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其君 王诗晓 刘 云 耿 洁
(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老龄化是一个动态概念,指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比重不断上升,其他年龄段人口的比重下降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至2020 年11 月1 日零时,我国65 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到19 063.5 万人,占总人口的13.50%,江苏省的老龄人口更是高达16.20%,远超7%的国际老龄化标准[1]。我国改革开放时间短、经济发展速度迅速,但老龄化问题显著,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发展严峻。据预测,2050 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约为4.87 亿,占总人口的34.9%[2],不断深化的老龄化问题将给中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
随着社会进步和整体学历素质的提升,人们对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普遍认识从传统的“储蓄养老”向多元化的养老模式转变。保险、基金、证券、资产管理、信托等金融产品,给民众提供了更加有效的养老保障。按运作方式,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可作以下分类:一是侧重于前期筹划未来的养老保障类、养老投资类。前者安全稳定性高,保本性深受民众信赖。对于退休后收入来源并不多元的老年群体而言,储蓄是最稳健、应用最多的工具。但抵御通胀的能力较弱,长期投入容易失去在其他渠道的获利机会。后者安全系数较高,与已退休人群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产品一般收益率较低。二是步入老年以后运作的养老融资类、综合服务类。前者收益较高,适合用于填补养老资金缺口。但融资周期长,风险大,且对融资对象要求高。后者重点融合了养老产业,使得金融产品的吸引力大幅提高。现有金融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使金融领域内各行业的协同十分困难,尚未形成跨金融产品部门的综合金融服务。
2021 年9 月1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四地四家机构率先“尝鲜”,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该试点工作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
从社会养老体系健康发展和投资收益受益长度来看,长期稳定的养老投资回报是关键。这要求金融机构注重长期性融资,重点发展期限长、收益固定的产品。正因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偏重见效快的短期产品的开发和销售,造成了适合长期投资的产品占比较低的后果。就产品提供方而言,由于易受通胀率、经济情况、利率变化和市场风险等影响,投资期长的理财产品其投资收益率难以把控。从根源上看是因为金融机构偏重短期最大化的利润目标,自上而下面临短期的业务压力和考核指标,造成养老保障性强而金融机构盈利低的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失去其原有的优势。在追求短期利益和通胀预期的影响下,目前养老金融产品多趋于同质化,定制化水平低。
对比之下,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体系则非常完备,直接或间接的市场化融资渠道也更畅通。除了常规比较发达的信贷、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债券融资之外,还开辟了针对养老产业发展的多样化融资手段,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私募基金等。例如,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其养老机构和养老社区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同时,私募基金也是金融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养老热潮”,商业金融机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应建立完善的养老金融组织架构,为其设计独立的业务版块。只有将无序零散的业务发展模式转变为多层次、宽领域的协同作战格局,产品的商业属性才能得到提升。相比而言,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体系就更为完备。其在相对完善的信贷、IPO[3]、债券融资等常规融资渠道之外,还创新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如美国的REITs)和私募基金等主要针对养老产业发展的多样化融资渠道。
联合国普惠金融体系为“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养老金融应强调向全体国民提供服务。2021 年11 月16 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以财政资金引导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对价格较为敏感的低收入群体,需要提高养老金融产品的针对性,对国民收入水平、消费倾向、传统理念等一系列因素深入研究,以此为切入点提高产品契合度,充分激发国民消费欲望[4]。普惠性的缺失还体现在城乡养老资源的割裂,广大面向农村的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尚缺乏有针对性的产品。
对于我国基数大且增速快的老年群体,专业相关人才会产生“稀释”效应。在金融产品大量的文字条款面前,多数人缺乏透彻理解的能力,如果将金融产品的推广销售寄希望于细致深入的解说往往不切实际,销售人员更倾向于打感情牌来说服客户,却跃过提供高附加值资产配置意见的步骤。长此以往,既不能提高顾客的养老金融理念,也不利于培养客户忠诚度,更无法形成高质量客户群体[5]。
前文提到,养老融资类产品并未在我国取得预想效果。以典型的“以房养老”为例,除了不符合国民养老消费倾向外,与我国传统的“父业子承”的观念有所违背。自2003 年“以房养老”这一“舶来品”引入中国以来,全国各地进行过多次本土化尝试。比如,南京的“换房养老”、上海的“售后返租”、北京的“反向抵押”模式等,都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阻碍。足以证明传统理念对于养老服务金融业的深刻影响。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亲缘关系是维系养老质量水平的无可替代的纽带之一,家庭成员的互助作用体现在不同阶段的生命周期。无论是长辈或晚辈,都会在不同阶段承担起对方的赡养或抚养义务,这是资金与感情的双重双向投入。通过江苏省老年人口抚养比(ODR),养老压力在近年来呈持续走高的趋势(见图1)。
图1 江苏省老年人口抚养比变化趋势
这更强调养老保障体系应当加快推进“第三支柱”向“多支柱”转变的进程,合理化养老责任分担,在符合我国传统理念和道德规范的条件下对“直系亲属传承型账户”进行尝试,在某种程度上能缓解社保资金短缺的问题。
在我国古代常有“掘地藏金”以备后世不时之需的做法。现今社会高度进步,可以用一个“直系亲属传承型”养老账户替代,让专业金融机构根据整个账户所有者群体的需求来安排综合运营,保障账户安全和保值增值。具体过程如图2 所示。
图2 “直系亲属传承型”养老账户的基本构想
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把尊重成员的个人意愿作为首要前提,加入之初必须亲自签署认可协议。原则上账户资金应优先提供给60 周岁以上的老人使用,当老一辈持有人过世后,剩余资金会自动传承给下一代,免除了复杂的手续办理。政府也可以安排相应的政策措施,如遗产税优惠或者减免可以改变参与主体的成本收益函数,获得更高的税后回报,鼓励亲缘互助养老对资金储备和投资的积极性。长远角度来看,这一举动可以影响参与者的消费投资决策,推动“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转型发展,进而优化市场均衡。这一构想可缓解养老金短缺的问题,为金融机构带来长期投资的资金来源,以此改变负债结构,促进养老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客户同时收获了优质的养老金融服务,形成一套良性循环。
“银发经济”热潮到来,我国政府与金融行业都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从政府角度来看,养老服务的鼓励性政策需要与相对应的需求结合起来,如大病、护理等民众亟须的养老需求;亟须出台指导文件和配套细则,将一系列养老规范转化为正式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金融的市场监管,杜绝由于金融诈骗而产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使养老金融产品正本清源、规范发展。
就金融行业内部而言,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以下三点: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其专业化、综合化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开发出提供个人和家庭长期收益、覆盖整个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养老产品。二是提升服务质量。金融机构只有真正热衷于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义务,才能设计出切合民众需求的产品。譬如与“互联网”结合,运用“大数据”开发出“大健康”“大资管”“大养老”等特色增值服务。和这一点相联系的是,英国的网上银行技术革新提供了重要启示,指纹识别技术成功解决了老年人遗忘银行卡密码和无法理解计算机指令的问题,是对降低使用门槛、提升服务体验的一次重大创新。三是培养正确的养老投资观念。如果想要民众从“储蓄养老”到“投资养老”观念转变的想法得到真正的实现,仅仅通过宣传鼓励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更为直接的方法莫过于借助金融产品带动。当金融机构以长远角度看待养老问题时会发现,摒弃短期收益和短浅的经营理念,转而放眼长期投资,是对金融机构的融资、降低经营风险和长期稳健经营起到举足轻重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