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委编办
佳木斯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创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管理模式,突出主责主业,创新运行管理、强化支持保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农高区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中国粮食、中国饭碗”嘱托,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创新农高区建设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整合集约、精简高效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农高区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
2022年4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区总面积138.78平方公里,辐射富锦、同江、抚远三个县级市12个农场,粳稻年产量达120亿斤以上,在粳稻区域种植面积、粳稻区域总产量、粳稻单产量、粮食人均产量、粮食商品率、综合机械化率六个方面实现了“全国第一”,是黑龙江省东部地区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大数据、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服务及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的集聚中心。
(一)突出主责主业,优化布局结构。一是全面强化经济发展职能。国务院批复佳木斯农高区后,根据发展建设的需要,重新制定了农高区管委会“三定”规定,突出加强经济、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促使其集中精力做好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将教育、社会治安等600余项行政权力交由属地政府承担,进一步减轻农高区管委会的社会管理负担,助力农高区管委会松绑减负、轻装上阵。二是先行先试赋予管理权限。为推动佳木斯农高区的统筹协调发展,在七星、创业、大兴三个农场探索先行试点,委托农高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农场的经济事务,先后引进了创业农场种业产业园、七星农场农业科研管理大数据、七星农场智能农机科创基地等项目。三是精简优化管理服务机构。将农高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由13个精简为6个,设置3个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畴的工作部,专门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服务工作。为提升农高区综合服务能力,围绕便民服务、园区事务、检验检测等职能,组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形成了以“7中心1大队”为支撑的服务保障体系。
(二)改革运行机制,创新运行管理。一是推行“管委会+公司”园区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思路,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行模式,构建精干化、扁平化的管理体系。“管委会”是农高区的行政管理机构,承担农高区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编制以及区域内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服务职能;“公司”是农高区建设运营的主体,承担投融资开发、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职能,独立开展相关业务,形成了管委会与公司分工合理、互为表里、互促共进的工作模式。二是实行“去行政化”人事管理模式。以实干实绩为导向,不断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在编制管理上,除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等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其他如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等岗位一律实行聘任制、聘期制、绩效薪酬制。在人员管理上,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农高区干事创业,原身份“封存管理”,结合工作表现,优先晋升档案职级、职称,在调动、退休时按档案身份办理。在考核管理上,按照“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岗定酬、以绩定薪,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因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等情形,按规定予以合理容错纠错,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打造“垦地融合”共建发展模式。坚持“互惠共赢、惠垦为主”原则,积极推进农高区与北大荒农垦集团多领域、深层次合作。项目建设共抓,垦地共同出资组建产业投资集团,归口农高区管委会管理,合作推进农高区项目建设工作。干部人才共育,垦地双向选派10余名干部交流挂职,共同建立“三江英才”库,制定人才专享政策,佳木斯市柔性引进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人才35名。党建载体共建,积极推进北大荒农垦集团东部地区联合发展指挥部党委建设,推动建三江分公司党委和佳木斯农高区党组织联建共建,合力打造有特色的垦地联动党建品牌。
(三)强化支持保障,主动服务园区发展。一是因地制宜授权。为保障农高区自主发展权,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佳木斯市按照“应放尽放,稳步推进”的原则,分三批将市场、住建、规划等领域2436项行政权力授予农高区管委会行使,保证农高区管委会有充分的权限统筹管理、协调发展。研究制定佳木斯农高区管理条例,以立法形式进一步完善农高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应享受的政策权限等,为农高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纵向联动同推进。按照“有限资源保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先后出台《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措施》《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从产业发展、人才引育、财政金融支持、土地配置等方面对农高区建设予以保障。明确农高区管委会可直接与省直厅局沟通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快速解决财政支持、债券争取、招商项目政策倾斜等事项。三是横向聚力强配合。坚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市政府统筹各部门主动服务农高区建设,在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创新集聚、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1100万元。同时,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佳木斯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建三江寒地水稻产业研究院、绿色农业与黑土地保护创新研究中心等项目,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农高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依法集中行使市场、文化、住建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权力,打破了原有的部门壁垒,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时,按照“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原则,重新梳理市政府授予农高区管委会行使的131项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农高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政务环境。二是持续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特点,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整合为“一件事”,通过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办理、集群注册等方式,实现涉企事项“集成办、一网办、专区办、智能办、合力办”,企业开办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减至0.5个工作日内。三是全力打造“六个一”招商服务模式。研究制定了农高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措施,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次集中会办、一名领导包保、一个牵头部门、一套清单管控、一套关键点控制、一支服务队伍”的“六个一”服务保障工作机制,采取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等措施,积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先后为大北农、佳建等招商项目予以支持,企业登记注册实现了“即来即办”,切实做好企业的“店小二”。
(一)坚持党的领导、聚智合力是推进改革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农高区体制机制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佳木斯市始终牢牢把握这一原则,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多次召开常委会、编委会、专项部署会等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改革。在党委的领导下,机构编制部门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调研论证,及时提出佳木斯农高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议,高效搭建农高区管理机构,为农高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全力服务农高区管委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做到思想上同频、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努力将党的领导体制优势转化为加快农高区建设的发展优势。
(二)坚持蹄疾步稳、科学有序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原则。稳定是农高区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发展的重要要求。改革中,佳木斯市坚持“稳”的主基调,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时把握好“时、度、效”,特别是研究推进行政权力下放、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时,深入细致论证评估风险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做到稳扎稳打、分步实施。比如,在下放行政权力时,市政府经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后,决定分三批下放行政权力,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对农高区管委会无意愿参与“三化三制”改革的在编人员,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分流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保证了改革风险可控、效果可期。
(三)坚持创新驱动、统筹发展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中,佳木斯聚焦体制创新,注重发挥北大荒农垦集团市场主体作用,共同投资组建了农高区产投集团,以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农高区,持续优化资本、人才等要素集聚集约配置。同时,加强农高区与周边县(市)的一体化发展,将农高区毗邻的三个县(市)确定为政策协同区,对农高区引进、在毗邻县(市)落地且符合农高区发展规划的项目,享受农高区同等政策,加快推动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是推进改革的有力措施。改革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让实践来检验、让基层来评判、让群众来打分。佳木斯聚焦制约农高区高质量发展难题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敢用硬招新招,推出对农高区发展建设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改革举措。比如,农垦改革后,针对各农场坐落于三个县(市),缺少统一管理和规划等问题,组建了农高区管委会,集中管理各农场经济社会事务,有效解决了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等弊端。再如,针对农高区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整合市场监管、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能,组建了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场检查频次缩减了2/3,让企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