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红
(阳信县大数据中心,山东滨州 256600)
《十四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的创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将物联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这说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已经纳入国家规划中,被高度重视。当前,全国各地城市均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人们对智慧城市的认知,有的侧重于“智”,有的侧重于“慧”,有的则“智” “慧”兼顾。兼顾“智”与“慧”,是现代城市治理理念的创新,是在充分利用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将数字技术与城市建设进行完美融合,可以促进数据共享、缩小“信息鸿沟”,更合理地使用和分配社会资源,给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社会服务。
(1)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一方面,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数字化手段精确地控制每个城市治理的每一个环节,及时、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规划和管理,实现各单位、部门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幅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各部门的管理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使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透明化、数字化、科学化,为各单位、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城市联动指挥提供基础[1]。
(2)提升数据共享水平。智慧城市建设可以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数据,促进数据流动,提升数据共享水平。智慧城市建设离不开各单位及部门的资源、信息、数据的整合[1],可以使数据在部门之间更顺畅地流动,消除数据和信息壁垒,实现智慧城市中各类数据的有效收集、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
(3)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智慧城市的建设能够打破传统城市经济条件下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发展困境,究其原因,智慧城市中充满各类具有便捷性与低廉性特征的信息交互手段,企业供给链能够更加充分且直接地融入社会消费市场,继而实现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直接对接,通过多个商品流通环节的省略,大幅降低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成本。由此可见,在智慧技术渗透及应用智慧城市发展的前提下,个性化消费的市场被打开,在城市居民享受多元化消费选择权利的同时,其生活品质也逐步提升。
目前,智慧城市建设普遍存在顶层设计缺失,先建设后规划,规划缺乏权威性、合理性、操作性,规划无法得到有效的监控等问题。甚至某些地方打着建设智慧城市的旗号,在没有经过需求收集、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就开始启动建设项目,盲目投资,急于引进各种先进技术和设备,搭建应用平台,使得项目建设内容华而不实。这样不但浪费了资源,也没有满足群众的切身需求。项目建设随意性大,持续性差[2]。
目前,智慧城市基本上是以政府主导,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的模式进行建设,由于人们对智慧城市的认识存在偏差,通常仅仅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建设,缺少精心设计。一旦某个地区建设的内容被政府领导肯定了,其他地方往往盲目跟风、争相复制,导致智慧城市“千篇一律、千城一面”,缺乏对当地自然、地理、文化等内容的有效使用和开发,没有特色、个性。如果刻板地复制、照搬其他地方所谓的“经验”,反而会适得其反。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多个行业、部门,需要将城市中的“人”“地”“事”“物”等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因此,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之一就是资源整合,亟须在政府的主导下,采取措施对资源进行统筹整合、高效利用。目前,城市的大部分部门之间仍存在九龙治水、各自为战的现象,造成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后果,导致资源浪费。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度不高,不能充分实现数据共享。并且,目前很多部门以信息安全为借口,不愿共享数据,导致“资源孤岛”“数据鸿沟”的存在,无法形成联动效应。当前大数据时代中,政府各个部门内部都积累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但由于未能建立起健全的数据治理体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也尚未实现,在此情况下,智慧城市中数字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情况不甚理想,直接制约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效和进度。
智慧城市建设横跨城市的多个行业、部门,涉及全部群众,单靠一个行业、部门的力量难以推动整个城市的建设,需要成立由城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多个部门领导任成员的智慧城市专门领导小组来整体推动。但是,目前由于缺乏健全的体制保障机制,城市建设进度缓慢、内容单一、成效不明显。
智慧城市在前期建设、设备购置以及后期运营中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并且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在融资难度、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方面均有其特殊性。就目前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来看,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企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较少。究其原因,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本质上属于“民生建设”项目,具有较强的公益性,项目的社会盈利模式尚未清晰,收益标准与运作模式均不确定,参与主体分散、权责利益划分复杂,这增加了融资的难度,导致智慧城市建设缺乏社会资本,难以激励社会各方参与到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作中,政府财政投资的压力较大。
建设智慧城市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群众对智慧城市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偏差,认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就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参与也较少,导致智慧城市的建设内容严重偏离了群众的需求,因此群众无法充分享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好处,久而久之,群众对智慧城市产生了怀疑,影响了智慧城市的建设。
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人才是关键的要素。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智慧城市的建设就无从谈起。目前,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人员不足和和分布不平衡的现象,尤其是智慧城市建设作为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面广,既掌握专业技术,又掌握政府管理方法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少之又少[3]。人才的缺乏导致先进的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行。
为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度,应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好智慧城市建设的长期、中长期顶层设计和方案制定,明确建设的内容、方向、利益分配、运营主体、权责划分、盈利模式等方面,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谋划、确立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4]。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应从全局考虑、着手长远,并兼具动态性、可扩展性,适应现在和将来的社会发展需要。
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保障,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资金无法满足需求。这就要求创新投融资模式,走出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投融资模式,充分调度社会资本以及民间资本,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政府监管、市场运营中,优化招商引资策略,规范化吸收社会资金。完善投、融资机制,做好投资风险应急预案,使融资体制适应且有助于智慧城市的发展。完善项目管理、跟进、监督机制的建设,大力开展与优质资本的对接工作,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稳健发展。
为建设“千城千面”、独具特色的智慧城市,需要因地制宜,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打造优势产业为推手,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结合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突出不同城市的特点[3]。此外,智慧城市建设也要与邻近的几个城市发展结合,有效吸取其他城市建设的优点,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要加大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抖音、快手、宣传单页等各种线上、线下的形式,拓宽宣传方式和渠道,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应用成效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智慧城市的了解和知晓程度[5]。立足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并鼓励群众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中来。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的各个行业、部门,需要各行各业的单位、部门通力配合。因此,必须成立智慧城市工作专班,牵头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智慧城市资金使用、分配、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问题和难点。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整合各行各业的信息资源和数据,但就目前来看,城市的各个部门均不同程度地建设了很多信息化平台,存储了大量的城市管理数据,需要将各个部门的平台、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和整合,用统一的标准将各种信息孤岛连接起来,以实现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6]。将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权责进行有效的协调,促使资源发挥出更高效的作用和价值,从而提升决策水平。
人才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智力支撑,人才建设必须走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前面。在人社部门选拔任用人才时,应向智慧城市建设方面倾斜,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逐步提升人员的数字化素养。每年拿出一定额度的政府资金,开展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整合研发力量,通过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需求对接,打造智慧城市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基地,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后备人才保障。政府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保障,从各个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智慧城市的建设离不开数据共享,但数据共享会带来数据及信息安全问题,要制定信息及数据安全相关制度,明确数据、信息的使用主体和范围,明确责任,制定责任处罚制度,如出现信息、数据泄露问题,要追究责任、落实到人,严厉打击非法盗取数据及编造假信息等犯罪行为[7]。
智慧城市是目前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方向,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软、硬件环境,给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但是,在其建设过程中暴露了统筹协调能力弱、信息整合度低、共享生态尚未形成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智慧城市建设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凸出地域特色,贴合群众需要,并注重人才培养、资金保障等,从而建设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智慧城市,使其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