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2022》概要

2023-11-09 03:00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编写组
中国防汛抗旱 2023年10期
关键词:洪涝旱情警戒

《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编写组

0 引 言

2022 年,我国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洪涝、干旱、咸潮交叠并发,历史罕见。全国主要江河共发生10次编号洪水,珠江发生2次流域性较大洪水,辽河发生1995年以来最大洪水;全国多地发生区域性干旱,珠江流域发生冬春连旱,黄淮海和西北地区发生春夏连旱,长江流域发生夏秋连旱,旱情总体偏重。

2022 年,全国洪涝干旱灾害影响范围广,灾害损失占当年自然灾害总损失比例大,但与近年相比总体偏轻,南方灾情偏重。全国30 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因洪涝干旱灾害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主要灾情指标分别占当年各类自然灾害总损失的76.59%、30.87%、78.73%、75.50%;因洪涝干旱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当年GDP 的百分比等主要灾情指标分别为2012—2021 年平均值的62.12%、28.73%、58.96%、38.12%。江西、广东、湖南、福建、广西5省(自治区)灾害损失重,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国因洪涝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51.12%;四川、青海2 省因遭受短时局地极端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人口占全国因洪涝死亡失踪人口的46.78%。

1 雨情、汛情、旱情

1.1 雨情

2022 年,全国共发生46 次强降雨过程,全国平均降水量596 mm,较常年(625 mm)偏少5%,为2012年以来最少;长江流域大部、黄河流域西部南部、淮河流域西部南部、珠江流域西部、太湖流域、浙闽流域大部等较常年偏少1~2成,黄河流域中北部、淮河流域东北部、海河流域东南部、松辽流域南部等较常年偏多3~7成。2022年5—9月,全国平均降水量404 mm,较常年同期(453 mm)偏少11%,为1973年以来最少;长江流域中部东部、淮河流域西南部、太湖流域等较常年同期偏少3~5 成,黄河流域北部、淮河流域东北部、海河流域东南部、松辽流域南部等较常年同期偏多3~7成。全国雨情总体有3个特点。

(1)空间上南北多中间少。东北中部南部、华北南部、黄淮北部、华南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 成至1倍;江南、江淮、黄淮西部、西南等地部分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偏少2~5成。辽宁省、吉林省、广东省年降水量较常年分别偏多35%、27%、13%,分别为1961 年有完整序列资料以来第4多、第1多、第9多;湖北省、贵州省、河南省年降水量较常年分别偏少21%、20%、19%。

(2)时间上前多后少。1—6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尤其是1—3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1月、2月、3月分别偏多34%、33%、20%。7—10 月和12 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尤其是7—9 月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7月、8月、9月分别偏少20%、23%、22%。

(3)南方夏秋降雨严重偏少。7 月至11 月上旬,南方地区持续高温少雨,长江流域累计面雨量282 mm,较常年同期(523 mm)偏少46%,为1961 年有完整序列资料以来第1 少,其中鄱阳湖、洞庭湖、长江下游等地偏少5~7 成;浙闽地区累计面雨量221 mm,较常年同期(543 mm)偏少59%,为1961 年有完整序列资料以来第1 少;珠江流域西江水系累计面雨量301 mm,较常年同期(496 mm)偏少39%,为1961 年有完整序列资料以来第2 少;太湖流域累计面雨量312 mm,较常年同期(504 mm)偏少38%,为1961年有完整序列资料以来第5少。

1.2 汛情

2022 年3 月17 日,我国进入汛期,较多年平均入汛日期偏早15 d。全国主要江河2022 年共发生10 次编号洪水,共有626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其中90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27 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长江流域(片)有136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23 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9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黄河流域(片)有49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13 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5 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淮河流域(片)有10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小清河发生超保证洪水,2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沭河发生1次编号洪水;海河流域(片)有1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珠江流域(片)发生2 次流域性较大洪水,有292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14 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5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西江、北江、韩江共发生8次编号洪水,北江发生1915年以来最大洪水;松辽流域(片)有55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15 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4 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辽河发生1 次编号洪水;太湖流域(片)有83 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洪水,24条河流发生超保证洪水,2条河流发生超历史实测记录洪水。2022年全国汛情总体有3个特点。

