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萍
(益阳开放大学,湖南 益阳 413000)
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是党和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积极推进农民收入增加,营造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中国共产党百多年来,在艰苦的历史条件下,团结领导人民,努力推进贫穷落后地区,努力使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很大的提高。目前,农村发展的根本问题和内生动力问题是加快农村工业的现代化和农村人才的振兴,是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当务之急。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组织引导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的紧缺人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提高培训实效。农村致富带头人服务农业,扎根农村,领导农村改革,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先锋。按照全国农民致富带头人的评选和表彰办法,乡村致富带头人是指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从事与农业有关的产业、在示范和带动上表现突出的18~45岁的中国公民。在产业振兴、产业融合、脱贫攻坚等方面,作为一名优秀的带头人,带领普通农户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在各地实践方面,湖南各市州紧紧围绕乡村人才振兴,持续推进智力、技术、管理下乡,优先在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选招学员,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才定向培养计划”,但如何进一步探索实施主体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路径,把握应用型人才的根本,高质量培养农村人才是服务乡村人才振兴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由于农村经济面临产能过剩、结构失调、后续投资乏力等问题,农民企业家、青年劳动力、技术人才、大学生等社会精英阶层纷纷转向城市发展,从而造成了农村本土精英阶层的持续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青壮年人口比例不断下降,造成了农村劳动力数量急剧减少,甚至出现了农村人口素质结构普遍低下的情况。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村地区中60 岁、65 岁及以上老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其老龄化程度明显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已完全达到“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农村精英阶层的大量流失,使得致富带头人的选拔和培育缺乏足够的、持久的目标,这必然会影响农村管理体制的人才更新和制度的完善。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指导下,新型职业农民、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等都是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他们受益于相关政策的帮扶,辅以信息网络时代开阔了眼界,使创业成功率明显提升。因此,这一群体无疑更具备成长为乡村致富带头人的潜力。但是农民企业家、技术人才以及其他精英群体如大学生的持续流失,必然会使这些潜在的目标产生怀疑、焦虑、观望等心理,最后悲观地认为农村没有发展前景,进而选择背井离乡,向城市发展。
虽然湖南省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对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的目标与定位不够精准,其次对于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方面所需要配备的专业涉农师资力量不够,最后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要逐步推进农村基层政权由管理化向服务化转变。在培养模式上,可以根据乡村发展和目标主体的差异,不断创新培训模式,有效整合地区的教师队伍,聘请顾问、导师、技术团队,以及创新的跟班式培训模式。通过定期参观、深入交流、体验式培训等方式,构建一对一的培训模式。创业的历程并非一帆风顺,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提高技能素养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自信,提升自身素质;另一方面,要以服务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充分整合科研机构的专家力量,推动组建专家服务团;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落实,建立与农民的合作关系,建立新型农民家庭教师队伍。例如,湖南省依托各市州开放大学持续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齐头并进,开展实用技能、创新创业和基层党员等培训和学历教育,加强农民大学生的思政教育,树立公仆、服务意识,形成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培养模式和路径,大力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引领和服务当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本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方式,合理选定出类拔萃的致富带头人培育对象。例如,湖南省提出“头雁”的培养资金每人不超过25 000 元,由政府和领导集体出资。其中,中央财政的补贴额度不得超过20 000 元;学生每人负担不超过5 000元,并在注册时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奖学金制度,对学生进行奖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按照创业方向、带贫方式,分为发展带动型、创业技术型两大类。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带动型重点在村支两委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集体经济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人员等人员中选拔培育对象;创业技术型培育重点在返乡创业人员、从事种养殖的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拔培育对象。另外,提高致富带头人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促使其更加主动地投入到乡村振兴建设中,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各培养机构要明确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作为激发贫困地区创新发展的活力,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精准扶贫的重大工程之一,以“选拔培育、政策支持、减贫带贫、考核评价”为工作抓手,全面推动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首先,要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和监督制度,并以法治为指导,加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力,在村民之间形成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形成村民之间相互支持、相互支持的共同利益;其次,以发展合作、评优为机遇,强化乡村精神群体的交流与联谊,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提高社会责任感与合作能力,如湖南省支持“头雁”计划,引导周围农户学习技术,学习经营,开拓市场,采取土地流转,吸纳就业,加入合作社,入股经营,购买服务,组织实施集体经济项目等。通过对农民的指导,让他们加入到农业生产中,与农户之间建立起一种长久的合作发展关系及紧密的利益纽带,从而建立起一种联合发展同盟。与此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对农村的精英阶层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让他们有一种获得感,一种归属感,一种幸福感,以此来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不断完善和改革致富带头人的选拔体系,让整个乡村社会都统一、有目标、有信心,从而产生一股强大的、持续的发展向心力。
在我国的乡村建设中,致富带头人扮演着“头羊”、“领头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强化乡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群众内在动力的关键。截至2020年末,湖南省已成功组织了370 次创业致富领军人物研修班,其研修班数量和带动效果位居全国前列,受到了国家农村发展局的充分认可,并在历次研修班中多次推广“湖南经验”。对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研究,不仅要推动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发展,而且要在带动农民富农、激活农村要素、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内在的因素是一切发展和变革的基本动力,在乡村内部寻求培育内生力量的切入点,有助于乡村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