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甘肃卓尼 747600)
森林草原火灾有着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理营救非常困难的特点,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往往很难控制,并且会迅速、大面积蔓延,生态系统、人类居住环境均会因此受到影响。甘肃省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近些年的发展中,给予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更多重视,使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相关领导者、负责人必须要给予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更多关注,有效预防、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尽量避免出现火灾问题,实现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3 点。1)引发水土流失,造成自然灾害。森林资源、草地资源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的作用,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出现,使得大量森林资源、草地资源被烧毁,林地裸露无法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自然保护区生态失衡,进而造成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1]。2)影响林木质量,引发森林病虫害。发生火灾问题,不仅制约林木的正常生长,影响林木质量,还会为病虫害问题的发生创造良好环境,如吉丁虫通常将火烧地作为发源地。被烧林木受病虫害影响,死亡速度加快。3)林木资源被烧毁,影响森林生态系统。发生火灾问题后,最为直接的影响就是烧毁、烧伤林木,影响林木生长,导致林木很难恢复到原本状态,林木资源也因此受到影响。如果反复遭到火灾危害,森林草原很有可能会成为荒地、裸地,陆地生态系统会受到严重影响。
洮河自然保护区地处甘南高原的东北边缘位置,地理位置具有独特性,地貌景观丰富独特,有着不同类型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同时具有青藏高原高寒植被区向黄土高原暖温带植被区过渡带的典型特点,其中还包括保存较为完好的典型寒温性针叶林自然生态系统。洮河自然保护区是我国西北地区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和高寒地区天然生物基因库,也是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区的生态绿岛和黄河上游地区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在保障黄河生态安全和推动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森林草原火灾问题会引发严重环境污染。甘肃省在2016—2022 年发生的森林火灾,具体如表1 所示,火灾的出现会造成严重损失。通过分析甘肃省森林火灾数据,总结以下2 个方面的特点。
表1 2016—2022 年甘肃省森林火灾数据
1)火灾次数。从2016—2022 年的甘肃省森林火灾数据中,可以观察到明显的次数特点。①火灾次数呈现波动性变化趋势。具体来说,2016 年和2021 年分别有9 次和8 次火灾,是发生火灾次数较多的年份;而2017 年火灾次数则相对较少,仅有6 次火灾。②2019 年是森林火灾次数的高峰年,达到了15 次,相较于前几年有明显的增加。总体而言,甘肃省的森林火灾在过去7 年中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但整体并未呈现持续增长或持续减少的态势。
2)受害面积。由表1 可知,火场总面积在2016 年和2020 年较大,2019 年的火场总面积和天然林受害面积均未达到2016 年和2020 年的水平。整体而言,甘肃省森林火灾面积在不同年份区别较大,且除2016 年外,其余年份天然林受害面积所占比重均高于火场总面积的50%。
2.3.1 自然原因
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自然原因有降水、风、温度等不同因素。春季、夏季降水量充足,森林、草木茂盛;入冬之后,森林草地会积累杂草、枯叶等易燃物,这都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2]。冬季、春季风力较大、土壤干燥,一旦出现火源,火势会快速蔓延,引发大面积火灾。如今全球气候变暖,温度也随之上升,甘肃省昼夜温差较大,植被快速风干,可燃物含水量降低,超过临界值易出现火灾。
2.3.2 人为原因
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是人为火源。人为火源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性火源,另一种是非生产性火源[3]。生产性火源包括焚烧枯枝、杂草等,非生产性火源包括乱扔烟头、燃烧烟花、祭祀活动等。洮河自然保护区缺乏完善的防火机制,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易发生森林火灾。
在落实洮河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时,要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将护林防火责任制落到实处,引导防火工作顺利实施,从根本上预防、避免火灾问题。推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具体要做好以下4 点。
1)落实党政工团领导“齐抓共管、分片承包管护”责任制。针对森林防火工作,林业局党政领导应积极召开护林防火工作会议,按照由上至下的基本原则,设立森林防火领导指挥机构,详细界定各级行政领导主体责任,由行政领导负责统筹指挥,做好协调党组织的工作。行政副职任副指挥指导相关工作实施,委员则由工会、团委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4]。对于各级领导应实行划片区责任制,采取职工代表大会见证与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实现对各级领导及组织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从而打造“行政一把手亲抓、党工团领导监督”的工作格局,主分管领导要全力重点抓,其他领导、业务部门要协助该项工作的实施。
