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兴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550081
适当提前进行有效的基建投资,对于稳定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政府都比较关注如何启动更多的投资项目,为了满足发展需求和投资项目的需求,工程建设领域的投融资模式与管理模式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但每个地方的经济条件都不一样,所以要顺利推进项目,完成有效投资,就必须要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和管理模式,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拓展投资项目的资金链渠道,从而实现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此,相关人员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融资、经营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保证资金链的正常运行,从整体投资角度规避风险。
由政府机关作为项目的执行主体,利用财政资金直接开展项目的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以财政预算为主。该模式适合于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小的民生工程。优点是项目开工时间短,便于政府部门的全面控制;不利之处在于,财政投入的规模小,占用的资金多,无法体现出经济效益。
由政府作为执行主体,利用项目收入,直接发行专项债券,并将其投入到工程建设中。发行专项债券的目的,是利用项目商业租赁、停车场收费、广告位出租等营运收入及土地出让收入,来保证归还融资本金和利息的合理性,从而达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1]。该方式适合于本身有一定盈利,且收入能够弥补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的大型项目;不利之处在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都比较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也有一定的限制。
PPP 模式是近年来地方政府普遍采用的一种公私合作方式,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PPP 模式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加入重大项目中来,既有利于推动民间企业的发展,又能减少政府的风险。
BOT 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政府机关可以对私营企业提供的公益物品和服务进行限制,也可以对其定价进行限制,但是必须保证私营企业能够获得某种利益。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私营企业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风险进行了分摊,并要求私营企业在特许权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这种模式适合于具有运营收入的大型基建项目。比如,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城市间轨道交通;城市水源供水工程和以发电或城市供水为主要商业利益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及其他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公交运输、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公共服务类的基础设施,如体育、文化、娱乐、卫生、风景名胜区等。它的优点在于: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为政府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从而获得更多的投资,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不利之处在于,政府要冒着政治风险和汇率风险,而且成本也比较高。
BLT 模式也就是“建设-租赁-转让”的模式,是由社会投资人出资,在项目建成之后,将其出租给政府进行运营和管理,政府每年支付给社会投资人一笔等同于租金的收益,租赁期满后,整个项目就属于政府了。这一模式适合于公共事业类的大型投资项目[2]。其优点在于:通过多主体的共同监督,能够有效地保证项目的质量;不利之处在于,在风险的分配上,双方往往很难达成共识,而且一旦风险处理得不够好,就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F-EPC 模式,即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的资金、设计、采购、建设、安装的全过程,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试运行。一般情况下,根据总金额的合同条款,对自己的项目在质量、安全、成本和进度方面承担全部责任。EPC 模式具有以下特征:EPC 总承包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明确了合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风险;在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人可与分包商签订协议,约定分包商所负责的工作。总承包人负责管理和控制项目的总体设计、原则和目标,为建设单位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建设单位可设立自己的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建设单位实施全面、原则和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在总承包项目中,总承包方必须承担EPC 项目所面临的风险,同时也会获得较大的收益。EPC 总承包模式是一种相对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与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相比较,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在全价承包模式下,总承包方所主张的利益已不再仅限于基于市场的“合同权利”或“合同收入”,而更多地涉及业主利益,即与业主共同分享“盈余控制”或“盈余请求”。这一模式的最基本特征是:总承包方必然要承担主要的风险,这是总承包方的基本特征。
传统管理模式主要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在工程项目评估立项后进行设计,然后再选择承包商。在选定承包商时,业主将与其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然后由其与分包商共同完成项目的采购和建设,同时,业主还将安排相应的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接触[3]。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具有模式成熟、业主对项目具有较大控制力等优势。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它的建设周期很长,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很多,设计的可建设性比较差。
DB 模式,也就是设计-建设模式,是指由业主选择一个总承包商,来完成项目的设计、建设和安装。采用这种方法时,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人首先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一个比较适合的总承包商,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而总承包商则是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来挑选设计单位,然后再进行投标来挑选分包商。DB 模式引入了专业化的经营组织,这是EPC 的最初形态。
CM 模式就是采用分步建造法,由CM 公司来实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就其实质而言,CM 模式是对传统模式的一种改造,它兼具工程承包和经营服务的双重特征。从其基本思路出发,提出了采用分阶段建设的方法,实现了工程项目的快速建设。所以,与其他管理模式相比,CM 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动态设计与管理,这对缩短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有很大帮助。与此同时,与传统的管理方式相比,CM 模式的设计更具可操作性,而且设计和建设是并行进行的,这可以降低设计者和承包人的冲突和矛盾,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但是,CM 模式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如设计工作以及建设工作同时开展,将会导致工程整体品质下降,同时也会影响到业主对工程的控制。CM 模式对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需要设计单位科学地平衡业主以及承包商之间的需求和压力。
PMC 模式也就是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是指管理承包商根据业主需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从业务范围上讲,该模式可分为3 类:监理承包商接受业主的委托,在项目范围之外承接EPC 业务;管理工程总承包,但并不涉及具体业务;以业主顾问的身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与第二种模式相比,第一、三种模式是比较特殊的代建制,专业性较强。
