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环宇,杨建国,邓林霞,雷 丹,3,王 霜,张小军,梁 剑
(1.西华大学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成都 610039;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处,成都 610041;3.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成都 610031;4.四川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成都 610041)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推进”工作部署安排,加快四川省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切实补齐四川省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短板。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调研方案,组织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农机院、鉴定站、推广中心等农机科研推广等单位专家20余人,分3个调研组,赴德阳、绵阳、达州、南充等11个市、20个县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专题调研。为全省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制应用提出了初步的路径措施和政策建议,以期为加快推进四川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提供支持,为加快建设四川农业大省、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提供决策支撑。
丘陵山区是四川省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也是贫困人口的集中地,分布在21个市(州)的157个县市区,耕地面积占全省78%,人口占全省70%。近年来,四川省高度重视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摆上,多次组织开展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对策调研,提出“以五良融合为突破口,推动区域协调推进”发展理念,出台发展政策、落实发展措施。截至 2022年,丘陵山区农机总动力突破 3400万kW,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64.69%(其中机耕率95.22%、机播率36.41%、机收率57.25%),比平原地区低10%。
1.2.1 重点产品类型及产销情况 四川省农机装备产业年产值达100多亿元,其中农机制造企业年产值200万以上的72家,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5家。产品种类涉及农用动力机械拖拉机、内燃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植保机械、畜牧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等。
1.2.2 产业集群分布情况 一是成德农机工业产业集群。二是绵阳水泵产业集群。三是乐山农产品加工机械产业群,主要集中在井研县。四是乐雅茶叶加工装备产业集群。
1.2.3 农机装备出口情况 四川省农机装备制造企业主动加速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发展,积极“走出去”。近年来,生产的碾米机、收割机等产品出口到了印尼、斯里兰卡、刚果、坦桑尼亚和秘鲁等国家,年出口创汇保持在1000万美元以上。
1.3.1 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四川省农机领域高校、科研院所总计12家,已逐步建立起以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农机生产企业为主体,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等5家科研院所为基础,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为支撑,产学研推一体的农机科研创新体系。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四川洁能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登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拖拉机、烘干装备、茶叶加工装备、养蚕装备和养猪装备方面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
1.3.2 科研平台基本建成 建立全国性科研平台2个(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建有农业农村部丘陵山地农业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省级科研平台8个(四川省烘干冷链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泵类及通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太阳能农业节水灌溉四川省工程实验室、四川省技术标准创制中心等)、四川省现代农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华大学)、精制川茶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杂粮加工重点实验室(成都大学)。
1.3.3 科研投入持续稳定 2016~2021年,经信厅从“四川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农机项目10项,投入资金1439万元。2019年以来,省级财政支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项目资金近4000万元,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研发资金超过5000万元。2019~2022年,农业农村厅投入资金1300万元,重点支持川农大、西华大学、省农机研究设计院、省农机鉴定站等单位开展中药材机械、蚕桑机械、农用无人飞机检测设备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装备的研发。2022年,科技厅第一批涉农机项目立项数量15个,立项经费1000万元。“十三五”以来,我省累计投入农机装备研发资金超过1亿元。
1.3.4 科研成果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四川省重点开展了马铃薯高效精量智能播种机、轻简型油菜多功能收获机、大宗茶小型自走式采茶机、根茎类中药材收获机、太阳能智慧灌溉成套设备、小型果蔬智能高效预冷保鲜设备、大蚕饲育成套设备、烟草田间管理机等研发。在农机装备研发及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领域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1项。省农机研究设计院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年转化收益100~300万元,累计转化金额1070万元。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牵头、西华大学、省农机研究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完成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丘陵山地拖拉机关键技术研究与整机开发”,创制25马力、35马力丘陵山地智能拖拉机样机3种。
1.4.1 农机作业主体成为农业社会服务主力军 截止2022年,全省农机户232.53万个,农机服务组织16487个,农机合作社1626个。社会化服务规模持续上升,从平均3人/个上升至4人/个,其中,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个的由385个增长至1199个,增幅达211.43%,规模从15人/个上升至17人/个。依托农机服务主体分两批探索建设的10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不仅为解决“谁来种地”难题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有效促进了小农户节本增效。订单作业、生产托管、承包服务和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从机械化耕种收逐步拓展到工厂化育秧、烘干等领域。目前,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已成为全省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发展。
1.4.2 农机推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以“春耕”“双抢”“三夏”等重要农时季节为重点,年调度机具240万台套以上,每年引进大中型联合收割机参与跨区作业1万台套以上。大力开展农机化示范县创建行动,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16个。农机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规模不断拓展,由零星分散的个体服务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实体性服务组织转变,由单纯为粮食生产服务向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转变,由单一经营向多形式、多层次、多主体、多中心经营转变。
1.4.3 农机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强化 大力开展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农机作业通达率不断提高。农机存放、维修库棚等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智能农机监测终端起步发展。全省保有提灌站4.1万座、124万kW,常年保栽水稻面积1×106hm2以上。
1.4.4 农机化推广体系健全 全省现有农机技术推广机构144个,实有岗位工作人员748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级农机岗位专家1人,省级农机岗位专家11人。近5年来,实施科研项目1个,获省级科技进步奖5项,制定农机化地方标准37项。
