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微 董建军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江苏 常州 213147)
农村发展问题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于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目前农村三产融合存在一些问题,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联系还不够紧密,协调性不够突出,因此需要研究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创新和应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活力。
1.1 开放的农村市场系统。常州农村实行市场化运作,农产品逐渐市场化,提高了农民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繁荣,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常州处于苏南发达地区,市场经济比较活跃,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常州农村信息化水平较高,消费市场潜力大,农村经济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态势良好,众多农业科技企业投入农业三产融合发展中,逐渐在农村建立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从而带动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
1.2 农村产业集聚力较高。农村三产融合是三个产业共同融合的发展过程,不仅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还需要产业集聚力的促进。常州乡镇企业较多,在农村三产融合中起到了集聚产业的作用,逐渐形成了三大产业的主要集聚力。
常州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现代科技产业园较多,与其他产业共同承担着振兴农村经济的任务。在农村三产长期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农村科技人才的力量,依靠高科技人才加大产业集聚力,使生产、加工、服务等各个环节都有所发展,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
2.1 农村合作社模式。农村合作社模式是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它将分散的各种资源集聚在一起,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使农村产业形成规模产业,通过提高农业科技,推动农产品生产销售一体化,最终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农村合作社模式将各个农业经营主体汇集在一起,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合作,约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和人力进行经营,共同生产和销售农产品,共同承担风险,根据投入份额进行分红收益。农村合作社在管理模式上实行民主管理,各方作为代表参与决策,共同商量经营目标,共同决定事务,在合作社统一管理下,推广生产经营方面的成功经验。农业合作社的优势在于可进行信息共享,各方可以根据协定来获得一定的技术和资金,按照技术进行生产经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取更大的收益。为了实现农村三产融合的发展目标,管理部门需要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培育,将其作为农业三产融合发展的强大增长点,出台惠农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为其经营提供优惠贷款政策,保障农村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另外,政府要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各个农村合作社之间的联系,为农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帮助他们积极开拓市场。
2.2 “农户+企业”合作模式。“农户+企业”合作模式是农户和企业为了共同的利益,通过合作协定共同联合起来,参与合作的企业一般是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企业为农户提供原料、资金以及技术支持,农户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生产,最终企业收购农户生产的产品,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产业链条。这种模式一方面弥补了企业生产力不足的缺陷,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产品。企业通过回收产品,面向市场销售,扩大经营规模,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作用。另一方面对农户来说,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利用企业提供的技术知识,有利于弥补自身技术和管理上的不足,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农户和企业合作共赢的成功模式。
2.3 “农户+企业+合作社”复合模式。“农户+企业+合作社”复合模式是在“农户+企业”合作基础上改进的。由于单一的农户和企业合作模式容易带来违约的风险,所以这种模式可以将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协议长期化,避免违约风险。农户和企业通过合作社建立合作关系,形成共同的利益联盟,有利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农业企业与合作社订立合作协议,合作社负责组织和监督农户进行生产,企业对农户生产进行技术指导,从而促进三产融合的顺利开展。
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有利于三方合作实现共赢。合作社起到了主导作用,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为生产提供原料和技术指导,负责产品回收。合作社根据企业生产要求,安排农户生产加工,合作社只需要负责产品质量和生产时间上的把控。由于企业了解市场需求,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不会产生滞销问题。而农户在合作社中利益也能得到保障,不用担心企业毁约而带来的损失。
2.4 “农业协会+企业+合作社”模式。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要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民通过参加农业协会与企业、合作社进行合作,参与产业融合的各个主体拥有共同的目标。在合作中各司其职,合作社负责生产农产品,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和收购农产品,农业协会负责协调双方之间的关系,帮助双方解决问题。
这种模式是三位一体的三产融合模式,农业协会通过市场调研,调查实力雄厚的农业科技企业,再与合作社联系,让合作社组织社员进行生产,三方签订合同,订立服务联盟。农业协会与合作社联合起来,共同开展合作企业招标工作,选择价格优惠的企业开展合作,同时协会加强农户的管理,确保能够切实履行合同,高质量完成生产。这种模式维护了三方的权益,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均衡发展,有效促进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3.1 健全农村三产融合利益合作机制。在农村三产融合不同主体之间需要建立健全利益合作机制,激发各主体参与三产融合积极性,形成不同主体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农村参与三产融合需要构建信息平台,让农户和企业更好的参与,带动三产融合良性发展。常州农村三产融合是要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健全农户、企业、合作社之间的分配体系,让他们能够合理分配收益。在分配体系中,要重视农户的利益分配,实现农户增收的目标。发挥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企业的引领作用,让这些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合作,带动农户更好地参与三产融合发展。
3.2 完善农村三产融合政府协调机制。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需要完善政府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实现共同发展。政府部门需要发挥协调作用,负责协调各方的生产和销售,为各方提供信息咨询。不同主体之间容易产生利益冲突,会影响各方之间的合作,这样就造成生产和销售之间的不平衡发展,无法实现预设的合作目标,因此农村三产融合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协调。政府部门要科学制定政策,明确各部门职责,让职能部门发挥正确作用,引导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要建立部门协调监督机制,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职能部门可以更好的为农村三产融合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