(1)珠江流域编号洪水多、量级大。5 月下旬至7 月上旬,珠江流域发生2次流域性较大洪水,西江、北江、韩江共发生8 次编号洪水,北江发生1915 年以来最大洪水,北江干流英德站水位最大超警戒9.97 m,北江支流连江、广西灵渠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大洪水。

(2)北方局地汛情罕见。松辽流域辽河发生1995 年以来最大洪水,干流超警戒历时47 d,支流绕阳河发生1951年以来最大洪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干流持续超警戒80 d,支流托什干河、阿克苏河融雪洪水发生时间分别较2021 年提前42 d、27 d;青海省那棱格勒河发生大洪水;内蒙古自治区黑河干流发生超保证洪水;陕西省泾河出现1965年有实测记录以来最高水位。

(3)台风暴雨洪水影响范围广。2203 号台风“暹芭”在粤西登陆后穿过广东、广西、湖南,其残余环流继续北上影响黄淮、东北等地,共影响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等16 省(自治区、直辖市),淮河干流、沂河、南四湖等河湖出现明显涨水过程。2212号台风“梅花”为1949年以来第3个在我国4次登陆的台风,在浙江省、上海市登陆后又北上登陆山东省、辽宁省,共影响上海、浙江、江苏、山东、辽宁等10 省(直辖市),浙江省姚江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大洪水,山东省清洋河发生1960年有实测记录以来最大洪水。

1.3 旱情

2022年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少,时空分布严重不均。珠江流域发生冬春连旱,黄淮海和西北地区发生春夏连旱,长江流域发生夏秋连旱,全国有24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不同程度干旱,旱情总体有4个特点。

(1)受旱范围广,丰水地区旱情重。2022 年,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和太湖六大流域均发生干旱,其中长江、珠江、太湖流域等丰水地区气象水文干旱严重。长江流域夏秋期间,平均气温之高、高温日数之多、降雨量之少、江湖水位之低,均为1961 年有实测记录以来同期之最;珠江流域中东部遭遇60 年来最严重旱情,旱情自2021 年冬持续至2022年春,粤港澳大湾区、粤东、闽南等地供水安全受到威胁;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遭遇罕见的夏秋连旱,多站水位一度位列有实测记录以来最低。

(2)长江珠江咸潮发生早,持续时间长。受长江干流持续来水偏少和连续3个台风(2211号“轩兰诺”、2212号“梅花”、2214号“南玛都”)助推影响,9月上旬长江口遭受罕见咸潮入侵,较往年提前3~4个月。上海市水源地陈行、青草沙、东风西沙水库取水口受咸潮影响时间长达65 d、87 d和80 d,上海市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受上游来水偏枯及2220 号台风“纳沙”影响,珠江口咸潮影响偏早偏强,珠海市平岗、竹洲头等主力泵站取水口氯化物含量超标,较常年分别偏早25 d、30 d;中山市全禄、大丰等主力水厂取水口氯化物含量超标,较常年偏早近2 个月;东江三角洲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2月初咸潮影响持续34 d。

(3)局地水源不足,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受威胁。广州、东莞等市局部地区受珠江口咸潮影响出现短时降压供水、供水口感略咸等情况。受长江口咸潮和长江低水位影响,上海、南昌、武汉等沿江城市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长江流域部分以小型水库或山泉水、溪流水为水源的山丘区,一度有81 万人、92 万头大牲畜因旱临时饮水困难。长江流域旱情发生在中稻孕穗至抽穗扬花期、晚稻返青至分蘖期和夏玉米抽雄至灌浆期,黄淮海和西北地区春夏旱发生在北方冬小麦拔节、抽穗、灌浆期和夏玉米、夏大豆播种期,用水需求大,对粮食生产造成严重威胁。

