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乡村振兴的智慧旅游多元主体信息协同优化路径

2023-10-28 15:00生帆张蕴潮胡漠
经济研究导刊 2023年18期
关键词:智慧旅游乡村旅游乡村振兴

生帆 张蕴潮 胡漠

摘   要:在信息时代,将新兴信息技术融入乡村智慧旅游,能够起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由于乡村智慧旅游的观念、技术及设施等方面建设有待完善,加之新冠疫情对我国旅游业的负面影响,致使乡村智慧旅游发展面临挑战。而乡村智慧旅游多元主体间构建信息协同机制,将有利于乡村智慧旅游多元主体信息资源有效利用。因此,有必要结合协同理论,研究在乡村智慧旅游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多元主体间信息协同优化路径来推进乡村智慧旅游服务协同,进而推动乡村智慧旅游高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旅游;智慧旅游;信息协同

中图分类号:F592;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3)18-0022-04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的旅游资源成为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要素。通过在乡村发展和培育旅游业这种绿色的经济发展方式,能够起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发展乡村经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赵水涵,等,2022)。但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旅游业受影响严重。中国旅游研究院的专项数据监测显示,2022年预计国内旅游人数和收入预计仅有疫情之前的40%左右。乡村旅游也是在疫情下受到影响最大的经济活动之一(Eslami和Namdar,2022)。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对2023年的旅游经济预期比较乐观,认为随着国务院疫情防控“二十条”“新十条”,以及国家卫健委“乙类乙管”等新规的颁布,疫情形势将迎来新的变化,人们将更有意愿出游,乡村也将迎来新的旅游增量和投资。现实数据也证明了这一趋势,根据去哪儿网、携程等平台数据,2023年“五一”期间机票、酒店的预订数量和价格相比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都有显著提升。而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中国旅游业要面对“人口规模大、空间分散”的特点,想实现旅游业的现代化发展,就要打破信息孤岛的局面以实现旅游市场和资源的整合(周小芳,等,2022)。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游客们也越发愿意通过互联网获取和利用旅游信息,这就要求通过主体间旅游信息的协同来提升信息管理的效率(张敏等,2019)。信息协同强调不同信息主体之间通过有效的信息交流,实现有序的分工与协作,从而达到组织系统的最大效能。而对于乡村旅游来说,信息协同带来的协同效应也将有助于其发展,进而助力乡村振兴。

二、实现乡村智慧旅游主体间信息协同的必要性和意义

乡村旅游在发展乡村经济和传承特色文化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当前乡村旅游中信息技术的融入程度相对较低,传统的管理观念、方法和手段占据较大比重,限制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效率。根据《“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我国将全面迎来大众旅游时代,大众的旅游消费将日趋多元化和品质化,这就要求旅游产业充分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手段实现升级和创新,来推动智慧旅游的发展。这种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来开发与整合旅游信息资源深度的旅游形态是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张凌云,等,2012)。因此,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持续优化,越来越多旅游景区选择利用智慧旅游的相关技术来进一步从数据中挖掘更多价值(Xie和He,2022)。对于乡村旅游来说也就有必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于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和处理关键信息等效率上的优势,提升其中所涉及的各方面以及主体的信息、数据等资源的传递、加工和利用,使乡村旅游能够为游客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并提升旅游资源创造价值的效率。

(一)信息协同有助于满足乡村智慧旅游多元主体的差异性信息需求

信息技术水平的飞速提升以及移动终端的广泛普及为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而智慧旅游所具备的高效整合旅游信息和旅游资源的特点又为旅游资源的经济效益转化提供了平台。在这一背景下,有效的信息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提升,无论是对住宿、交通、餐饮、娱乐等游客所关注的信息,或是对客源、旅游者需求等旅游企业所关注的信息,抑或是对旅游产业、旅游管理等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关注的信息而言都是如此(王晓峰,等,2013)。在此过程中,在一定时间内通过多元主体间的信息交流来满足彼此对于信息的需求,以实现共同目标的信息协同的实现带来协同效应,将有助于信息传递效率和价值的提升(马捷,等,2018),这也正是高效管理旅游信息的有效手段。

