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泽田,彭华,刘浩,王兴文,于耀然,董晓霞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
我国是世界上畜禽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畜禽遗传资源不仅是推动现代种业创新的物质基础,而且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农业安全的重要战略资源。作为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遗传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其拥有量和研发利用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畜牧业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故保护利用好畜禽遗传资源意义尤为重大[1-2]。《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等文件也先后强调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在农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其作为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畜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种业提升工程建设的主要环节、现代农业的基础支撑,并据此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方案。在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保护能力薄弱、支撑体系不健全、开发利用不充分等问题,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改进与提升。
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管理的相关研究不足,尤其是关于国外经验对比的研究。一是相关文献数量少,只有少数几篇文章对国外发展现状与策略、育种规划布局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探究[3-4];二是研究时间较为滞后,对国外建设与发展经验的部分认知仍停留在十几年前的水平,提出的建设路径也不能适应当前中国畜禽资源保护利用的发展要求;三是全面性与科学性不足,对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挖掘深度与广度不足,关于保护主体、科研支撑、法律保护、国际合作策略、资金来源等诸多方面均缺少讨论。总体来看,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亟需补充相关方面的研究。
为全面加强我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实现有效保护、科学利用,促进现代畜牧业种业可持续发展,本文介绍了美国的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展现状与工作经验。美国作为世界遗传资源大国之一,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起步早,经验丰富,对中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在介绍美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现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畜禽遗传资源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美国是畜牧业生产的超级大国,各种重要畜产品产量均名列世界前茅,其中以牛、猪、鸡和马等为主。然而,美国的本土畜禽遗传资源并不丰富,除火鸡外,其他畜禽品种都不是本土品种,但经过15世纪到21世纪长达500多年的不断引进,加上先进的育种技术及有效的保护利用模式,美国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畜禽遗传资源出口国之一[5],向全世界输出了大量活体种畜禽和遗传资源(表1)。从表1可以看出,2021年美国主要畜禽遗传资源总出口额已接近9亿美元,其主要种畜禽及遗传物质出口均占据较大的全球市场份额。牛冷冻精液是美国畜禽遗传资源出口最重要的品类,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1/3。同时美国也是冷冻牛精液出口世界第一大国,是加拿大牛精液出口额的3倍(图1)。此外,美国种鸡的出口额仅次于牛精液,占美国畜禽遗传资源总出口额超30%,世界出口排名中也仅次于欧盟。美国种畜禽的出口离不开畜禽育种公司的强势发展,如美国环球种畜公司、美国国际资源育种公司都是国际第一梯队的牛冻精厂商,占据着世界牛冻精的主要出口份额;美国的安伟捷、科宝公司是垄断全球白羽肉鸡种源的大型家禽育种公司。
表1 美国2015—2021年主要畜禽种质资源出口数量与出口额
美国畜禽遗传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品种多样性消失危机。美国畜禽品种保护实施分级管理机制,美国牲畜品种保护协会(American Livestock Breeds Conservancy,ALBC)每年都会发布一个畜禽品种优先保护清单(Conservation Priority List,CPL),CPL是ALBC基于每年从各地品种协会的登记数据及普查数据,按照一定的定量准则确定的应优先关注的畜禽保护品种清单。CPL将这些应优先保护的品种划分为5类(表2),按等级清晰地展现了濒危畜禽品种的存活现状,强化对濒危畜禽品种的认知。
