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桂全,侯 坤,张宛宛
(1.水利部节约用水促进中心,100038,北京;2.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510630,广州)
节水考核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以来,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来,节约用水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强化。2022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节约用水考核分值为29或32分(南方地区29分,北方地区32分),其中用水效率控制目标9~12分,节约用水管理19分,非常规水源最低利用量控制目标1分。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包括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3项指标;节约用水管理包括推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落实、用水强度控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节约用水监管、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节水宣传教育等6方面24项考核指标。
为强化节水考核结果导向,对节水考核指标体系中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进行分析研究。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等20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见表1)中的节水指标,分为综合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管理用水等六大类共54 项。节水考核主要涉及综合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活服务业用水4 个领域的用水效率指标,因此重点对综合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四大类24项节水指标的概念、内涵及其在节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的应用频次进行了梳理分析(见表2)。
表1 节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表2 节水指标梳理分析
针对梳理的24 项节水指标,进一步进行分析,筛选出具有科学性、代表性、可行性的节水考核指标。
科学性分析旨在分析节水指标是否符合强化节水硬约束、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要求。通过Pearson相关系数对节水指标用于考核的科学性进行定量分析。以“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省份(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的数据为来源,选择用水总量指标作为对照目标指标,选择万元GDP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人均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综合生活用水量、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等11项较易获取数据的指标,计算它们与用水总量指标的Pearson相关系数。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指标选择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陕西、河南、山东等11个省份数据进行计算。各指标与用水总量指标的Pearson相关系数如表3所示。
表3 节水指标与用水总量指标的Pearson相关系数
按照Pearson 相关系数绝对值大小进行赋分,相关系数绝对值0.8~1.0 为极强相关,赋5 分;0.6~0.8为强相关,赋4 分;0.4~0.6 为中等程度相关,赋3 分;0.2~0.4 为弱相关,赋2 分;0~0.2 为极弱相关或不相关,赋1分。其他13项无法从公开资料中获取的指标,参照其计算方法,估算其相关程度并赋分。
代表性分析旨在分析节水指标是否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体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通过节水指标在表1列出的20项节水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中的应用频次对节水指标用于考核的代表性进行定量分析。对于应用频次不低于8 次的指标赋5 分,不低于4 次、不足8次的赋3分,不足4次的赋1分。
万元GDP 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6项指标的应用频次不低于8次,赋5分;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等3项指标的应用频次不低于4次、不足8次,赋3分;人均用水量等其他15项指标的应用频次不足4次,赋1分。
可行性分析旨在分析指标数据是否易于获取、可信。通过节水指标数据获取方式及数据权威度对节水指标用于考核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对于水资源公报、统计年鉴等官方公布数据的指标赋5分,对于需在官方公布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得到数据的指标赋3分,对于数据统计困难或难以核实的指标赋1分。
万元GDP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人均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高标准农田面积、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综合生活用水量、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等13项指标可以通过水资源公报、统计年鉴直接获取,赋5分;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覆盖率)、农田灌溉用水计量率、节水工程控制面积比例4项指标需统计分析才可获取,赋3分;单位产品取(用)水量、工业用水计量率、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特种行业用水计量覆盖率、生活用水计量率等7项指标数据统计困难,赋1分。
在对节水指标科学性、代表性和可行性3 个维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每个维度1/3的权重计算节水指标的综合赋分(见表4),根据节水指标综合得分判断是否推荐将其纳入节水考核指标体系。
表4 节水指标综合赋分
万元GDP 用水量、再生水利用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3项指标综合得分大于4.5,得分率超过90%,建议作为节水考核必选指标纳入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5项指标综合得分大于3.5分,得分率超过70%,建议作为节水考核重要指标纳入节水考核指标体系;节水灌溉面积、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人均用水量、高标准农田面积4项指标综合得分大于3分,得分率超过60%,建议作为备选指标综合考虑;其余指标综合得分小于3分,得分率不足60%,不建议纳入节水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分析,将综合得分率超过70%的节水指标纳入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在综合性指标、工业用水指标、农业用水指标、生活用水指标4 方面筛选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等8 项用水效率考核指标(见表5)。将这8 项指标与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指标纳入节水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体系。
表5 节水考核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议
“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系列举措,节约用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节水工作形势的变化,研究完善节水考核指标体系,对于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梳理分析了节水指标的概念、内涵、应用情况,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分析论证了节水指标应用于考核的科学性、代表性、可行性,研究提出了节水考核指标建议。以强化节水考核的“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为目标,研究提出节水考核指标体系。
继续深入开展相关研究。节水考核是一项社会性工作,涉及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等各领域,且对于推进节水工作具有较强的导向性,考核内容是否科学尤为重要。完善节水考核制度政策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需结合节约用水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相关研究。
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基础。节水考核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法律法规、用水统计、用水计量等制度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多领域多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体系作为支撑,需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基础,推动节水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适时完善节水考核方案。推动研究成果应用于制定年度节水考核方案的工作当中,进一步完善节水考核方案和赋分细则,强化节水考核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