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法律制度完善探究

2023-11-06 14:11刘志慧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3年9期
关键词:信贷业务环保部门信贷

刘志慧

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直接关系到金融资源的分配及流向,且以资金为媒介影响企业对环境的影响。2007年,“绿色信贷”理念被正式提出,为促进绿色信贷理念得到有效践行并促进制定的环保目标顺利实现,我国制定并实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本文基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分析其成因,并提出一定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与优化绿色信贷法律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一、关于绿色信贷的基本论述

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发展绿色信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利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法律支撑。绿色信贷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目标要求,对研发应用绿色节能环保技术、从事生态环境友好型生产和循环经济事业的企业提供贷款并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予以贷款限制的一整套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推动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争取将经济发展对自然环境造成的负面效应控制到最低。绿色信贷制度的基本原理是将环境因素纳入金融评估体系,通过提供优惠利率和贷款条件的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项目,如太阳能发电项目、风能发电项目、能源效率改善项目等。

二、商业银行绿色贷款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银行绿色贷款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四点。第一,缺乏统一标准和定义。截至目前,对什么样的项目符合绿色贷款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统一的定义。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评估方法,使得绿色贷款的界定变得模糊,导致绿色贷款审批情况混乱,同时也加大了绿色贷款业务的监管难度及审计难度。第二,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在决定是否为某个项目提供绿色贷款时受各种因素的限制,难以获得准确全面的项目信息,无法客观准确地评估项目环境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挑战,制约了绿色贷款政策的有效落实。第三,缺乏激励措施。实施绿色贷款制度的初衷在于激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项目提供环保贷款。但是,由于政府部门未推出有效的激励措施,也没有制定完善的奖惩制度,导致银行开展绿色贷款业务的动力不足。第四,监管不到位。商业银行绿色贷款的监管机制不完善,一些机构滥用绿色信贷,将其作为挂名信贷通道获取更多的贷款额度或享受优惠政策。这既违背了绿色信贷的设立初衷,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利益。

三、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明确绿色信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及责任

在法学层面,法律主体可被理解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完善绿色信贷法律制的關键是充分明确绿色信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此基础上,结合不同主体的身份、需求等,对其需要承担的责任或者需要尽到的义务进行厘清,从源头上为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提高绿色信贷业务执行效率等提供依据和保障。具体而言,绿色信贷业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涉及三类。

1.政府部门方面

参与绿色信贷的政府部门主要涉及三类主体。一是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央银行主要承担着管理货币政策、监管金融机构等重要责任。在商业银行推进绿色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可根据现行信贷执行标准,并结合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监督和管理银行信贷业务开展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防银行在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由于企业推进的项目不符合环保标准或者严重破坏自然环境而令银行蒙受惨重的信贷损失甚至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二是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能够以绿色信贷法律制度为依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具体表现为环保部门与银行之间增进交流,促进后者及时获取到更多最新的环保信息,如环保政策、环保执行标准等,为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提供有益指导。环保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增强责任意识,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合理的绿色信贷政策或者规则,立足于本国实际情况,编写一份清晰易懂的环保信贷指南,促进银行高效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使其在降低绿色信贷业务风险的同时减少损失。三是银监会。作为一类行政单位,银监会主要负责确保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在绿色信贷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和管理。在我国大力倡导构建环保友好型社会的今天,银监会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监管及引导职能,促进绿色信贷法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助力绿色金融持续发展。

2.银行方面

在整个绿色信贷业务中,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负责提供绿色信贷产品来支持环境友好型项目、助力环保类企业持续发展的主体,也是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参与者、实施者。在新时代发展环境下,商业银行应在自觉遵守国家政策、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信贷审核力度,确保商业银行开展的每一笔绿色信贷业务都合法合规。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要结合环保部门提供的一系列政策信息、数据信息,及时调整和优化关于绿色信贷业务的规则及制度,建立科学、客观、可衡量的绿色信贷评估指标和体系,确保绿色信贷只能用于真正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标准的项目,即要求借款方提供详尽的资料,证明他们的项目符合绿色信贷的条件,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凡是存在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都要以审慎严苛的态度审视和分析其申请的贷款项目。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止挂名绿色信贷的问题出现,也有助于规避和减弱银行信贷风险。

