一步推广,面临着以下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补贴资金的来源问题[31]。生态补偿机制的原则是“谁受益,谁买单”[32],理论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损伤的是种植业从业人员的利益,而得益的是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类。因此,农业生态补偿资金应来源于政府、社会、企业和民间组织等,包括中央财政投资、基金、税费、金融贷款和民间捐款等[10]。在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最初阶段,应当以政府资金补偿为主,设立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同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基金,形成全社会共同投入的氛围。二是补偿清单和额度。由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公益性质属性,因此在设立补偿清单和额度的时候,应该由相关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参考各相关科研机构、专家的意见建立补贴的高效农药和肥料等绿色农资名录,确保补贴名录和额度可精准用于鼓励农户使用环境友好型农资产品。
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农业产业,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激励机制,是推动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的重要助力。本项目探索了将信息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运用到广东省特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实践当中,可为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面源污染治理的实践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