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明君
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助推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对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从总结成效和分析问题出发,提出有针对性对策建议,以便搞好决策服务。
一、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兰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明显完善。制定出台《兰州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兰州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实施方案》《兰州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计划方案》等,明确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政策举措,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市知识产权部门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
(二)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末,兰州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2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78%,步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82件,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获得中国专利奖专利13个;PCT国际专利申请25件,占全省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商标注册量43348件,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排名全省第一。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5家,打造“甘味”品牌30个。
(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明显加强。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改革,成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197件,推荐案例入选全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深入开展“蓝天”“剑网”“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侵犯专利商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仅2020年,全市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26件。严厉查处擅自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的侵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
(四)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提高。获批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城市,设立1亿元的兰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设立5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风险池),“十三五”累计专利质押融资21.85亿元。依托兰州科技大市场建立集专利战略研究及知识产权服务为一体的国家专利技术(兰州)展示交易中心,开展银企对接、项目路演、创客研讨、技术推介、实地考察等活动262场次,推动357项技术达成合作意向。“舌尖尖牛肉面”商标获兰州银行授信100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2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5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157家。
(五)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明显优化。依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兰州科技大市场等,与北京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共建技术转移中心6个,设立技术研发中心2个。持续开展知识产权“百人进千企”活动,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为近千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建成50个商标品牌指导站,成立兰州市商标协会、兰州市出版物市场发展协会等社会团体,现有专利代理服务机构24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5家,专利公共服务平台13个。
(六)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明显扩大。与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分别签署《兰西两市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兰西两市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合作协议》和《兰州海东两市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合作协议》等。组织企业参加2019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金芒果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博览会、中国杨凌农业高科技成果博览会、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类大型展会。参与举办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论坛、“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高峰论坛等。
二、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存在问题
当前,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与“三新一高”发展的新要求相比,仍然面临着新的挑战和短板弱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有待加强。兰州市拥有高价值知识产权总量偏少,发明专利占授权专利比重偏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与发达省市相比仍然有明显差距,重点产业、企业缺乏关键性发明专利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和技术标准偏少,知识产权竞争力不足。
(二)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有待加强。市县区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人员编制偏少。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高价值专利意识和商标品牌意识相对淡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还不高,特别是对部分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管理还不到位,配合协作不紧密。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技术鉴定结果采纳度不高。
(三)知识产权保护共治有待加强。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问题仍然存在。注重商标行政执法,专利执法意识不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参与度较低,为保护而保护,并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来对待,保护意识比较淡薄。
(四)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有待加强。全链条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尤其是公共服务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系统的服務年费达6-7万元,加重基层知识产权管理经济负担,且各级部门重复配备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并导致使用效率不高。
(五)知识产权管理基础有待加强。个别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未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执法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执法能力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有待加强。机构改革后财政部门未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项经费,导致部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三、兰州市知识产权发展对策建议
“十四五”时期兰州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西部省会城市先进水平,为兰州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重点是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实施“七个重大工程”,落实“三大保障措施”,把兰州建设成为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国家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强省会和国家现代化中心城市。
(一)搞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知识产权全面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依托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先进制造和节能环保等高质量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研究制定兰州市传统文化保护办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中心,支持县(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健全县(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平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支持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支持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依法维权。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兰西城市群城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支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鼓励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二是狠抓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创新主体转化运用。鼓励开展专利导航,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建设计划,加快培养技术经纪人队伍。引导在兰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聚焦重振“兰州制造”,建設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军民融合知识产权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要素集聚转化运用。依托兰州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等,打造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程、服务枢纽和运营平台。依托航天510所、中核404厂、兰州大学创业园等建设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试验区。推动协同协作转化运用。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打造专利技术线上线下对接转化推广平台和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设立绿色专利共享专利池。加快建设榆中生态创新城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园。
三是狠抓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代理服务、法律服务、运营服务机构和品牌指导机构等发展,支持建设市县(区)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类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鼓励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建立知识产权特色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和模式,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建设工程,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聚焦“三新一高”,推动专利分析、风险预警分析、发展态势分析和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金融、法律等共享融合的特色服务。着力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工作流程规范,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办法。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新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对新业态实行包容监管。
四是狠抓知识产权发展夯基固本。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民法典》和《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普法宣传,采取巡回宣讲、展览展示、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政策法律“五进”,创建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和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活动,讲好知识产权兰州故事。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发展。选优配强市县、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知识产权管理专门人员,全职或柔性引进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和智力资源,建设知识产权战略智库和培训师资库,推动知识产权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建立人才交流协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对口帮扶。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建设集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特色数据库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等为一体的信息共享综合平台,鼓励采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共建共享平台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围绕县域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建立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实际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商标品牌培育路径以及地理标志运用模式,在专利质量提升、专利导航、商标地标培育、知识产权贯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实施七个重大工程
一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推动兰州新区、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聚焦“专精特新”,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打造专利密集型产业高地。支持先进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冶金等优势产业集群,开展专利导航,引导企业构建高价值专利池,加快专利许可、转让、转化。鼓励在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构建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以高价值专利有效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二是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文化产业商标品牌,加快“甘味”“陇字号”公用品牌建设,大力培育“读者”“德生堂”“庄园牧场”“苦水玫瑰”等一批具有特色商标品牌。大力推进农业特色化、品牌化,加快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优势产品品牌、知名企业品牌三位一体的农业品牌体系。加强对“老字号”企业商标权、名称权保护,鼓励“天生园”“佛慈”“悦宾楼”等“老字号”传承创新、更具价值。依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兰州有色冶金设计院、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等,建立“兰州设计”集群发展。
三是地理标志保护促进工程。建立市、县两级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库,分类建立全市优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人文地理特征档案。加强兰州百合、苦水玫瑰、红古黑陶、红古玉雕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运用,抓好兰州软儿梨、兰州菜椰花、永登七山羊、榆中大白菜、红古核桃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注册工作。大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建设,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推动加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
四是精品著作权创新发展工程。支持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文化美术精品和科学作品创作,做强壮大《读者》杂志、舞剧《大梦敦煌》等文化品牌。鼓励围绕黄河文化、丝路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进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创作,打造一批更加绚丽多彩的文艺作品和舞台精品。实施数字出版精品遴选计划,打造一批精品广播电视版权资源,并依法加强著作权保护。加强四库全书、兰州太平鼓、兰州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编制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分类目录。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推广力度,倡导使用优秀国产软件。
五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资助和奖励,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岗位,加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各類平台和服务机构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指导中心,建立企业专利导航工作机制。依托兰州知识产权综合性运营平台等,为中小企业推送高价值、全链条、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实施知识产权强企五年计划和专利转化专项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和专业化指导服务。
六是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工程。依托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科技大市场及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等建设知识产权服务聚集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管理办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营服务做优做精、做出特色。
七是兰西城市群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工程。落实兰州市与西宁市知识产权保护、兰州市与西宁和海东市推动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合作协议等。依托兰州市、西宁、海东、兰州新区等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中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跨区域横向对接和数据共享。支持与兰西城市群市(州)县(区)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商机制。
(三)落实三大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市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规划实施情况。支持人大、政协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相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条件保障。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推进重点任务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各县(区)、各类开发园区、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等增加知识产权投入,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创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保障体系。
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激发全社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