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深化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路径探析

2023-11-09 07:57黄花
新西部 2023年9期
关键词:仙游县信用合作莆田市

深化农村“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是我国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这项改革最大的短板在于我国迄今未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体系,更是缺乏具有内嵌金融功能的综合合作组织体系。下一步改革应大力发展信用合作,通过将信用合作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融合于社区合作;加强地方政府引导和行业管理;将信用合作作为一种机制而非机构;商业银行与合作金融互为补充等措施,来规范农村的金融机构,完善农村融资平台和金融服务体系。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1]可见建设新型农民合作社是我国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莆田市的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定在仙游县供销社,近年来仙游县供销社从激发企业活力、拓展服务领域、发展供销电商入手,先行先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成效显著。2017年仙游县供销社获得“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2018年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被全国总社授予“金扁担改革贡献奖”;2019年和2020年分别被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百强县级社”。为此,笔者走访了莆田市供销合作社、仙游县供销合作社,对莆田市合作社改革情况开展调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莆田市创办“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的必要性分析

不可否认,合作社在组织农民抱团经营、相互帮扶、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截至2022年底,莆田市拥有176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传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远不能满足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需求,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专业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一个空壳社。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设计本身存在着根本性缺陷。

目前,莆田市正在运行的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它是特点是专业性强、产品单一、涉及人数少,例如枇杷专业合作社、文旦柚专业合作社等。而中央一号文件中要求建立的“农民合作社”指的是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组织,它的特点是社区性、成体系、产品多样、人数众多。这种综合合作社是按照农民生活的社区成立,比如XX村农民合作社、XX镇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仅为某一产品提供单一服务,在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下,特别是在莆田市“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下,它永远摆脱不了小规模、产前产后服务成本高的窘境,特别是多年来一直困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几乎已经成了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瓶颈。而“三位一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则能够为农户提供包括生产技术指导、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生活服务的全方位社会化服务,它把相关的经营环节融为一体,并保证社员农户可以分享到各经营环节产生的利润。特别是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合作金融体制机制,助力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因此建议莆田市积极创办“三位一体”农民综合合作社,实现从单一合作到综合合作的制度创新。

探寻莆田市“三位一体”综合

合作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需要有一个主导力量来整合农业农村资源、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考虑到“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社是按社区来组建的,而在我国,供销合作社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各级都有相对层级,且供销合作社本身也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拥有的组织网络、人力资本、物质资源等都是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传统小农户所不能及的。

在深化合作社“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进程中,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也有义务成为联结农民和市场的纽带与桥梁,成为促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的主导力量。[2]因此,在供销合作社改革中,各级供销合作社作为“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重要载体应发挥其引领作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道形成全国上下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仙游县既是福建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又是北京商学院全国十个县区联系点之一。仙游县政府于2017年12月出台了《中共仙游县委 仙游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仙委发〔2017〕15号),推动仙游县供销社按照文件要求,朝着“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方向推进改革。

从调研情况看,虽然在开展深化综合改革工作后,仙游供销社的为农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题,如规模小、不够规范、带动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等。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仙游县供销合作改革侧重于生产部门和供销部门,对于信用部门的改革几乎没有涉及,而合作金融恰恰是发展壮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利益链条的核心。

当然,不仅仅是仙游县,其实从全国范围来讲,“三位一体”合作经济实践中的最大短板也是在于信用合作。我国迄今未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体系,更是缺乏具有内嵌金融功能的综合合作组织体系。因此,下一步在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中应大力发展信用合作。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中的合作金融适应农村特点,拥有其他金融形式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合作社的社区属性,由于农民合作社是按照社区组建,社员之间是熟人关系,社会信息充分对称,方便运营。二是在综合合作社内开展信用合作业务,不论是吸收资金还是发放贷款都是在合作社内部进行,便于管理。三是合作社对于贷款社员的经营项目能够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帮助,让信用合作业务运营安全平稳。因此建议莆田市应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起适合农村特点的合作金融体制机制。

发展信用合作支持莆田市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

纵观全世界的农村发展,但凡较为成功的国家或地区,大都以合作经济为主导,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的有效运作。而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在当前新发展阶段建设农业强国的过程中,亟需我们加快深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实践,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为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动力支撑。如前文所述,莆田市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改革中对于信用部门的改革也几乎未有涉及,因此下一步莆田市的供销合作改革首先应把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信用合作上。具体做法建议如下:

1、信用合作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融合于社区合作中

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中,信用合作是贯通在生产合作与供销合作之间的一条纽带。但对于合作金融而言,如果交易量不大,或交易频率不高,其本身则很难单独存活。因而信用合作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应“三位一体”结合起来,不能与产供销业务搞成“两张皮”,三者应统一于社区合作之中。而且,社区是一个熟人社会,它拥有着信用合作所需的丰富信用信息。