2)构建森防领导指挥机构,组建专职扑火队与义务扑火队。林业局要设置1 个护林防火指挥部、6 个场级、23 个工段级领导小组。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洮河自然保护区组建了31 个扑火专业组织,包括97名技术人员;另有专职扑火队、义务扑火队共62 支,队员共有1 370 人。
3)落实护林防火承包责任制。以洮河自然保护区为例,林业局经过详细调查及参考往年经验,结合各项参数制定森林火灾控制指标,同时根据各林场森林面积等确定防火职责,并下发到各林场分解承包[5]。各个林场在对具体任务有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将任务下发给各个营林区与各个班组。营林区、班组可以让各职工承包,形成局、场、段、营林点、职工五级承包体系,同时要构建林场、施业区、沟系林班三级防护网络,保证各个林区、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都能够有专人负责。
4)构建护林防火联防责任制。护林防火联防责任制需要县、局、乡、场、段、村共同实行。在森林防火承包责任制层层落实的同时,林业局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林区县政府、乡政府,以及村、社基层组织的联系,共同协商召开护林防火联席会议,将联防联治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成立企业联防组织机构,共同签署联防责任书、护林防火乡规民约,积极向村义务扑火队、乡义务扑火队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及扑火业务培训,帮助扑火队掌握更多扑火知识、火灾急救知识等。比如,在一次森林防火期,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3 次县乡场级联防会、座谈会,在工段、营林点,以及村、社基层组织召开联防会议47 次,建设21 个护林防火联防组织。此外,签订34 份联防责任书、乡规民约,成立20 支义务扑火队,共有550 名队员。
洮河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时,要加大人力资源、物力资源的投入力度,强化防护力量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可以采取以下3 点措施。
1)加强森林草原防火人员培养。在全局2 700 多名职工中,抽调1/3 的力量加入护林防火工作中[6]。各林场护林防火人员、专职森林防火队员共有580 多名,常年有200 多名公检法干警,局、场护防办人员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施,需要由专门队伍及相关人员负责,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对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为实现这一目的,要定期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由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才负责,结合洮河自然保护区历年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培训,帮助防火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总结经验、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在未来做出调整、完善。通过播放救灾视频等方式,让林业人员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从而树立良好的防火安全意识。为了激发林业人员的积极性,针对表现出色的人员,林业部门可以予以奖励;反之,要惩罚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以警示每一位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防火人员。保证工作人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对待各项工作,对森林火灾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实现洮河自然保护区的更好发展。
2)将1/3 的年度经费用于护林防火工作中。洮河自然保护区连续3 年在森林防火中投入的经费总共为1 158 万元,分别是280 万元、395 万元、483 万元。同时,将资金投入在各等级防火公路建设中。目前,洮河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总长度为822 km,通信线路建设350 km。建设99 个护林防火点站,其中包括9所望哨、6 座洮河与小河栏木排滤子。除此之外,购置22 台护林防火运兵指挥车、3 台摩托车,还包括不同类型的扑火机具器械160 台(件),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3)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力度。在火灾发生时,人力资源的充足与否直接关系到应急响应的效率高低。洮河自然保护区可以增加巡逻人员和消防人员的数量,将专业队员安排在关键位置,进行定期巡逻和监测。巡逻人员负责密切观察森林和草原的火险形势,一旦发现火情或潜在火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初期扑救。消防人员则配备灭火装备和专业工具,接到报警就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增加专业队伍的投入,能够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不同防火设备设施、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项等,确保在面对火灾问题时,能够操作机械设备,实现对火灾问题的有效处理。
除了增加专业人员,还需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洮河自然保护区可以组建具有丰富经验和防火知识的志愿者队伍,协助专业人员开展巡逻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志愿者可以在当地居民、游玩频次高的游客等熟知保护区地形特点的人群中招募,其队伍的建设有助于增强全社会对防火工作的参与意识,形成全民防火的强大合力。
林业局及相关部门对洮河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应给予更多重视,分析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通过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构建完善工作机制等不同方式,推动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有效预防与管控。