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磊
清军入关后,为保护作为始兴之地的东北地区,对其实行封禁政策,但清代统治者对于东北地区的开发与保护始终存在矛盾心理,于是对东北的政策也经历了封禁—驰中有禁—開禁这一系列变化。此后,在清代封禁政策的不断变化中,大量关内人民为谋求生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陆续迁入东北地区。移民数量的持续增长,推动了鸭绿江流域资源的开发。在不断变化的移民环境下,为了争取土地资源和维持基本生存需要,这些移民开垦土地,建造房屋,在此定居。移民的迁入一方面促进了当地土地资源的开发,鸭绿江地区的土地垦殖面积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移民迁入也推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带来了先进的农业耕种技术,同时弥补了鸭绿江流域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客观上促进了鸭绿江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利用。
初期封禁时期关内移民对土地的开发
土地资源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历代统治者都对土地问题极为关注。在清代,东北地区拥有辽阔的荒地,无数关内移民在强势的封禁政策下偷越边界远赴东北,为生存从事垦荒活动。关内移民对鸭绿江土地的开发历程,随着清朝封禁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顺治元年(1644),多尔衮率清军入关,清王朝成为中原大地新的统治者。为了稳固统治根基,加强对全国各族各地的控制,多尔衮力排众议,决意举族迁都北京。此次西迁造成东北地区人口急剧减少,除少数边疆城池留有戍边的卫兵以外,整个东北人迹罕至,农商活动也萎靡不振。清王朝为恢复经济,保证后方根基的稳固,同时为了预防外患、解决内忧,决定实施招民开垦的政策,恢复东北地区的经济。
顺治十年(1653)清政府颁发《辽东招民开垦条例》,“辽东招民开垦至百名者,文授知县,武授守备;六十名以上,文授州同州判,武授千总;五十名以上,文授县丞主簿,武授百总;招民数多者,每百名加一级。所招民每名口给月粮一斗,每地一垧给种六升,每百名给牛二十只”。此条例依据招来人数的多寡给予他们不同的官职和生产资料,此令实行后成效显著。之后清政府不断提高政策优惠力度,在顺治十年(1653)至康熙七年(1668)的二十余年中,大量关内移民和流民进入辽东地区,东北地区的总人口在自然增长的基础上得到显著发展。
清初颁布的招民开垦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充实边境人口,开发东北地区资源。所以在这段时期政府鼓励移民拓荒,并在东北扩充边防力量,增添八旗的驻防守卫。清朝政府在颁布招民开垦政策后,大量流民涌入,政府一方面着手增加旗人开发土地,另一方面也鼓励移民垦荒,在两者的共同努力下,鸭绿江流域的耕地面积与日俱增。其中,凤凰城开垦出的土地,“康熙二十年(1681)为45540亩,康熙三十二年(1693)为 109710亩,至雍正五年(1727)达到196128亩”,四十年间增长了三倍之多。康熙中期以后,清朝的土地乱象愈发严重,土地兼并现象日益加剧。关内各省百姓失去土地,每逢灾年,就有不少流民向东北地区迁徙,东北地区的灾民因此越来越多,之后的清廷考虑到旗人的生存发展,出于保护满族文化和本土资源的考量,开始实行封禁政策。
在长期的封禁政策下,清初的鸭绿江流域处于一种无民无商、渺无人烟的状态。但是康熙中期以后,人口在“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税策下不断增长,人地关系尤为紧张,关内灾荒频发,小农经济已无法维持民众日常生活所需,流民数量急剧上升。每遇灾年,就有众多流民越过山海关等各处关口,涌入辽东地区。短时间内外来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使得土地垦殖面积逐年上升,人民占有的土地份额也随之加大,于是清政府为了保护旗人的土地和利益,保护满族文化的发祥地,决定限制流民迁入,开始遣返流民。
禁中有驰时期关内移民对土地的开发
在清朝,统治者在如何对待东北的政策上始终摇摆不定,从顺治初年至康熙七年(1668)主要采取招民开垦的政策,自招垦令废除之后,清政府改为采取封禁政策,虽有短期弛禁,但总体上仍以封禁为主。
