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景辉
近日,大英博物馆被曝约2000件馆藏珍品失窃,其中部分被挂到网上低价出售,引发馆长与副馆长相继辞职。随后,一部自制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爆火出圈,让海外流失文物“回家”再度成为热点话题,也鞭策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政策研究。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索返还流失文物补强了法律保障。
9月5日,“和合共生,文明互鉴”文化遗产保护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践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赢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
修改文物保护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如何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中助力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有待守正创新。
2023年5月9日,两件北朝到隋唐时期雕刻拜火教图案纹饰的围屏石棺床,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区检察官办公室举行的中国流失文物返还仪式上,由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黄屏接收“回家”。
相比美国国土安全部2011年3月向中国政府移交14件中国流失文物,2015年12月向中国国家文物局移交22件中国流失文物和1件古生物化石,以及经过中美双方五年共同努力于2019年初将美国联邦调查局印第安纳波利斯分局查获的361件(套)中国文物全部返还中国,此次返还主体曼哈顿区检察官办公室格外引人关注。它于2017年专门设立古物走私组,战功显赫。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它是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是一个非政治性的、非官方的组织。根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章程》,“向各国对有组织犯罪或其他犯罪的打击提供国际协助,并且,为此目的:促进国际合作,以便调取和提供证据,追查、扣押和没收重大犯罪所得,追诉在逃的犯罪者;提升上述国际合作的速度和效能”是其宗旨之一。美国司法部、全美检察长协会,英国的皇家检察署、严重欺诈办公室,荷兰的国家总检察院以及一些驻荷兰的国际机构如国际刑事法院檢察官办公室等,也是团体成员。
2017年9月11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在发挥检察官公益保护作用、推进法治建设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愿积极借鉴世界有关法治文明成果。”
借此,中国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在相关国家的团体会员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司法协作,特别是用足用好以《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以及中国与25个国家签署的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的政府间协定,并推动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加入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核心,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国际刑警组织、国际海关组织、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博物馆协会等国际组织紧密联动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治理体系。一方面,主动申请或者配合具体个案的司法协作;另一方面,可以建议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会员大会或者执行委员会设置相关议题,推动跨国行动,完善协作机制。通过代表公共利益的检察官的司法行动,向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博物馆、收藏家和拍卖行发出明确的信号:收集和占有被盗、走私文物,将面临刑事指控和调查;收购文物,必须进行尽职调查。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章程》还将“促进各国检察官和检察机构之间的良好关系;为各国检察官和检察机构之间交流和传播相关信息、专业技能和经验提供便利;并且,为此目的,鼓励信息技术的运用”作为宗旨之一,这为各国检察机关加强流失文物的数据共享提供了支持。
依托以刑事司法协作为主责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开展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需要检察机关增强系统思维,加强数据碰撞,在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中注意收集、分析、应用流失或者可能流失文物的相关数据,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国家层面建立1970年以来涉文物相关刑事案件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研发数据监督模型,便于国家统筹指挥流失文物追索工作。
在办理走私文物犯罪和非法转让文物犯罪,包括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倒卖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以及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犯罪案件时,加强对涉案文物的数字化,特别是对照国家文物局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和“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即“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文物”名录或范围),进行数据标注。在办理盗窃文物犯罪、损毁文物犯罪以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案件时,注重对犯罪现场数据包括切割痕迹、残存构件、地质地层等的采集,便于证明流失文物的出处,完善鉴定的依据。
同时,将妨害文物管理犯罪中涉案人员数据,与文物行政执法中掌握的违法人员数据,以及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文物的“雅贿”人员数据等,进行关联、对比,力求梳理出文物流失的黑色产业链、隐秘路线图、内外关系网。对于监督办案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妨害文物管理重大犯罪案件线索,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指定适格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机动侦查权”。
2022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要求,公检法机关加强与文物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行刑衔接;对于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盗掘、盗窃、倒卖、掩饰、隐瞒、走私等犯罪存在直接关联,或者形成多层级犯罪链条的,并案办理。特别强调要着眼出资、勘探、盗掘、盗窃、倒卖、收赃、走私等整个文物犯罪网络开展打击,深挖幕后金主,斩断文物犯罪链条。文物犯罪案件管辖涉及的文物犯罪预谋地、工具准备地、勘探地、盗掘地、盗窃地、途经地、交易地、倒卖信息发布地、出口(境)地、涉案不可移动文物的所在地、涉案文物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加工地、储存地、销售地等数据,也可以用于完善数据监督模型。
特别是,要充分借助一些互联网平台建立的文博数字化技术和数据资源,提供文物辅助查询、鉴赏(鉴定)服务,运用人工智能或者发动广大网友,及时从境外的文物展陈、拍卖等相关开源信息中发现疑似中国流失文物,开展网上溯源,营造依法追索返还的舆论氛围,助力相关司法、外交行动。
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顺应国际趋势,增加平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等相关条款,完善涉外民事案件司法协助制度,增设域外调查取证相关规定等,对于检察机关研究探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索流失文物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有权在中国对中国流失文物的持有人等,向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张返还。对于他国以国家名义占有中国流失文物,通过外交或者司法协作渠道追索拒不返还的,可以探索适用外国国家豁免法,当其在中国领域内用于商业活动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主张返还。
我国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福建大田“章公祖师像”)“第一案”的生效判决,尚未得到荷兰方面有效执行,期待荷兰检察机关发挥应有作用。
建议在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授权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提起文物保护包括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公益诉讼,让更多流失文物早日“回家”。(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
(摘自9月7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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