表2 CPL划分标准
根据最新发布的2021年美国畜禽优先保护清单列表及相关报告披露,美国除巴克夏猪外的主要品种都有产仔减少趋势,乔克托猪、骡足猪、奥萨巴岛猪、大黑猪、梅山猪等诸多品种都被列为“极危”等级,需要重点保护。家禽方面,需要保护的品种包括荷兰鸡、坎皮恩鸡、塞布赖特鸡等17个“极危”类,以及新罕布什尔州、罗德岛白、安达卢西亚等23个“濒危”类。牛方面,有21个品种被列入CPL优先保护名单。马、绵羊、山羊也有类似的情况,大量品种处于危险之中(表3),尤其是那些商业价值较低的品种。
表3 2021年美国畜禽优先保护清单列表
低温保护是当前美国畜禽资源保护采取的主要方式,也是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6]。低温保护相对原位保护和异位活体保护,具有保存量大和成本可控特点[7-8],而且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低温保护面临技术问题也被逐渐解决[9-10]。
基因库保存是低温保护的主要方式,美国畜禽种质资源基因库建设起步早,发展迅速。早在30多年前,美国就提出一项动物遗传资源保护计划的倡议,到20世纪末期该项保护计划正式启动,而也正是通过这项国家动物遗传资源保护计划,在科罗拉多大学规划建立了国家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基因库)。短短20年时间,美国动物种质资源储存实现从无到有,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种质资源基因库之一。从基因库保存的种质单位量来看,美国基因库建设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2005年之前,基因库处于筹建与初步发展阶段,遗传材料储存量较少;2005年实现跨越式增长,并在其后进入稳步增长的第二阶段;2013年遗传材料又实现一次跨越式增长,并在之后进入新一轮的稳步增长阶段。
美国基因库保存的遗传资源数量巨大。基因库中储存着丰富的动物种质资源,目前为止保存了46个物种,174个品种,6万多种动物。资源库按照通用动物名称分类划分为18种动物资源,覆盖了大部分的畜禽品种,其中包括肉用牛、鸡、乳牛、山羊、绵羊、火鸡等主要畜禽动物品种(表4)。主要畜禽遗传资源保存数量达到30 458种,种质单位数量达到1 031 336份(表5)。
表4 美国国家动物种质基因库主要种质资源分类及信息
表5 主要畜禽的种质资源类型及数量
基因库保存的遗传资源材料种类丰富。有包括精液、胚胎等在内的19种储存形式,仅主要畜禽品种遗传资源材料就采用了15种保存形式。但精液仍是最主要的保存方式,采用精液保存的动物数17 564个,占比超过50%,而种质单位量更是高达955 228份,占比超过90%(表5)。
美国基因库保存建立了高效完善的信息系统。美国动物遗传资源信息网络(Animal GRIN)是负责动物遗传资源的专用信息系统,它为遗传资源保存和利用提供了高效完善的服务机制,具体可以分为6个方面:一是基因库库存的搜索服务,它支持采用物种、品种、组织类型等多种方式进行遗传物质的检索,并提供品种比较、行业比较等功能;二是基因组数据提交和请求,允许用户进行基因组数据及其摘要检索,以便提交或申请基因组数据;三是决策支持工具,包括种质申请工具、动物比较工具、谱系查询工具、动物关系查询工具和种质试验方案工具等;四是种质捐赠与请求。基因库接受动物种质的捐赠,也接受动物种质的社会申请;五是提供部分利用基因库遗传资源研究的案例;六是品种收集情况,该部分会展示基因库种质已保存数量距离其目标数量的比例,比例较低的需要继续收集。
美国基因库保存具有完善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强化环节。种质材料保存只是基因库保护的第一阶段,进一步的种质材料鉴定、评价与性能的改良也很重要,而在这方面美国做的较为优异。在美国动物种质基因库中不仅仅保存着收集的原始材料,还有该物种及种质资源的详细研究资料,包括品种的详细介绍、品种类型、数量、通用名称、目的等基础内容,以及研究分析过后的表型数据、遗传数据、分子数据等深入内容。
美国畜禽遗传保护主体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两部分组成。公共部门主要通过冷冻保存参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私营部门主要通过原地保护参与畜禽遗传保护工作,主要包括私人公司、农场主等组织或个人[11]。
3.1.1 公共部门
美国农业部(USDA)是负责保护、改良、利用和开发畜禽遗传资源的主要政府机构,下设农业营销服务、卫生检验处、经济研究处等数十个部门,其中农业研究服务处(Agriculture Research Service,ARS)是畜禽遗传资源的主要对接部门,大部分畜禽遗传资源项目都是由ARS直接负责。此外,美国国家动物种质资源计划项目(National Animal Germplasm Program,NAGP)成立了6个物种委员会(肉牛、奶牛、猪、小反刍动物、家禽和水产养殖)(Blackburn,2009),委员会的成员由ARS代表和大学学者、育种者和工业界的科学家组成,为动物遗传物质的收集、保护、改进等方面提供指导。
非政府组织也致力于保护稀有品种,他们的贡献包括监测活的动物种群,帮助成立品种协会,开展种质冷冻保存等。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行业协会、大学等机构。美国牲畜保护协会是动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的主要协会,为非营利会员组织,使命是保护濒临灭绝的畜禽品种。此外美国畜牧协会、美国家禽协会、美国乳业协会、种猪等级协会等各种协会也有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计划、倡议与行动。大学也是美国遗传资源保护的重要机构,许多关键性技术的突破都是在和大学合作研究的基础上诞生的。
