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举
明朝自建立起,就一直受到蒙古势力的侵扰。洪武、永乐时国力强大,多次打退了蒙古的侵犯。到了正统、成化年间,兵政废弛,纪律松散,军备形同虚设,蒙古势力则多次入侵明朝边境,致使边境人民遭受巨大灾难。弘治元年八月,十四日,小王子侵犯山丹、永昌。二十日,又侵犯独石、马营。对此,明孝宗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加强国防力量。
第一,提高军队战斗力。兵部尚书余子俊去世后,明孝宗提拔左都御史马文升担任兵部尚书兼任提督十二团营。马文升遵循洪武、永乐的规定,实行“五天操练一次,用两天走阵下营,三天演练武艺”。做到了各营官军常川操练,马匹如法喂养,器械齐全,武艺超群。通过强化军事训练,每一位士兵都能做到阵前杀敌,从而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第二,整顿军纪。明孝宗以前,军纪十分松散,士兵逃跑也是常见现象。对此,兵部尚书马文升上任后就明文规定:“军职在逃三月问罪复职,半年以上者调边卫,犯徒罪以上脱逃者革为民,犯强盗者永不得承袭。”明孝宗又发布敕令规定:“其坐营管操内外官并把总以下官,敢有不遵号令者,听尔得备奏拿问。如役占军士五名以下者降一级,五名以上者降二级,俱乃发边远立功。提督官若容情故纵,或被人举发,或朝廷缉访得出,一体治罪。”至此,军纪有了明显的改观,这就保证了军队训练的顺利进行。
第三,提高边境驻守军队的待遇。明孝宗在努力提高军队素质的基础上,又下令提高军队的经济待遇,以吸收更多的青壮年前来参军。孝宗要求兵部要及时补充军队的兵饷和粮草,同时孝宗还经常给边军增发“边储银”“赏边银”,以及军衣、粮草等必备的物资。提高军队的待遇,激发了士兵的斗志。
第四,招募士兵。弘治二年,孝宗颁布法令,实行佥立民壮。主要是要求州县选民壮,法令规定:“州县7、8里以上,里佥2人;500里以上,里佥3人;300里以上,里佥4人;100里以上,里佥5人。有司训练,遇警调发,给以行粮,而禁役占放买之弊。”弘治十四年,边境沖突不断,而西北诸边驻守士兵不足,则下令要求采用募兵法招募士兵,这就解决了西北边境士兵不足的窘况。
第五,建立防御体系。弘治即位当年,在大同修筑了14座堡垒。弘治十四年在西北固原、平凉、延绥、花马池等处修筑诸边城堡14000余所,垣堑6400余里。弘治十四年刘大夏担任兵部尚书之后,在保定设都司统五卫,驻军一万多人。这就在西北塑造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围墙”,致使蒙古鞑靼不能轻易进入西北边境侵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