清廷于康熙七年(1668)废除“辽东招垦令”,对东北地区采取封禁政策,加紧对东北地区的出入审查,限制关内移民迁入,并结柳筑边,以此为界划分东北各个辖区,设置盛京将军(奉天将军)、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瑷珲将军(黑龙江将军)管辖,在柳条边界隔段设置边门作为出入口,安置卡伦作为军事哨所,以八旗官兵轮流看守,稽查往来人员。柳条边的设置将鸭绿江流域划分到盛京柳条边外,即凤凰城、叆阳、碱厂、旺清边门以东、鸭绿江以北的长白山区西南部、奉天省东南部地区,致使东北地区地广人稀、土地荒芜,经济发展缓慢。咸丰之后,清王朝陷入财政危机,税赋繁重,人民流离失所,政府为镇压国内起义,背负大量债务,同时在封禁政策下东北地区人烟稀少、军备空乏,国外势力对东北的觊觎之心也让清王朝疲于应对。
与此同时,随着战后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人口数量也不断增长,“清初人口在9000万左右,……乾隆以后的统计是‘保甲’数字,指总人口。保甲法不少弊政。不过,这个统计上与雍正、下与民国的统计都还能衔接,所以也认为大体可用。据该统计,道光十四年(1834)人口突破4亿关”。但是人口的增长却与垦殖面积不成正比,土地兼并现象严峻,“东三省流民垦荒,清代屡申禁令,故所报均不实。……此外,失实最多的,恐怕还是豪强偷漏隐报。这固然是历代都有,而清代自摊丁入地后,赋税均按田亩征收,尤其是乾隆以来大户兼并日炽,隐漏可能更多”,不少贫农遭受灾害或压迫后变卖田产,以致大部分田地被牢牢掌握在富农以及大户人家手中,众多佃农也因此流离失所。此时正值清朝国势由盛转衰之际,为平定国内动乱,抵御国外势力的侵犯,清政府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这些都被强加在了劳动人民的头上,又逢国内灾害频发,山东、河北等地的百姓不得不自谋生路,此时地广人稀、坐拥大量待开垦荒地的东北就成为最优的移民地区。
人口数量激增与土地兼并现象的日益加剧使许多人民失去了安身之地,这些人被迫迁徙到土地辽阔的东北地区。而奉天、吉林地区还有大片荒地未开垦,所以大量的流民源源不断地流入东北。“封禁令颁布后,并没有真正挡住关内人口流动,出关流民一部分就近留居在辽东一带,另一部分沿主要驿路,来到吉林、伯都讷、长春等地”,关内流民越境进入鸭绿江流域私垦现象仍屡禁不止,土地私垦面积也随着流民的大规模涌入而不断上升。
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清廷弛禁期间,一则严令禁止民众私自越境从事生产活动,二则迫于社会和民众压力放开封禁政策。关内人民冒着风险源源不断地迁入东北,为稳定流民情绪和维持社会秩序,清政府逐渐放宽限制,放松对私垦流民的审查。实际上此时的封禁已经属于不完全封闭状态,朝廷逐渐在某种程度上放宽了界限,接受了关内移民不断流入定居的事实。
乾隆中期以后,封禁政策虽愈加严厉,但仍阻止不了关内移民向鸭绿江流域迁徙。由于鸭绿江流域特殊的边境地理位置,加之长白山地区有着丰富的物产资源,因此初期封禁政策也极为严苛,严禁民众偷越私垦、盗伐等行为。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下,流民越边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嘉庆时期,鸭绿江流域尚未开发就有汉族移民接踵而至,后来到这里私伐开垦的流民已多达千余人。嘉庆、道光时期,直隶、山东等地的贫民都向关外寻求谋生之所,自此开始大规模的关内移民,咸同时期尤为鼎盛。此时关内移民的数量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已经有了自治性的组织,“咸丰间,中原多故,封禁隐弛。东沟、通沟诸处,私垦之豪,据为己地,敛财编户,自成风气”。同治年间,鸭绿江流域聚居的移民多达十万,其开垦荒地的活動早已覆盖了整个鸭绿江流域,此时的柳条边以东的鸭绿江沿岸土地已经得到大片开发,凤凰、叆阳、碱厂、旺清四座边门外的千余里荒地,经过流民长期的开垦早已逐渐形成聚落。早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清政府就在叆河西岸发现四十多处流民聚集区,据统计已经开垦荒地三十余万亩。次年,凤凰城界地方又发现大量私垦土地。据调查,同治朝以前,东边外私垦之田不过3万余亩,同治九年(1870),鸭绿江下游查出的已垦熟地就有14万余亩。