3.1.2 私营部门
私营部门主要通过原位保护来参与保护活动。畜禽物种的饲养主体是许多零散的私人育种者和企业,许多育种者还参与饲养处于濒危的稀有品种。畜禽物种没有统一的方法进行原地保护,饲养一个特定品种的育种者通过一个品种协会或一个松散的育种者联盟联系在一起。牲畜品种的选择和发展也是一项自由选择的活动,饲养者可以独立决定使用哪个品种,以及如何修改一个品种的基因型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这些一般都受到市场的驱动。
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有多样的合作机制。如NAGP扩展服务部门参与了保护工作,为生产者提供收集和准备冷冻保存种质的培训。由于小型和稀有品种协会的规模较小,公共部门会与他们合作开发工具和方法,帮助这些所有者维持其品种的遗传多样性和经济可行性[12]。
畜禽遗传保种体现了较高的生物技术水平,因此从事相关研究的机构也较为集中,美国畜禽资源科研支撑力量主要由研究机构、学校、企业构成。
美国农业部(USDA)及其下属的农业研究服务部门ARS是美国畜禽资源科研开发的主要支撑力量。ARS作为USDA专职科学研究机构,是由2 000多名科学家和博士后以及6 000多名员工构成的庞大科研力量,其下属的畜牧研究所、肉畜研究中心、国家动物繁殖与生物技术中心等机构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的保种科研任务。美国农业部的分支机构也遍及美国各地,有的作为农业部的直属研究所,有的作为大学中的一个实验室,这些都是畜禽保种的重要科研力量。
大学是美国畜禽保种的另一重要支撑力量。美国在科罗拉多大学建立了美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该中心收集、保存包括精液、胚胎、卵子和DNA在内的遗传物质,并建立了档案库[13]。普渡大学、内布拉斯加大学等一大批大专院校围绕保种工作,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在基因图谱研究、胚胎冷冻和移植技术并取得了重大成就[3]。还有某些州会安排大学从事维持独特的研究物种的任务,并解决保护遗传资源的研究空白。
在美国,生物技术公司、育种公司等企业也是畜禽保种的重要科研力量,但他们科研商业化特征较强。在畜禽品种上他们会更倾向选择市场潜力高的畜禽品种,在科研方向上他们会偏向开发某种高经济性能,如畜禽近交水平、抗病性、免疫能力等。在这方面,代表性的企业有美国的安伟捷和科宝公司,它们开发的AA+、科宝白羽鸡等品种占据了国际白羽鸡市场的大量市场份额。
3.3.1 法律法规
美国种畜禽管理法律体系在联邦法律(United States Code,USC)和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CFR)中都有所体现。在USC中,与种畜禽有关的主要是第7卷(农业)和第21卷(食品与药品)。USC第7卷(农业)中涉及农业市场管理、畜禽屠宰加工、畜禽及其产品的改良、推广和研究等。USC第21卷(食品与药品)中主要涉及畜禽及其产品的检验法。在联邦法规中,与种畜禽管理有关的主要是第7卷(农业)和第9卷(动物和动物产品)。CFR第7卷(农业)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农业营销、家畜等级认证、质量体系验证等。CFR第9卷(动物和动物产品)主要涉及动物福利、畜禽疫病防治、动物运输、进出口管理、畜牧业改良计划、品种登记和认证、生产企业的检查、交易记录等方面[14]。
3.3.2 政府规划
美国通过制定动物育种领域战略规划引导国内科学界、产业界确定动物育种领域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及如何解决面临的主要科学问题,并制定中长期目标和实施策略。主要的政府规划包括动物生产行动计划、ARS战略规划、USDA动物基因组研究蓝图、USDA研究教育和经济行动计划等(表6)[4]。
表6 美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政府规划汇总
3.3.3 政府项目
NAGP是美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的主要国家级项目,它源于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农业法案,法案要求实施一项遗传资源保护计划。到1999年,在ARS与多个部门的联合推动下这项计划得以正式启动。成立之初的主要工作是调查现存种群数量变化史、了解畜禽品种的遗传多样性、收集保存珍稀品种等[12,20]。
NAGP项目至今仍在运转,且收集范围与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当前的工作重点主要聚集在4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动物种质、DNA的收集,包括开发不同物种的种质信息、评估完善谱系聚类方法、采集结果与原位种群的对比以及开发DNA的集合等任务;二是进一步开发GAIN网络,具体包括进一步开发记录种质信息的数据库系统、持续提升数据的收集等;三是进一步制定和改进物种再生的方法;四是改进种质资源的冷冻保存方法,以更好实现动物种质资源的保存保护。
美国大多数具有重要商业意义的畜禽品种都起源于美国以外,也几乎每一种对美国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品种都被其他地方的种质改善过,因此美国非常重视国家种质资源的交流与合作。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大量的欧洲大陆品种被进口到美国,以提高生长速度和廋肉率。美国南部的牛肉生产商通过进口印度牛品种,将耐热特性纳入牛群。又如,美国与加拿大、巴西等国家建立联合数据库Animal-GRIN,加强遗传信息资源和技术共享,提升资源保护力度与效率。