信息协同源于协同理论,协同理论专注于对协同效应进行系统研究。该理论在1976年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提出,认为通过人主动的协同行为,可使组织系统中的不同要素得到有效耦合,从而产生比组织系统中各要素单独效能简单相加更大的效能。信息协同是该理论的典型应用。信息协同的实现能够协同乡村智慧旅游所涉及的各主体的信息活动,使主体间建立起动态的信息共享、整合、互补,从而削弱传统单中心框架中的不对等关系,避免其他主体的作用被削弱。对于游客来说,信息协同能够使他们更精准、更容易地获得所需旅游信息、节省获取信息的时间成本。他们所提供的需求、偏好等信息也能为其他主体提供充分的参考价值。对于旅游企业来说,信息协同能够帮助企业集成和整合市场信息,为他们降低服务成本、整合服务资源提供帮助,提升单位成本所能带来的效益,实现信息价值的增值。对于政府各部门来说,通过信息协同获取和管理信息能够加强其对当地旅游产业、乡村脱贫攻坚等实际运行情况的掌握,从而从乡村振兴的角度出发更有目的、更有针对性地协调域内各节点的行为和利益关系,为整体竞争优势的营造奠定基础。

(二)信息协同有助于挖掘乡村智慧旅游信息的价值

随着数字时代发展,数字化服务将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方式,通过打破信息孤岛、提供定制化服务吸引需求越发个性化的消费者,从而为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转化提供途径。然而,很多乡村在经济、基础设施等方面水平较低,乡村旅游更多依赖传统运营模式和原始景观,或是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意义的认识水平不高,导致乡村旅游缺乏与信息技术、数字技术等的充分融合,从而未能实现对数据、信息价值的深入挖掘。事实上,通过技术手段对乡村旅游所涉及的海量数据进行充分采集和深入挖掘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其中对旅游全过程、气象交通、旅游产业等数据的深入分析所得到的结论能够有效为政府决策、商业决策等过程提供辅助支持(Xie和He,2022)。协同学认为,社会中存在大量的开放系统,通过借助大数据等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手段从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整体分析,能夠有效地从中挖掘出深层的规律和趋势(徐琳和袁光,2022)。而对于旅游所涉及的大量、复杂的子系统网络及其中涵盖的海量信息来说,借助大数据思维和相关技术并在充分信息协同的基础之上进行判断和决策,有助于利用旅游信息创造价值的过程。

(三)信息协同有助于优化乡村智慧旅游的信息环境

信息环境能够为乡村智慧旅游的发展提供信息活动的基础和支撑要素,其中涉及信息技术、设施、平台、制度、法律、文化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能起到完善体系架构和规范主体行为等作用。对于乡村智慧旅游来说,信息协同的持续发展和完善有赖于信息技术、设施、法律法规等的支撑,而反过来信息协同的不断发展也有助于产业乃至社会的有效循环。在此过程中,通过信息协同促进各主体行为及各种资源的有效耦合能够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从而更大程度上发挥各主体在乡村旅游中所能实现和创造的价值。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同时带来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政策等方面的创新,使信息环境在不断优化,為乡村智慧旅游后续高效、持久的运行提供支持,促进乡村智慧旅游整体发展并使各主体与信息环境间的关系更趋向和谐。

三、实现乡村智慧旅游主体间信息协同的困境与挑战

(一)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范围界定尚未明确

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既涉及信息协同服务的需求者,也包括服务的提供者,是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对其中所涉多元主体范围的界定尚不明确。由于其产生原因主要为乡村智慧旅游业态多种多样性,所以不同业态的参与主体也不尽相同。为发挥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效应,使乡村智慧旅游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因此亟需明确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

(二)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信息范畴尚未厘清

信息是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的核心要素之一。乡村智慧旅游包含不同的业态与情境,包含的信息数量庞大。海量信息是一把“双刃剑”,对其进行有效运用有助于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产生协同效应;反之,则会阻碍协同效应的产生。同时,随着业态与情境的不断变化,乡村智慧旅游各环节中所产生的信息也不尽相同,时时变化的动态信息为厘清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中信息的范畴增加了难度。当然,虽然各环节信息持续变化,但是其属性却保持在一定范畴之间,这成为解决问题的抓手。要使这些信息在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中有效的流转与共享,厘清其中不同属性信息的范畴至关重要。

(三)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保障机制缺失,相关政策有待完善

信息环境是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的产生与发展受其内部信息环境与外部信息环境的共同影响。此间的内部环境指该系统的生态环境,包括系统运行速率、信息查准率、信息查全率、用户界面友好性、信息安全与用户隐私保护等,可从信息技术层面着手对其加以完善;而外部环境则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文化环境等,对该系统的内部环境具有较强的影响作用。因此,完善外部环境是完善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所处信息环境的重中之重。因此,对外部环境的完善,则有赖于健全的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保障机制。目前,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亟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旅游行业从业者组织从政策、行业规范等角度着手加以健全机制。