如果“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缺乏社区层面的合作,合作经济只能成为无本之木;而如果合作社中缺乏信用合作的支持,合作经济更是成了无源之水。因此,农村的信用合作离不开社区中的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若是没有一定的经济体量,农村的信用合作很难开展。

2、信用合作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行业的管理

“足够的经济规模”与“有效的管理半径”是合作经济的一对矛盾,它需要通过多层次合作体系来解决。我们原有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实际上是按照商业银行标准去监管,所涉及的流程过于繁琐,而对于县域以下的监管力量又极其薄弱,没有发挥出互助合作本身的特色与优势。

近些年,新型合作金融试点或信用合作试点着重强调“地方政府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对于稳妥规范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应注意,不能以属地化管理为由,就淡化了行业层面的管理,如果在业务上缺乏中央的指导,地方上必然无所适从。同时,从国际经验看,合作经济组织往往是半官方组织,特别是东亚小农社会中,小农户间的大规模合作很难自发产生,能够做到“被动不被迫”“自愿不自发”就已经不错了,因此政府的参与极为重要。所以信用合作既离不开行业的管理,也不能少了政府的引导。

3、信用合作作为一种机制而非机构可不设“资金池”

在农村搞合作金融,如果出现“一对一”甚至是“一对多”“多对一”的借贷纠纷,尚可以通过普通的民事程序进行处理。但如果农村的合作金融设立了资金池,虽然能便利交易,但也因此容易滋生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无法一一对应的金融风险。而且,当这种“多对多”的借贷纠纷在农村达到一定的数量时,进而演化出的社会稳定问题将十分严重。因此,在农村搞信用合作要警惕“资金池”这种金融杠杆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

事实上,金融的本質是信用,信用的本质是信息。如果我们通过建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组织化方式来降低农民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提升农民的信用,它的实质就是一个金融过程。从这个视角理解,信用合作就并非必须建立实体组织机构,它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机制,而无须通过设立资金池运营。理论上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封闭人群中,开展互助委托贷款,调剂资金余缺,是一样可以达到类似于合作金融的效果。所以,虽然它只是银行在正常经营范围的一种产品设计,但对客户而言,那就是普通的民商事契约及其组合。同时,这种不设资金池的信用合作还可以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隐患,避免金融部门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解决长期以来农村信用合作难以建立、难以规范、难以复制和推广的难题。

4、信用合作中应实现商业银行与合作金融互为补充

2022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有效发挥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作用”。[3]商业银行与合作金融各有短长,在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各自优势,做到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优势互补。[4]

商业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囿于传统的体制机制,难以深入到农村中。目前不但在农村设点数量少,而且功能大多集中于存款项目上,贷款数量小且审批较为困难。合作金融虽有利于确保农民主体地位,但是由于其分散、弱小的特征,极易成为监管盲区。因此,农村合作金融需要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有机结合。

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我们不能简单重复欧美日韩等国一两百年来的发展路径,过去的发展模式放到今日也未必可行,但是合作制的精神是不会过时的。因此,我们需要另辟蹊径,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框架下,探索超越传统模式的新型合作金融,既要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科技优势,又要积极与信用合作机制相结合,在信贷业务上不断创新。[5]

莆田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改革的难点在于目前还缺乏一个内嵌金融功能的综合合作组织体系。“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模式强调在农业一体化进程中应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但仙游县目前在金融方面的探索并不是集中在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上,很大程度是侧重于建立供销合作社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作关系,改善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功能,它是一种外部的合作。而要想培育出真正的信用合作,破解农村信用合作的办社难题,当前最重要的是需要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内部培养出一支既懂金融知识又了解合作金融原则的信用合作队伍。同时,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应承担起对农村信用合作的监管责任,从而提高农业市场竞争能力,规范农村的金融机构,完善农村融资平台和金融服务体系,激发并盘活乡村资本。[6]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3(06):4-10页。

[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龙岩探索》,载《农村经济》,2021(07):11-24页。

[3]李愿、魏巍:《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即将发布  补齐县域短板、推进数字普惠》,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22-03-02(007)。

[4]廖有明:《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https://k.cnki.net/CInfo/Index/4375,2023-5-12。

[5]陈林:《“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金融构造:商业银行嫁接信用合作机制》,载《农村金融研究》,2022(03):21-31页。

[6]黄花:《乡村振兴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的逻辑与路径构建》,载《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6):97-104页。

作者简介:

黄 花 中共莆田市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为“三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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