美国采用独特的合同制开展国际遗传资源交易。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获取种质资源都是无偿的,也不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受到某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抗议。某些国际公约正在改善这种情况,如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未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并且未加入《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赔偿责任和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3个重要的生物多样性领域议定书,引起多国不满。美国大型生物技术公司、跨国制药集团为了免受该行为对其科研和贸易活动方面造成的利益损害,它们在生物遗传的获取中,也会自愿遵守国际准则,根据其精神利用合同形式对生物遗传的获取做出规制。比较著名的实践活动有:如国际生物多样性合作组的合同安排、哥斯达黎加国家生物多样性研究所——默沙东公司的合同安排等[21]。
美国畜禽遗传保护与利用资金来源广泛,但主要分为3个方面:一是财政资金,主要由政府发放;二是市场或私人资金,主要由市场开发驱动产生;三是公益基金,主要由募捐产生。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方面的财政资金主要由农业部等部门支持。国会根据总统提议的预算和研究重点制定农业部年度预算,然后由农业部分配到各个项目中,如农业部的ARS部门其财政年度预算约为15亿美元。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是畜禽遗传保护与利用科研资金的重要来源。除此之外,遗传资源保护还会受到环境保护署(EPA)等其他部门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机构也会承担部门资金来源任务。
在畜禽遗传资源商业化体系成熟的美国,市场资金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对于企业而言,需要资金投入进行市场开发,如美国安伟捷公司在肉鸡育种上的研发投入就超过2亿欧元。除了企业,各种协会与保护组织也将市场资金作为自己从事畜禽保种的重要资金来源。如美国国家种猪登记协会(NRS)日常管理和活动经费主要由企业成员提供,包括种猪系谱登记收费、育种服务费、种猪注册费等。NRS还会接受美国农业部财政拨款和企业赞助[22]。又如美国畜禽品种保护协会也采取会员制,成为会员有机会获取其资讯产品和数据资料,从而收取会员费用。保护协会还会发展赞助商,而赞助商则有机会借助畜禽保护协会向超过190万的直接用户展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作为动物保护的一部分也会得到公益资金的支持,如美国畜禽品种保护协会就设置了专门的捐赠专栏,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
4.1.1 重视政策规划与法制建设
美国为更好地推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出台了大量育种规划和行动方案,这些基于不同层次的规划与方案不仅为畜禽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开展具体保护活动提供了行动准则。美国还将规划及相关方案中的措施上升至法律层面,针对种畜禽管理和畜禽资源保护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从而为畜禽资源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些法律法规覆盖范围广,几乎涵盖了从养殖到消费整个产业链;法律定义具体明晰,法规与行业标准紧密结合,可操作性强;赋权职能部门,权限清晰,责任明确。
4.1.2 以企业为中心,市场化运作
美国的畜禽育种企业是美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主体,他们通过外来种质资源的获取、创新、再出售,形成了循环高效的商业化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美国通过鼓励、支持和引导以育种企业为代表的私营部门参与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扩展了畜禽遗传保护主体、壮大了科研支撑力量、丰富了保护资金来源、形成了强大的国际畜禽育种市场竞争力。
4.1.3 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多年的畜禽保护管理为美国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收集、异地保存、鉴定和评价,以及强化。与此同时,保护中心还会将相关信息录入动物遗传资源信息网。清晰明确的科学管理流程和高效的信息建设使得美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有序可循,有纪可遵,从而实现行业标准化、统一化、可持续化。
4.1.4 重视科研创新
畜禽保护的发展离不开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撑。美国有大量机构在专门从事畜禽保种相关方面的科研,使之相继突破畜禽资源异地保护、辅助生殖等难题;广泛应用信息和自动化技术,大大提升了畜禽保护与管理效率。科技创新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起到了奠基作用。