3.企业方面

作为市场运行的主体,企业的经营决策、项目进展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运行方向和运行效果。在环保产业发展中,企业具有表率和引领作用。随着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企业承担着不可推卸的环保责任,其在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时,必须准确全面地披露其项目信息、环保信息等。一般来讲,既需要向银行提供环评报告,也需要向银行明确其采取的治污措施等,以便银行结合对企业的调查了解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合理确定贷款金额。这样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推进环保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也能够降低信贷风险和资金损失。

(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制度体系

1.建立绿色信贷实施标准制度

政府部门需在遵守赤道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经济制度、环保政策等,合理设定绿色信贷法律实施标准,明确不同行业、不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标准,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制定清晰易懂的绿色信贷业务指南,为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提供重要指导。完善面向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对应监督制度体系。政府部门要根据赤道原则以及国内环保政策文件的下达,拟定一份清晰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同时要拟定相应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明确重点扶持项目、重点监管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可通过行业分类的形式,确定高环境风险的行业及相关项目产品,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范畴,结合此类行业或者项目的实际特点,编订清晰合理的“两高(高污染、高耗能)”产品目录。

2.完善环保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

21世纪初,我国已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于绿色信贷制度涉及内容广且细化要求高,已有的绿色信贷政策较为笼统,既没有制定严谨科学的污染企业等级认定标准,也没有构建环境风险等级评价标准,且环保部门发布的污染企业名单不全,提供的数据信息存在一定滞后性,造成银行在绿色放贷业务开展过程中缺乏依据和指导,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不佳。对此,政府要建立企业环保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要求相关企业根据规定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涵盖环境影响评估、污染物排放情况、节能减排措施等相关内容的环保报告。此类环保报告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布,使企业、环保部门等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为构建环保友好型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将包括环保报告、監测数据、排放情况等在内的环保信息及时提交于以新兴技术为依托构建且支持搜索功能的专项平台(如网站或者在线数据库等),确保公众及金融机构等能够便捷准确地检索和使用环保信息,这样既能够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对贷款企业进行标准化审查,从源头上规避和降低信贷风险。

(三)完善监管机制,优化绿色税收激励制度

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与审查力度

明确监管的范围及标准,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将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主体(银行、借贷企业、环保部门等)纳入监管范围。一方面,制定相应的监管标准,为后期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在发放绿色信贷时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实地核查,避免绿色信贷成为挂名的信贷通道。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公众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平台留言等多种方式报告其发现的涉嫌挂名绿色信贷以及环境违法行为等,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不过,一定要确保举报者和投诉人的隐私和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此外,加大惩罚力度。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违法违规放贷行为,监管部门应及时采取行政处罚、经济制裁或刑事处罚等手段间处置,以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2.实施财政补贴政策,优化绿色税收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借款企业在参与绿色信贷活动时,可能会因环保成本上涨造成收益降低,影响其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积极性。政府可对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银行及借款企业提供财政补贴,降低其经济压力并消除其后顾之忧。政府还可对推进绿色环保项目的企业、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银行机构实施税收减免政策。而环保设施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则要缴纳更多的税额;严重违反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企业,需要依法处理,增强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震慑;对违规放贷的银行,要实施责任追究制,并依法惩处。

商业银行绿色贷款法律制度主要存在标准不统一、信息不对称、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可通过明确绿色信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及责任、建立并健全绿色信贷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优化绿色税收激励制度等措施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法律制度,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信贷业务环保部门信贷
基于风险管理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内部控制的研究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信贷业务尽职免责规定
聚焦Z世代信贷成瘾
外债及其他信贷业务
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小额信贷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研究
环保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是否需要听证?
坚持刚性执法,准确适用法律——论环保部门如何充分行使环境违法案件移送权
汛情严峻,环保部门全力确保环境安全
陕西省环保部门通报8家企业存在问题
绿色信贷对雾霾治理的作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