2.1.1 农机企业少,龙头企业缺乏 农机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农机生产企业仅有500余家,60%以上的企业为小规模企业,企业自动化、数字化制造水平有限。农机产值100多亿,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农机企业不足10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上995户企业、7858个型号产品中,四川农机企业有56户、185个产品,仅占总数的5.6%和2.4%,大部分产品靠省外国外引进推广。
2.1.2 农机制造产业链不完整,上下游配套水平不够 农机装备产业缺少集聚集约集群化发展,“专精特新”农机装备企业严重缺乏,农机装备园区或产业集中区严重不足。丘陵山区特色农机具如川茶收获加工装备、川酒智能化生产装备、中药材采收及加工装备、果园管理及水果采摘装备、蔬菜收获装备等制造产业链不完整。农机零配件供应、整机销售等上下游配套水平不够,农机制造成本增加。
2.1.3 农机制造同质化现象严重,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少 全省农机产品制造多以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小型耕地机械、小型收获机械等为主,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中动力机械、种植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等重要环节产品制造能力较为薄弱。大马力、高性能、绿色、复式新型农机装备和新能源农机产品制造能力严重不足,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以及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制造尚为空白。机械化发展并不均衡,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高端产品产能不足。
2.2.1 农机装备研发机构不健全 全省农机装备研发机构少,科研人员少。省级农机研发机构只有1家,缺少基层农机装备研发机构,也就缺少了推动农业装备研发向纵深发展的基础。
2.2.2 农机装备研发经费投入不足 财政投入农业装备创新研发的项目少、小、散、不持续,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缺乏创新研发专项,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明显。农机制造行业长期处于微利状态,农机企业研发投入动力不足,农业装备研发种类不全,研发产品难以满足全省作物品种多样性、农艺生产复杂性的需求。
2.2.3 农机低水平重复研发,机具适应性差 农机装备研发机构不重视基础性创新,以模仿为主,技术研发“搭便车”,低水平重复研发。即使是同一种农机具,对不同品种、不同区域、不同栽培模式、不同管理方式的作物适应性也是不一样的,要提高农机产品的适应性,农机研发就需要攻克大量复杂的难题,这对农机装备研发人员农机农艺知识储备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3.1 地形地貌复杂,农机作业条件较差 丘陵山区地形复杂多变,山高坡陡、道路崎岖、耕作条件差。许多地块细碎凌乱、坡多台多埂多、形状不规则,土质结构复杂,大中型农业机械多数难以通行及作业,机具进地难、作业难。
2.3.2 农艺未配套,农机作业难度大 复杂的生态条件、悠久的栽培历史,衍生出多种粮食栽培模式,即便是同一种栽培模式,也缺乏统一的农艺规范。不同的地形条件,也导致作物带幅不同、株距不同、行距不同、栽培密度不同。加上丘陵山区土地分散,人均种植规模小,户与户之间栽培技术不同,作物的农艺性状也不同,统一机械化操作难度大。
2.3.3 投资效益较低,农机供需双向乏力 供给方面,丘陵山区所需的农机品种多,市场规模批量少,农机企业研发制造投入积极性不够。需求方面,丘陵山区户均耕地规模小,农机在小田块内作业效率低、损耗大,田间转移时间长,作业成本高,收益比较低,投资回报时间较长,农民和服务组织投资农机的积极性不高,影响农机推广应用。
2.3.4 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融合不足 全省仅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对北斗导航进行了小范围试验。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互联网+农机、信息感知、决策智控、智能调度导航、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在现代农机装备上的移植和应用刚开始起步。
2.3.5 推广先进农机的基础设施薄弱 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滞后,机库棚建设用地落实难,维修服务保障能力弱,丘陵山区农机生产道路通达率仅30%左右。农机“行路难”“住房难”“看病难”问题依然突出。
2.3.6 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 全省农机原值1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平均1个村仅0.5个,农机合作社平均1个乡镇不足0.3个,与农业农村部“十三五”规划“每个乡镇一个”的要求,差距较大。相对于全省较大的农业人口而言,带动能力不强,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生产体系, 农机化服务供给不足。
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研究,摸清重点产业、重点作物的农机化发展短板,形成需求清单。以目标为导向,搭建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联合攻关团队,构建边研发边熟化的机制。建立良机、良田、良法、良制、良种“五良融合”机制,定期会商农机化发展中的卡点、堵点,研究解决农机农艺不融合等问题。
制定《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2023年安排1.6亿元资金,聚焦粮食生产“机器换人”的迫切需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提水平,创新农机装备边研发边熟化边推广的工作机制,推动各方加快大中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小型小众机具等急需产品创制与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研(改)制或筛选一批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小众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一批大中型智能化复式农机装备,有效提升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整合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大学等科研院校在农机理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上的优势,依托农业农村部丘陵山地农业装备技术重点实验室,构建四川省农机产业研究院。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瞄准我国农机装备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以“补短板、攻核心、强智能”为目标,支持农机科研院所和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攻关,使其成为全省农机装备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以重大项目为纽带,强化研究成果“落地”,促进产学研融合创新。同时,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应适当向农机装备科技创新项目倾斜,以解决当地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
以成都市新都区四川现代农机产业园区为支撑,鼓励德阳、乐山、达州等有较好农机制造产业基础的市建设农机产业园,招引具有实力的农机制造企业入驻园区。积极对接四川本土军工企业,引进军工高精尖技术应用于农机制造。对入驻的农机制造企业、农机科研、鉴定、推广单位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对农机科研、鉴定、推广等事业单位给予土地出让方面的优惠。出台扶持政策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走集团化、集约化发展道路,鼓励小型企业“抱团”经营。
一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的资源察赋,农业条件,种植业、养殖业和产品加工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现状和发展趋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本地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引导各地发展与适度规模相适应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合作联社等。二是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农机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引导其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等各环节“菜单式”托管服务。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设立省财政农机化发展专项,支持实施十大“川字号”产业智能农机装备提升示范、农业装备数字化提升、农机化服务能力提升、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农机科技创新攻关等。支持市县按规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增加对农机化发展的投入。把农机化发展纳入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资金分配因素。二是强化金融税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机装备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和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各地建立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要优先支持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强化用地支持。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机耕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