4.1.5 多方投入经费支持保种
美国畜禽保种事业经费来源广泛,为其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上个世纪末美国开启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以来,资金局限一直是束缚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美国采取了许多方案,如发展更为经济的低温保护方法、以开发促利用等,但无论如何拓宽和优化发展路径,仍需要大量资金。这时社会多方主体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支持,解决了畜禽资源保护的大部分来源;另一方面充分开发市场资金、公益资金,可以有效填补保护资金的不足。
4.1.6 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
美国的本土畜禽资源并不算丰富,但美国注重外国优质种质资源的引入和利用,不仅实现了美国畜禽遗传多样性的从无到有,而且对美国已有畜禽品种的改良具有重要意义。美国对于种质资源的产权认定与其他国家存在分歧,但其进行交易时采取务实的态度,利用合同制进行知识产权归属的调整,避免了知识产权争议对交易的影响。同时美国自身也积极与世界各国开展广泛的各项合作,如与加大拿、巴西建立共享数据库,而在企业与研究机构层面的合作更是数不胜数。
4.2.1 加强规划引导与法律规制
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规划与法律法规建设起步晚,经验不足。规划方面,近2年来中国相关规划正在稳步筹划与建设中,但在具体细节与实施上仍需调整与强化。法律法规方面,中国专门性的畜禽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较为缺乏,已有法律法规间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也有待改进,部分领域存在着权限不清、审核不统一的问题。另外,由于实践经验不足,制定的法律法规大多较为宽泛、宏观,可操作性不强。
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是一项长期、庞大的系统性国家工程,因此我国必须做好长期规划和顶层设计,通过规划进行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长期畜禽资源保护规划与实施方案,设立重大项目支撑保护技术与管理理论的创新,鼓励基础前沿共性研究,以基础性、战略性重大种业科技突破带动整体创新能力跃升;二要从国家层面提供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通过企业税收减免、补贴等措施给予企业相关的奖励,从而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
法律法规为畜禽资源保护提供基础保护,一方面,应加强与细化畜禽资源横向规范,增加人才与技术政策、国内外贸易等方面的内容,避免漏洞;另一方面,应加强和细化畜禽资源纵向规范,要求地方政府参照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要求,制定地方配套的法规政策,细化保护利用各项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制订具体保护任务,把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个畜禽品种、保种场、保护区。
4.2.2 重视育种企业的作用,以开发促保护
总体来看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仍以保护为主,开发利用不足。为更好推动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以开发促保护,一是要加强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努力做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相融合,加快产业化开发。应对畜禽遗传资源采取分级管理制度,对于市场需求大、商业化程度高的畜禽品种可完全交由市场运作。要突出育种公司和生物资源企业在我国畜禽资源保护和利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投入,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间的联合攻关,培训核心竞争力。二是在商业化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应注意完善市场主体利益分享机制,逐步建立以有效保护促进开发利用,以开发利用成效反哺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让企业、个体养殖户等私营主体充分享受到畜禽资源保护的经济收益。三是强化政企间交流与合作。企业等私营部门有其自身的认知不足与实力缺陷,应加强政府部门对个体户、企业以及相应协会组织的资金支持、技术援助以及培训教育,以帮助私营部门在畜禽资源保护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另外需要优化管理体制,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引导和组织各相关行业部门的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对应的地区级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的畜禽遗传资源调查、保护、评价和利用等技术工作以及地区与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交流和协调等拓展工作,这样更有利于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间的交流合作。
