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安排,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出证 (动物B 证),各地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动物B 证。
自2024 年1 月1 日起, 在福建、 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6 个省份开展无纸化出证(动物A 证)试点,对6 个省份间跨省调运动物实施无纸化出证, 试点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动物A 证。 此前农业农村部同意的吉林、浙江、湖北、贵州等省无纸化出证(动物A 证)试点继续开展。
自2025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出证(动物A 证),各地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动物A 证。
农业农村部将结合工作实际, 调整优化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有关规定要求。 已经启动的动物产品无纸化出证试点继续开展。
《通知》要求,一是推行线上申报。 持续提高“掌上办理”覆盖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推行货主、动物种类、用途、启运地、目的地等信息的“菜单式”管理,提升动物检疫申报信息填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完善系统自动核校功能,推进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申报数量关联管理,对申报检疫数超过强制免疫数的,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二是优化出证管理。 实施官方兽医与动物检疫申报点关联管理,明确出证权限和范围,建立动物检疫出证工作量智能核查机制, 及时发现出证数量异常情况。 加快推进畜禽运输主体、车辆备案信息全国互联互通, 实现备案信息在动物检疫环节自动查询。 健全信息系统智能纠错功能,对动物检疫证明信息漏填、错填、不规范填写等情况实现自动提醒。
三是加强信息化监管。 完善跨省调运畜禽检疫信息、检疫证明加注件网上运转机制,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推送至目的地省份。 提升指定通道信息化管理水平,尽快实现“检疫信息在网、途中检查用网、检查结果上网”。 建立畜禽落地网上报告机制, 方便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向启运地、目的地报告落地情况。 强化落地异常情况预警功能,及时发现运输目的地、到达时间与动物检疫申报信息不符等情况。
四是完善基础信息。 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信息管理,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官方兽医”模块,及时新增、注销、更新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检疫申报点、官方兽医等信息。结合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工作,调动多方力量,在养殖档案填写、强制免疫、动物检疫、畜禽屠宰管理等环节,完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所基础信息,发挥好动物检疫申报受理环节的查漏补缺作用。
五是规范数据管理。 按照部省两级系统对接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省级信息系统,实现动物检疫监督数据实时传输、全国互认、本地存储。加强数据传输时效管理, 实现跨省调运畜禽检疫、指定通道检查、落地报告等信息实时上传,对于漏传、错传、延时上传等问题,及时查明原因,防范、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动物检疫证明防伪管理,防范伪造、变造动物检疫证明等行为发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地要分别做好部、省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