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元霄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 730300)
高职院校要在引导学生就业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市场发展实际需求,以创业为媒介,将就业主体转化为创业主体,为市场培养具有高素质、高能力的优秀人才[1]。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能力要求、要素要求更高,要求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市场知识,同时也要具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当前,部分高职院校在学生创业能力培育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效果,导致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明显不足[2]。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就业发展的整体趋势,在日常教育中不断转化资源优势,健全学生创业能力培育机制,为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提供有效的支持,这也是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实现高职教育育人目标所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3]。
学校作为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主体,承担着创业能力培养课程开发、教育实施、实践平台提供、能力培养考核等职责,并搭建出系统完整的创业能力培养体系。但当前多数高校在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在课程体系、实践平台以及考核评价体系三个方面存在短板。首先,当前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主要依托创新创业课程,部分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过程中,仅以课堂教学和教材为依托,很少与专业教育、企业实践教育等相结合,导致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理实一体化的体系。其次,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平台较为缺乏。创业能力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因此,在实践平台搭建方面,也要结合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在创业能力方面的要求,完善相应的实践平台。但是,当前多数高职院校在创业实践方面存在简单、同质化问题。最后,在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多数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能力的考核指标中缺乏对创业成果、推广效应等要素的融合,导致创业能力考核与日常学习考核之间缺乏识别度[4-6]。
学生作为创业能力培养的对象,既是创业能力培养体系的关键要素,也是对创业能力培养体系效果检验的有效构成要素。但是,部分高职院校学生在创业能力培养中的参与积极性相对较弱,缺乏主动探究、主动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一方面,部分学生对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只需要学好课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就能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轻视创业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部分学生对于新时代高职教育和社会发展要求认识不全面,在日常的学习中将主要精力放在升学、专业比赛和专业学习上,缺乏从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角度对创业能力培养的认识[7]。
“双高计划”提出:要优化多主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在长期的发展中与高职院校互动,并与高职院校逐步形成了校企合作等育人模式,积极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依托自身在业界中的资源与优势,提升人才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效果,同时也为自身后续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8-9]。但是,从需求论的角度来看,企业参与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积极性相对较低,认为学生该项能力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同时,多数企业注重借助高职院校优秀的师资力量、科研力量进行互动与合作,与高职院校共同开设相关的合作项目,并以此为纽带培养学生,导致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出现企业主体缺位的现象。
创业能力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不仅影响学生理论的转化和应用,同时也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效果。在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学校、企业、政府等多个主体在学生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搭建系统完整的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机制和路径。
在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的过程中,既要解决现存的问题,也要不断融合、创新与延伸,确保人才培养体系与实际需求相符合[10]。
2.1.1 搭建多元融合的课程体系
要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基础,主动联合专业课程教育和校外实践教育,推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建设,确保不同院系、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够形成模式、特点和侧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体教育过程,形成融合性课程和独立性课程的多元结合,为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的课程支持。
2.1.2 搭建多元化创业能力实践平台
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资源优势以及校外专业赛事活动、社会活动等要素的作用,以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培养综合型人才为目的,以创新创业大赛为切入口,搭建多元化创业能力实践平台,包括校内的创业模仿实践、创业指导实践、创业比赛活动,以及校外的专业赛事活动,组织各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师积极对接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过程,引导创新成果与创业实践的结合。
2.1.3 构建多层次创业能力评价体系
对于学生创业能力的评价,不仅要分析学生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结合学生具体的实践成果和创新成果,利用菲尔德评价法等方法,将社会因素、教育因素、实践因素和学生个人因素作为能力评价的主要指标,再将主要指标分解为详细的评价指标,从而形成科学、完善的能力评价体系,为把握学生创业能力实际情况提供有效的工具。
2.1.4 强化创业能力培养的师资队伍保障
在高职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师资力量是关键的保障,同时也是有效引导学生认识创业、进行创业实践以及创业反思的重要主体。在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以校内教师为依托,结合校企合作等育人方式,积极组织各个专业教研室与合作企业进行对接,形成校内教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为学生创业能力培养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11]。
2.2.1 夯实学生专业理论知识
专业理论知识是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基础,同时也是创业能力细分培养的体现。在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立足专业教育、创业教育两个方面,在专业课堂教学中从创业角度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吸收和掌握,形成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为丰富学生理论知识提供有效支持。同时,支持学生通过线上教育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学习相关内容,进一步夯实专业理论知识。
2.2.2 创新开展创业实践的形式
高职院校要不断创新开展创业实践的形式,丰富创业实践内容,调动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积极性。一方面,可以依托学校社团、院系活动以及校内外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培养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形成多个级别的创业实践体系;另一方面,要依托高职院校的校外资源,搭建校外合作的多元形式,包括寒暑期的创业实践、实习等内容,并且在创业实践性方面,充分发挥高校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作用,对创业实践成果进行孵化和推广[12]。
2.3.1 政府部门发挥监管作用
市场具有多元复杂性,高职院校学生创业属于初次创业,对于市场的敏感度和风险预知能力相对不足,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发挥对创业环境的监管作用,为大学生群体的创业实践提供保障。如,在大学生群体创业实践中,政府可以依托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对创业大学生群体进行培训,成立大学生群体创业帮扶小组,对大学生创业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2.3.2 企业主体发挥经验分享与过程引导作用
在高职院校大学生群体创业实践和能力培养的过程中,企业主体作为教育参与者,要充分发挥经验分享、过程引导的作用。一方面,企业可以对大学生群体的创业想法和可行性进行系统分析,对于具有可行性的创业思路,企业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与大学生创业群体共同完成创业项目的市场化,并在完成过程中以引导的方式强化学生的创业素养;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围绕自身的创业实践、创业思路等,与学生进行座谈,增加学生对创业的直观认识,为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经验参考[13]。
2.3.3 家庭发挥扶持作用
在高职院校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家庭的作用不仅是支持与鼓励,同时也要通过营造相应的氛围,引导学生形成创业思维。有创业经历的家长群体也可以结合自身的创业经验,在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与实践中,对学生进行指导、帮扶,让学生快速了解创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重点和能力要求,同时对于具有创新点和可行性较强的创业项目,也可以由家长和学生共同进行孵化。
学生创业保障主要是来自政府层面的政策保障。学生创业不仅能够活跃地方市场经济,同时也能够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因此,地方政府要围绕高校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和创业实践,强化相关政策的保障与支持,并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调动学生创业的积极性[14]。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与高职院校联动,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创业的具体需求,依托政府部门的官方数据,为学生对创业项目可行性的研判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与学校进行协调与沟通,建立高校学生创业专项基金,并制定优惠政策,为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和创业实践开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市场需求等要素的变动,进一步推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模式的更新,要求高职院校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核心,不断优化育人机制和育人体系。在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要充分发挥多个主体的联合育人作用,灵活运用相关的资源,引导学生通过跨专业组合、跨课程组合,结合学校提供的实践平台,勇于开展创业实践,并在实践与互动中强化创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