四、面向乡村振兴的智慧旅游多元主体信息协同的优化路径

信息协同追求通过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实现组织中不同子系统的有序分工与协作,从而使组织系统运转效能实现最大化的目标。与乡村智慧旅游追求的通过不同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为游客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进而与提升乡村旅游资源创造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相契合。因此,本研究从信息协同视角分析出面向乡村振兴的智慧旅游多元主体信息协同优化路径如下。

(一)明确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

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是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得以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参与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分别为游客、旅游企业、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其中,游客掌握自身的乡村旅游需求信息,包括启程时间、归程时间、旅游目的地、旅游预期花费等信息;旅游企业掌握乡村旅游的微观信息,包括餐饮、住宿、景点的可接待游客量信息,土特产供应量信息,旅游服务报价信息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掌握乡村旅游的宏观信息,包括政策信息、交通信息、天气信息等。构建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可将旅游企业掌握的乡村旅游微观信息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掌握的乡村旅游宏观信息有效衔接,并与游客掌握的自身乡村旅游需求信息相互协同,产生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效应,从而为游客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乡村智慧旅游服务。

(二)厘清乡村智慧旅游不同属性的信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掌握乡村智慧旅游各个环节的实时信息,对乡村智慧旅游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已成为符合时代特征的高效监管手段。从乡村智慧旅游的各个环节着眼,乡村智慧旅游信息主要包括乡村智慧旅游内容信息、客流信息、消费信息、POI信息、旅游交通信息、天气信息等。其中,乡村智慧旅游内容信息由传统内容信息和互联网内容信息两部分组成,乡村智慧旅游传统内容信息包含电视、报纸、广告传单等传统媒介中的乡村智慧旅游内容信息;互联网内容信息较传统内容信息而言形式更为多样,可同时包括与乡村智慧旅游相关的文本信息、图片信息、音频信息、视频信息等,并且可以通过乡村智慧旅游游客的反馈信息,及时了解游客对乡村智慧旅游各个环节的旅游意愿与旅游后的评价等。乡村智慧旅游的客流信息既包括乡村智慧旅游的游客在客源地与目的地之间流动的信息,也包括乡村智慧旅游的游客在目的地的住宿、餐饮、观光等乡村智慧旅游各个环节的客流信息。消费是拉动乡村智慧旅游快速发展的核心动能之一,如何对消费信息进行有效脱敏,是确保消费信息参与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关键一环。乡村智慧旅游POI信息对游客、旅游行业从业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掌握区域内的乡村旅游资源至关重要。其中交通可达性信息是衡量乡村智慧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含目的地内部交通信息与目的地外部交通信息两种类型;乡村智慧旅游天气信息是指由天气预报机构提供的时间和空间颗粒度都较小的实时和预测天气情况的信息。

(三)结合乡村智慧旅游情境,构建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框架

生态游、民俗游是乡村智慧旅游的重要情境。在生态游、民俗游的乡村智慧旅游情境中,乡村智慧旅游的内容信息、客流信息、消费信息、POI信息、交通信息、天气信息等,通常掌握在不同的乡村智慧旅游参与主体手中。其孤立存在时只能反映乡村旅游的单一方面情况,若将上述掌握在不同乡村智慧旅游参与主体手中的不同属性的信息集成到同一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中,则将促进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产生信息协同效应,有助于实现对乡村旅游的智慧监管、对乡村旅游游客的智慧服务。

根据生态游、民俗游的各自情境,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主要由用户层、网络平台层、技术支持层、应用层组成。用户层包含参与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的多元主体,分别为游客、旅游行业从业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技术支持层包含可以支撑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良好运转的信息技术,主要有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应用层中包含对乡村智慧旅游运转息息相关的乡村智慧旅游内容信息、乡村智慧旅游客流信息、乡村智慧旅游消费信息、乡村智慧旅游POI信息、乡村智慧旅游交通信息、乡村智慧旅游天气信息等。在乡村智慧旅游多元主体信息协同系统中,各主体产生的与乡村智慧旅游相关的信息将被快速传递到系统中的信息整合平台,在进行必要的加工、组织、脱敏后,将信息传递到系统中的信息共享平台。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多元主体在参与到乡村智慧旅游各个环节中产生的不同属性的信息,将在乡村智慧旅游信息协同系统中不停地流转与整合,从而方便乡村智慧旅游的多元主体根据自身需求,实现对乡村智慧旅游各个环节中不同属性信息更加充分的运用,进而助力提升乡村智慧旅游服务质量,为旅游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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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柯   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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