(4)干旱影响面广,波及生态发电航运。长江流域受旱期间,长江干流河道水位持续走低,7—10月出现历史同期最低水位,荆江太平口、藕池口提前近3 个月断流,洞庭湖和鄱阳湖提前3 个多月进入枯水期,鄱阳湖湖面面积一度仅为历史同期均值的1∕10,洞庭湖水体面积10 月1 日减少至309.9 km2(1998年以来同期最小值),湖泊和部分河道水质急剧恶化,生态系统严重受损。旱情严重时,四川省水电日 发 电 能 力 从9 亿kW·h 减 少 至4.4 亿kW·h,下 降 了51.1%,部分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受到严重影响。因长江枯水期提前,长江航道黄金航运期提前结束,航道等级下降,长江航运承载能力一度减少近20%。

2 水旱灾情

2.1 洪涝灾情

2022 年,全国29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不同程度洪涝灾害(表1)。因洪涝共有3 385.26 万人次受灾(占当年自然灾害总受灾人口的30.04%),171 人死亡失踪(占当年自然灾害总死亡失踪人口的30.87%),3.13万间房屋倒塌(占当年自然灾害总房屋倒塌的66.88%),农作物受灾面积341.373 万hm2(占当年自然灾害总农作物受灾面积的28.28%),其中绝收面积49.265 万hm2(占当年自然灾害总农作物绝收面积的36.44%),直接经济损失1 288.99 亿元(占当年自然灾害总直接经济损失的54.01%),占当年GDP的0.11%,分别为2012—2021 年平均值的42.8%、28.7%、12.4%、45.7%、35.5%,各项指标均为近10年来最低。

表1 2022年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洪涝灾害统计

2022 年,全国因洪涝损坏大型水库14 座、中型水库106 座、小型水库782 座,损坏堤防26 682 处3 606.03 km(其中44 处堤防决口),损坏护岸32 496 处、水闸3 147 座、塘坝10 548 座、灌溉设施55 251 处、水文测站1 938 个、机电井1 918 眼、机电泵站1 753 座,774 座水电站(其中5 座大中型、769 座小型)不同程度受损,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319.12亿元,为2012—2021年平均值的75%。

2.2 干旱灾情

2022 年,全国24 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干旱灾害(表2)。因干旱共有2 413.5 万人次受灾(占当年自然灾害总受灾人口的46.55%),农作物因旱受灾面积609.021万hm2(占当年自然灾害总受灾面积的50.45%)、绝收面积61.178 万hm2(占当年自然灾害总绝收面积的45.26%),为2012—2021 年平均值的70.4%、67.7%;因旱粮食损失574.4 万t,经济作物损失149.44 亿元;542.38 万人因旱饮水困难、331.92 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因旱直接经济损失512.85 亿元(占当年自然灾害总直接经济损失的21.49%)。

表2 2022年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旱灾害统计

3 减灾成效

2022 年汛期,全国累计调度4 151 座次大中型水库投入拦洪运用、拦蓄洪水925 亿m3,启用国家蓄滞洪区1 处,蓄滞洪量3.1 亿m3,全国减淹城镇1 649 座次,减淹耕地102.023 万hm2,避免人员转移690.26 万人次,全年因洪涝死亡失踪人口为1949年以来最少,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2022 年全国共投入抗旱劳力1 928.18 万人,开动机电井137.77 万眼、泵站18.86 万处、机动抗旱设备300.49 万台(套),出动各类机动运水车辆28.95万辆,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抗旱资金156.42 亿元,全年累计解决饮水困难人口520.52万人,完成抗旱浇地面积1 426.771万hm2,挽回粮食损失1567.1万t、经济作物损失228.79亿元。

4 多年灾害数据统计

1950—2022 年全国因洪涝受灾面积68 458.25 万hm2,死亡人口284 195人,倒塌房屋12 299.9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2 102.02 亿元(1990—2022 年数据),年均值分别为937.78 万hm2、3 893.08 人、168.49 万 间、1 578.85 亿 元,1950—2022年各年份具体数据详见《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2022》附表1。

1950—2022年,全国因干旱受灾面积142 397.99万hm2,粮食损失115 356.20 万t,饮水困难人口68 600.69 万人(1991—2022 年数据),年均值分别为1 950.66 万hm2、1 580.22 万t、2 143.77 万人,1950—2022 年各年份具体数据详见《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2022》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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