同治十一年(1872),盛京将军都兴阿查勘旺清门外至浑江地区后,发现当地“西自边栅,东至浑江,南接前查地段,北至哈尔敏河口二蜜等处,共查出坐落六十九处,已垦熟地十万三千一百余亩”,土地开垦面积虽不断增加,但是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仍不明确。于是,同治六年(1867)鸭绿江西岸的私垦移民何名庆等人上书盛京将军,请求私垦土地丈放升科,要求承认土地所有权。盛京将军在权衡之后,决定实行丈放升科的政策,以稳定流民群体。此时的鸭绿江流域已经有大量的私垦土地被开发。鸭绿江流域的解禁升科从鸭绿江支流浑江以西的近边地区开始,至浑江以东、鸭绿江以地区。“遴派道员陈本植、知府恒泰、记名提督左宝贵等,率领各委员逐段行绳。除上则之地按亩升科外,其余中则以两亩为一亩,下则以三亩为一亩,通共折算,并将军都所办升科五十余万亩之地,统计熟地一百八十万三千余亩有余”。
开禁后关内移民对鸭绿江土地资源的开发
清后期封禁政策已严重影响了边疆安全。晚清时期,东北已经失去了大片领土,统治者也清醒地认识到加强东北防务的重要性。为此清政府也不得不重新审视封禁政策,实质上封禁已经不能保护东北地区,于是“移民实边政策”正式出台。清政府决定开禁放垦,以吸引移民实边,以缓解财政赤字和抵御外敌。到了同治八年(1869),根据相关统计,已有超过10万移民聚集在鸭绿江流域,其中汉族移民占主体。咸丰十年(1860),清政府批准黑龙江将军特普钦的上书,开放哈尔滨以北的呼兰河平原,此举代表着东北逐步解除封禁,允许移民迁入。光绪元年(1875),鸭绿江流域得以正式弛禁开放。但初期开禁的区域依旧有限,局部区域的开禁并没有改变政府的困境。于是清政府采取“移民实边”政策。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批准程德全和将军达桂的建议,即黑龙江省移民全面开放,至此长达200多年的封禁政策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清末,清廷需要开荒来缓解内部的经济危机,抵御边患。流民群体也需要户籍身份来维持自身的权益,因此清政府对移民招垦纳租,以便对移民进行安置与管理。由于内外危机,“移民实边”已成为共识,实行开禁迫在眉睫。与其屡禁不绝,不如放开政策,充实财源。于是清廷对东北地区逐步开禁。光绪初年,随着鸭绿江流域的全面弛禁和官荒放垦,关内移民骤然增加。这些移民获得土地后,开官荒为熟地,直接推动了鸭绿江流域农业的发展。光绪元年(1875),鸭绿江流域正式弛禁开放,清廷逐步设置厅县等行政管理机构,光绪二年(1876),清廷在边门外大东沟一带已丈放升科地53万余亩,翌年(1877),记录在册的土地增加至70万余亩。至光绪三年(1877),耕地面积增加129.8万亩。光绪四年(1878),边外升科熟地已达到180.3万余亩,其中新丈之地就多达129.8余亩。“光绪二十五年(1899),清政府开放东流水围荒。三年后,出放荒地1167200余亩,城镇基地2400余亩,收价至145万余两。西流水围荒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式开始丈放,历时两年余,出放生熟各地322000余亩,城镇基地9700余亩,收价至118万余两。”
在实行开禁政策之后,鸭绿江流域的不少荒地得到垦种,财政危机也得到了缓解。区域经济迅猛发展促进了鸭绿江流域资源的开发。大量关内移民迁入后获得土地,积极进行农业生产,并引入关内先进的农耕技术,鸭绿江流域的垦殖面积和人口总数大幅提升,带动了农作物总产量的提高,也为农产品的输出创造了有利条件。鸭绿江中、上游的玉米、大豆种植迅速兴起。玉米,大豆等农作物亩产量高,深受广大民众喜爱,从通化、桓仁、宽甸,到凤凰城附近,玉米逐渐取代高粱等作物,大豆种植也随处可见。清末,东北大豆远销海外。
综上所述,自清军入关到东北全面开禁之前,清政府对东北地区的管理政策经过了不断变化,但依旧未能阻止移民流向东北。直隶、山东等关内地区的流民在土地兼并、天灾人祸等因素的影响下,为寻求生存空间,奔赴东北地区。鸭绿江流域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物产资源,成为早期移民的主要流向地区。经过移民对鸭绿江流域的长期开垦和政府对荒地的丈放升科,大量无主荒地被利用起来。在此背景下,边疆人口总量大幅度提升,农产品产量逐步提高,财政危机也得到缓解,区域经济迅猛发展,大量城镇兴起,推动了鸭绿江流域农业的开发,为日后全面开禁奠定了基础。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