4.2.3 注重科学管理流程与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国畜禽遗传保护与利用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就,已经建立了6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但保存的种质材料还停留在收集和保存阶段,进一步的鉴定、评价与强化工作还有待加强。此外,我国畜禽保种还未建立起一个统一、完善高效的信息系统,数据共享、预警监测等方面存在困难。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明确畜禽资源保护所需要的流程和环节,建立从收集到加强的一整套完整的标准化管理流程。通过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进行区域内畜禽资源调查与收集;建立保护基地与保种库等进行种质资源保存;建立详细的记录档案;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科学开展畜禽品种种质特性鉴定、评价与分析;采用有效技术手段提纯复壮等。
明确和细化管理流程与细节后应将其信息化,构建高效化的种质资源管理体系。一是建立遗传资源数量足够、材料形式多样的基因库,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复采样,以捕获基因频率的变化;二要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信息系统,统筹国家和省级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分发等工作,不能只共享收集,不共享评价及后续研究分析内容,要确保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三是对接种业大数据平台,应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畜禽保种场(区、库)及遗传资源信息上图入库,全面监控分析资源数据,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针对性;四是加强种质中心及各地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由国家大数据中心、省级地方分中心、基层监测点三位一体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动态监测体系,提高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管理科学化、流程化、标准化。
4.2.4 加强科研创新
相较美国,我国在相关技术的储备方面较为薄弱,综合科研与技术创新竞争力较差,应持续加强对畜禽遗传资源相关技术的科研创新。一要加强地方畜禽保护的技术方法研究,开展包括生殖细胞冷冻保存,以及生殖细胞、体细胞克隆等技术的创新研究;二要加强地方畜禽品种性状解析方面的研究,应用现代生物学、集成信息与传感等技术,鉴定、验证具有重要育经济价值的功能基因及其调控元件,筛选出与主要经济性状显著相关的分子标记;三要提高畜禽性能测定、数据采集与传输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应用现代自动化、信息化技术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保驾护航。
4.2.5 多方投入经费支持保种
我国当前也面临着畜禽保种资金缺乏的问题,应学习美国做法,引导多方主体参与畜禽保种并增加经费支持保种。国家方面,农业农村部应加强畜禽保种的长期持续经费投入,包括直接保护经费、科研经费、宣传教育等。此外,应与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多部门协同协作,推动各部门在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科研、教育、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投入。市场方面,优化市场发展模式,引导企业提升开发意识,加强市场主体对畜禽保种的直接参与力度。保护协会、组织等其他主体也应积极拓宽市场收入渠道,开发自身业务。社会方面,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积极引导社会捐献,获取社会公益基金的支持与赞助。
4.2.6 加强国际交流
我国相较美国本土畜禽遗传资丰富,但相关生物遗传技术较为落后,出口额小,因此对待国际合作和国际条约的态度并不能一味效仿美国。一要积极参与国际性的组织或协议,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保障本土畜禽遗传资源的合法权益,同时畅通交流与交易渠道;二要加强开展地区性生物资源合作,如构建以一带一路为基础的国际交流机制、协助发展中国家构建资源保护体系以及开展双边或多边国际合作等;三要建立国家间的专门合作机制,如与美国进行种质资源冷冻保存技术合作、与巴西进行热带品种研究合作等。此外,要注意根据各国现实及本国需求采用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如与美国合作应注意通过合同制提前确定产权归属,避免知识产权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