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加强总体谋划部署,强化战略科技布局,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成效进一步凸显,创新型新疆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新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科技创新工作。2022 年4 月,新疆组织召开科技创新大会,表彰奖励2021 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获奖科技成果和特等奖获奖人员;出台《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积极推动科技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科技创新支撑新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印发《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实施方案》,推进落实“科技创新26 条”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自治区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各项重大任务;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自治区本级新增20 亿元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带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7.2%,扭转了过去5 年逐年下降的趋势。
充分发挥“两区”科技发展资金的杠杆、示范、引领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示范区。新疆多次召开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工作推进会,陆续出台《深化“四方合作”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创新平台能力建设 增强科技战略支撑力量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功申报建设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克拉玛依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推进兵地联合创建阿克苏—阿拉尔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全力创建风力发电、棉花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在新疆落地建设,启动培育创建能源资源国家实验室新疆基地,中国—塔吉克斯坦生物资源保育与利用联合实验室挂牌启动,进行线上签约。
加快推进八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完善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技术创新清单,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开展新疆种业振兴行动,围绕特色葡萄酒产业链安排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新一轮“揭榜挂帅”“赛马”制科技项目;出台《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增设19个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覆盖14 个地州市,组织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员、技术经纪人培训。推进建设新疆乌昌石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独立运作的新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等联合出台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措施,有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新疆多次召开加大研发投入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建工作推进会[2],认真贯彻落实《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工作方案》《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地州市设立同类专项资金叠加支持,推进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大力培育发展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为代表的优质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升级,不断壮大创新主体,高新技术企业净增414 家、增长43.4%,取得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新疆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修订《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科技体制改革攻坚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科技评价、成果转移转化改革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方案》,完善自治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这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出台,为建设创新型新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部分地(州、市)全社会R&D 投入强度仅为0.1%左右,一些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不高,科技创新工作协调机制不健全,科学谋划统筹工作不够完善,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导致创新驱动发展步伐较慢。
研发投入不足,创新人才匮乏,2020 年新疆每万人口拥有R&D 人员数10.61 人/万人,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位列第30 位。特别是地州、县市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创新人才依然比较匮乏,与内地发达地区相比,科技人才待遇、激励措施相对缺乏优势,引人难、政策留人难矛盾依然突出。
目前,新疆国家级的创新平台较少,全国有500 余家重点实验室,其中新疆仅1 家。全国有技术创新中心19家,其中新疆为0 家。很大一部分地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非常薄弱,缺乏科技创新平台,整体研发能力、创新能力依然不足。
科技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布局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对科技项目的经费使用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项目申报、验收程序烦琐,形式较多,没有注重实效性。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3],涉及“人财物”等一系列资源配套和协调,科技、财政、人事、税务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自治区没有统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中介平台,专业的技术经理人才严重不足,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知识产权评估没有统一标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存在评估难等问题。
与内地其他自创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相比,新疆的科技投入力度仍显不足,规划中相关重大项目无法快速落实。目前,试验区和自创区各项工作已进入具体落实阶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筹配合力度不够,试验区18 条、自创区20 条等创新政策落实效果显现不够。
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党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领导,继续推进会商制度,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协调部署,强化“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工作职能[4];充分发挥科技智库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围绕国家战略,突出新疆特色,完善顶层设计,实事求是地设立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指标,既要有共性指标,也要有新疆的个性化指标;加快基础性科学技术研发和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着力破解制约新疆产业转型发展的技术瓶颈;充分调动各级科技部门抓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技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健全新疆各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制定相关措施高位推动科技投入,持续增加财政研发投入,强化投入保障,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5];建立健全新疆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改善科技投融资发展环境[6];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投入力度,对优秀的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的支持;鼓励和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完善风险投资政策,加大对中试环节的投入力度,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落实差异化政策措施,在科技创新政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评审、科技创新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结合新疆创新发展需要和优势特色,积极争取政策倾斜和优先支持,为新疆吸引高层次人才、吸引创新型企业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为新疆创新发展聚集更多的资源;全面夯实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围绕新疆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研发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7],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围绕区域发展的关键问题,部署基础研究的重点领域,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提升科研机构、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围绕特色优势特色领域,培育一批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搭建一批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推进信息共享,推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全面发展;深化国际合作交流,引导和支持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与国外知名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学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8],面向中亚国家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围绕共同关注的领域,加强科技人文交流,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建设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进一步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采取“顶层设计+需求征集+揭榜挂帅”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健全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简化、放宽申报项目前置条件,逐渐实行无纸化申报,最大程度降低项目申报成本等,改进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形式和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科技计划项目,制定相对应的验收办法,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加宽松的科研环境;进一步改革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优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简化自治区级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方法,精简管理流程,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加快实施,进一步扩大单位的科研项目预算调剂自主权,加强对基础研究团队的稳定支持,对新疆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实验平台给予倾斜支持;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监控评价体系,保证科技项目在遴选、评估、监管过程中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项目全程化跟踪,进一步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监管力度。
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平台,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端和供给端不通畅的问题[9],让更多好的科技成果展示出来,出台成果转移转化有关评估的技术标准或操作指南,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评估体系,解决科研成果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激励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产出,提供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立专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来看,技术经理人在促进知识产权专业转化过程中非常重要,通过加强培训遴选专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和专家库,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人才瓶颈问题。
积极推动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提质增效,依托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等高新区[10],充分发挥高新区的先发优势和创新引擎作用,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发展特色,实施高新区产业聚焦计划,构建高新区产业体系;不断深化科技援疆机制、“四方合作”机制,不断深化拓展“19+4”对口援疆科技合作,与23 个(包括新增的陕西、甘肃)省市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组织乌昌石高新区赴援疆省市自创区开展学习交流,不断探索新型合作模式,推动深圳各领域龙头企业在新疆落户发展,建设“深圳-新疆产业科技中心”[11],加强对接合作,不断扩展援疆领域;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在成果转化、品牌培育、智慧农业、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开展科技创新;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提高园区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水平,强化新产业和新业态的集聚效应,使农业科技园区成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农业科技培训基地、适用技术推广基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推动园区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