EPC 模式也就是工程总承包模式,重点是对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进行整体管理。EPC 模式中,E 是指设计、P 是指采购、C 是指建设。在设计方面,总承包人的责任正在逐步扩展到项目的前期阶段,它既要按照业主的要求来做项目的设计,又要对项目的内容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组织;在采购过程中,总承包企业要对产品、服务和项目等进行全面采购;在建设方面,总承包人要对整个项目进行全面的建设。与其他的管理方式相比,EPC 模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如:EPC 总承包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总包方可与其他分包方按本合同订立合同;业主有必要为总承包人提供较好的经营环境,而业主也有可能建立自己的经营组织。另外,EPC 模式也有其自身的优点,如:将工程项目交由专业的组织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能加强其管理的专业性;能够实现设计、采购和建设等各方面的协调,从而降低项目的造价;能够提高项目的承受力。
在当前的市场发展中,企业的投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很多企业很难对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合理的分析,或者对自己的投融资模式认识不足。这直接导致许多企业在进行新投资后,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甚至由于盲目改革而失去了原有的相关优势。投资人应该合理分析投资方式和企业本身,确保投资方式有效适配企业经营模式。然而,现实生活中,企业在选择投资的环节上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和不同的需要,可以将融资方式划分为不同的模式。从融资的角度来看,融资的方式主要有项目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根据实际情况,这些融资方式又可细分为多种融资方式。例如,在融资阶段中,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前期资本金融资,一种是后期项目融资,而融资方式及其相关渠道又各包含了许多具体方式。总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融资方式,给企业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行业都在飞速发展,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产业整合、部门协作成为普遍现象的同时,融资渠道也逐渐增多。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有关政策的出台,建设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投资模式,以适应项目的发展。但是,在建筑行业起步阶段,需要的资金是巨大的,且时间跨度很长,人员体系复杂,所以企业会直接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而良好的融资结构可以缓解企业资金需求不能满足的困境,但是企业创造的内源融资却不能解决自身资金不足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4]。除此之外,能完全适应建筑行业的融资方式毕竟是少数,所以企业在扩大经营范围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融资成本。一个合理的结构模式,既可以满足企业的内需,又可以创造与之相关的产业的外部需求。建设企业往往因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而引起一系列的严重问题。比如拖欠员工工资、项目中止等等。在建筑行业中,资金需求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而对融资模式进行改革,恰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所以,构建良好的融资结构,直接关系到企业资金是否能够正常运转。
建筑行业的投资模式主要有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混合投资三种。三种投资模式各有千秋,适合不同条件下不同类型的企业使用。企业直投指的是通过直接对工程注入资金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在明晰自己经营背景及范围之后,对外输出大量资金,并在投资部门中建立子公司。间接投资与直接资金输出方式不同,它更倾向于利用间接手段来控制目标项目的部分主动。以债券与货币为主要形式的间接投资。后者是一种介于前两者之间的投资方式,以直接向建设企业提供项目资金的方式,从而使建设企业掌握主动权。同时,也可以通过债券组合,适当地改变融资结构,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对目标项目进行控制。对于企业而言,应该在对自身和投资方式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现状进行合理的分析,从而找到与项目高度匹配的投资方式。
企业应该对不同项目的背景和特点进行研究,以项目之间的差异为基础,并与企业的具体诉求相结合,深入到行业市场中去,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最后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对相应的对策进行分析。根据企业自身的需求,选择相应的投融资方式。对项目存在的市场进行理性挖掘,对交易框架及运作模式进行明晰后,寻求相应的策略,以确保投融资适合企业。此外,由于项目本身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与项目相匹配的融资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投融资模式可以从多个方向去考虑,当从不同角度分析同个项目时,可以对该项目有一个准确的认识。这样做可以保证项目更好地与融资方式相匹配。除企业项目及融资方式外,交易结构及业务模式亦为重要之一环。在了解结构和市场之后,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国家政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来把握政策动向,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归纳和总结,从而找到更适合时代发展的融资模式。同时,企业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将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数据时代的到来,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同时,融资结构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建筑企业应该积极地适应市场的变化,选择一种或多种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外部市场进行有效的利用,找出最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从而构建出一个更加合理的融资结构。例如,相关的建设企业可以大胆地采用TOT 模式,这种模式使得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并促使建设企业直接与相关的政府签订合同。这样既可以保证资金链的充裕,又可以大大降低企业在融资中所承担的风险。另外,根据PPP模式,企业也可以开展项目融资。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和政府在融资框架上各有一定的主动[5]。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相关项目能够得到政策的保证,逐步改善融资状况,降低整体风险。PPP 模式在公共基础建设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企业项目在获得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对社会经济进行反哺,为市场提供了一种更加安全有效的可行性融资模式方案。
建筑企业在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和风险。要想更好地规避项目投融资的风险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的投融资风控体系,以防止建筑企业出现利益损失或系统性风险问题。
第一,在管理制度上,建立能够对整个投融资、建设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的三级管控体系。
第二,在资金方面,要建立一套投资与融资的评估指标,并对投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以保证投资的均衡。
第三,税赋方面,需要企业拥有一个专门进行项目税收筹划的专业团队,以规避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
第四,在制度建设层面,建筑企业还需要建立一支巡查队,从项目的前期一直到项目的评估,都要有一支队伍来监督项目的投融资风险防控、策略和实际落地。同时,新的建筑市场环境下,对建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对融资结构的合理性进行更深层次地思考,借助于多模式的综合运用,持续扩大自身融资方式的选择范围,从而有效地降低投资项目的融资风险,利用共赢的合作形式,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观念的转变,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和管理模式正逐步朝着多元化和完善的方向发展。工程实践中,相关人员要以项目具体情况为依据,进行合理规划,在多种多样的投资与融资方式中,寻找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在确定正确的发展路径后,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和融资方式的匹配。当企业选择了适合该项目的融资方式之后,还要对该项目的融资结构进行考量,构建合理成熟的框架,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